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向前的第10篇原创文章
曾经男儿志在四方,也曾背包到过北京,和乐队的其他兄弟们一起合住。
刚到北京的时候只能去小酒吧驻唱,唱到地铁都停运,唱到整个城市都安静了。
也曾背包闯天涯,四海为家,四处驻唱。只是我们没那么幸运,没有被星探发掘。
我觉得这一定是中国摇滚乐坛的损失。
就这样四处漂了三年,阿伍被家里催回家了,家人帮他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只剩下我和阿文。
有一次我问阿文,为什么不走?
阿文猛吹了一瓶酒,说,怕自己后悔。即使没有结果,即使依然是无名小卒,但是如果没有努力追求过自己的梦想,又怎么对得起自己的青春?
阿文说他每个月除了房租和吃饭的钱,其他都汇到家里了。
他跟家里人说他在北京卖房子,一切都挺好。
他不敢说实话,他知道家人不会同意也理解不了。他说他也不知道能撑多久,先挺着吧,不行也许真的去卖房子了。
后来呢?后来有一次在酒吧演出时,一向跟我们走得很近的大夏被几个喝大酒的瘪三揩油,我和阿文看不下去,动了手。
再后来,我们三个就一起离开了酒吧。
这家酒吧的名字叫“一站”,真的只是我们人生中的一站,我们都是一站的过客。
那天晚上大夏喝醉了,哭了,她说受够了这种日子,她要离开北京。
我问她要去哪儿,她说她也不知道。
她问我们要不要跟她一起走?我笑她都不知道去哪儿还想带着我们哥俩。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大夏留了几个字就走了。
聚散有时,各自珍重。
那是我第一次有离开北京的想法。
当然,只是想法。
我和阿文又重新找了个酒吧演出,偶尔还会接一些商业路演。
阿文靠着他天生的忧郁摇滚气质,吸引了不少小姑娘。他留着中长发,人瘦瘦高高的,平时不怎么爱说话。
他各种乐器都玩得很溜,所以基本演出的时候我负责主唱和吉他,他要么做贝斯手要么做鼓手。
新酒吧的老板娘人特好,她在的时候都会给我们准备免费晚饭。
那时候我们每天基本一顿饭,酒吧下班已经很晚了那个点吃完东西就睡不好,消化不了。所以我们一般中午起来吃一顿,下午6点多到酒吧就随便抓点店里给客人准备的小零食吃吃,一般也就爆米花之类的东西。
所以我俩都挺瘦,肠胃都不怎么好,作息也不规律,还经常把饭钱拿去买酒买烟,用我一个朋友的话就是作死。
那个时候我傻,阿文更傻。
我俩一直以为老板娘对员工都这么好,毕竟有力气才能更好演出嘛,于是我俩都挺卖力的。后来有一次,好吧不止一次。
我发现老板娘在的时候整晚目光都在阿文身上,我才发现这事没那么简单。
合着我才是占便宜的那个啊。
刚开始我挺不高兴的。我知道阿文比我高比我帅,我承认,但也不能这么忽视我吧。
人家好歹也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风华正少好青年啊!
晚上我跟阿文一说,他抽着烟看了我一眼,哦了一声。
第二天演出时,我给阿文使了个眼色。阿文往台下一看,正好对上老板娘的目光,阿文对老板娘点头笑了下,我看见老板娘脸红了。
是的,虽然灯光很暗,但是我还是发现了。
同时我也发现老板娘身后的几个小姑娘都有种说不清的娇羞。
我突然觉得今晚北京的夜色真美。
之后的日子和往常一样,老板娘还是一如既往地照顾我们。
大概就这么不痛不痒地过了一个月吧,有天下班的时候老板娘把阿文叫到一边,我好奇就走近了些。我听见老板娘说要请阿文教她儿子弹吉他。
阿文说没教过人,刚想要拒绝,老板娘就忙说让他先试试,不行再说。然后就去后面收拾东西了,也不给阿文再开口的机会。
回家路上我开玩笑说要他小心,别被老板娘吃了。
阿文没说话。
阿文这个人吧,不善交际。他平时除了喝点酒跟我说点话以外,大多数他都自己一个人呆着。他的心事都藏在了他的音乐里,藏在了他的曲子里。
只是他的曲子还差合适的词。
虽然阿文是没办法拒绝老板娘才揽的活,但是他依然把这件事放在了心上。
白天他会去书店看点吉他入门的书,在网上找点教学的视频,学习别人是如何教吉他的。
周五晚上下班后,老板娘给了阿文一个地址,让阿文周六去她家。还说让阿文中午就到,正好她下厨一块吃午饭。
我打趣说也要跟着,阿文没我会不适应。
也许是老板娘怕阿文不答应,也许是她要打持久战,反正她笑着答应了。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这女人真不简单。
第二天我们比平时早起了一个小时,简单收拾下就出发了。
第一次去做家教也不知道用不用带礼物什么的,这个我俩都不太懂。
可是我琢磨着自己这么过去白吃白喝还当电灯泡,有点说不过去,就在路上买了一袋子水果,就算是吃得心安理得些吧。
当天啥都没发生,就吃了个饭,老板娘手艺真不错,那个香辣虾真好吃。
吃完了阿文就在屋里教小毅吉他。哦,小毅,老板娘家的儿子,十一二岁的样子,正是青春期喜欢耍帅的年纪。
我呢,则在客厅陪老板娘看电视唠嗑。老板娘迂回地和我嘘寒问暖,乍一听都是客套话,其实都是在窃取情报。
比如问我俩晚上在酒吧演出以外白天干嘛,我说能干嘛,在家吃饭睡觉。
她就打趣说不会睡到要上班点才起吧?
