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多了,都是一把辛酸泪。
大专毕业后我去了北京,当时的单位帮助我们几个实习生解决了住房的问题,四个女生住在北三环的一个小区里,那儿能做饭、能洗澡,有空调,有电视,而且还朝南。那是我迄今为止租过的最好的屋子,简直就是豪华配置。不过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各自踏上了租房这条不归路。
那时候租房子没有经验,加上我这个人没什么底线,不是屋顶漏雨,脚底淌水就都过得去。第一次租的房子是在一层,次卧,隔着窗子是一个小卖部,所以阳光基本上照进不来。屋子里很潮湿,冬冷夏凉。房东是个四十多岁,看起来很泼辣的女人,常常把自己那些闪闪发光的发卡落在厨房。她特别喜欢拉着人聊天,有一次都晚上十一点多了,仍然兴致不减的口若悬河,我看着她那张血盆大口,昏昏欲睡。但她还算热心,会时常给我们端些好吃的过来。不过,有一次她当着我的面对她的小女儿说:闺女你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后可不要像这个姐姐一样背井离乡还拿着两千的工资。听完这句话,我决定忘记她的香椿炒鸡蛋和猪肉馅儿饺子,再也不主动和她说话了。
在那儿住了两个多月,因为房租的问题,后来搬去了北五环的天通苑。那里距离上班的车程是一小时(对于在北京的上班族而言,这个时间真的很短)
第二次租的房子,精装,次卧,朝向北,虽然紧挨着马路,有些噪音,但是视野不错,楼下是个葱葱茏茏的小公园。让我不满意的是没有空调,东北人在北京过夏天是一件很抓狂的事情,有一年夏天我居然还起痱子了,感觉还挺好玩儿的,一直以为只有小婴儿才会起痱子。那段时光里的我百无聊赖,休息的时候就躺在床上数自己脚丫子玩儿,或者去公园的湖里看大鲤鱼。附近有好吃的紫菜包饭和酸辣粉,每周必吃一次。房东人很好,我每次回家或者旅游回来都会给她带些特产,我在那儿住了三年多,房租一直没涨(暗自窃喜)
因为这个房东也是从别人那里把房子整租下来的二房东,在我住在这儿三年后的某一个下午,大房东粉墨登场,一个月后把房子收走了,所以我觉得签什么租房合同毛用没有,人家一发话,你就得搬,难道还真的拿着合同泪眼婆娑的与她对簿公堂?
后来我离开北京回到家乡的省会城市,租的房子一个不如一个,房租长得厉害,只能租隔断。和五六七八九十个人同在一个屋檐下。《欢乐颂》里同住在一个楼层的五个陌生女孩能变成推心置腹的朋友,对我来说,不太现实。我要跟他们抢厨房,抢厕所,下班回来,大家房门一关,各自幽禁。群租房的公共卫生比较糟糕,我有心打扫,但是实在打扫不过来。
遇见过一个房东,我搬走的时候不给我退押金,九百块钱,现在想起来依旧恨得牙痒痒。
有一回,莫名其妙的住进了一个情侣公寓,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们懂的。最让人无语的是,有一年冬天,隔壁水管破了,半夜两点发水,我挽起裤脚,端着盆,奋战一个多小时,内心无比崩溃,租期一到,火速搬离。
我现在仍然租房住,住在一个老楼里,屋里的陈设、装修不尽如人意,但是难得安静。邻居是一个很好的阿姨,大家都比较懂得感恩,她包了饺子会带我一份,我下班回来后也会塞给她一只甜菠萝。我时常会听到从她的房间里飘出来的欢快的音乐,嗅到她美味的晚餐,偷偷流口水。
我觉得我的租房史还不算糟糕,电视上小说里总会有很多人讲起他们北漂时曾住过地下室,潮湿的房,渗水的墙。搞的我现在总觉得没有住过地下室的北漂都不是一个合格的北漂。我居然因为没住过地下室而感觉一点点遗憾,这是什么心理??
写此文来纪念曾经迷茫的芳华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