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余三

村里每办红白喜事都热闹非凡,大喇叭里唱着歌曲,家家户户都能听到。余三总是一路上哼着小曲去了办事的人家。余三长着一张马脸,黑黑的一圈络腮胡让他看起来像山里的土匪。

办事的主人家席桌上都放着一瓶酒,那是早摆上了的。余三也早看到了酒,这东西让他特高兴,所以他准是一早就吃上了酒席,不会像有的人愿意捱晚一点吃的,这一上桌子他就只顾贪杯,下不了桌子了。

酒席可是轮番摆的,一轮摆过了,另八个人再围上桌子,可余三占着那位置就是不动,任凭身边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他只顾喝他的酒,直吃到天黑。后来村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他的德行,知道他是酒仙一个,也就不管他。可坏就坏在余三喝酒后常常耍酒疯,各种症状都有,有时唱歌,有时哭,有时笑,还会用瓶子、板凳砸人。余三这种不分场合的举动,常常让办事的主人家很伤脑筋,尤其害怕他坏了气氛,本来别人好好的喜事让这一搅和,主人家心情都没有了。若是办的丧事,主人家一面悲痛着一面希望逝者能够早得到安宁,更痛恨余三突发的酒疯。渐渐地,主人家在办事的时候,都希望余三这个人不要出现才好,才不在乎他那一点随份子的钱。但余三是不肯的,大家越是不让他喝酒,他偏要喝,纵是他拿不出随份子的那笔钱,带上几斤米,他也得赶上那家人办的席面。

余三常常喝得不醒人事,旁人早在那旁敲侧击,他呢,也在那装疯卖傻。等到主人家的席桌都撤了,他还没有走的意思。遇到好心的主人家也就差排两个人送他。但是,大部分主人家那天的事很多,也顾不上他。等到余三动身时,月亮也升起来了,但他大部分走不了多久的,他有时倒在别人家屋檐下的稻草堆里睡一晚,有时睡在路边。乡村的小路两边有水田,他倒进水田里也是常有的事,若是有人发现他,赶紧去叫他老婆去了。常常他老婆骂骂咧咧地来了,她一边骂着:“死鬼,你又喝那么多马尿干啥?你咋不早点死了干净!要等着老娘给你收尸啊!”余三的老婆很瘦小,怎么拉也拉不上来,于是只得回去请他们余姓族里的人来帮忙,最后余三被拉上来了,无奈余三上下全身淤泥,于是几个人拖动着余三像拖一根笨重的木头,直拖回他家去。

余三从小就长得凶悍,但偏是个没有主见的人。他家里的大部分事,都是老婆或他年老的爹拿主意。但他拥有一副强壮的身板,家里的农活不在话下。春耕时,村里的耕牛很少,只有几头,村里那么多的田等着有耕牛的人家耕地,并且价格不便宜。余三的老婆干脆想了个法子,让他代替耕牛犁地,往他身上套好很粗的绳子与木架,他的老婆则在后面举着犁头跟进。这样的好处很多,一是不用鞭子赶,因为余三比牛懂事得多。牛在犁地的时候一个劲儿地往前跑,常常忘记已经走到田埂的边沿,该转头了也不知,所以人架着耕牛要提醒牛该转头了,而余三这头耕牛就省事多了。余三两口子在田里耕耘着,常常惹得过路的人侧目,大部分的人家几乎都是用牛耕地的,把自己当牛用还没有第二人,引得大家很是好奇,尤其的小孩,一边看着一边嘻嘻笑。但余三两口子顾不上看他们的人,他们累得没有力气说话,只差没有摔倒在田里了。

余三媳妇刚进门那会儿,余三把被雨淋得已成残壁断墙的茅草房推掉,新建了三间亮堂的房子。黄泥巴墙筑得特别结实,阳光下照着黄灿灿的。许是新娶了媳妇,人逢喜事精神爽,余三身的力气真是无人能比,一个人能当村里的壮力几个。只见他一挑一挑地运黄土,垒到事先架起来的木架盒子里,用脚踩结实,再抡木大捶一捶一捶砸的结结实实的,两面墙也用木划子扇得光可鉴人,那墙在阳光照射下黄橙橙光溜溜的,格外漂亮。木桩子是自家地里的木,一颗一棵筏倒后,往回拖,锯成板子或整个当房梁待用。盖房的瓦也是自家烧了几窑,够盖了,便留着个空窑子在新房的旁边,小孩子躲猫猫喜欢往里钻。

