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固执的认为,只要我对你很好,时间久了,你就能被我感动。可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也永远无法感动一个不爱你的人。
( 一 ) 你好,我叫苏洛。你好,我叫徐漠。
在这个燥热的季节里,大多数人更愿意呆在家里吹着空调吃着西瓜,读书看报,再不济打游戏看直播也是极好的。
而我却选择一个人到街上顶着毒辣的太阳瞎溜达。原因嘛...失恋咯~毕业季,分手季。尽管我从不相信,但却终归没逃过这个魔咒。长达四年的感情,就结束在寥寥数字中。
“我要回家,你跟我走吗?”他认真的看着我。
“这儿是我的梦想。”我别过头,闭上眼,因为我怕我忍不住哭出来。
前任与我各奔东西。他回到他遥远的家乡,我来到这个不算偏僻的地方,找了一家中规中矩的公司做前台。工资不高,待遇也一般,不过胜在环境好。同事几个大多是毕业几年的学生,性格直率爽快却又机灵得很。没有什么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最重要的是这家公司的前台工作时间是朝九晚五,上二休二,提供住宿,宿舍附近还有个大型购物中心。
我慢慢走到音乐广场上,仰望着那尊惟妙惟肖的丘比特雕像,思绪却渐渐飘回了大一那年姜安和我表白的场景。嘴角慢慢勾起一抹苦涩的笑。曾经信誓旦旦说着不离不弃,如今却成了最讽刺的回忆。我以为我一直很成熟,却终究还是掉进了“耳听爱情”的陷阱。
'咔嚓' 清脆的快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蓦的回头,又是一声快门响动。我有些错愕的盯着面前的短发男人。穿着中色的牛仔裤,一件蓝白格子衫,个子不高,胸前捧着的正是刚刚打断我思绪的元凶——一部单反相机。
“不好意思,有些唐突了。不过看到你的那一刻我觉得如果不记录下来,我会遗憾终生。”那男人见我有些错愕的看着他,笑了笑解释着。阳光下,那抹干净而温暖的笑容竟不知不觉间印在了我心里。
我回以一个微笑,轻轻的摇了摇头,表示不在意。然后缓缓走到他身前深出右手。“你好,我叫苏洛。”
他很自然的握住我的手。“你好,我叫徐漠。”
( 二 ) 是不是月老太忙了,只安排我们相遇,却忘记随手牵上你我之间的那根红色的绳子?
和徐漠在一起的日子平静的不像恋爱。也许是还没走出和姜安分手的阴影?我竟然如此享受这种平静。
我们就像两个志趣相投的朋友,闲暇时一起吃饭,看书,聊工作。忙起来便相互默契的不去打扰。他很有才华,知识面也很广,经常在我遇到困惑的时候点醒我。教我为人处世,教我游刃有余的应对各种琐碎繁杂的工作。
徐漠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部门经理。比我大十岁,看起来却很嫩。算得上年轻有为吧,自己买了车子,又在市里买了一套房子。工作之余除了游泳,健身,就是摄影。我一直留着他第一次为我拍的照片,照片里侧着身的姑娘穿着一袭淡黄色的长裙,一双玉足在高跟凉鞋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精致,长发随意的散着,双手自然的背在后面,下颚微微上扬,眼睛紧紧注视着那座丘比特雕塑,嘴角的笑容却有种孤芳自赏的凄凉。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
就这样相敬如宾的日子过了一年多,我渐渐发现我已经不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他的性子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似乎对所有事都漠不关心。他脾气很好,从不和我吵架,就算我生气他也只是笑着听着,不反驳,也不说话。尽管我们在一起时他永远那么温柔,那么体贴,就像一缕刚刚好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无比惬意。可我心里清楚的知道。他不爱我,甚至并不喜欢我。我一直告诉自己,没关系的,人心都是肉长得,只要我努力坚持下去,他一定会爱上我的 !
