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曾经亲口承认,在他成年之后,作家中给他印象最深的,首先是马克思,其次是斯宾塞。而最能体现这两者思想的莫过于其最为争议的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这部小说通过主人公马丁.伊登的恋爱、奋斗、沉浮、死亡,来反映十九和二十世纪之交的美国社会的拜金主义和庸俗虚伪,和它对文化和人才的扼杀,展示了一个从劳动阶级走出来的追梦者的梦想幻灭的悲剧。
21岁的水手马丁. 伊登因为偶然救了遭遇殴打的资产阶级少爷阿瑟,而得以有机会进入资产阶级的华丽豪宅。出生卑微,常受贫困光顾,居无定所的生活使得初到这么漂亮宽敞的房子的马丁十分拘谨和紧张,阿瑟从容而自然地帮他拿了不知如何处置的鸭舌帽,马丁就感激不已,认为对方很体谅人。发现别人从容优雅的走路样子,他便为自己走路时左摇右摆的粗野样子感到羞愧,满布汗珠。
马丁热爱美和知识。印象派的画让他欣喜却又莫名其妙,她完全陌生的史文朋的诗作让他叹服而决心马上就去查阅其人其作。
一声“伊登先生”让他心里扑扑跳个不停,生平第一次被人尊称为先生,这种人格上的尊重让他敏锐的神经兴奋不已。罗斯的出现——苍白、轻盈,大大而脱俗的蓝眼睛,浓密的金发——让他震惊得几乎窒息,他仿佛看到了一根纤细枝条上的一朵苍白的金花。他把他惊为天人,认为她超凡脱俗而一见钟情。罗斯家的一切都让马丁感觉是那么地舒适、和谐、温暖。于是他发誓要征服并赢得罗斯——她的百合花般的天仙。
初次涉足上流社会,就让马丁的眼界大开,他的自尊、决心和敏锐的头脑宣告了他与他同阶级许多人的差异所在。他的追求和奋斗由此开始。
罗斯的美让马丁心醉神迷,他晃晃荡荡地走着,差点被警察当做醉汉抓起来。直至跟姐夫吵完架后他仍旧沉醉于对罗斯的幻想中。思想的抛锚火辣辣地烧醒了他的神经。他生平第一次认识了自己也认识了别人:粗糙、僵硬、红肿的双手,一向以劳动维生的他以及他同阶级的许多人;而她,罗斯,她是那种不用劳动就能拥有一切的贵族。他只是个穷水手,而她是高踞天堂般遥远的阔小姐;他贫困不堪,而她奢侈豪华。这种身份地位上的差距让他反感起自己的生活:苦恼生活里的巴掌声,孩子的哭叫声,甚至呼吸的空气,他都觉得低贱得让人反感。马丁觉得罗斯的生活氛围美丽宁静,全都是属于精神世界的,而他自己的一切全是物质的,真是低贱,他为自己的出身感到自卑,他觉得他的工人阶级出身及他所结交的人都成了他上进到罗斯身边的障碍物。然而,他天生充满雄心,毅力坚定,他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努力上进,成为可以跟罗斯匹配的一对。
出身苦寒,11岁就自立谋生的马丁文化低,说话发音不准,满是语法错误且孤陋寡闻、浅薄无知,但对罗斯的爱情激励着他,成为他勇往无前的强大动力。马丁把自己看作愿为一吻而死的天字第一号的恋人,为了在精神和外表上配得上罗斯,他做了一系列工作。马丁申请了四张借书证,整晚熬夜在知识的王国里漫游。书本的喂养更加严重地刺激着他对知识的饥渴,他不顾生活的拮据买了词典、语法书,贪婪而又吃力地阅读哲学、经济学、宗教学等著作,并在诗歌里寻求美和沮丧时的安慰。马丁还专门买了梳洗用具,形成洗冷水浴习惯,把衣裤烫得笔挺。他俨然在向一个绅士转化。
爱情的动力让马丁日复一日苦读着各类作品,他的思维和眼界开始扩展了,过去那个旧世界,那个陆地、海洋和船只的世界,水手和母夜叉的世界,似乎离他远了也渺小了,他自己也似乎被书本上看到的高尚思想和美弄得崇高了。于是,他更加坚定,在他的上面,在罗斯家庭的那个圈子里,所有人全怀着这种思想。而他,马丁.伊登,必须获得的正是他所看到的上层社会的那种美、才智和浪漫的爱情。他在罗斯的帮助下学习英语,做算术,欣赏音乐、诗歌。而在这个过程中,罗斯也对重塑马丁的兴趣日益高涨。