余三的三间瓦房慢慢建好了,余三的老婆也相继地给他生了几个儿子,孩子们大的小的在炎热的夏季,都喜欢赤裸着全身,一个个从屋里跑到外面来,活蹦乱跳的小孩,喜笑颜开。余三也开心得跟个小孩似的,常常把小孩顶在头上,在新房的屋里屋外转悠。或者把小孩抛出去老高,再接住,瘦小的余三老婆怕孩子有个闪失,让他少这样做,兴奋的余三把老婆抱起来举起老高,瘦小的老婆在他手里轻的像只燕子。但这样美好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

光赤着身的小孩在村里并不多见,再大一点,怎么着也得穿件褂子吧,周围的大婶大妈这样对余三的老婆说。孩子们冬天的衣服都是把大人的衣服改动一下或直接穿的,这下不得不去镇上扯一些新布来了。其实一家人一年的温饱尚未解决,青黄不接的时候,余三总是一家一家地去借米呢。但是,孩子大了,褂子总得做一两件。所以余三不得不去做最苦最累的活,建房子,抬墓碑这等最费力气的活少不了余三去做。自然,余三的活干得漂亮,泥巴墙捶打得像璧玉,几百斤的石块得有余三才抬得动呢。但干完一天活的余三后来就焉不拉叽的了,一张马脸显得特长,脸晒得更加黝黑了,络腮胡与眉毛看起来都能打结,乱糟糟的。主人家等到一天的活干完也会盛情款待他们,好酒好菜的招待着。余三从前是喝不惯酒的,酒与烟他都不沾,但是现在却不一样了,酒喝下去很能解乏,那一刻身体有片刻的麻木,像不是自己的了。余三就要那样的麻木,能甩掉身体的疼痛。肩膀上被磨的血泡也感觉不存在了,这酒,原来是好东西,余三慢慢地离不开它了。

但凡庄稼人,做的活又累又重,除掉干着繁累的农活,另都有一点爱好,也许能解除无休止的农活带给身体上的疲乏吧。村里的二黑喜欢一边干活一边唱山歌,山歌悠悠伴着二黑,他走到哪儿歌声就飘到到哪儿。王二郎喜欢钻研医术,虽然他从小不是出自医学世家,并且他读书甚少,但他在一天突然捡到一本医学的书,拿回去看后便对学医感兴趣起来,那本宝贝书被他当着《本草纲目》,他立志要像李时珍那样尝百草,医百病。所以他在干完农活时总是会出现在田野,山坡上采药。不过,最后他给人送去的都是补药,别人吃了一两次就会出汗,头晕,把人吓了一跳,都害怕给他当实验品被医死掉。只有王二郎全家坚持吃他自己采的药,最后他们全家全都变成浮肿的大胖子,不知道的以为他家一时间的生活得到改善,天天吃肉似的,这全是补药的功劳。不过,也因为这,倒有人上门找他看身体虚弱的病了。

余三的老爹吸旱烟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干一会儿,就在那慢条斯理地卷上烟叶抽旱烟,照他的说法,吸旱烟倒比吃山珍海味还享受呢。余三家屋后种一片旱烟,是老头专门种给自己裹卷烟的。但余三却没学会抽旱烟,余三很小时也背着老头抽上两口,把自己呛得不行,再后来,余三仍然是多大了也没学会抽旱烟。他虽然长有一副强盗似的脸,满脸的络腮胡总是长得比剃胡刀还快,但从前的余三却没有不良的嗜好,倒是见着人有一副招牌似的笑容,不认识的人还以为他对人不怀好意呢。

孩子总是顽皮的,尤其男孩子。有一次余三大一点的一个孩子上山逗马蜂玩,被马蜂蛰了,当时涂了醋,找了马奶来涂,各种偏方都试过了却不见效,孩子中毒太深,最终去了。孩子的死像在余三身上砍了一刀,更不幸的事还在后面,另一个孩子在次年的一天偷吃了很多马桑果,马桑果本来是有毒的,因为外形紫红诱人,味道又带着甜味,故很多孩子常常受不了诱惑去偷吃马桑果,大部分的孩子喝一碗泡菜水就能解毒,但若是吃得过多,也会中毒而亡。余三的第二个孩子没有幸免于难,许是那孩子饿极了,吃得太多,怎么也没救活。

