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十岁的时候,有过一次小型的离家出走。
我说过,我一贯是温顺乖巧的,即使到了青春期也没有叛逆过。我小时候沉默寡言苍白瘦弱,像个竹篾撑起来的薄纸片,曾经有阿姨说我像林黛玉,这是我最讨厌的评语。那种娇弱的令人怜爱的为男人哭哭啼啼的形象只能让我感到羞耻。我绝对不是那样的人,我的心里有一团火,一团邪火。我有许多邪恶的计划,我想去当乞丐,我想用大砍刀把西瓜摊上的西瓜挨个杀得稀巴烂,我想在舞台上主持节目时大喊一声“皮蛋”,我想烧掉城市里最大的百货商场,因为在那么大的商场里,竟然买不到一双我能穿的33码的鞋,它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不幸的是,到了小学三年级,我依然是个乖巧懂事的小孩,手臂上挂着两道杠,是班长兼学习委员,学校有重大活动时,我不仅当主持人,还要表演节目,涂着夸张的粉红脸蛋,像皮肤过敏,又像个聪明的小丑。从校长到教导主任到每一个教我的老师,都觉得我是个乖小孩,他们看我的眼神透着无限的喜欢。这种情况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只是让我产生了自己很重要的错觉。因为不想失掉这种感觉,我只好继续扮演乖小孩,演得久了,仿佛我真的就是个乖小孩了。
我做过唯一不太符合常理的事情就是在洗澡的时候大声背诵诗歌,我特别喜欢那首描写英雄的长诗,朗诵起来激情澎荡气回肠,尤其在狭小的洗澡间,诗歌的能量被无限放大。当我把最后小半桶水从头顶淋下来时,我的诗朗诵才在波澜壮阔中结束。
我的家人从未对此表达过任何情绪,我以为这事跟吃饭睡觉一样平常。直到有一天我从洗澡间出来,洗澡间的门开在公共走廊上,我看见隔壁人家的小保姆和她的同乡在窃窃私语同时看着我奇怪地笑,我听见小保姆说:“看嘛,她就是在洗澡的时候念诗。”
我才惊觉声音是可以传递得很远的,也许整个院子都听见了我洗澡时的诗朗诵。
我依旧念诗和当乖小孩,小保姆懂个屁!
有一天下午,我这个很重要的乖小孩受到了羞辱,为了惩罚那两个羞辱我的人,我决定离家出走。其实在那种情况下,我别无选择,因为我没有更好的办法来洗脱这场羞辱。
引发事件的是我的小姨和姐姐。我的小姨,就是我妈妈的小妹妹,二十出头年纪。她暂住在我家,因为我的爸爸给她找了工作,妈妈给她介绍了对象,所以她从小县城来到大城市,暂住在我家。
我的妈妈为兄弟姊妹操碎了心,她是大姐,上面还有一个大哥,这位大哥却完全不管家里的事,父母的事兄弟姊妹的事统统不管。我的妈妈肩负神圣的使命,不仅要给弟弟妹妹谋得好的工作和对象,还要负责他们的家庭幸福。那些年,我的爸爸在妈妈的指挥下,为这些事情东奔西跑,调动他为数不多的关系,把妈妈的弟弟妹妹从小县城调动到省会城市。这在八十年代可说是伟大的壮举了,我因此知道了“调令”和“指标”这两个厉害的东西。之后,爸爸妈妈还为他们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另一半。再之后,他们出现家庭矛盾时,我的妈妈立即奔赴现场发挥大姐头的巨大能量去一举粉碎矛盾。