我嘿嘿一笑说这哪能,还不睡傻了,起来就打打游戏,活动活动筋骨。
老板娘就问都打游戏啊?都玩什么游戏?
我说不,就我自己打游戏,阿文不会玩。
老板娘又问,那他都干嘛?
我说他平时就看看书,抱着他的乐器在那研究。
老板娘很关心的问,你们平时这么宅啊,都不陪女朋友吗?
我笑着说我俩都是光棍,女朋友连个影子都没。
这个时候我发现老板娘眼睛亮亮的,目光特别温柔,感觉能溢出水似的。
当然这目光不是对我。
就这么聊了2个小时吧,阿文和小毅出来了。看样子阿文教的很好,小毅也很有玩吉他的天赋。
老板娘见他们出来了,就跟阿文说以后每周六都过来教小毅吉他吧,同时比了个手势,说,两小时这个数怎么样?
我一看,身上的血直往脑门涌,啧啧,这两小时赚的真不少。
小毅在旁边拽着阿文衣角说,叔叔,叔叔,以后你都来教我吉他好不好?
阿文看了下老板娘,又看看小毅,笑着对小毅说,好。
也就是那会我才发现阿文喜欢孩子。
之前我以为他这么独来独往的人是丁克主义呢,不会喜欢这么难缠难搞的生物。
我笑着打趣说这以后我得抱阿文大腿了。
老板娘看了看我,对阿文说,以后你们就会累点,这样,周末三天每晚演出费加20%,客人点歌分成再给你们提2成,怎么样。我连忙点头说好,生怕老板娘后悔了。
这回我算是沾了阿文的光,还是桃花光。
后来我想了想,发现这顿饭也不算白蹭,毕竟老板娘从我这套了这么多消息。
突然有种把阿文卖了的感觉,还不能跟阿文说,怕他想打我又不好表示出来,再自己憋出内伤。
只是以后周六我就不能再厚脸皮跟着阿文去了,总是这样白吃白喝好像有点不地道。
况且阿文的事就那点,老板娘最想知道的那部分已经知道了,我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唉,早知道我就保留点,少说点。
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太实在,说得太多了。这样不好,不好。
后来的每个周六阿文都去老板娘家,应该就是教小毅学吉他吧,应该没发生点什么事吧。
反正阿文什么都没跟我说。晚上演出的时候我也没发觉他俩有什么不对劲。
就这样大概过了有3个月吧,有个周六我自己去酒吧。唉,自从阿文周六教课后我就只能自己一个人坐车去酒吧,然后看着阿文坐老板娘车来酒吧上班。
那个周六直到6点半,演出时间就要到了,阿文和老板娘还没出现。
我心想不好,这俩私奔了。
我给阿文去了个电话,阿文说今天晚上来不了了,小毅发高烧住院了,他在医院陪着。
得,我一个人挑大梁。不过好歹我也是主唱兼吉他手,没他也行。
只是感觉有哪不对,怎么感觉人家有一家三口的意思?