少了两个孩子的家一下子冷清了许多,坐在屋里的余三不知道干什么,有时蹲在墙角,有时坐在地上。不知什么时候,余三手上多了老白干的酒瓶子,余三最终让喝酒成为一种常态,不管是在家里,或是在别人家干活,买酒时若是手上没有现钱,提着家里仅有的米也去换一瓶酒回来。若是在别家干活,少不了先问问主人家有没有酒这道菜。

喝醉酒的余三爱耍酒疯,那天余三在家喝了半瓶白酒,突然就打骂起了媳妇和他老爹,骂媳妇不三不四,勾引他老爹。说家里的事总是老爹与媳妇有商有量,准是两人不正派。余三老爹听后,抄起一根粗木棍,劈头盖脸地打向余三,骂这个遭瘟的畜生不孝道,喝酒喝疯了。但余三有些蛮力,真把老爹伤着了,老爹在床上躺了好几宿才爬起来。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村里的人家本来就挨得很近,屋檐连着屋檐,后来大家都知道了,都说余三不是人!是畜生!竟然干出这种缺德的事出来。

但是余三不管村人的议论,他变得极为粗鲁,一点点小事也会让他骂天骂地骂爹骂娘很久。人们这时偶尔回想起从前的腼腆,他极力从脸上挤出的笑容,都觉得从前的他戴了一副假面具似的,人们确认这才是被撕开面具露出真面目的余三。是嘛,一个长得像土匪的大老爷们没事总是冲别人笑什么笑。所以后来他总是喝酒后发酒疯的许多行迹都被人认为正常,合理了。甚至最开始他骂他爹与他媳妇苟且的事,也让有些人信以为真了,若是不信的,也说:“余三这混球没有他干不出的事。”余三也仗着乡邻的评价,是瘸子的腿,更加的以烂为烂。

听!村里的广播又响起来了,一年到头,村里的人整日忙于农活,遇到有人办喜事,村民们都是十分高兴的。人们纷纷放下了手边的活路,赶去那家帮忙去了,有的去得晚一点,正赶上饭点。余三则早早地去占了个座位,余三眼里盯着每张桌上的酒,心里想着的还是酒,一张桌上一瓶酒,好多瓶呢,喝一瓶酒把本钱赚回来了,多喝几瓶,他可发了。余三仍然坐上桌子就不下来了,大家也知道了他的德行,不知道是谁发明出的一个新项目,让余三耍酒疯变成了一个娱乐节目,人们听着单调的音乐太无聊,便故意要去逗一逗喝醉后的余三,有时激怒他,从他嘴里吐出的剽悍语言让人开怀大笑。有时逗哭他,像他这样的猛男的哭在许多人是没见过的,都觉得好玩好笑。他还会脱衣表演,有一次,余三脱得全身赤裸,像他的小孩小时候一样,后来他被主事的人用床单裹了抬回去。但事后,主人家仍然异愤难平,让酒醒后的余三买一块大红布挂在他家大门,再放了几串鞭炮,给他家驱邪才算完事。

余三死的时候正是壮年,在别人看来正是一个人的人生风华绝代的时候。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醉酒后的余三朗朗苍苍地回家,却一头栽倒在自家挖的地窖里,那是用来囤红薯的地窖,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挖一个这样的地窖,因为村里家家户户都喂猪,而猪的主食是红薯,放在地窖里的红薯,秋收后,红薯堆满了房间,容易腐烂,放在地窖里就不容易腐烂,变质。余三家的这个地窖挖得很深,很大,还没开装红薯呢,他自己倒先栽了进去,成为了他自己的坟墓。后来,他的老婆没有为他挪地方,说他在自家掘的坟墓里睡觉安静踏实,于是就在坑上面给掩埋上了黄土,那是最简便的坟墓,那样的坟几年后就会荒草丛生,路过的人不知道的以为那只是一块高出平地的土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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