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么多个作家之中,不得不说我最佩服的作家是沈从文,有人说他是一位从来不以商业作为写作目的的作家。用心去完成一篇文章永远比追求速度而创作出来的文章质量高。
敬佩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我觉得是 启蒙的作用,现在我还记得小学一篇文章阐述的关于启蒙老师的作用,时隔十几年,我还依然忘不掉教授我文学的启蒙老师。一直觉的其实一个人能否坚持下来一是跟自己的毅力有关,而外在的其他因素就与他人有关了。有时候,别人不经意间地一句鼓励的话就能让你精神振奋而焕发出持久的活力去完成一件事。
讲到写文章这种事情,不得不说其实很多的人都有这个条件去写,只不过更多的时候是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时间、没能力,最多的是觉得自己肚子里没有墨水,因此只能放弃。
前段时间突然发现自己能写的东西比以往少了,此时我就意识到是时候去补充补充墨水了,写作对于自己的一个好处就是能够让自己看到更多的书,学习到更多的知识,为此,肚子里没有墨水的时候去图书馆走走逛逛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偷”,文化才是支撑写作的关键。
一直觉得会动笔杆子的人跟其他人有些许的不一样,后来才发现其实他们也就比周围的人多了一颗善于发现的心,倘若你想要写一篇作文那肯定就少不了细节,而细节方面往往都来自于平时对周围一切事物的感知。
写作,只不过就是想给以后的自己留下一点关于过去的回忆,当几年之后回首往事时还能够笑着感慨原来我以前是这个模样。无论是伤心还是开心的时候,回过头来看着自己写过的事,写过的人,或许也能找回那个当初真实的自己。
也有人说:“我之所以写作,是为了不让自己消失得那么一干二净,我想给世人留下点属于自己的东西。”突然就想到早年在课堂上所学习朱自清先生的一篇散文作品《匆匆》所写的:“我赤裸裸的来,亦将赤裸裸地去。”生不带来 ,死不带去,正因其所写的那样,每个人都将是这样一种离开世界的方式,然后他却将自己的灵魂书写到了文字里,赋予了生命另一种意义。倘若有一个人能够在某一天看到你的作品说一句“这写得真好,我能够听到到作者内心深处的声音。”那么这个作者就是成功的,也必定是欣慰的。
前段时间在一篇文章中看到他写作的动力——读者的评论。每一条评论他都非常认真,认真地看完,思考完之后再回复,他说自己的文章一直就写得不是很好,之所以能够做到坚持,全部都是读者所给予的动力。而那些动力正是那些简短的评论,正因如此,他才感觉到自己的经历得到了理解,情绪因此也得到了释放,心情大好,为此他每天都坚持写点什么,争取与大家沟通,在文字里寻找自己的快乐。
不禁开始佩服起来这位作者,与商业写作模式不同,有些文章盲目追求速度和篇幅,往往都是“模版制作”,更多的都是千篇一律,缺少用心,那样的写作过程,也许是不快乐的吧,相比之下,用心写一千字所获得的快乐肯定比这多得多。
写作关乎快乐而并不在乎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