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那些留守故乡的日子

大约十二年前,我还在上小学,那时大概六年级吧。以此类推,大约九年前,那是我的中学生活。我的记忆是对这整个时期乃至之前的零散片段,具体是什么时候,我从未追根究底。不过,大概正是因为不受小时间的约束,片段式的记忆偶尔浮现的时候才会让人回味无穷。

少年的故乡

摇到外婆桥

很小的时候,我被送到外婆家去生活,冥冥中好像总有个“外来是客”的声音束缚着我,让我的性格十分的内向。平时我也少言寡语,这使得外婆家的表哥表姐俩人从不乐意理我。

印象中外婆做家务做的很多,饭量也不小,而外公力气活儿很好,不爱多说话,回到家里一般不干什么。外婆总是把炒好的菜盛好的饭端到桌上,而外公只负责从沙发上站起来出门右拐去大盆里洗个手回来吃就行了。一般我们吃完了,外婆还在吃,她吃饭慢,也见不得浪费,所以就吃得久、吃的多。其实外婆的饭量并不大,她做了那么多年的饭了,分量拿得比谁都准。人老了,就喜欢把子女的饭都做上,而舅舅又是个不管不顾的主儿,总也记不起回家的时间。外婆不知被放了多少鸽子,每次却总不吸取教训。

好像只有我和表哥表姐每次按时回来,饭点最准。

那时表哥的头像个水瓢,圆圆的带点儿扁,就像舀水的勺子似的,所以大家都叫他水娃子,有的干脆直接叫水瓢。一开始他还反感,后来就慢慢习惯了,以至于到了最后,一叫准应。表姐机灵聪明,从不吃亏,嘴也甜人也好看。小时候一头齐耳短发再配上一额头齐刘海,活脱脱一个小丸子形象,大家见了都喜欢。可是要是有小孩子欺负她,她可不吃亏,总要还回去,就算家长找来,她照样双手插腰,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到后来,大家果真不敢欺负这支小辣椒,反倒是表哥是不是插一脚过来。奇怪了,她这时便无可奈何了。

跟这对活宝比起来,不声不响的我显得那么弱、那么不起眼,虽然是亲外婆,寄人篱下,又是那么的难以言表。我的情绪一直不高,偶尔有大人来逗我,我也半天不放屁,久而久之,别人也觉得没趣,就懒得理我了。

不过,内向的我依然有个一起搭伴的朋友,他们家就在外婆他们房子的后面。那时候我们上学都不叫彼此,只是头天放学后约好一起上学的时间,在路口等着另一个的到来。我们两家屋间隔的中间有菜地,这是两家的菜地,中间隔了一个垄。这里有一棵小柚子树。虽然还不高大,但依旧结出来了几个果子。那时年少,不知道果子什么时候成熟,那又干干涩涩的青果子被我硬生生摘下了一个藏在了书包里。我也想多扒拉几个,可是书包不够大,再多了就装不了了。一个也好,够我俩偷偷嘴解解馋了。我俩放学后躲在坡地的大石头后开始剥开柚子。小小的果子不负众望,酸得我们眼泪直流。剩下的柚子再也不敢多碰了。等我再次开始吃柚子的时候,我已不知是过了多少年。如果那个柚子并不好吃,恐怕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了,还好它很甜。

外婆家的日子,让我心生恐惧的并不是酸涩的柚子,而是可怕的蜜蜂。从家到学校的路并不长,可就是这一段小程的路途,却让我心生余悸。那个夏天,我和往常一样从路边走过。路边那棵老树上不知何时被筑上了一个蜜蜂窝,没有人注意到。如果不是哪只蜜蜂莫名其妙地蛰了我,引得一群蜜蜂把我团团围住,或许我的脑子里的蜜蜂只是那个勤劳采花蜜的小虫。可我却被蛰得头上满是包。外婆拿着针把我头上的刺一根一根挑掉,惊魂未定的我疼得直流眼泪,整夜都睡不好。第二天迟迟不敢上学。记得被蜜蜂蛰后的第一天,是舅舅陪我走过大树的。他说蜜蜂怕他,一定不敢来,我就跟在他身后,果然安全了。可是第二天他有事不肯管我了,我不得不一个人去。我在那段蜜蜂路上不停跑,我分明看见蜜蜂追我,虽然没追上,可我累得头晕目眩,停下脚步后头上伤口又痛又痒。后来外婆他们出主意让我走另一条远一点的路上学。那条路并不是路,是从好几家人家的房门前走过。那时家家都是木门上锁,所以家家也就栓了大狗。一路走一路伴随着狗叫声,天知道我有多怕,可想起可怕的蜜蜂,我别无选择。虽然那是我生命中被蜜蜂蛰的唯一一次,但从那以后,我对蜜蜂的认识更深了一层。可以说是血的教训吧。

