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时间相遇是不为预知的缘分,某个时间相离是默然转身后的渐行渐远。彼时,他与她最初的缘分是擦肩而过的,只是偶尔的回头,大家浅浅一笑:原来你竟在这里。
他们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偶尔碰面淡淡点头,转身已经忘记了对方是什么模样。直到公司做一场活动,她是负责人,他的工作室承接了活动的策划与执行,两人渐渐熟识起来,聊天后才发现其实他们认识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只是大家并无印象,只在各自的生活里欢喜忧愁。
活动当日,作为负责人的她忙得热火朝天,即使是大冷的天,她的额头也渗出点点汗珠,她脱下外套,一时不知道往哪里放好,转头看见他就在身后,下意识地便把外套丢给了他,他似乎并未觉得惊讶,只默默地挽了她的外套在胳膊上,并不违和。
活动圆满结束,当丝丝凉意浸入的时候,她猛地打了个寒战,才想起外套的事,正在人群中搜寻那个拿外套的身影时,背上一重,随即一暖,心里轻轻一荡,似和煦的春风拂过平静的水面,绽开片片涟漪。
晚上是一起的庆功晚宴,大家各种兴奋,各种拍,然后猛发朋友圈。巧不巧地,她就坐在他的旁边,朋友圈的照片里,她在他旁边,巧笑嫣然,温婉秀美。大家看照片后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开起深深浅浅的玩笑来,唯恐他们没有什么事情似的。
其实能有什么事呢?“使君有妇,罗敷有夫”,难道还要说“恨不相逢未嫁时”?该有多矫情!
晚宴后是KTV,大家誓要把连日里来的紧张疲惫用喧嚣的快乐赶走。她不爱唱歌,低头看手机,和朋友聊着活动的事情,直到一个浑厚高亢的男声响起,她讶异地抬头看过去,暗昧的灯光下,他的面部明明暗暗,拿着话筒盯着屏幕,似乎感应到她的目光,他稍稍转了下头,对她浅浅笑了笑。
屏幕上是一首她从未听过的歌,却是她爱听的风格,等他唱完,她低头发了一个信息:什么歌?
“海阔天空”他回信息。
“我只知道beyond的‘海阔天空’。”
“这首是信乐团的”。
“好听。”
她想,到底是歌声把她的心弦给拨动了呢还是唱歌的那个人把她的心给拨动了,也许都有,从来她就喜欢会唱歌的男生,从十几岁到三十多岁,很执着地没有变过。当年还年轻时,她同学中有一对即将分手的恋人,男孩子在午夜的街头唱杜德伟的那首《情人》,那么深情又那么苍凉哀伤的感觉,那个女孩没有感动却把她感动地一塌糊涂。然后买了杜德伟的碟一遍遍地听。
就像这次,在第二天休息时,她在QQ音乐里搜索“信乐团”,然后就一首一首地听了下去,在信那极深极广的具有穿透力的声音中听得情思百转,心痛难柰!知道她爱听歌后,他会时不时分享一首歌给她听,几次之后,她发现他分享给她的歌没有一首是她不喜欢的。他笑道原来我们趣味如此相投啊!
二、
再次见面的时候是一个星期之后的国庆节前夕,公司的年轻人总有饱涨的热情要去喧嚣,趁着各种节日找着理由要去狂嗨一番,酒吧的地址离公司不远,她并不知道他在被邀请之列。
灯光迷离喧嚣的酒吧里乐声激昂,她安静地坐在卡座帮同事看着包包,微笑地看舞池里嗨得正快活的同事们,看着他们的快乐自己也被感染得快乐。青春不就是要挥洒吗,挥洒热情,挥洒激情,挥洒多余的精力,挥洒快乐!
