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小谈】喋喋不休的怪大叔

毛姆

文 | 戴文子

最近在读什么书?

《随性而至》。

这本小书不足两百页,只能算是文学大师毛姆的余兴之谈......

等一下,毛姆能被称为「文学大师」吗?开什么玩笑!不是连他自己都说,自己充其量只能算是「杰出的二流作家」吗?

其实关于毛姆「二流作家」的这句评价,就算不是历史公案,也是一本扯不清的糊涂账。

「我清楚自己的位置:二流作家的最前列。」这可能是毛姆被引用最多的一句话,以至于很多读者都信以为真,毛姆本人是否说过已很难考证。「二流作家」的名头最早出自威尔逊那篇文章(里面提到他「确信」毛姆是「二流」)。在此以后,就有人不带出处地「报道」毛姆说了这句话。比如美国作家杰弗里·迈耶斯在其为毛姆撰写的传记中就写道,毛姆本人亲口在牌桌上说,「我这个人嘛,打桥牌的水平和写作水平都一样,都是二流选手里最厉害的那种!」简直说得有声有色,几可乱真。而在特德·摩根的传记里就更过分了,其专门指出毛姆在《总结》里写道,「我知道自己的地位:二流作家的最前列」,我把《总结》翻了两年,也没有找到这句话具体在哪。

总之,每个引用的人都要编个出处,但没有一条可以确切查证。众说纷纭的揣测,却导致了一个无需争议的事实:那就是毛姆在评论家眼里,很难担得起「大师」的名号。

然而,不管评论界如何评说,笔墨官司打得再漂亮,也与我们这些普通读者无关。在这些「普通读者」中,也不乏一些卓有名望的大作家。比如马尔克斯就说毛姆是他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奥威尔则说现代作家里毛姆对他影响最大。

事实上,毛姆活着的时候就是全世界名气最大、赚钱最多的作家;即便是在其逝世五十年后的今天,毛姆的人气依旧居高不下、热度不减。究其原因,还是毛姆的作品实在太好看。

毛姆性格内向、羞涩、拙于情感交流,但同时又理智、从容、对人性有着深入骨髓的洞悉。反映到文字上,就是那些连读者自己都不愿承认的阴险心机,都在毛姆锋利如手术刀的笔触下,华丽又冷酷地解剖出来给你看。可以说,毛姆的文风是一种体面的娴熟和狡黠;而讥诮这项技艺,修炼到了毛姆这般声色不改的境界,自然也是让人看得心服口服。毛姆可以用半页文章就让你轻松落进他营造的氛围里,所以很多人阅读毛姆的作品,都处在一种「根本停不下来」的状态。

而今年适逢毛姆作品的公版年,书市上毛姆的「新书」一时间也是层出不穷。而我手上的这本小书,相比于那些譬如《月亮与六便士》、《刀锋》、《人性的枷锁》等我们耳熟能详的毛姆代表作,多少就显得有些落寞了。就像一位倔强执拗的大叔,心有不甘,却又无处宣泄。只能窝在角落里,两眼投射出一道帝王般的蔑视。

《随性而至》

《随性而至》是一部风格多样、夹叙夹议的随笔集。书中收录的六篇文章大致作于二战后的六七年间。彼时的毛姆已完成生命中最重要的几部作品。作为一名戏剧家与小说家,毛姆的创作观和文学观已臻于化境。人至晚年,终于可以随性而至、无拘无束地用文字的形式表露自己的内心世界,只不过还是那般坦诚率真。一样的尖酸刻薄,一样的喋喋不休。

书中所写的人物和主题,从哲学大师康德到硬汉侦探小说家钱德勒,从西班牙巴洛克画家苏巴朗的传说到西方侦探小说的艺术,从政治家伯克到游记和回忆录作家奥古斯都·海尔,均有涉及。谈论范围之广,臧否程度之深,实属罕见。剑走偏锋,却又妙不可言。

但是,毛姆可没老老实实地停留在按部就班的人物传记和文艺评论上,文中夹带了大量风味独特的「毛式私货」,主要体现在毛姆个人对小说创作与美学观念的看法上。正如在《对于某本书的思考》一文中他说得那样,「我不想装哲学家,我仅仅是一个终身热爱艺术的人。我只敢说,我通过自身经验了解一些创作的过程;而作为一个小说家,我也能够不失偏颇地看待审美的核心主题——美。」你看,毛姆多诚实,又多狂妄。

个人阅读摘抄

我曾经写过,若想准确无误地传递伟人的思想,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把他们的言论原封不动地抄录下来。对于这本毛大叔的《随性而至》,我也严格遵守这项标准。

但是,毛姆的写作风格,注定不可能让读者轻松地遴选出「格言警句」。相比于其他作家,摘抄毛姆的文章就显得费时费力很多。毛姆文风质朴晓畅,却有一种独特的魅力与气质在里面;而正是这种离经叛道的文青气质,在任何时代的普通读者群里,都有致命的魅力。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下所摘内容不具有任何代表性,它们只是在我看来别有一番情趣,很难说适用于其他人的口味。毕竟读书是一件颇为自私的小事,我之甘饴,很有可能就是彼之砒霜。

所以,以下内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读书笔记」。

《忆奥古斯都》

有一次他的朋友在一座乡间宅第捡到了王尔德,他看上去非常苍白。「您恐怕是病了,王尔德先生。」一位客人说。「不,我没病,只是累了。」他答道。「事实上,昨天我在树林里采了一株报春花。它病得厉害,我不得不整夜地照看它。」