迷茫还是迷糊

陌生的家

在外婆家的时光持续到了我上一年级的时候,那时爸爸妈妈从外地打工回来了。于是,我被接回了家里,过了一段三口之家的时光。那时为了家用,爸爸还得再去打工,所以不久,家里就我和妈俩人了。我也从一个人的小阁楼上搬下来和妈一起睡。

我们家的房子离大伯家和奶奶家特别近,所以每天中午,哪家做了好菜总会给另外两家盛点尝尝。附近也有不少人家,每家都有同龄的孩子。那时村里只有两个小学,一条路。俩学校分别在路的两边。我们这一片儿的孩子都在同一个学校,上学放学一大群一块儿,久而久之也就熟了。上学的路很长,可是好多人一块儿,也就没觉得长了。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现在。虽然学校没了,路翻新了,儿时的伙伴们也不在了,可当我一个人走的时候,我知道家还在那儿,就不觉得远了。

刚从外婆那儿被接回家的时候,我不叫爸妈,更不叫爷爷奶奶。他们以为我刚回来还不熟悉,就没管我。我也不知道在没有称呼的日子里,我是怎么跟长辈们交流的。或许我根本就不说话,只是躲在沉默的盒子里,背着内向的壳,做着一只不言不语的乌龟。爷爷奶奶虽然离得近,但总归不在一个屋子里,可是爸妈是在一起的,生活中总有不得不叫人的时刻。可即使是这样,我也不顾尴尬地躲开了。后来偶然发现妈管爸叫李先生,我也没头没脑地叫,一次没事、两次没事,后来就再也不顾忌了。没过多久,爸又得出去打工,临走的时候,我和妈去车站送他,妈让我叫一声爸。这要求并不过分,我心里也是愿意的,可话到嗓子眼,我发现一声“爸”压得我透不过气,我不是不愿意,而是叫不出。就这样,自从我回来后一直到爸离开的日子里,这么长的时间里,他始终没听到那个字。

我知道妈伤了心了,可回家后一切依旧。过了一段时间,我也差不多也快从内疚自责中走出来了。我以为,一切尘埃落定,我又可以像以前一样了。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我已经忘了是什么导火线烧出了妈隐藏的委屈和怒火。我只记得那天我挨打了,妈一面诉说着不解一面发泄着委屈。这大概是被蜜蜂蛰后,我受过的又一次痛苦。棍棒打在我的身上,毫不间歇。我知道,妈无非是想听见我开口叫她,开口叫爸,开口叫所有的人。面对疼痛,我早就妥协了,可我还是叫不出来。我被妈拿着棍子拖到了奶奶的石磨前,奶奶正在推磨压玉米面儿,看到这一幕先是一愣,定定地看了我一眼,又抓着磨盘棍继续推。妈气我的顽固,棍棒如碎雨,对我的训语也变成了哭腔。奶奶的脸上布满岁月的痕迹,让我看不清表情。她继续推磨,不停地说算了算了。她也委屈,我能感觉到磨盘越来越重越来越慢,她的心也越来越沉。

从头到尾的哭腔充斥着我的嗓子,我还是没能发出妈想要听的声音,她妥协了,拉着我回家去,棍子也不再挥舞,我赢了妈,可我并不高兴。一进门,妈再也忍不住了,抱着我一直哭。此时的我收住了哭腔,可我不明白妈在哭什么。