我十岁的暑假,一个下午,小姨煮了一锅粉条,和我姐姐一起吃。我没有被她们邀请,只得冷眼旁观。她们可真馋,粉条有什么好吃的。可她们吃得那么香,我也想尝尝,我提出请求之后,小姨笑嘻嘻地说:“你去拿个碗来。”我去厨房拿来一个小碗,小姨说太小,换个大点的,顺便帮我倒一杯水,于是我又跑到厨房倒水并拿来一个中碗,小姨还是说太小。我只得再去厨房,在此期间,我注意到粉条已经快要吃完了,她们俩捧着锅,一人占一边锅沿,呲溜呲溜吃得飞快。我从厨房拿来一个最大的搪瓷盅,到达餐桌时,我看到小姨刚好把最后一撮粉条吸进嘴里。
瞬间我明白自己被戏耍了,屈辱感瞬间把我充满,胸腔鼓胀得快要爆炸,大叫一声:“你们是肥猪!”把手里的搪瓷盅砸到桌子上,我没有用尽全力去砸,而是用了很重但刚好不会被砸坏的力度,乖孩子的惯性使我在任何时候都不至于丧失理性。小姨和姐姐看着我哈哈大笑,笑得差点从凳子上滚下来。
我感觉自己要哭了,但我一定不能让她们看见,于是我飞快地转身跑出了家门。
2
我家在一楼,有一段走廊夹在厕所和楼梯之间,很黑。在走廊里我遇到了一个人,正好骑车回家,把自行车锁在走廊里。因为漆黑一团,加上我怒火攻心,根本没去判断那人是谁。走廊另一头有个躺在凉椅里听收音机的老爷爷,他还没来得及看见我,我已经走出了楼道。
我走出楼道的一瞬间,步子慢了下来,我不想别人看出我的狼狈。
穿过院子时,我看见坐在树阴里拿着蒲扇的王婆婆。王婆婆快一百岁了,牙齿还硬得可以嚼碎炒干胡豆,我妈经常赞叹她的这项特异功能。王婆婆年轻时很苦,给人家当奶妈,养大三个儿女,可惜最孝顺她的大女儿多病多灾,孙儿也不争气,因为盗窃罪进了监狱。院里的李婆婆说牙口太好会把儿女的福气都嚼没了。我不明白,牙口好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王婆婆对我说:“你去哪儿呀?走那么快?”一贯懂礼貌的乖孩子这时候想回答,却说不出话来,我能说什么呢?说我因为没吃到粉条而离家出走?多么孩子气的理由!何况我并没给自己的行为定义为离家出走。我们当地有一个方言叫“冲气”,就是气极了无力解决只能满怀怒火决绝地离开现场的意思。冲气这个词很形象地解释了我那时的情况,心里充满了气,像一个鼓胀的气球,手一放,刺溜一下就窜出去在空中打旋。我心里的气没有那么简单地放出去,我只能继续飞快地走。
我走出院门,来到红墙巷狭窄的街道上。夏季的街道干燥明亮,快到下班时间了,路上的行人比下午最清净时多了一些,屋檐下的阴影里那些摇着蒲扇或者婴儿竹篮的老人都纷纷回家准备晚饭去了。我尽量走得轻松些,免得别人看出我是在冲气。
红墙巷是由许多墙壁和穿插的大黑门构成的小街,墙壁是深浅不一的灰色,没有一堵墙是红色的。墙里围着四合院,只有我家住的地方从四合院改造成了红砖楼房,院子也更宽敞。那些四合院里有的有遮天的大树,树之间牵着绳子,晴天时,绳子上挂满晾晒的衣服、萝卜干和过年时的香肠熏肉,有的没有树,全被房子和棚子挤满。
我家住的曾经的四合院如今的红砖楼房,原本属于姓王的一户人家,现在住在红砖楼房正对院门的三楼,独占一层楼,视野很开阔。那家的女儿叫王淼淼,和我同岁,不爱理人,很傲气的样子。当她神秘兮兮地对我说出这个院子本来属于她家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随便闯入别人家里的不安,而且还是爸爸妈妈带着孩子整个家庭的闯入。但很快我就得到了安抚,这院子里住着那么多户人家,他们全都心安理得。
