TOBY又催我买她的衣服了,从这个月算起已经是第四次了。她应该有很多朋友,怎么会老是催我买呢?
她是一个在茗烟楼里卖衣服鞋子的姑娘,呵呵,那地方是什么地方,不用说你应该会知道。楼里姑娘都是卖身不卖艺,唯独她卖艺不卖身。性格干净利落,直爽易怒,对看不惯的不喜欢遮遮掩掩。老鸨当时就看中了这样的性格,才给一个在门口的摊位。
烟花场所,是非之地,她每天异常清醒游走在楼层,看着那些被锁在温玉暖床上的姑娘,会无可奈何的感叹:笑贫不笑娼,这真他么是一个操蛋的社会。今天有小姐,明天这帮孙子指不定会弄出一群主播来!
她的摊子就在茗烟楼大门口,每次碰见达官贵人,富家小姐公子的,总是笑颜如花:喂,我们来加个好友呗,会有很多新款哦。
今天穿着从TOBY那里买的一件长衫去和张家公子骑马,正在策马奔腾的时,突然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时就感觉全身清飘飘的落下来,毫发无损。张公子的管家和私人护卫队立刻全身紧张的跑了过来,扶我起来做全身检查看看到底有没事情。毕竟,如果真出了差错,他也很难向我那个江浙巡抚的老爹交代。众人一番紧张把我送回家,心中庆幸还好没出什么事。
夜深丫头都已睡下了,因为长衫很脏,自己在泉水下洗洗。
“我擦,怎么是血红色?!!”当白色衣服放在水里时,它立刻把水面染成了一片血红色,血红血红的,在月亮光下越发恐怖。
我发疯敲打她家门上那对小铜环,一脸惺忪知道来意后,把我拉到她家后厅,各种能发光的衣服和鞋子挂满了四面墙,漂亮极了。有种仰望碧蓝星空一样震撼,有种站在宇宙中心的错觉。
“你再把衣服穿上”她手上拿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你想干嘛?……”
在我穿上后,她发疯一样拿着匕首朝我捅过来。但奇怪,明明匕首没入肉体,但没有丝毫疼痛。
“这是件汗血宝衣,它能替你抵挡外界伤害,当你去洗它时释放出的血红色,是它在自我疗养。”
顿时我看到自己单枪匹马,野风劲吹,拿大刀杀入敌方阵营却丝毫无损的金刚,那是何等的荣耀,就连经常骂软蛋的老爹肯定会对我刮目相看。
“每个人都有潜能,我卖出去衣服或鞋子都能帮助它主人发掘潜力。但,大部分人都特么在学堂被四书五经敲打成了模具,还有些呆子长大后丢失了好奇心,大部分人都丢了灵性,衣服穿在身体上就是一件肉体凡胎了。
要是嫦娥当年也像他们,何来穿我的鞋奔月飞升啊。你看,刚为霍金做了一副眼镜。喏,旁边还有件前天做好的23号篮球衣。
“就像它,没有剥开前,谁能看到它通体发光呢?”一只涂满指甲油的手猛然拿出一根香蕉,是如此的坚毅与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