晚上的时候,奶奶做好了玉米饼。和往常一样,我们家也得了一份。妈拿起一块给我,我确实饿了,一口吃了个大缺。饼还是那么好吃,可奶奶应该也伤心了吧,我在拗什么。

我不记得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和表姐一样嘴甜了,我会叫很多长辈,也会主动和别人打招呼了。家不再陌生,我也不再怨家人把我扔给外婆了。我被送走的那天,我不知道奶奶多舍不得,或许那时在磨盘上的痛苦,正是她被岁月凝结的那份不舍。

开窗了会不一样么

集市印象

我们的小学在小镇的郊边,平时上学的日子是不去集市上转悠的。上学的路上有时赶早了,就会看见菜农们挑着担子赶早市卖菜。那时候放假闲下来了,也会跟着奶奶一块儿去赶集,有时卖点新鲜菜,不过最多的时候是去卖鸡蛋。我们那里小户买卖鸡蛋都是以十个十个为整数来卖。还有个特定的地方,卖鸡蛋的都在那里。奶奶的鸡蛋是土鸡蛋,一般放下篮子后不一会儿就会有人问价。大概是因为确实物美价廉,买主讲价不成的时候往往都会挪不开脚,最后还是妥协原价买了。久而久之,就有了老地方老主顾了,都是一个价位,老主顾往往就认我们的,有时直接不问价一个劲儿地捡。看得我和奶奶心里可高兴了。奶奶常说,好东西不怕没人要。确实是这样的,奶奶从不说假话,也不哄人,这是那个时候她一点一滴积攒的信誉。现在,爷爷奶奶老了,往往几周都不出远门,集市的路又长又远,就算后来通了公交,坐起来也诸多不便。即使是这样,奶奶装鸡蛋的小篮子往往还没装满就有人托亲戚来预订了。

那时每每篮子快要装不下的时候,奶奶就小心翼翼地把篮子从屋子里提出来,在门前空地上数数。一个两个三个,奶奶一个人的时候总要数两遍,但是我在的时候,和她一起数,就会省一遍。在记忆中,篮子满了大约可以盛九十多个鸡蛋。等到攒下一百个的时候,就是它们出门上市场的时候了。

我喜欢跟着爷爷奶奶上街,也喜欢在他们赶场回家的时候凑过去帮着提东西。那时的我,藏着小心思,一心想着吃的东西。偏偏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偏爱一些有味道的吃食,什么小锅巴、脆饼干、散糖果的,正对着我的胃口呢。我经常蹿蹿逛逛,倒也赚了不少吃的。

和妈一起的时候,也有一起赶集的日子。不过相比零食,妈比较倾向于买水果,她总说水果多吃对身体好。就算是现在回家看爷爷奶奶,带的最多的也是水果。刚从外婆那里回来的时候,瘦瘦矮矮的,后来妈每周至少两顿有肉的伙食,加上每天往我书包塞一个苹果的习惯,我渐渐长个子了,也变得比以前胖了不少。那时的高个子一直让我自豪,至于长得胖,那也是到了高中了才有所意识。不过还好两所中学校(初中、高中)的楼梯都比较高,每天上学上百楼梯的来回,也不至于让体重不受控制。

除了水果,妈唯一乐意给我买的零食就是蛋卷了。那时集市上卖蛋卷的就一家,他们是手动卷蛋卷的。有一块热铁板,往上浇上调好的蛋汁,一热一卷,再一散热气,蛋卷就成了。一开始,我不喜欢吃蛋卷,觉得甜甜的有蛋味,吃到太脆了还直掉渣,尤其是穿着毛衣的时候,使劲抖也抖不干净。不过后来一点点大了,人不似从前活蹦乱跳了,这时候重新拿起一块蛋卷的时候,又觉得一层一层剥下卷儿来吃特别有意思,也不会掉渣,慢慢得就喜欢了。