我是王淼淼在这个院子里唯一一个愿意结交的朋友。她要是在楼上看到我从院里经过,就在阳台上咳嗽两声,引起我的注意,我立即热情地跟她招手。我妈有一次看到这种情形,叫我不要跟王淼淼玩,因为她不尊重人,都不会叫人的名字,只会干咳,像是喉咙里卡了猪毛。从此以后,不论她怎么咳,我都硬着心肠假装没听到。我们的友谊始于咳嗽,也终于咳嗽。
我经过那扇神秘的大门,这个院子和别的院子不一样,别的院子白天总是敞开大门,这个院子的门从不打开。院门口也特别,左右一边一棵高大的银杏树,落叶时金黄满地,显出一种萧瑟的华丽。院门往后退了几米,院门外形成一个扇形的开阔地带,那里有时候停着高级轿车。上几级台阶,才到达立着两个石狮子的乌黑的大门。有时候门口还有站岗的军人。据说里面住着市长的儿子和儿媳妇,儿媳妇就是那个全国人民都认识的大明星。她有一双动人的大眼睛,气质不凡,她穿着高领毛衣的形象是高贵的代言人。
有一次,只有一次,我从门缝里窥见院子里有一个郁郁葱葱的假山水池,水从山上汩汩流下,假山后面透出暗红色的粗大的木头柱子和栏杆,可惜再也不能看见更多了。我也从来没有看到过大明星出入这座院子。
再走二十来米,我走出了红墙巷。
我在巷口碰到了辜嘉丽,那个留着短发像男孩的女孩,她和另外两个女孩在跳橡皮筋。红墙巷外的大街两旁种着几排香樟树,树不大,把橡皮筋绑到树上很合适。我经常一个人在巷口跳橡皮筋等妈妈下班回家。但我没想到辜嘉丽竟然也会跳橡皮筋,她又黑又瘦,从不穿裙子,她喜欢把旧得看不出颜色的T恤的短袖挽到肩膀上,露出男孩一样肌肉分明的细胳膊,她跳橡皮筋的姿势像跳舞的僵尸,衬得旁边两个穿连衣裙的女孩特别的灵巧好看。在辜嘉丽刚刚跳起的一瞬间,我毫不犹豫地冲上去,对着她使劲一推,她一个趔趄倒在地上,哈哈哈哈,真像一个僵尸!
我飞快地逃走了,跑出去好远才慢下脚步。总算是为自己报了仇。
我跟辜嘉丽是结仇的,也许她不那么认为,因为她只是扯过几次我的辫子而已。对于一个很重要的乖小孩来说,任何身体上的冒犯都是不能容忍的。在学校只有男同学喜欢扯我的辫子,我总是追着他们满地跑,我跑得快,追上去我就给他们后背狠狠一掌,他们大喊“班长打人了”。辜嘉丽是唯一一个扯我辫子的女生,她真的很怪。
3
我逃跑时选择了便捷的方向,现在我沿着这个方向继续走下去。我应该有一个目标,我总不能听腿的指挥吧,左腿说去那边,右腿说走这边,那我的两条腿就打结了,走不动路了,所以必须由大脑来指挥腿。那么,我就去妈妈的单位吧,其实我在跨出家门的那一刻,想的就是去找妈。
妈妈的单位离家很远,我家在市中心,单位在城市的北门,骑自行车要四十分钟。我还是决定去,反正有的是时间。我只知道方向,不太认得路,好在城市的规划十分科学,南北走向的大街串起东西走向的小街巷,形成许多的方形街区,只要方向正确,就能到达目的地。
我路过军区那雄伟高大的门口,站岗的士兵把枪端在胸前,站得笔挺。几个月之前,我和另外两个班干部一起来过这里,我们抬着一个纸箱,里面装着几个全班同学用纸做的巨大的军功章,要送给老山前线的战士。我们鼓起勇气礼貌地跟门口的士兵说明来意,士兵检查了我们的东西,打电话跟上级请示之后,我们大大方方地走进这座神圣的大门,走上里面宽阔的大道,然后上楼,直接进入首长的办公室,我们受到了热情的接待。
