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你妈妈去世多久了,几天还是几个月?不过就问题中的“立马”两字,时间应该不长。
“娶”则意味着爸爸将和别的女人领证成为正式夫妻,具有法律效力的。作为儿女的,如果家里有大额的财产,你们最好与爸爸在他再婚前协商分配好财产的问题;如果财产不多,就随老人心意吧,只是有的问题在他再婚须提前说明!
不过,妈妈刚去世没多久,爸爸就着急再娶,“天性凉薄、薄情寡义”的名头算是落定啦,但凡有点情义的男人都干不出这吹灯拔蜡的行径。
再婚,与结婚对象必定有一定时间的了解和情感渗入,妈妈的坟头还未凉,尸骨未寒,爸爸就着急娶新老婆,说明在妈妈没去之前,两人就在一起了,用勾搭成奸来说爸爸和准后妈,或许难听,可事实就是如此。品行不端的女人才会趁男人老婆未死与其暧昧牵扯,跟你爸爸在一起的目的是有利有图,这也是我让你们儿女在他们结婚前,对财产做出解决的最好解释,哪个孩子都不希望家产将来被一个陌生的女人霸占、享有。爸爸会说,新老婆花的是他的钱,别人无权干涉,但别忘了,即使妈妈不在了,家庭财产份额还是有她的,这就需要子女去继承了。
如今,骗婚的人很多,对异性老人有多番的了解,诱骗对方死心塌地,使出浑身解数在短短时间内闪婚,达到侵占钱财的黑暗目的,什么情爱在她们眼里就是逢场作戏的必备物,钱到手后就以各种理由提出离婚,到时鸡飞蛋打一场空的是自家的老人。
我家附近就有这种事情发生,张阿姨家的房子赶上拆迁,为了多要拆迁款,张阿姨在别的人家都搬走了,她还执意不走,即使断水断电也不怕,跟开发商明言铁了心就是当钉子户,有本事你们绕着我家房子盖大楼。两房僵持不下,眼看周围都动土动工房子夷为平地了,张阿姨还是没有妥协意思,机器轰动的声音再吵也不怕,安心理得继续住在老房里,废墟中只有她家一处房孤零零的矗立在那。
两个月后,张阿姨还在老房里住,往往都是在别的房里吃饱喝足、洗漱完了再回到旧房。开发商知道遇到滚刀肉了,为了赶工期,工头多次带人喝令他们搬走,为此双方发生武力事件,惊动了警方,而张阿姨也受了轻伤。在整个过程中,张阿姨的丈夫始终是胆小怕事的态度,女人为了钱在前拼命,而他躲在身后唯唯诺诺的不敢跟开发商理论,眼看妻子挨打了也不敢跟对方动手。
最后在警方的协调下,开发商把拆迁款多加了10万,张阿姨才同意搬走。
可惜,这钱有命挣没命花,在得了拆迁款不到半年,张阿姨突然晕倒,送到医院后医生的话就像晴天霹雳将她炸懵,她已经是肝癌晚期,没有几个月的活头了。
为了活命,张阿姨和子女跑遍了各大医院,医生说得都是一样的,根本没得治,每月吃得进口药多达两三万,拖拖拉拉不到三个月,她连病带吓就死了。
死后还没一个月,丈夫就要再婚,那个女人是在公园里跳舞认识的,长得妖里妖气,可他就认定了她,非卿不娶。这个消息立刻遭到子女们的强烈反对,丈夫一反常态,变得嚣张跋扈,说钱都在我手里,谁反对都没用,将来孩子们谁听话就给谁分点,不听话的连想都别想。
老头说得话不容置疑和反对,子女们不甘心妈妈用命拼来的拆迁款落入后妈之手,在亲戚们多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子女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请求分割合法的权益,为了钱,父亲和孩子对簿公堂,传出去对彼此名声都不好,可不如此,就意味着所有的钱会让毫无血缘关系的女人占有,是谁都不会甘心。
既然你爸爸有再娶的意思,如果反对不了,就先把财产处理妥当,不然等他结婚了,再来处理这个问题,后妈也许会胡搅蛮缠说是婚后财产,她有权分得一半,最后你们到手的将会少之又少。
爸爸再婚,心思肯定都用到后妻身上,亲情肯定不复从前,既然亲情不完全了,保住财产这也是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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