集市上赶早的多半是赶着卖东西的,尤其是蔬菜。待到中午日头出来了,蔬菜焉了就不好卖了。同时,赶早卖菜的农民们多半赶不及吃早饭,这也就成全了早餐店的红火。早餐没什么种类,不外乎包子、稀饭、米粉、凉面。虽然种类偏少,但倘若别的新鲜玩意儿来开拓市场,不见得就能撼动这老江湖的地位。一把软米粉,下锅一滚,浇上汤汁,一份米粉便成了。绝对五味俱全,百吃不厌。稀饭就是外头常说的粥。一般有绿豆和豆浆稀饭两种,尤其是豆浆稀饭,有一种豆浆的清甜香味,绝对的解馋不贵。小笼包虽然不及狗不理有名,但农民的实在正是体现在点滴小事上。说实话,且不说价钱,单是我在外边吃过的小笼包,没有一家比得过老街口的皮薄馅大的。卖菜的农人们,好多人完事后都到下午了,有一些即使早点收工的,也赶不上家里的午饭了。中午有吃面的,也有吃米的。吃面的多是点一碗刀削或是担担面,再浇上我们这里的特色油辣子,绝对是香的连汤汁都没了。说句实话,那时小胖子的我,不论米粉还是面条,都是连汤汁都放不过的。话说回来,毕竟正常情况下,我们中午都是吃米饭的。街上同样有米饭供应。有菜有饭,菜一般铺在饭上,整个碗看起来像是冒出一个头来,所以我们那里俗话又称这为“冒儿头”。吃饭时同桌邻桌的热火聊几句是常有的,吃完再喝上一口润喉水,互相道别一声就走,并不问姓甚名谁。在这里,人人可以熟络,在这里,陌路可以交叉。

这片集市,在我很小的时候,上学路上总会看到挑菜担子的人,老的年轻的都有,或许年轻有力气的多一点。但随着我一点点长大,年轻的卖菜人越来越少了。到现在卖菜的农人,除了老爷爷就是老奶奶,他们皱纹越来越重,脊背也越来越弯。从前有力气的时候,总是挑着两担菜,虽然走的慢一点,走走歇歇,但还勉强支撑得住。如今心力不支,但生活还要继续,他们便从挑菜担子变成背背篓,然后背篓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可背篓里的蔬菜却是一如既往的新鲜。老人们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要对得起良心。他们一辈子生活在这里,扎根在这里,把朴实的韵味也留在了这里。

老旧的街市除了耐人寻味的温暖,还有年轻人喜欢的东西。小巷的串串香是我们年轻游子们对老家的一份牵挂。天下美食很多,但小巷的老串串不论怎样都复制不了。以至于不论是求学的学子还是打工的外漂,一回到镇子,准会去解解馋才觉得不负此行。这是细长的竹签串成串儿的食物,经过特制的老汤一煮,香汁被吸入食材中,食材的香味又反过来滋润汤底,远远飘香。串的东西熟了之后,拿起签子就可以直接吃了。一般每家麻辣串店的桌子上都会摆有一盘辣椒面。这是特制的椒面,将香串往上一裹,辣椒面便沾上了,吃起来就会格外香辣。这个量自己可以控制,如果不吃辣可以不要,如果可以吃点辣的,但不能太多,可以轻轻一点,少弄一些。对于想吃辣而又受不了辣的顾客,小店的醋随时可以解辣。印象中,我的堂妹就特别能吃辣。每次吃串儿的时候总会把辣椒面裹得厚厚的,吃了过后什么事儿都没有,还继续那么吃。这也坐实了她是我们家最能吃辣的人的身份。

小街的旧景,如今回忆起来还恍如昨日。如今它已不像从前热闹,当地的县镇府也搬到了新县城。但老人们还在这里,搬去新城的年轻人一有空,也总会两地来回。冥冥之中,或许,我们的根早已扎在了那里,不论繁华与否,心总会留在那里。

有糖吃吗

一个小学生

我回到家上学的时候本来应该上二年级了,但是怕原来学校学的不一样,基础赶不上,再加上年龄也不大,妈就听了老师的话让我再读了一个一年级。不知道是不是好多都学过了,一切都显得轻车熟路,所以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还赚了个班长当。

