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初中毕业以后,我没有继续读书,进到一家大型超市做促销员,在离超市不远的居民区里和同事合租了一间两居室的房子。房子是顶楼违章搭建的,只是简单的隔了一下,空间非常的低,好在有一个很大的露天阳台,房租也比一般的房子便宜,住了大半年,也慢慢的住出了感情,合租的女生换了好几个,只有我一直坚守大本营,当第三个同居的女生跟我说要搬到男朋友那里去的时候,我不得让卖场的同事帮我问问有没有人要一起合租房子

快下班的时候,一个陌生的女孩找到我,劈头就问我:“听说你在找人合租,我新来的,正好要租房,下班以后带我去看看房子吧!”我看着她那张五颜六色的脸以及衣不遮体的着装,心里十万个不乐意她成为我的下一个室友,但一想到以后可能就是同事了,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不好第一次见面就拒绝人家,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下了班,她随我一起来到出租屋,我跟她简单介绍了一下:房子是违建的,所以隔音效果很不好,有时候我睡觉打呼的声音估计那边都可以听到,下雨的时候,房间会很潮湿,马上天热了,顶楼会很热,有时候晚上都没法睡,电扇都不顶用的,还有房东是个老太太,住楼下,怕吵,脾气也有点怪,所以尽量少带朋友来,阳台是公共的,不要放乱七八糟的东西和垃圾在上面,房租是三百,我们一人一半…...我絮絮叨叨的跟在她后面说着,她转了一圈以后,转头对身后的我说:”房子虽然不怎么样,但我也懒得去找了,就凑合着住吧,一会我会让人把我的行李送过来,房租我可以缓两天给你吧!“我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决定了,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那个时候的我还不太懂得如何拒绝别人,就这样,叶珍珍成了我的第四任同居者

说好的两天后缴租,结果一个多星期了,她像是忘了这事,暗示了N次之后,我确定这家伙是个一根筋,终于开口提醒她,要缴房租了,她才把那150块钱的房租给我,这件事让我对这个新来的租客很是不爽,一点都不想要同她亲近。更让我生气的是,我每天晚上需要用楼下的公用电话给公司的主管报销量,而每次下楼都会碰到她霸占着楼下的唯一公用电话亭,我不得不走出去十几分钟,找第二个公用电话亭,等我报完销量回来,仍看她靠着电话亭歪着脑袋抱着电话笑得花枝乱颤。

她跟我一样,似乎也从来没想过要与我亲近,虽然在同一个卖场上班,住同一屋檐下,除了上厕所为了抢卫生间说上两句话,基本上都当对方是透明的,直到有一天,我们的排休正好排在了同一天,她过来找我,问我要不要出去逛街。我虽然出来工作了快一年,但并没有交什么社会朋友,卖场的同事大都比我年龄大,所以她们也和我玩不到一块,我也很久没和人一起逛过街,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去了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后悔,她好像对每件小饰品都很好奇,每家饰品店都要进去好久,然后挑了一堆花哨但廉价的东西,而且她从不还价,衣服也只对奇装异服感兴趣,偶尔我看见一件不错的衣服问她意见,她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然后找一件打死我也没勇气往身上套的衣服让我去试,所以逛了一天下来,我一样东西也没买成,却成了她的专职拎包,还好最后她良心发现,说了句:“姐最近发了点不义之财,今天请你吃大餐,想吃什么,直接点,姐请客。”(后来才知道她所谓的不义之财就是稿费)为了把我今天的辛苦费给吃回来,我选了一家只听说过名字的西餐厅,她二话不说,拉着我直奔餐厅而去。那是我人生里第一次吃西餐,一直想约朋友来,但听说吃西餐有很多讲究,又害怕丢脸一直没敢约,她似乎是习惯了这种地方,看出了我的拘谨,然后开始教我怎么点牛排,怎么使用刀叉,怎么用口布遮挡淋下来的热腾腾的酱汁。我跟她说:“我一直是左撇子呢!而且我一直分不清左右,要是以后和别人一起吃西餐拿错刀叉会不会很丢脸?”她笑着说:“土包子吃西餐才注重左右手呢,难道老外就没有左撇子?你只要吃得自然就不会丢脸。”那一刻,我发现这家伙其实也没那么讨厌!