随着知识的增长、思想的扩展,马丁对自己的力量更加自信。马丁想让罗斯也能看到南海世界那出奇的美景。为了复制这种美景,马丁萌生了从事文学创作的意念。他把写作看作神圣的事业,也看作赢得罗斯的道路。于是,《潜海寻珠记》、《生之美酒》、《罐子》等一部部作品诞生了。遗憾的是,马丁一次又一次热切的期望和喜悦都被那一封封退稿信浇灭了。尽管如此,自信如他,坚毅如他,不管多少次的失败,他依然相信自己的选择,相信自己的能力,他相信他的作品是好东西,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一定会出名。
市政厅公园里的辩论集会让马丁意外地收获了斯宾塞。由辩论引发的对赫伯特.斯宾塞的兴趣,促使马丁毫不犹豫地借阅了斯宾塞的《第一原理》,这一借阅,让马丁几乎忘记了现实世界。他的航海和流浪就是为了去了解世界,可是斯宾塞的书让他认识到,他根本什么也没了解过。斯宾塞为他把一切知识组织了起来,综合成整体,阐述终极实在,马丁在这里惊奇地看到了一个宇宙,看到了一切事物的联系。苦心阅读填补了马丁知识上的空白,而对哲学的深入研究则使他的知识更加深刻、灵活、系统。马丁终于逐渐感觉到与罗斯那个阶级的青年们的地位日渐平等了。他觉得爱情离他更近了。
为了买邮票,马丁总是出入当铺、食不果腹,甚至形销骨立。但他的作品却总是在各个杂志社间兜圈子传着接力棒。马丁于是仔细阅读研究别人的作品,结果发现那些作品里除了死气沉沉、庸俗空虚外,没有任何五光十色的生活,没有任何生气。他沮丧、失望,他觉得他的血都快流干了。幸而他还有罗斯,她会是个好的裁判。然而马丁自己认为写得极好的《生之美酒》,罗斯却只提了一些类似老师改作文式的小意见,而对于让马丁极为感动的《罐子》,罗斯竟然说吓人、可怕,甚至下流。马丁有一种凉透心肺的失望和寂寞:罗斯也不了解他的作品!那么她当然也不会了解他了!然而他爱她,其他的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认为她不懂他的作品正证明了她的纯洁和天真无邪,他正爱她这一点。
为了继续在文字的殿堂里战斗,马丁不得不暂时工作以维持生计。他认识了乔埃.道生,他们一起在雪莱温泉馆的洗衣房里工作。他陪着乔埃一起经历了三个月地狱般的牛马生活。回来后,马丁继续写作。虽然马丁认为自己的作品是好东西,可罗斯却总是以没人要来否定,认为他应该找个正当职业。马丁的妹妹玛丽安也觉得哥哥写作是不务正业,让她感觉丢人;妹夫赫尔曼竟然认为马丁把自己的妹妹写在诗里下流,并要与他断绝关系;姐夫西金波森先生也拒绝他再上门。爱人的不信任,亲人的冷嘲热讽,马丁感觉有些寂寞但都淡然处之,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光明和未来就在前方。
结识勃力森登抚慰了马丁心灵上的寂寞感。这个病恹恹、像鬼一样的痨病患者,知识丰富,眼光锐利,他运用绝妙的不可思议的言辞把未知的意义赋予已知的字眼,从而把不可能传达给一般人的信息传达给了马丁。马丁感觉自己终于碰到了真正有知识的人,他兴奋不已。
勃力森登带马丁去看了一帮“真崭实货的人”,一帮真正有才智,激情四射的人。他们的自在讨论让马丁感觉看到了神仙世界,而在党支部的热烈争论让马丁痛快淋漓地发表了一通自己的个人主义思想。但无知而擅长造假的小记者的无中生有的报导,却让马丁一下子“臭名昭著”。这一次,他成了众矢之的,亲戚们更加鄙弃他,最重要的是,罗斯也抛弃了他。马丁的情感大厦塌陷了,他一直为之苦苦奋斗的爱情成了泡影:原来,对他来说第一位的爱情如此脆弱,竟然禁不起报纸上的一篇谎言!