那时班里有个同学也姓李,成绩也很好,可是家里很穷,还有个弟弟。我们俩做完作业后对对答案,基本一样就是标准答案了。我俩商量好不外泄,我们自己得优,可是她私下却给了别人答案。后来又有同学告诉我她一份答案收一袋零食,我越发不满意了。后来班里要出六一儿童节节目,老师定了一个《春天在哪里》的舞蹈,选了几个小孩儿跳舞,我和她都在。不过因为我个子高一点,不协调,老师是最后选的我,于是我清楚自己备胎的身份。有缺就上,多了就下。那时整个学校就一个音乐老师,忙得都不得空,每个班都要请她指导。眼看着耽误下去不是办法,班主任刘老师就亲自上阵给我们排舞蹈。她是语文老师,可是我们都喜欢她,她把自己的大半辈子都献给了这个小学,我们打心里尊敬她。整个动作一排出来,我们都很喜欢,就照着练起来。后来要买跳舞的裙子了,那位李同学家里条件不好就放弃了表演的机会,我报名买了裙子并顶了她的位子。不过命运总是戏弄人,本以为一切都准备好了,可我在练习的时候突然晕了一下,吓坏了大家。为了不影响表演,我毫无悬念地退出并把服装让给了她。虽然当时我显得很大方,但我心里并不是滋味。六一表演过后我们便没说过话了。直到某一次新学期开学,听老师说她辍学不念了,我的心里才开始有些不好受。大概是因为两个一年级的基础过硬,我的成绩后来一直都名列前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由自卑转变为小小的骄傲,又沉默寡言一点点变得活蹦乱跳。随着年级一点点往上,从前年龄不够的小朋友也渐渐成了我们放学路上的一员。大朋友带着小朋友,一路说说笑笑倒也热闹。我住得最远,也就理所当然地最后变成一个人回家。由有说有笑一下子变成一个人,小小的一截路程也变得寂静漫长。这样的安静配合着变暗的天空,灰暗的阳光成了我一直想摆脱的对象,于是我想找到一个住的比我更远的同伴。不用太远,一点点就好了,至少不让我一个人。

不久,我真找到了。我们家往后的小路走一段有一口水井,附近几家都是在这里打水吃。记忆中,妈还用扁担担过两个水桶,双腿跪着俯身打水。后来,我们就能直接用泵抽水了,那声音大得吵耳朵,但妈再也不用累了。而我这个路伴儿,就住在井的对面,是个干干净净利利落落的小姑娘。她文文静静的,不说一句脏话也不调皮惹事。不知什么原因,中间只隔了一口井,可两边人家来往得少之又少,可以说几乎没有。就算是对面碰着,能说句话都是少见了。我也听我们这边的大人说过他们的黑历史,可我不管,那都是大人的事了,而我只是找个同伴而已。说实话,我觉得那时候的她真是漂亮可爱,两条辫子梳得漂漂亮亮让人羡慕。反观我自己,就一只顺毛啾。后来小学毕业后,我们就再没机会见面了。等到我念大学放暑假回家的时候,无意间看见了她一次,物是人非,一切都变了,远远看着却不知怎么开口讲话。还好那时她没注意到我转身就走了,当然这是后话了。

我已经忘了当时是怎么说上话的,反正一拍即合就作伴了。我夸她的辫子好看,她很高兴,说是她妈给她梳的。我没见过她妈,但脑子里的印象绝对是心灵手巧。可后来看见的却是一个白癜风妇人。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俩,那时的我已经知道基本的尊重和礼貌了,没过多久我们就熟络起来。一起上学放学,同路人一大群,别人疏远她,我就靠近她。上学路上,总是由我俩的队伍汇成后来的一大群,放学的时候,一个个都到家后,最后也有我俩相伴一起。