今天站岗的士兵肯定不认识我了,即使他们是上次放我进去的士兵,也不可能记得我了,我穿着拖鞋吧哒吧哒地走过军区大门,像个不务正业的游民。
时间已到下班高峰期,大街上挤满了自行车,清脆的铃声肆无忌惮地丁零零乱响。公共汽车售票员伸出手使劲拍打车身,代替车喇叭为即将进站的汽车扫清道路,想要上车的人群像冲浪的螃蟹般退后一点很快又奋不顾身地涌上来。我闻到空气里有炒菜的香味,路边的居民楼里传来锅碗瓢盆的声音。路上的人都行色匆匆,急切地奔向各自的目标。我不想被人当作无所事事闲逛的人,所以保持着快速而坚定的步伐,去往那需要我的地方。只是,我的鞋子有点尴尬。
出门时我穿着居家的蓝色透明塑料拖鞋,它有一个梦幻的名字——水晶鞋,我很喜欢。但一个目标明确的人,怎么能穿着居家拖鞋就上路呢?即便是一个闲逛的人,大白天穿拖鞋上街也是很怪的。
随着我走出院子走出小巷再穿过好几条大街,水晶鞋蒙上了一层灰,灰尘混着我脚上的汗,在皮肤和塑料之间形成一股阻力,摩擦着我的脚,我的脚背开始隐隐作痛。
我心里的怒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散无影,注意力越发落在我的穿拖鞋的脚上。我盯着旁人的脚,努力为自己寻找几个伙伴,哪怕一个也好。路上有各式各样的凉鞋、皮鞋、运动鞋,有的新有的旧,有的时髦有的土气,可唯独没有穿拖鞋的,那个年代还不流行穿拖鞋上街。
再看我的脚,脚丫和鞋之间已经蹭出了黑色的边界线,真像乞丐啊!但我的精神没有垮,等我到了单位,找到妈妈,一切就迎刃而解了。我要让她知道,她的妹妹怎样欺负了她的女儿,和妹妹相比,女儿肯定是更加重要的人。
4
北门不同于城里,那些白天不许进城的大卡车都聚集在此,等着时间一到便可入城,所以这里交通混乱,灰尘漫天。
我冒着气味浓重的灰尘,躲闪着无规则运动的大汽车,穿越火线般穿过宽阔的十字路口,拐进一条小街,终于到达了此次徒步的目的地——我妈妈的单位。
不出所料,此时早已过了下班时间,街道安静,大门紧闭。看门的大爷问我找谁,我说了妈妈的名字,老大爷说:“你是罗厂长的女儿啊?厂里头早都下班了。你咋这时候来找人哦?”我瘪着嘴没说话,他给了我两角钱,让我坐公共汽车回家。 我至今记得,那是一张十分沧桑的软塌塌的钞票。我把两角钱折好揣进衣兜,踏上了返程的路。
大街上少了行色匆忙的人,多了拖家带口悠闲散步的人。他们都洗了澡,换上干净舒服的衣服,肚子吃得饱饱的,享受着这一天最闲适的时光。晚饭吃了什么呢?青椒肉丝、麻婆豆腐、干煸四季豆、番茄圆子汤,也许还有烤鹅,他们幸福地吃过晚饭,然后出来散步消食。
我在高温和灰尘里走了几个小时的路,连一口水都没有喝,但我并不觉得饿和渴,还精神十足,几个小时之前那团强烈的气仿佛给了我无穷的能量。真的,我发现怒气是极好的能量。
我之所以想别人晚饭吃了什么,是出于一种幸福感的缺失。我,一个十岁的很重要的乖小孩,眼下真实的处境是孤苦伶仃流落街头。我的头发里藏着来自五湖四海的尘土,鹅黄色的连衣裙散发着汗臭,拖鞋和脚满是污垢,那些喜欢我的校长教导主任和老师,会用怎样的眼神来看此时此刻的我?