一次大餐以后,她似乎就彻底的把我收买奴化了,开始有事没事就让我帮她这个帮她那个,开始我还有些微词,再后来也习惯了,连考虑都不考虑就答应了,因为都是一些倒倒垃圾买买饭的鸡毛小事,而她也懂得时不时的感谢我一下,把她买回来的零食分享给我一些。

楼下新开了一家网吧,她开始频繁出入网吧,基本下班后都见不到人,后来她又怂恿我学上网,帮我注册了我人生的第一个QQ号,教我怎么加陌生人,怎么打字,怎么和陌生人聊天,可是我的二指禅功夫实在是太差,经常回一句话得老半天,对方聊两句就没耐心了,玩了几次我就兴趣全无,然后就坐在她旁边看她聊天,她打字速度飞快,全程盲打,可以同时跟好几个人聊天,而她最喜欢聊的地方就是同城各大校园的聊天室,然后不断的有人加她QQ,不断有人跟她表白,她似乎从来不见网友,总是聊得别人欲仙欲死,再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跟别人拜拜,有时候心情好,遇到聊得来的,她会把自己写的诗和文章发给别人看,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这个活得乌烟瘴气的女孩原来是个才女啊!真是看漏眼了。

她的网友基本都是大学生,最殷勤的是一个叫刘杰的大学生,每次看到他都是在表白,掏心掏肺的那种。我问叶珍珍,为什么只找大学生聊天,她想都不想的就回答我:因为大学生傻啊,好骗!

虽然读书不多,但我也曾有过一个文学梦,小时候我的偶像是鲁迅,被他弃医从文的故事感动,希望长大后也能成为一个用文字捍卫真理的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断了求学之路,我的作家梦也就破灭了,只能把读书写字当成兴趣。所以对那些能写文章的人,我会多出些好感,她似乎也很高兴突然间多了我这么一个崇拜者,时不时的会给我看一些她在文学网站上写的文章。她说她偶尔也会收到一些稿费,虽然不多。但都会用来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她似乎不懂得理财,常常大手大脚,也常常连续啃好多天的泡面

她的整个房间简直就是一个灾后现场,还是重灾的那种,所以我很少进她房间。有一天我去她房里找她,她正躺在床上睡觉。我看到书桌上有一本厚厚剪报,就随手拿来翻了翻,发现上面居然连小学作文比赛的获奖作文也有,还有一些文学杂志和各种报纸刊登,署名都是一个叫叶蓁蓁的人,在剪报的旁边,还散落了很多的手稿,随手翻了翻,原来是一篇长篇小说的手稿,我突然对这家伙又一次刮目相看,连长篇都写,而且写得还不错,不比我常看的那几本文学杂志上的连载小说差,我发现她的文与她的人简直太不协调,如果不是见过她写东西,我怎么也不会把一个写得如此清新脱俗文章的人和眼前这个睡相四仰八叉的家伙联系到一块,这感觉太奇怪了,更奇怪的是,她这个人在生活自理上一塌糊涂,写的字却是隽秀的小楷,像字帖一般,而且非常的工整

她像是一个谜一样的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让我对她充满了好奇

有一天,她出奇的安静,晚上很晚把我叫到阳台。阳台上被事先布置了一番,书桌变成了餐桌,铺上了一条餐巾,上面放着一个很小的生日蛋糕,蛋糕上叉着16的生日数字蜡烛,旁边还放着啤酒和各种下酒的零食。她说:“今天我生日,陪我来个秉烛夜谈不醉不归吧!”我说:“你生日怎么不跟我提前说啊!我连礼物都没买,还有你不是比我大吗?怎么生日蜡烛插的是16啊,你把6插反了吧!她笑着说:”是啊!我故意的,我希望我永远只有16岁。“

