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公元344-388年),字子敬,他是王羲之的小儿子,是东晋王、谢家族中的杰出人物,曾任丞相谢安的长史,至尚书令,世标“王令”或“大令”。《晋书》卷八十本传称其“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可见其外貌风神甚佳:能诗文,“工草隶,善丹青”,其书法艺术,与乃父王羲之并称“二王”,又可见其内在资质之美
王献之不仅正派而且潇洒,从小就是被夸着长大的。王羲之预言说:“我这个小儿子以后会成为书法名家(此儿后当复有大名)。”王献之日后果然成为与父亲齐名的书法家。不过,他为人高迈,家里又阔,不靠卖字赚钱。求他一字很难,全要看他高兴。有一次,他到寺院闲逛,看见新刷的白墙,有了创作的灵感,就取来一把大扫帚,沾着泥汁写了一个大大的字
寺院的住持不仅没有生气,还欢喜得要命,赶紧请人镌刻下来,很多人都来参观这个字,连王羲之也不得不佩服。还有一次,王献之到朋友家玩,这朋友穿了一件新的白袍子,正在午睡,王献之看他的白衣服鲜洁可爱,就蘸墨在衣服上写满了诗文。他的朋友醒来后,如获至宝,把衣服珍藏起来
有一次,王献之和哥哥们一起去拜会丞相谢安。王家兄弟走后别人问谢安:“都说王家兄弟出色,您觉得哪个最好?”谢安说:“最小的那个最好(小者佳)”问原因,他说:“小的那个说话少(者入之解寡,以其少言,故知之)”王献之为人沉静,并没有说多少话,就被看出是最出色的
新安公主对这位书法家更是已仰慕很久。然而,王献之却并不知道新安公主在暗恋他。王献之并不很热中仕途,加上父亲置办了大 量的山林、田产、庄园,生活颇为富足,他便潜心研究书法,和表姐郗道茂情投意合,清净度日。当时,高平郗家在东晋也是名门望族。王献之的外祖父郗鉴及舅父愔,都曾担任或追赠司空、太傅一类的朝廷三公之职。其岳父(同时也是舅父)昙,字重熙,累迁丹阳尹、北中郎将、徐、衮二州刺史,官职也不低。为此,当时郎琊王家多与高平郗家为婚。在两晋门阀中,可算是门当户对了。如王羲之娶郗鉴之女睿(字子房)为妻,睿的兄弟即郗愔及昙。后来,王羲之、睿夫妇又为儿子娶了外甥女郗道茂为妻,在今天看来是近亲结婚,有违婚姻要求,但古人不懂遗传科学,只认亲上加亲是好事,加以王献之和郗道茂二人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甚笃而婚姻美满
也就是在此时,王献之被皇帝看中了,他把王献之当作选婿的标准。他叮嘱替皇家物色女婿的人说:“王敦、桓温算什么东西?一旦得势,就要干预皇家的事。你替我选女婿,拿刘真长(也是驸马)、王子敬(王献之)做标准就最好不过了。”标准其实挺明确的,王、桓二人是武将,而刘、王二人是文人,出身士族门阀家庭。高门高士,一旦政治得势就直接展露野心,专擅朝政,废立自专,此所谓“好豫人家事”(也就是爱管“闲事”尤其是皇帝家“闲事”的意思)。这类往日驸马,应该抛弃。而最理想的就是像刘炎、王献之这样的人才,不仅门第高贵,而且外貌之美、内质之秀,堪为一时风标。因此,王献之被皇帝钦点为驸马,也是水到渠成之事
皇帝一纸诏书,令王献之休妻再娶。这对郗家女来说,毫无疑问是睛天霹雳。她与王献之结婚后不到一年,祖父郗鉴就去世了。如果这时把她赶出王家,让她往哪里去呢?
可怜的郗家女,只有打点起自己的小包裹离开了王家。她表示终身守节,誓不再嫁。此时她只能投奔她的叔父,因为她的娘家人早已经散了。王献之看到自己的前妻离开,想到她没了父亲、没了女儿,现在又没了丈夫,孤身一人寄人篱下……王献之伤心愧疚了一辈子,到死都没有原谅自己
王献之娶公主时正值二十六七岁的青春年华,虽已与表姐完婚,但只要是被皇帝相中,谁又敢反抗呢?就是高平郗家这个高门士族也无可奈何;何况当时郗昙已死,又有谁替道茂这个年轻女子主持公道呢?
按常理来讲,能成为驸马爷是一大幸事,但王献之极不情愿,而君主的旨意又不可违。《宋书·后妃传》透露,王献之为了抗婚,“炙足违诏”,故意烫伤自己的脚,以躲避婚事。偏偏简文帝不管他的脚伤不伤,就是看中了他。迫于压力,王献之不得不接受诏书
也许人们会很迷惑,做皇帝的女婿何等光彩荣耀,为什么王献之却宁愿以炙烧其脚的自残方式来逃避与皇家的婚姻呢?一是献之已婚,小夫妻卿卿我我,感情甚笃;二是皇家门第高贵无比,凌压士人,已成潜意识的言行而不自知。公主大多骄傲使性,唯我独尊,岂多真情?琅琊王家子弟平时受到上流社会的尊重,现在却必须忍气吞声,这就让东晋世族门阀社会中第一贵族的王家贵少在心理上不能平衡(所谓贵人自有贵来磨)而无法接受;三是缺乏感情基础的政治婚姻的开始。将迎来什么样的冰冷日子,可想而知。这也就注定了一桩不幸婚姻
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