有时候放学晚,大家都走了,我们一个人先放学就会等着另一个,所以也有只有我俩从头到尾一起回家的情况。只有我们俩的时候,她会健谈很多,我们也会聊聊什么和玩玩什么。聊就聊学校的趣事,小孩子里免不了有顽皮的,所以搞笑荒唐的事情就很多,聊的话题也很多。我们玩游戏一般都玩拍掌,双手合十,交叉与对方击掌,并伴着节奏“你一我一穿花衣,你二我二编小辫儿······”这样的调子会说到十,具体的内容也记不清楚了。后来这也玩腻了,我们就换花样。鸡毛毽子,跳绳,橡皮筋,抓石子,什么好玩都会玩。记得当时的毽子还是我们自己攒的公鸡毛插出来的,鸡毛竖整齐后用布包捆住下边的把,鸡毛油光瓦凉的可漂亮了。那时谁的毽子好踢,谁脸上绝对的有光,伙伴们都抢着用。现在跳绳对我来说有些难度了,那时候可妥妥的没问题。我跳得虽然不比别人快,但数量绝对是持久战中的极品。不过当时课间休息就那么点,不能全被我浪费了,所以很多时间我跳绳都是自娱自乐。别人是嫌弃我这持久战跳绳法的。比起跳绳的独角戏玩法,橡皮筋可以是多个一起的。人少的时候,就两个人牵皮筋,人多的时候,就分成两组,每组好几个人一起。牵皮筋的一方如果有三个人,就都套上皮筋,一人占一个角,把皮筋扯成一个围着的三角形。跳皮筋的一方就一人站一个外边,抬脚勾绳子跳。跳橡皮筋同样有伴谣,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一直到“九八九九一百一”。中间谁要是被皮筋缠住了,就算出局了。要是仨人都一路顺利,那皮筋的高度就开始上移。高度上移有几个点,脚踝、膝盖、腰间、肩膀、头顶。随着高度增高,难度也变大,像头顶的高度,一般是够不着的。不过也有例外,如果是长腿和高个子,胜算会大许多了。小孩子最喜欢探索和尝新,再好玩的游戏,玩多了也不过如此。所以跳绳不单单只是甩手向前,到后来还有向后、交叉、连环交叉等多种玩法。橡皮筋也不仅仅就马兰花了。最后连鸡毛毽子也变成两只脚换着来不间断。这样下来,抓石子也成了方便又快捷的玩物了,是一个一个抓、鸡啄米似的抓、还是一二三顺着来,都是有讲究的。我们放学路上的同伴们,特别是女孩子,几乎人手一副石子,一般有七个,都是自己在河边挑捡的。后来不知什么时候起,沙包也火热了起来。包着小豆子的布包,边边角角被针线密封着,玩的时候,砸到谁谁就出局了。在没有手机的日子里,这些东西陪伴我多彩的童年,越来越大的时候,我开始觉得幸运起来。

我和她一起跳过绳、扔过沙包、讲过秘密,欢欢乐乐倒也长久。那时的我脸圆圆身材胖胖的,再加上一头短发,一身黑运动装,活脱脱一副假小子丑姑娘形象。而她一直是文静可人,大家都喜欢她。后来,我听说她们班里有个调皮小子说喜欢她,而且跟班里说她是他媳妇。那时虽然高年级的也有这种口头耍流氓的现象,俩小屁孩儿结成一对无非是互相分点零食,没人时候拉拉手,中午帮忙打打饭,放学一起回家罢了。虽然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坏习惯,说恶习也谈不上,说风气也太严重,想必这些人长大后回忆起来也觉得荒诞吧。

上学的伴儿

最喜欢的老师

那时在学校,除了伙伴和玩耍的游戏,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老师们了。我们的学校很小,一个年级就一个班,一个班也就三十来人,整个学校的老师加起来只一间小办公室就装下了。那时当班长,管收过作业,抱着一堆作业本去办公室找老师交差是件超级威风和自豪的事情。办公室的门总是开着,因为所有的老师都在这里,有课的上课,没课的备课,备好了的批改作业,随时都有人在长桌上忙着。他们共用一个大长桌,一人一把凳子,一块凳子对应的桌子面儿就够了。这样简陋的环境造就了一个温馨的气氛,他们学会了忙的时候不去打扰彼此,闲得时候一起家长里短。碰到不听话的学生不知怎么教导时,有类似经验的给互相出出主意。就算平时不在工作时间见面,也会友好打招呼。这是个小小的世界,虽然有局限,但不失温暖。