路边卖冰糕的老婆婆准备收摊了,我快步走到她的手推木箱子前,问她还有冰糕吗?她揭开木盖子,掀开棉被,从箱子里摸出两个冰糕:“还有两个蛋奶冰糕,给你算一角二吧,都给你。”我拿出看门大爷给的两角钱,接过两支软到变形的冰糕。
我注意到不远处的地上坐着一个残疾的小乞丐,他的两条细腿以不可思议的角度从身前折到身后,用布绳子绑住吊在背上,像一对张不开的翅膀。他表情木然地盯着我手里的冰糕,我走过去递给他一支冰糕,他摇头,我想一想,把剩下的八分钱放在了他手里举着的小铁罐里。
我一手拿一支冰糕,左边咬一口,右边咬一口,津津有味地吃着乞丐都嫌弃的冰糕。当我的口腔接触到冰凉湿润的东西时,才发觉自己已经是口干舌燥了。我还从来没有一口气吃过两支冰糕,这趟出门奢侈了一把。毕竟,我没有残疾,也不是乞丐。在我流浪了几个小时之后,我发现自己原先想当乞丐的想法是多么虚伪。
我为什么要回家去?我走了,永远离开那个伤心地,他们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乖小孩,该是多么的悔恨啊!后悔没有好好对我,没有珍惜我!多年以后,我历经磨难,衣衫褴褛满身伤痕地爬进家门,或者衣着华丽前呼后拥地回到家,反正,随便怎么回家,我身上必定散发着英雄式的悲壮的华光。
要是我不回去,小姨和姐姐一定会很惨,要是我在外面多呆一会儿,她们的痛苦就延长几分。可我不回去又能去哪儿呢?那个年代,人贩子还没有那么猖獗,何况我的年纪对人贩子来说太老了,既不好贩卖也不易改造成残疾。我也没有大到被坏人引诱去当同伙的岁数。
其实,她们也没有那么可恨,无论如何,生活还要继续下去。我不知道在哪部电影或者哪本书里得来的这句老气横秋毫无用处的话。
我本来就不打算坐公共汽车,那样少了仪式感。我花光了坐车的钱,步伐坚定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5
华灯初上,我保持速度,并不惊慌。在夜幕的掩饰下,我不再纠结脚上的拖鞋,况且,路上有不少散步的人都穿着拖鞋。
在离红墙巷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我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我知道,他们肯定会出来找我的。我驻足寻找声音的来源,我的爸爸和小舅舅骑着自行车冲到我面前,爸爸脸色很不好,小舅舅表情严肃又如释重负地说:“再找不到你都要去报警了。”
我坐上了爸爸的自行车,不敢说想自己走回家,我的徒步仪式终究没能完成。
辜嘉丽早已不在巷口跳橡皮筋了,夜晚的红墙巷用静谧迎接我这个出走乖小孩,明天早晨,它会和无数个早晨一样若无其事地醒来,院门次第开启,关闭的院门依旧紧闭,我会等着同院那个一年级的小妹妹一起出门去上学,然后问候院门口喂孙子吃饭的老人,顺便逗逗小孩。
回到家,妈妈坐在餐桌前,眼睛红红的,姐姐和小姨站在她背后,像两尊蠢神。妈妈看到我就一把抱住我,我坐到她腿上,斜眼看小姨和姐姐,她们两个笑嘻嘻的,看样子并没有受到惩罚。爸爸刚想开口训我,妈妈立即一个眼神打断他,说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问我饿不饿,渴不渴,她使劲抱着我抚摸我的脸,我感觉到她身上传来一种强烈的失而复得的欣喜。妈妈接过小舅舅手里的热毛巾给我仔细擦脸,然后给我梳头。
我在全家人的围观下吃晚饭,没有人问我事情的前因后果,我对妈妈说:“我本来想出去走走,没想到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你的单位。”
小姨说:“还是屋头的饭菜香嘎,多吃点肉。粉条吃多了不好,我有一次吃多了粉条,痨得直吐清口水……”
妈妈打断小姨:“不要说了不要说了!你们两个比她大那么多,都不晓得让着她!”岂止是不让着我那么简单?可我不想在妈妈面前诉苦诉冤情,委屈这个词从来不属于我这样一个重要的乖小孩。又或者,我所受到的委屈是那么剧烈,单用委屈这个词显然承载不起。
我告诉妈妈看门的大爷给了我两角钱,妈妈说明天就去还钱和感谢他。我问妈妈是什么时候下班回家的,妈妈说:“我今天下班早,我一回家,姐姐就说你刚刚跑出去了。我们都以为你跑出去耍,一会儿就回来。”我突然想到,我离开家时,在走廊碰到的人,就是下班回家的妈妈,我们在家门口完美错过。
作者简介:女,70后成都人,曾从事建筑和室内设计工作,2003年移居德国,爱好写作、绘画、园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