她说:给你讲个故事吧

故事里的小女孩出生在一个文化氛围很浓的家庭,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有文化的人,父亲是一所小学的语文老师,母亲是同一所小学的音乐老师,父亲是一个文艺爱好者,平时最大的兴趣就是写文章,然后往各个文学杂志或者报纸上投稿,但兴趣归兴趣,天赋这种东西可能是天生的,父亲投了很多次的稿,却常常被退稿回来,偶尔有那么一篇小文被发表在报纸的一角,父亲都会高兴好多天,可能是父亲被打击的次数多了,渐渐的也就接受了现实,所以把希望全部转嫁到了他的女儿身上,父亲从小就对女儿特别严格,逼她读一些她无法理解的文学著作,逼她练字,逼她写文章,逼她参加各种作文比赛,小时候她没有一个小伙伴,每天放学就是练字写作文,父亲觉得写得不错的,就会拿去投稿,当她的作文变成铅字的时候,父亲一贯阴郁的脸才会露出少许的笑容,为了讨好父亲,她也是拼命的写,拼命的读书,她的整个童年都是活在父亲的这种高压下。进入中学以后,离开了有父母的学校,她才感觉到生活有了一丝啜息的机会,但父亲并没有放弃对她的期望,他希望她尝试写一些长篇小说,并且加大她的阅读量,她仍然需要每天把写好的东西拿给父亲看,父亲不满意的话,脸色就会变得很难看,后来变本加厉,常常撕掉手稿,非打即骂,她仍然没有摆脱过去那种终日的惶恐的生活。她的成绩开始不断下降,老师把这些反应给了父亲,父亲觉得很丢脸,对她的态度更加的阴晴不定!当然,有时候她也会写出不错的文章来,刊登在父亲投稿的杂志 上,父亲对投稿这件事一直乐此不疲

初二的时候,学校新来了一个体育老师,听说是从体校毕业就转过来的,阳光帅气还很年轻,学校有不少女生爱慕他,她喜欢看他打球的样子,常常看得发呆,后来不知道怎么发展成着了魔一般,她看过很多关于爱情方面的书,都是背着父亲在书房里偷偷的看的,所以她很早就知道什么是情爱,她常偷偷一个人去体育老师的宿舍,然后拿自己写的文章给他看,那个时候她刚试着写了一个连载的小说,体育老师说写得很棒,鼓励她继续写,有一个周末,她和父亲大吵一架偷溜回学校,在体育老师的宿舍,她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他,她说她这辈子只会爱他一个人。后来他们常在学校以外的地方偷偷的约会,她所在的城市是一座海边城市,有一次他们约着去海边游泳,突然两人来了性趣,在海水里做爱,那是两个都太过年轻的生命,爱得无所顾忌,没想到却出了事,她突然大出血,他一时慌了神,赶紧送到医院,他的父母赶到医院才知道自己14岁的女儿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一生最爱面子的父亲当场差点要杀了她,她知道,如果不是被医护人员拦住,她肯定是必死无疑。他们俩都很害怕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体育老师联系了一个他在深圳的哥们,他们决定连夜私奔去深圳

到了深圳,他们住进了体育老师哥们的出租屋,因为担心她父母报警,所以他不敢找一些需要身份的工作做,只能找一些出体力的活,而她因为没有到用工年龄,只能在出租屋里写写文章做做家务,时间久了,她发现他越来越消沉,越来越不愿搭理她。有一天,她一个人在房间里写字,体育老师的哥们突然来到他们房间要对她施暴,正当她挣扎的时候,他回来了,他的哥们反咬一口,说是她勾引的他,兄弟俩大打出手,俩人最后都被赶了出来,因为他们已经欠他一个多月的房租了!他第一次对她竭斯底的大骂,骂她是婊子,是娼妇,狗改不了吃屎,勾引了他,现在又来勾引别的男人,她毁了他的一生......她没有做任何反抗,她知道他是累了,他其实是并不相信她会去勾引那个人渣的,他只是想要表现得凶残一些,彻底的摆脱她。那一天,他把身无分文的她丢在了深圳的街头上,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

讲到这里她已经泣不成声,我似乎明白了,这个故事不是别人的故事。我第一次看到她哭,而且哭得那么撕心裂肺,她一直都是很冷漠的一个人,在此之前我一度觉得她是个不会有眼泪的人,她虽然看上去很年轻,眼底却有着洞悉一切的沧桑。那一刻,我特别心疼她

再后来,我们又聊了一些别的话题,我也给她讲我暗恋一个男生8年的故事。那一夜我们一起喝掉了一打啤酒,那一夜我第一次学会了抽烟,那一夜我突然觉得我长大了。

我们一直在阳台上呆到天亮,脚下是满地的易拉罐和一整盒的烟头,我抽了3支,她抽了17支。简单洗漱之后我约她一起去上班,她跟我说她昨天已经辞职了

我没有再问她关于那天的故事的后续,只是好奇她到底多大,她告诉我,她其实是16岁

“进卖场得办证,没满18岁是办不了的。”

“我花100块办的假身份证。”

“我也是,不过我只花了80,我下月才满18岁呢......"