当时我遇到的班主任姓刘,她教我们的时候已经快退休了。大约是因为年龄的关系,她慈爱温柔,对待我们认真负责,就像是一个敬爱的长辈。而我们,享受到了的是如子女般的关怀。在记忆中,她神圣如长辈却没有长辈端着的架子。她站在我们的角度,遇到难题会与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就像六一出节目那次,整个节目是我们共同的努力的结果。没有音乐老师的指导,我们六神无主,我们不知所措。面临出不了节目的难题,不得不思虑被当成全年级笑话的结果。后来我们共同解决了难题,完成了任务。她身体力行告诉我们,困难并不可怕。这在我小小的心头种下了无所畏惧的种子。我开始学会自己克服困难,一点点解决问题的胜利喜悦成就了我小小的骄傲。虽然这份骄傲曾经让我迷失自我,但当时却是让我抬头感受阳光第一份力量。或许也是因为最后一届了,她把几十年凝结的园丁之情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小心滋润着我们。事事虽小,但无微不至。想想她为简陋的学校付出的几十载年华,即将转身离去的时刻,对她的敬意留在了记忆中最天真的那段年华。

除了刘老师,还有一位年轻的李老师也让我很喜欢。她虽然没有音乐老师漂亮,但也不失端庄得体。本来她不教我们,后来被调来接替刘老师教语文了。都说语文老师读书多学识高,也就自然而然气质出众。她是这句话最好的证实。我喜欢她的文学气质和优雅的举止,年轻而温柔让她在课堂上游刃有余。据说她先生也是个老师,是教初中的,具体在哪个学校,那时我并不知道。这也为后来的巧合埋下伏笔。本来李老师教语文就已经很得人心了,后来大概五六年级吧,增设英语课,我们这位新的英语老师居然也是她。当时这可让我们大开眼界了,全能的她更加成了大家喜爱的对象。闲暇时候,她儿子会来学校找她,小小胖胖的,可爱极了。也是通过这个小可爱,我第一次见到了她先生,也就是后来我中学的政治老师兼班主任。当时只觉得他瘦瘦的,也不怎么高,娶了李老师这么漂亮的媳妇,我们都不禁为他高兴。当时一面之缘,我万万没想到,他却成了我学习生涯中的第三位印象深刻的老师。

那时,很简单

中学的事情

小学的日子转瞬即逝,我就要离开我原来熟悉的环境,去认识新的同学,适应新的环境了。中学离原来的家里很远,妈没让我住校,我们就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地方租了个小房子。就在我入校报名的那天,我经历了我人生的大事,我被妈毫无征兆的改了名字。虽然之前我就被下过通牒,但我说不愿意,妈也没说什么,我以为没事了。可后来却被妈来了个釜底抽薪。记得当时还在老师的办公室里,中学老师的办公地比小学的不知好了多少。老师听妈说我小学成绩不错,统考也考得可以,就问妈我的名字。妈毫无征兆得答了一句“李枚”,当时我便在办公室哭闹了起来。妈倒是很淡定,可把老师吓得够可以。

妈如此不顾我的感受让我很不舒服,我一心想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自己把名字再改回来。可现在的情况让我不得不暂时妥协。在小学时跟别人比,我虽然胖,但还可以用身高自我安慰一把。可踏进了中学校门,和新同学一比较,我反而成了又矮又胖的那个了。再加上这个并不讨喜的名字,很快就有捣蛋鬼送我了一个新外号“你妹”。当时我气不打一处来,可想想自己的情况,不得不自我安慰起来。我一遍遍告诉自己,这根本不是我的名字,反正后来是要改的。就这样,任他们怎么去说,我不理不睬,好在我成绩还行,后来当了学习委员,他们便没时常挂在嘴边了。

提到了我那不堪回首的外号,心里的确嫌弃。不过被起外号可并不是我一个人才有的殊荣。就说我们当时的班长,姓于,就因为光脑门比较显眼,又是班长,所以荣获“光班”的称号。而我曾经的一个同桌,就因为发型像个鸡冠,就荣获了一个“鸡脑壳”的称号。那时因为我给他讲不懂的题,所以他叫我老大。这也是我顶着那么难听的外号却没有发飙的原因之一。其实想想,我这外号也不见得是最难听的。像土狗野鸡什么的,也不见得怎么好听。

本以为自己会记得很多中学同学的糗人外号,不料仔细回想却寥寥无几。当时班里外号最响的也莫过于我那个和上边那两位了。反过来想,外号也是个体特色和个性的一种体现,也是让人对你印象深刻的一种方式吧。正如岁月如梭,好多同学的名字早已不记得,但这两个人,我依然记忆深刻一样。

