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发文,向往事敬酒。
虽然喜欢这俩字太青涩也太轻易得不值一提。但还是不能相信自己喜欢一个人那么久。
初二时候开始,下半年大四。
那时坐他后面的后面,晚自习前,我不回家他也经常来早,总是边写读书笔记边盯着他背影看,脖子,长长的,头发,软软的,喜欢晃,两只脚并在一起晃的那种,当时我们坐那种长凳子,有时他会侧过身子做题,一只腿也晃,他侧着可以看见他眉毛,挑一挑跳一跳,很有意思。讲真从那时开始他在的地方我不需要抬眼就知道他在,但这种我保持多年的感知技能对别人都失灵包括藏月亮。
分手第二年啦,2015年10月31晚23点52分在一起,2016年1月11分手。算两个月吧,就两个月吧,眼睛痛,快要窒息即使过了这么久还是难过的要死是不是不酷。
大学他读了军校,他说因为初三的时候我曾经说想当军嫂,大二第一学期表白,以恋人的身份见过三次面,最后一次是在2016年元旦,周日。
那天送他去地铁的路上,他伸一只手给我,我把两只手都塞进去,拽着走了能有一站地铁,现在想想,姿势怕是很怪异。嗯,当时他奶奶去世不久看得出状态很差,而我很本能的那么做也只是本能的安慰一下他,又或者,冥冥之中吧。从地铁站回身被大风吹得眼疼时不知道哪冒出来一句话,有的人一转身 就是一辈子。那种就到这的预感,直到现在,还清晰。
像与君书里写的,其实并没有想跟他能一起多久,没那个命也没那么安分。
八年,频繁梦到有三次,第一次高中妈妈生病的时候,第二次他提分手,第三次现在,我想跟别人在一起。连着梦,夜夜梦那种。
分手后只是间歇情绪失控,被子里捂到窒息,看天花板失眠哭一整晚,或者看片边看边掉眼泪。不想要别人知道我这么不酷,也真的觉得自己已经够难过了也够久了。
国防服役章的塑料膜已经被我拿旧了,弹壳也不想要在还你了,我已经不愿意跟你在一起了。
最好,在梦里也不要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