失恋让马丁一蹶不振,神经恍惚,以致于勃力森登的突然自杀,他竟然都没有任何惊诧和伤心。他不再读书和写作,一切都失去了意义!读者对勃力森登《蜉蝣》的糟蹋和肢解,他也不觉得好笑和愤慨!爱情——生命的峰巅——塌了,杂志界和读者群的崩溃又算得上什么呢!甚至于不久后,他的作品一部部奇迹般地被出版,也不能引起她的兴奋和激动。
他一下子红得发紫,上流社会的先生太太们突然一下子都请他去吃饭,他的姐夫妹夫也争着夸赞讨好他,就连爱情也似乎回来了。罗斯偷偷摸摸到他的旅馆,希望重修旧好,哪怕不结婚就同居也好。但是,马丁却已经厌烦了这一切,一切人,一切事,他始终被他的作品——那些属于“早就完工的东西”缠绕着。成名前后的对比让他终于清楚了:这些人,没有人真正喜欢他,他们喜欢的只是他的盛名而已。他,马丁.伊登,知识名声的表征而已!
丽茜.康诺莱为了马丁一直守身如玉,规规矩矩,哪怕为马丁去死也愿意;吉姆等老朋友们的热情真诚让马丁朽木般枯了的心灵泛起感动的波涛。这些都是他过去的朋友,也是他过去的生活,他们是最真实的人,他们过得是最真实的生活,只有他们真正地爱着他,不论他有多贫穷,他们爱的只是他这个人而已!可是,马丁已经回不去了,他的知识成了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他们也不能理解他!他成了一个孤独的人,为所有人所不能理解!
马丁为了追逐爱情而学习知识,有了知识却失去了爱情,同时也孤立了自己。他抛弃了同阶级的人而走得太远无法回去,也无法违心地驻留上流社会。他成了最孤独最寂寞的个人主义者,他只能选择死亡。
马丁之死是爱情幻灭的结果,但这只是导火线而非终极原因。马丁是尼采唯意志和斯宾塞社会有机论的狂热信徒,他崇拜“超人”哲学,鼓吹个人主义和保卫强力,在他心目中,“世界真正主人是尼采所说的那个强者,那个骑在马背上的人”,但现实从根本上动摇了他的信念。他是个自信努力的青年,他相信自己的能力,他凭借自己的努力想要出人头地,可这些现实中的强者,骑在马背上的人,却正是摩斯先生所代表的那个圈子的人,他们控制着社会的物质财富,通过控制出版业而控制着社会的精神财富,而这些精神财富实际上极其陈腐庸俗、极其虚伪卑鄙。马丁在自己的创作中屡屡受挫,他的才华被拒之门外,因为他所写作的精神违背了他们的标准。而他的成名和被亲近,也是对一种不理解的盲目的声望的崇拜。事业上虽然成功,但他的奋斗一再受挫,情人的抛弃,亲人的厌恶,旁人的嘲讽,使他陷入极度空虚孤独的困境,在事实有力的抨击下,他的尼采哲学理论大厦终于颤抖着倒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