才华横溢的健谈家滔滔不绝,众人侧耳恭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每个人都想说,却没有人愿意听。

《苏巴郎》

如果这个画家的语言不再能为人们理解,那他就应该知趣地保持沉默,并相信时间会最终对他做出补偿。时间会将伟大从渺小中筛选出来。后世不会关心一个消逝年代的流行时尚;他们只会从一大堆传递到他们手中的材料里选出最符合他们当前需求的东西。

一个艺术家有权要求人们用他最好的作品来评判他。

画家需具备某种类似小说家的感官能力,以便融入他笔下的人物,想其所想,感其所感。这种感官能力就叫想象力。

美是一个严肃的词,一个至关重要的词。现在的人往往过于轻率地使用这个词了,美成了好,漂亮,悦人,有趣的同义词。但美根本不是这些。美是非常罕见的;它是一种力量;一种令人欣喜若狂的东西。它不是修辞意义上的「令人屏息」;有时它的的确确能带给你那种窒息的冲击感,就好像一头扎进冰冷的水中一样。美的冲击让你感到超越自我,片刻之间你好像在空中漫步一样;它所带来的那种狂喜和释放感是如此强烈,世上的一切似乎都不再重要。它带着你脱离自我,进入了一个纯粹精神的世界。这就好像坠入爱河一样——这其实就是坠入爱河。

艺术家的功能是创造美,而非像某些人认为的那样是揭示真理。只有当精湛的技艺,深刻的情感和好运在极其罕见的情形下结合在一起时,艺术家——不管是画家还是诗人——才能创造出美,它释放的情感就像圣徒在祷告和苦行中获得的狂喜一样。这时他的诗和画带来的是一种解脱感,一种激越,一种幸福,一种精神的解放,就像神秘主义者同上帝融为一体时感受到的那样。

《对伯克的读后感》

文风是受写作主题界定的;严肃,平衡,慎重的文风适合重大议题,但用在无关紧要的话题上就会显得古怪;相反,轻快生动的文风不适合用来处理那些宏大的课题,对于这些问题,你讲不出任何既新颖、又正确的东西了。

对比的目的是通过字与字的对照来加强思想的对照;但它如果仅仅用来制造悦耳的声音,那就令人厌烦了。

在一个对工完整句中,句意直到句子结束时才被表达完整;而在句意自然告一段落后再添加一个从句,这样的句子叫散句。一旦放弃了句子的统一性,作者就很容易一个从句一个从句地叠加上去。而对比句有利于创作古典的对工完整句,因为其语言魅力显然有赖于紧凑完整的句式。

长句也有长句的优势,能给你提供展开表达的空间,以及通过抑扬顿挫和素材的组织最终达到高潮的机会;它的缺点是容易松散、乏力、模糊、晦涩。

意象的目的不是要分散读者的注意力,而是要让文字的意义变得更清晰;明喻暗喻的目的也是为了将这种意义深刻地印在读者脑中,并通过调动他的想象力来让他对此更乐于接受。

明喻有它的用处。它既能让你想起一件熟悉的事物,从而让你更清晰地看到类比的主题,也能通过提及一件你不熟悉的事物来集中你的注意力。但仅仅把它当做一种装饰却是危险的,;用它来炫耀聪明是令人厌恶的;而在既不美观又不动人的情况下使用它更是荒唐的。

段落划分应当不仅仅考虑内容长度,而且要考虑内容分量。段落是有着统一表达目的的句子的集合。因此段落应当处理耽搁主题,并排除所有不相关的内容。正如同「散句」中的修饰部分不应该超过被修饰部分一样,一个段落中次要的内容也应当服从主要的内容。

《对于某本书的思考》

我很清楚小说家的创作过程:一个想法不知从何处闪入脑海,他给它起了一个宏大的名字——灵感。它就像钻入牡蛎壳内的小沙子一样微不足道,但激起的扰动却最终创造了珍珠。

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而语言充满了联想,在不同的国度和文化中联想也各不相同。语言通过含义和声韵感染人,因此同时影响着感官和思维。而绘画的唯一意义就在于它带给你的审美快感。至于音乐我不敢多说;究竟是什么样的神奇天赋使人类创造了音乐,这在我看来是艺术创作之路上的最大谜团。

你不但用眼睛看画,同时也在用自己的生活经历、本能的爱憎、习惯、情感等等——可以说是你的全部个性——在读画。你的个性越丰富,作品传递给你的内涵也就越丰富。

美其实只是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产生特定的愉悦之情,于是我们就称那些愉悦之物为美。而它们之所以令人愉悦,紧紧是因为它们符合那个时代的某些需求。认为我们的观点会比我们的父辈更准确,这样的想法是愚蠢的。可以很定我们的后代也会带着相同的疑惑看待我们的观点。

美的欣赏哪怕并不依赖于个人的文化修养,至少也会因文化修养而得到提升。创造它需要闲情逸致和发达的文化,而欣赏它则不但需要摆脱实际利益,还需要有文化修养和对思维的接受能力。

《我认识的小说家们》

没有哪个作家能从一条矿脉中开采出超过限额的矿石。一旦他答道某个极限,这条矿脉就只能留待别人来开采了,尽管它的藏量依然奇迹般地同之前一样丰富。

至于书中一篇题为《侦探小说的衰亡》的文章,改日另立专题再谈。

是为读书笔记。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来自书评集:孤灯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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