没几天我见到了她的一个男朋友,一个还在读研究生的男朋友,她说他叫刘杰,是她在网上认识的。我问她:“你不是不见网友吗?“她说:“他每天在网上要死要活的,我怎么也得让他死个明白啊!”

刘杰每个星期都要过来一两回,每次来就帮她收拾房间,我有一次看到他蹲在卫生间给她洗带血的内裤。我对她说:“你对刘杰好一点,他是个好男孩。”她吐着烟圈对我说:“我知道啊,所以我才不能对他好。”

她开始每天专心在家写作,刘杰虽然还在读书,可是也会帮导师接点活,混点幸苦费,然后他就拿来给她,所以她也没有再啃过泡面。有一天刘杰在这里留宿,晚上我被隔壁的动静惊醒,第二天我问她:“你们晚上干嘛呢,动作那么大,这是违建房,隔音不好的,下次注意点。”她哈哈大笑:“我在教刘杰功夫呢!“我傻傻问:什么功夫?她故意摆出几个手势动作说:比如观音坐莲,老汉推车……

我一脸茫然,她继续捉弄我说:要不要我教你两招,以后等你闯荡江湖了,也许有一天会用得上......

那个时候的我还很单纯,不太懂她这些奇奇怪怪的语言,等我终于懂得了的时候她已经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好多年

叶珍珍在刘杰留宿的第二天跟我说,她要搬走了,就在今天。我虽然已经听了几个人对我说过这句话,但只对她生出了些不舍,她跟我说完这句话以后就去楼下网吧。

叶珍珍下楼后不久,我突然满屋找不到我的BB机,我记得早上还看到过,上班的时候并没有带去,应该是在屋里的,翻遍了整个房间以后,突然想起卖场同事的话,她们都怀疑过叶珍珍手脚不干净,自从她来了以后,储物柜里经常不见私人物品,因为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大家也不好找她对质,只是后来每个人都买了把锁,开始把自己的东西小心保管起来。我虽然不喜欢她的一些行为,但想到偷窃还不至于,她平时都很大方,也经常请别人吃东西,不像是那种贪图小利的人,为这,我还在背后帮她说了不少好话。可是现在,某个念头一直在脑海里盘桓,挥之不去,让我不自觉的走到了她的房间。她的行李已经都打包好了,行李箱没有上锁,我鬼使神差的打开了行李箱,才发现行李箱里不仅有我被卸掉电池的BB机,还有超市小王的头花,小李的镜子,小张的手串……

叶珍珍上网回来以后,看到被打开的行李箱和坐在她房间的我,并没有表现出被抓现行的慌张,而是默默的拉好行李箱,准备拖行李离开,我忍不住叫住她

“你就没有什么好解释的吗?”

她停住脚步连头也没回

“有什么好解释的,BB机你不是已经拿回去了吗?再说我不是刚交了一个月房租给你吗?我也没说管你要回去啊!我俩两清了!”

然后拖着行李消失在了我的面前。我在阳台上看见她托着行李箱走到楼下停的一辆私家车旁,一个并不年轻的男人走下来帮她把行李搬上了车,不一会车子就消失在了夜色中。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叶珍珍。

刘杰在叶珍珍走后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冲到我屋里时,我还沉浸在对叶珍珍的愤怒中:怎么能这么两清呢?哪怕她骗我也好,可是她连个解释也觉得是多余的,同居一场,她居然能离开得如此决绝

看着失魂落魄的刘杰,我更是替他不值

”你干嘛要那么在乎她啊!你一个堂堂研究生爱谁不好你爱一个满嘴谎言的小偷?你不知道她从来没有对你真心吗?你不知道她手脚不干净吗?

刘杰愣愣的看着我,显然他没有想到叶珍珍的离开会让我的情绪如此的失控,过了好一会,他才用悲凉的声音回答我

“我知道啊!我一直都知道的,我也知道她不止我一个男朋友,我也知道她有偷东西的习惯,可是没办法,谁让她连我的心也一起偷走了呢?”

