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养了只小狗,名字酝酿了很久。
昨天孟小宝终于想好了,叫棉花糖。
从小到现在,家里养的每只狗我还都记得。
最喜欢跟我同年的那只,纯黑色,是长的比较大的一只,陪我一起上学,放学时把小书包放在它背上。长到九岁,某天早上突然不见了,村前村后找了很久,最后不得不接受可能被人偷走吃掉的残酷现实。我哭了很久。
以后家里养的狗几乎都是纯黑色,每一只也都是乖巧懂事。
有一年家长养了只白色的,长的也算漂亮,养了一年多,送给了一户亲戚。我曾经好几次想去看它,却都没有去成。
狗的记性很好,只见过一次,隔了一年再见,它还会记得你,看到你会摇着尾巴凑上来。
在上海的老房子时,也曾养过一只,刚出生一个多月,养了三四天,因为各种原因送走,我在回家的路上哭了好几次,从那以后决定再也不养了。
最近看到小区里有人说家里收养了两只小狗,喜欢的可以去抱一只,还是没有忍住,抱了一只回家。
不是我最喜欢的黑色,但也不错,长的漂亮可爱,而且是只很聪明的小狗。
出去散步,过一会儿就主动回家,会在门口等开门,有一次爬台阶被我不小心踩到,以后都从另一边绕上来,回到家跟它说回自己窝,就很听话的跑回去。
希望它在新家里过的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