他走进卡座时看到的正是这幅场景:她嘴角噙着一抹微笑,如温柔的春花开在唇边,眼光柔和,看着舞台那一群如痴如狂舞动的人影。犹如一朵暗夜里安静盛开的百合,周边的热闹似离她很远很远,她只是离世而孤洁,遗世而独立,她只是安静地在那里,似乎又不在那里,缥缈而朦胧。
他没有去打扰这份属于她一个人的宁静,转身走进了舞池。
等他从舞池回到卡座的时候,她依然还是静静地呆着,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安静。
“你怎么没有去跳舞!”他走到她的旁边坐下。
“你怎么来了?”看到他,她很惊讶。
他笑了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这边公司一邀请,他就来了,具体为什么这么爽快地来,他自己也不清楚。
“跳舞去吧!”他叫她一起去。
她看了看卡座里放置一堆的包包、衣服,没有起身,他便也没有坚持,陪着她坐在那里,递给她一支烟。
“你不觉得抽烟的女人都很坏?”她接过烟问道
“你经常抽吗?”他不答,反问。
“很早很早以前抽过,结婚后就再不沾这个东西了,收起所有浮躁繁华安心做妻子。不过,现在倒是偶尔抽抽。”
“过得不开心吗?”
她一愣,从没有人会注意到她偶尔的几支烟是因为不开心,为什么不开心?因为一夜复一夜的孤寂还是因为家里那个永远晚归的身影?
“跳舞去吧!”他没有深究这个问题,刚好有同事回来休息,他便邀她。
舞池人多,摩肩擦踵,他在她身后,挡住了蹭来蹭去的人堆,音乐在耳边震动,人群在疯狂舞动,那一刻,她似乎也忘记了所有的悲欢,闭上眼睛跟着音乐慢摇,身后是他炙热的胸膛,心中却出奇地远离这喧嚣的音乐而宁静安稳。
三、
南方的十月依旧如夏天一般的温度,这天他请她吃饭,说是感谢这次活动中她各方面的照顾。
“平时去的地方没有什么特别的,带你去一个田园味的地方吧,很简陋,却有乡里老家的味道。”
餐馆离市区不远,因为修路的原因,路上坑坑洼洼的,走到尽头是一间普通的平房,特别之处是房子周围高大而茂密的杨桃树。细密的叶子挡住头顶炙热的阳光,叶子间有细细密密的杨桃花,一簇簇紫色小花开在枝干上,浓密的叶子也挡不住她们的身姿,这些花朵温柔小巧,细致不张扬,却不容忽视。
杨桃树下有几张简单的木桌,许是中午炎热的原因,吃饭的人并不多。他们选了一张桌子坐下,她抬头看看头顶的树,担心道:“不会有虫子掉下来吧?”
“正好下饭!”他笑道。
她便也笑了笑,安心了不少,这里只是适合坐在树下吃饭,如果进到屋子里就失却了这份乡野的味道了。
他替她倒茶洗杯,她看着他细致的动作,心里忽而柔软起来,这个男子不同于她以往认识的那些霸气或是大大咧咧的男子,他的动作很自然,也不是那种在餐桌上刻意地、客气地去帮其他人的样子。他就那么随意地自然而然的把这些都做好了,就如你的心皱皱巴巴地乱成一团,而他那自然随意的动作就把你的心熨帖地舒适平整!
树上的浓荫里有虫儿鸣叫,树底的阴凉里有狗圈缩着假寐,轻触的碗碟声时而让狗抬起头懒懒地望一眼,见无事便又把头圈在身子里。杨桃花有微微的清香,淡淡地弥漫在空气里,让这个还有暑意的十月带有丝丝沁凉的舒适。
在这宁谧的空气里,不说欢喜,不言缘分,岁月静和安好,现世宁谧安稳!
如此,甚好!
临走时,他去启动车子,他让她站在荫凉处等等,正午的时间,车里热气重,等车里有了凉意再坐进去。
心里有一丝惘然,一丝甜蜜,一丝慌乱,他的任何体贴与细心都让她有一种受宠的措手不及,她自己是个大意的人,家里的那位也是个大意的人,似乎这种温暖的体贴很少在她的生活里存在。
“你这样的性格,喜欢你的人一直很多吧?”