那一刻我想起了叶珍珍的那句话:因为大学生傻啊!好骗!

这之后,我又见过刘杰一次,那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了,他和一个女生来超市买东西,那个女生和他年龄相仿,戴着厚厚的眼镜,很普通的学生模样,他介绍给我说是他女朋友,走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问了我一句:“你有她消息吗?”

我说:“离开以后她就再没和我联系了”


在叶珍珍走后的几天里,我心里始终有个疑惑,她为什么要偷那些她并不需要的东西?后来我去网吧查,总算查到了一些答案:

偷窃癖:反复出现偷窃冲动,并付诸行动。患者偷窃的物品多是不用或无重大经济价值的物品。人格缺陷:偷窃癖患者以偷窃为乐。有人频频偷东西,多次被抓却屡教不改,且大多数这类偷窃对所窃物品不是用来自己能享受,而是将其加以藏匿,或丢弃。对这类人我们不能简单粗暴的采取常用处罚方式,否则将产生更为不良的后果。因为这属于精神病学上的一种疾病──偷窃癖。有研究证实,有偷窃癖的人大多有性格缺陷,如自幼倔强、好强、比较自私狭隘、交往狭窄。另一个较显著的特点是“报复心”极强,无论是家人的责骂、还是同事朋友的批评,都容易在他们心中产生一种报复的冲动,而这种报复心理往往就是通过偷窃行为发泄出来。患偷窃癖症者最初常常都有一种报复心理,是想通过偷东西来报复伤害过他的人。但以后的行为似乎与这种报复方式并不直接相关,更多的是一种“习惯”使然。从精神病学的观点看,偷窃癖确为一种特殊的变态心理行为。其特征多表现为: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其达到一定紧张度时,自控能力下降而去作案,以满足变态心理的需要。所窃物品无明显选择性,不是获取经济利益和使用为目的,有些甚至是废物,将之扔掉或收藏起来,从不使用;偷窃前无预谋,均由行窃前的冲动所致,且是单独作案;此行为逐渐产生,持续进展,长期迁延,矫治较困难;多数患者都有一定的人格缺陷,大多数比较要强,好胜,心胸狭窄而自私。此类行为与家庭教育方式,所遭受经历等有一定关系。此外,患偷窃癖的人多为女性,其症状在17~20岁充分暴露。并且与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文化程度没有必然的关系,甚至不少为智力水平、文化程度都很高......


叶珍珍离开以后,我的生活又归于了平静,新的室友也很快住了进来,可我却再也提不起兴趣跟新室友建立革命友谊。虽然和叶珍珍相处了不过两个月光景,但每次看到跟她着装相仿的女孩,我还是会想起她。几年以后,一次经过报刊亭,看到一本名字熟悉的杂志。我记得叶珍珍曾跟我提过,这本杂志是他父亲最喜欢的杂志,家里每期都订,所以她一直坚持往这本杂志投稿,希望有一天家里人能看到她的名字,让他们知道她活得很好。可是寄出去的稿子一直被拒。

我翻看着杂志的目录,没有找到叶珍珍这个名字,却看到了叶蓁蓁这个名字,她是一个专栏作家,写的是情感类的,笔锋很犀利。我想起了叶珍珍那本厚厚的剪报。

晚上我去网吧,想要查查叶蓁蓁这个人,输入叶蓁蓁,跳出来诗经里的这句话:“桃之夭夭,其叶蓁蓁(zhen)”出自先秦时代汉族民歌《诗经·周南》第六篇——《桃夭》。

原来这个字念zhen不念qin啊,叶珍珍,叶蓁蓁。

记得叶珍珍跟我说过:父亲给她取名的时候是按照汉人取名讲究女诗经,男楚辞的说法取的,父亲是希望以后她能成为一个有才华的女孩。我当时还嘲笑她说:我虽然不懂诗经,但珍珍这么平凡的名字,一定不是出自诗经。原来她只是办假身份证的时候换了个谐音相同的名字。她不屑于自己所有的行径,可是不管在任何时候,她都没有放弃写作,也许她只是想用这种方式来向父母忏悔,我想她心里应该一直是后悔的吧,如今她终于用自己的方式向父母传达了自己的安好,而我也希望时光真的能抚平她心里所有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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