不过,一些讽刺人缺陷或者是对人打击很深的代号,切不可强加于人。玩笑归玩笑,可过了火的玩笑,说不定会变成悲剧。

再说这个学习委员的位子,却是在班委职位空缺的情况下被班长提了一句才上去的。那时晚间班会,班长主持的,提到谁当学委的时候见大家一声不吭,就说了一句那谁怎么样。没错,我就是那个“那谁”。当时怕大家区分不清楚,还特意说是胖的那个(好像是的),就这么神补刀的情况下,我居然没有反驳。当时班长问了一声,大家陆续都举起手表示了同意。当时我挺吃惊的,平时也不怎么接触的同学居然也举手了,就连给我起难听外号的主,也表示了支持。我就这么糊里糊涂上了,后来累成狗的生活才让我真正意识到“冲动的惩罚”。

上天总会不经意开点玩笑。被起这么个骂人的外号就罢了,无奈班上有个同名同姓的女生,只是她是梅花那个梅。这就尴尬了起来。她学习虽然不好,但温柔漂亮,绝对的班里一枝花。反观我,胖胖的,一身运动装(这不能怪我。爸从外边给我买的衣服都是特步的运动装,不穿就浪费了。),完全失去可比性。于是相比之下,我又光荣地获得了我的新代名词“肥梅”。这种变相的讽刺又让我以“内在美”的自我安慰化解。我不禁佩服起那时的自己了。

这些小插曲之下,我并没有忘记学习。意趣相投之际,我认识了一群珍贵的好朋友。当时不觉得,仅仅是因为聊得来才走得近。时间让我们成长,让我们沉淀,剥夺了我们经常相见的机会,但没有冲走我们的情谊。如今的我们,即使很长时间不联系,也情谊依旧。那时的老张,博学深邃。那时的老姜,柔弱多病。那时的老杨,古灵精怪。那时的老唐,文静温柔。还有聪明的老赵和善良的老刘。那时单纯,直来直去无所顾忌。老张、老杨和老张,我们几个最先认识,也腻歪了一阵。后来老张和老赵他们走得近了,我们几个还吃醋不理她了一阵。可这个家伙心大,啥也没发现,倒是气得我们团团转。也多亏了老张这条纽带,后来我们几个居然熟络了起来,渐渐形成了如今固若金汤的七人组。偶尔我甚至在想,以后会不会有给面子的朋友,赏一句“七仙女”,估计我的尾巴会比她们翘得还要高。

在中学同学之中,除了她们,还有一个对我意义非凡。我是独生子女,她的到来让我不再孤独。曾几何时,我们同吃同睡,一同分享秘密,一起谈天说地,不知何时,我们从同学变成了姐妹。我还让妈认下了干女儿,她现在成了我的干姐姐。

曾经,她是个上不起学的小姑娘,我们仅仅同班了不到一年,她就要被迫辍学。那时,我们的班主任蒲老师,李老师的先生。是他,专门跋山涉水去到她家里,亲自领她重新跨进了校门。我不知道当时老师如何说动了她,如何劝定了她的家人,但他确实让我们所有人为之感动了。我还记得他领着她推门走进教室的时候,安静的教室顿时响起了一片掌声。不知何时开始,我和干姐姐从相识渐渐相知。如果说我的人生一帆风顺,我享受着来自家里的万千宠爱。那么,是她的到来让我开始珍惜自己的一切,是她的懂事让我开始成熟。蒲老师所做的一切,是我在之后的生活中即使遇到挫折也对人间真情信任的一份基础。而她每年回去看望老师的行为,也是我对这份感恩心意的感同身受。

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天使在

尾声

初中三年,虽然只有小学的一半,但足够让一个懵懂的女孩成长起来。那时的吵吵闹闹烟消云散,那时的磕磕碰碰一笑而过。回首一望,我的成长,居然是从被冠上这个我根本不接受的名字开始。

我珍惜所有遇到的天真和美好,我感念以往所有的懵懂和纯洁。我心目中最童真的岁月从这里开始,也从这里结束。但温馨和幸福,会永不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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