“还真地很少,我比较被动,也很迟钝,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了,什么是不喜欢,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女孩子很喜欢我,可我完全不清楚状况,直到她放弃了,我才发现我也很喜欢她,还难过了好长时间,老婆也是家里人介绍的,感觉好就自然而然结婚了。”他有些赧然。
“只要幸福,介绍也好,自谈也罢,结局最重要。”情到浓时情转薄,莫如最初就淡淡地安然相处,反而能够平静地相携白首。
四、
中午,公司没有供应午餐,平时她都是随意地吃点,解决温饱就行。他的工作室却有个小厨房,没有应酬时便自己在小厨房煮点东西吃。他知道她中午吃着快餐,便叫她中午顺道过到他的工作室一起解决午餐,好在两家公司只有五分钟的路程。
第一次去的时候,他正在小厨房里忙着,案板上有斩好的鸡块,香菇,还有一把翠绿的青菜,他让她坐那里等一下,做个鸡汤一会儿就好。
她依言坐下,看着厨房那个忙碌的高大身影,心里有一股暖暖的幸福。
汤放在电锅里煲着,他收拾出了茶几,拿出几双碗筷,工作室今天没有出去的员工都得以品尝他们老板亲手做的饭菜。
未几,厨房飘来浓郁的香味,勾引人的味蕾。他去端出汤来,揭开盖子,锅里的鸡汤色泽亮黄,几颗红色的枸杞飘在汤面上,他用勺子滤掉飘浮的油渍,汤色更显清淡透亮。
“没想到你会做饭,还做得这么好!”她真是大吃一惊,即使是她也熬不出这样的鸡汤。
“我老婆不怎么会做饭,所以大都我做。”他倒是坦然。
“你老婆是个幸福的女人。”她忽然有些嫉妒那个被娇惯着的女人。
“可是我没有钱,至今还让她住在租来的房子里。”
她想了想自己那么大的家,那么空寂的家,说道:
“原来上天给你一样东西,便会拿走一样东西。
“那你想要什么?”
“我很贪心的,什么都想要!”
他笑了笑,没有继续下去,盛了一碗鸡汤在她面前,道:
“尝一尝,看好不好喝”
她端起那碗鸡汤,鼻子有些发酸,其实幸福很简单,简单到只是一碗鸡汤。
过后,她想,其实她最想说的是这样就很好,小小的日子宁静幸福,能够按时回家,可以一起下厨房,一起散散步,两个人在家一起看着孩子闹腾。这些小小的幸福曾经也拥有过么,只是在时间里慢慢丢失了,我们总是在追寻幸福的路上丢掉了幸福。爱人的事业越做越大,房子越换越大,可是幸福感却越来越少。
这些怅惘常常在一个人的夜里在她的心底浮起,他说他们至今住在租来的房子里,总是想着哪天能有自己的房子,这样才有在这个城市有家的归宿感。
她不能预测当他们有了房子后是否还能日日相携在自己房子的那间厨房里用心做出一顿中餐或是晚餐,是否还如现在这般为他的妻子做可口的饭菜?如果到了那天与她的现在是一样的结果,他们是不是也会怀念曾经出租屋里的温馨。
就如她现在一样,守在空落落的大房子时会怀念曾经租住的那间小屋。那时候,她的丈夫必定在黄昏时辰,带着一身晚霞与迫不及待的心情回来,桌上是她准备的简单晚餐,简易的桌子上是耀白的白炽灯,灯下是一边吃饭一边细语的两个人影。
“以后中午如果快餐吃腻了,可以跟我发个信息,我要是没有什么事一般都会做饭,你就过来吃个中午饭,虽然简单,总比外面的快餐好,碗筷给你留一套专用的。”他一边喝着汤,一边对她说道,似乎只是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她却有些慌乱,敏感地意识到自己以什么身份出现在这里?朋友还是什么?可是除了朋友,他们之间似乎也没有什么,没有情人的亲昵,但是又比朋友多了份隐隐的情愫。她有些迷惘,她不愿意这种状态持续,可是她又贪恋他这里的那份细腻关怀。
“那我岂不是很有口福?”她笑道,掩饰着内心的那丝慌乱。
吃完饭,她想去收拾,被他拦住了,员工很是自觉地做了善后的工作。坐在沙发上她有些手足无措,在家里她很少能够坐在那里等吃,吃完还不用收拾,一时倒有些不习惯。
“看来你还真是贤妻良母型啊,一会儿不做事就坐不住。”他打趣道。
“生来命如此啊,在家我是老大,父母哪有那么多时间管我们,我还得伺候下面的弟妹呢。你倒是奇怪,家里就你一个男孩子,上有姐照顾,你怎么会做这么多事情呢。”