渐渐地我明白,最可怕的不是失望,而是明知会失望却还是欺骗自己会有希望。
分手那天,下着小雨。我俩静静地坐在咖啡厅窗前的位置,没人先开口。也许是他等不下去了,轻咳两声,率先打破沉默。
“洛洛,我们分手吧。”
“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我平静至极,因为我早知道会有这一天。奇怪的是,我的内心也极其平静,丝毫没有波动,也一点都不想哭。
他眉头轻蹙,似乎在做什么取舍。随即像是下定决心一般,支支吾吾的说“沈总的女儿...”
“你那个青梅竹马啊?”我打断他,轻笑着问。
“嗯...”他似乎很意外我的反应,尴尬的给了个肯定的答复便不再说话了。
我知道的,有一次他消失了一周,那段时间不管我怎么给他打电话发消息他都不回。我慌了神,我怕找不到他,却不敢继续找他。我怕打扰了他他会不开心。一周后他告诉我公司临时安排他去出差,是为了陪老总的女儿去谈一个合作项目。
我当时极其懂事的选择不去过问,让他好好休息,这件事就过去了。那以后,我便料到会有这一天,只是我更加珍惜他还在我身边的每一天。我爱他,我不想失去他,既然注定不能在一起,那就让我多一点回忆吧。
“洛洛..”见我只顾着低头喝咖啡,他犹豫的开口。
“你好,我叫苏洛。很高兴认识你,再见。”我放下杯子,拿起包包转身离开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看着我走出去,也不知道他此时是松一口气还是觉得不舍,不过无论怎样都与我无关了。月老,你是不是忙昏了头,所以只安排我们相遇,却忘记随手搭上我与他之间那根红色的绳子?
( 三 ) 情路百转,该来的总会来。
那段时间下载了陌陌,登上许多年前一时兴起注册的账号。随手搜了搜附近的人,倒也算的上是排遣无聊的时光了。不过我的原则有三,第一不爆照,第二不恋爱,第三不见面。我的资料里全是我家猫咪的照片,我的头像是个卡通人物,我的签名是加了感叹号的三不原则,所以与我说话的也只有寥寥数人。
某一天,突然有个人问我,『你喜欢猫?』我笑了笑回复到,『是的,很喜欢』他又问『那你喜欢听歌吗?』我说『喜欢,睡觉都在听呢』他接着说『那你也一定会喜欢我』我诧异的笑出声,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是个会唱歌的猫咪控。』
他叫秦然。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缘分,因为我俩仅仅聊了一个礼拜,我便接受了他的邀约——请我吃饭。见面那天我并没有刻意的收拾自己,反而呈现了忙碌一整天后应有的狼狈状态。反倒是他看起来很精心的收拾了一番,倒是个干净帅气的男孩儿。
我们在一起了。也许是拗不过他的穷追不舍,想图一份清净。又也许是觉得多个人说话只当排解寂寞。总之我答应他的时候兴致缺缺,因为我并不喜欢他。或者说,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
他很粘人,一礼拜我们最少要见两三次。每次都会带我去吃各种好吃的,口味基本都是我喜欢的。他会做饭,而且做的很好吃。他很体贴,在我大半夜大姨妈突然驾到的时候他二话没说就跑出去给我买了一堆零食和卫生巾给我送来。他很浪漫,经常偷偷为我准备礼物。每次他自己买东西时一定会先想着给我也买一份。限量的东西便买了送我。我发小儿的生日他大出血买了一个奢侈品包包作为生日礼物。我妈妈生日他更是挖空了心思准备礼物。我爸爸爱喝茶他就买了应季的茗茶。我上司怀孕他更是细心的为我准备了祝贺礼。慢慢的,我发现这个男孩儿虽然有点黏人,但是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我。他做的所有事都在为我考虑,他做了太多他其实并不用去张罗的事情,只是为了我。他不仅对我好对我身边的人好,就连我的猫他都溺爱无比。
慢慢的,我开始接受他,在乎他,关心他,慢慢的...爱上他。我不知道我们可以走到哪一步,或是携手到白头,或是分道扬镳各自走。无所谓了,至少此刻我爱着一个深爱我的人。
情路百转,该来的总会来。无所谓失去,它只是为了更好的迎接到来。对于之前的过往,我只想说。
谢谢你没有喜欢我,可我依旧祝福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