晚上我回家看见阿文在家,没开灯,黑暗中只有一星火光一明一暗的。
我感觉有事,从冰箱拿出两听啤酒递给他。
我看见烟灰缸里有很多烟屁股,他从没抽得这么狠过。
那晚他跟我说,他好像喜欢上老板娘了,只是他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喜欢。只是看到她心疼小毅快哭了的模样,突然想保护她。
可是自己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给不了她。
他的工作都是老板娘给的,虽然算不上被包养,但是却不能养活他们母子,甚至可以说他目前刚好能养活自己。
他一直都认为爱一个人应该给她最好的生活,不让她受委屈,不让她太辛苦。
可是这些他都给不了她。
他知道老板娘喜欢他,他知道她现在是单身,他知道她的儿子需要一个父亲,他知道她在外面看着挺强的但遇上事还是个柔弱的女子,也需要有人陪有人照顾。
他都知道,可是他也知道他给不了她。
他说如果他们只是老板娘与员工或者家长与老师的关系,大家彼此都相安无事。
他通过自己的劳动赚钱,这个钱他拿得理所当然。
可是一旦他们变成另一种关系,变成男女朋友,他会无法接受自己赚自己女人的钱。
也许老板娘不在乎,可是他在乎。
他的难处我能懂,毕竟男人都要面子,道理谁都懂,可是摊在自己身上却没办法说服自己。
后来,阿文辞去了教小毅吉他的差事,只是晚上和我一起去酒吧演出。
但我能看出来他并不开心,老板娘也不开心,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叫做悲伤现实的气息。
甚至小毅还经常打电话来撒娇,让阿文去教他吉他。
只是阿文每次都哄他蒙混过去。
我看得出他很痛苦,明明想靠近,却要刻意保持距离。可是我也不知道能怎么办。
那段时间,老板娘经常喝醉酒。也许他们聊过,也许没有。
阿文有自己的不得已,老板娘又何尝不委屈?
于是一个人不停喝醉,一个人只好在打烊后把喝醉的她送回家。
只是他们绝口不提这件事。
他们心里都有彼此,可是却没有在一起。
很多年以后,我再次遇到老板娘,老板娘跟我说她知道每次她喝醉后都是他送她回家,给她脱鞋,盖好被子。
甚至有次她白天嘟囔自己长了痘痘好像是最近卸妆不彻底后,阿文还会帮她卸妆。
她都知道。
她贪恋这种两人单独的相处时光,所以她不停的喝醉,就是为了让他送她回家。
只是她也不敢装醉,那太假。阿文心细,她怕他会看出来。
她的胃本来就不好,医生说不能多喝酒、她知道这样不是长久之计,可是她还是喝了,喝完酒再喝药,喝完药再喝酒,乐此不疲。
这样的情况大概持续了一个月吧。
有天老板娘急性肠胃炎犯了,在医院躺了几天。
阿文拉我去医院看她,买了花和老板娘爱吃的水果。只是他到了病房门口就没进去,留我一个人在病房里自说自话。
老板娘的眼睛直直地盯着门口,眼泪就像坏了的水龙头,不停地从眼睛里冒出来。
她知道他在那里,她什么也没说。她懂他的难处,她不想让他为难。
后来,老板娘病好了,我们也离开了酒吧。
阿文说与其这样见面彼此都难受,倒不如不见会更好。
这样也许她就不会喝醉酒了。慢慢的,也许她就能把他忘了。
他说如果给不了她幸福,就放手让彼此解脱。
再后来,我们离开了北京。
他说想换个城市。我明白他的意思,那就换个城市嘛,反正北京最火的酒吧街我们是都去不了了,反正我们走到哪都能养活自己。
我们很快就收拾好家当。其实也没啥,这几年来北京也没添置什么衣服,房子是租的中介的,拎包入住,现在走也就损失下押金。
其实我们也不知道去哪,就选了个黄道吉日(其实就是个晴天)看了看特价机票都是到哪里的。然后我们就买了去成都的机票,打2折,比卧铺还便宜。
飞机是早晨7点的,头天晚上他就出去了,一直到凌晨4点才回来叫醒我。
我知道他去哪了,也就没问。
这个时候做哥们的,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落地成都,这里是阴天,一如阿文的心情。
中午我们直接打车到当地最著名的小龙坎吃的接风饭,虽然没有人接我们吧。
阿文喝了很多,他说他在老板娘家楼下站了半夜,抽掉了两盒烟。不知道要怎么说离别,索性就什么都没说。
什么都没说,他想说的她都知道。嗯,她应该都知道。
后来,也就是我与老板娘再相遇的时候,她跟我说她那晚看见他了。
他就站在路灯旁,影子被拉的好长。
她看着他抽了一根又一根烟,陪着他从天黑站到天亮。
第二天她到酒吧没看到我们,她就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了。
她知道他的为难,只是她没说,即便知道,她依然会怪他,怨他。
因为她要的是爱情,只是爱情而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