“我们家女孩像男孩,什么也不会,男孩像女孩,倒是什么都会。”
他调侃的几句倒是让她轻松了不少,心里也慢慢平静下来,看着他沉浸在冬日暖阳里的容颜,平日棱角分明的五官被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影。竟是移不开视线,气氛诡异地安静了下来,一时竟是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忽然厨房传来“咣当”一声,似是锅铲掉地的声音,仿佛是一张密织的网被撕裂了一个口子,瞬间让网里的人有了可以逃跑的机会。她收回目光,心乱跳地不听自己的指挥,她拿起包,站起来,道了声再见,一刻不停地逃离了这张网。
他在后面,看她快步走出的身影,那句“我送你”已在嘴边却又咽了下去。午间的阳光白密密地洒在窗前,晃人的眼睛,炫目的太阳,炫目的时光,他在白的光里静静地站立。
她下了楼,转身,站立,抬头望向那座高楼,在某一个窗口,某一个房间,有一个人正在一剪窗的阳光里,安心地工作。而她的流连是因那份阳关洒落的温暖,她知道多年以后她也会记住这份温暖,即使那时已经心静如水。
五、
他们淡淡地交往着,从不掩饰眼中流露的情愫;他们密切地交往着,从不谈与爱有关的话题。
发乎情,止乎礼。
她没有其他的说法能够解释,于是她用这句话来平衡自己。确实,止乎礼,这是她留恋的男子,温润如玉,彬彬有礼,亲近而不亵渎,关怀而不要求。也许还有另一种解释,他们只是淡淡地喜欢着,与爱无关,所以大家循礼而为!
离春节越来越近,离告别似乎也越来越近,他终究要回去,她终究是别人的妻子。南方的冬天虽然来的迟却从不缺席,站在瑟瑟的风里,她并没有觉得冷,这个冬天他给了她足足的温暖。浅浅的相遇,淡淡的欢喜,暖暖的关怀。也许该是捧着一份唯美的相见,各自轻盈回去的时候了。
那个晚上,他送她,午夜的街,冷清安静,街道远离了白天的喧嚣热闹,街灯拉下长长的影子,红绿灯寂寞地交替闪烁。她站在街头,望着他,想说些什么却又无从说起。
“过两天就回老家过年了,我也要走了,我想回去后,就应该什么事都没有了吧!”他望着她。
“应该是,见到父母兄弟姐妹,大家说说笑笑闹闹,这里的事便也会忘了。其实不管怎样,总是要忘的,是不是?”她亦笑道。
她望着他街灯下清俊的容颜,脑海里想起徐志摩的那首《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心里有一种疼,一种不甘,一种怅然。他们终将只是天边偶尔交会的云,如浮萍相逢,转眼却又随水远离。
“我想抱你一下!”她有那么多的不舍,那么多的依恋!
不等他回答,她猛然扑进他的怀里,紧紧地抱住了他,只一刹那,又松开。相识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呼吸着他怀里清冽的味道,这个怀抱如此结实温暖,只是,这一刻却是那么短暂,佛说眨眼万年,那么这一刻,是计算不出来的短暂吧!
在她扑进他的怀抱里时,他全身一下子僵在了那里,双手不知是环住怀里这个柔软的人,还是有更好的方式,他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只是还没有等他回过神来时,怀里一空,她已经离开他的怀抱,站在他的面前,低着头,有些赧然的样子。
“好好回家睡一觉,好好回家过个年。”他低低地说道。
“你放心吧,我会忘了这些的。”她抬起头来,深深看了一眼他,这是最后放肆的一眼,以后他们或许是路人,或许是点头之交,或许依然是朋友,但是绝不是说不清关系的人。
回老家后的第一天,她接到他的电话,细细聊各自在路上和回老家后的种种事情,彼时,她坐在副驾驶座,准备与爱人去见老同学。她坦然地像是与多年的老友一样聊,电话挂断的时候,爱人问她与谁聊天呢,这么开心,她想了想说:“一个老同学。”
也许这是最好的情感归类,同学情起于最纯真的初心,不说喜欢,不谈爱,喜欢太浅,爱太负累。遥遥相望,却不开口,亦不言语,有一天,终要别去,从未曾开始,也从未曾结束,随缘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