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小说《北方化为乌有》获首届汪曾祺华语小说奖短篇小说奖,作者双雪涛。
我不谈故事,只谈阅读感受。如果你也被我勾起了兴趣,那么请你也去阅读文章,哈哈!
感受一:故事套故事
故事一是来自南方的女出版人饶玲玲和来自北方的写作者刘泳,在除夕夜都不回家,聚在出租屋里,纯友谊地讨论刘泳写的一个故事——一个叫老董的人被杀的悬疑案。
故事二是那个被写出来的故事,貌似是虚构,其实有生活来源。遇见了写同样的故事的第三个人,名叫米粒。米粒写的故事似乎从另一个角度讲述老董被杀的案件。
故事相交合之处:米粒投稿给出版人饶玲玲,而饶玲玲见过刘泳写的同样的故事。那么——如果故事不是虚构的话,这故事可能就是基于真实的还原。由此,刘泳才说出真相,所谓的故事主角是他的父亲,被杀,却没找到凶手。米粒可能是知情人。
故事产生了悬疑,勾起了兴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环环相套,吸引读者。
故事三由米粒讲述据说是她姐姐告诉她的故事,也就是人物被杀的故事。这里又包含了一段婚外情的故事,包含了千里寻仇的故事,又铺垫了一个追凶的故事。
这样的一种叙事写法,的确很难,不是一般人能驾驭得了的。
感受二:为什么绕来绕去地写,直接设计米粒与刘泳的偶遇,交代出暗含的故事可不可以?
刚刚看第一遍的时候,我真的觉得饶玲玲这个出版人是多余的。以为她起到的作用,仅仅只是引出米粒这个人物的作用。后来我反复告诉自己,应该不只这么简单。就像鲁迅写《藤野先生》开篇的“在仙台”那一部分,有什么作用?像朱自清写的《背影》开头的写父亲赋闲在家祖母去世那一部分又有什么关系?记得上学时,老师总会问“这一部分是不是多余,可不可以删去?”答案当然是不可以,它们会有自己的作用。作者自有安排和用意。那么,这里的人物,这里的情节是什么作用?
再次反复读,假设,去掉饶玲玲这个出版人,效果会怎么样。然后,我仔细读了关于饶玲玲的描写部分。才明白,这还是有另一重可能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饶玲玲是一个来自南方的学跳舞的女孩子被生活改变成一个酒量超级大的除夕夜也不能回家的女汉子。她与刘泳有相似点,刘泳是一个来自东北的写作的可能在慢慢改变贫困生活的邋遢的除夕夜也不能回家的无趣男。两人似同病相怜又没有异性相吸,那么,生活给了他们什么?
把感受一与二结合在一起,就觉得,这真像个九宫连环套一样,像我家里摆的套娃。
感受三:题目的含义与作用?
题目一定要吸引人,除此之外呢?有一个朋友说,标题尽量不写静态的,动态的标题更能激发读者的想象。那么这个题目做到了。会引发一系列的提问,比如,北方为什么会化为乌有?怎么化为乌有?化为乌有后怎么样了?为什么是北方不是南方?他想表达什么?这样想着,可能就会越读越深入。
感受四:为什么标点符号不直接用引号,要都用逗号?
从小到大的语文课上,老师都在讲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都在强调引号的作用。看这篇文章,有引号,可更多的人物对话被逗号分开。而且,我也发现,这样的写法在榜一的文章里多次看见。
也许,是好的吧。我个人,还是更多地喜欢双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