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25 日更第32天
昨日清晨,打开手机,屏幕亮起的时候,赫然看见闺蜜在凌晨两点的一堆留言,简言之,是她要做一件很疯狂的事情,激动兴奋之余,还不忘来通知下我这个好闺蜜。
到底是什么事情?以至于我一顿狂猜。很疯狂的事情到底是什么?违背常态,抑或是违背常理的,在世俗之外的事情?总之不会是日常,不会是习惯,总之是鲜少发生的事情,总之是使人内心雀跃甚至癫狂的。
我甚至查了百度词典,关于疯狂的释义,疯狂,指的是一种精神状态,或者说是一种情绪的激昂程度。
我忽然想,我此刻想做的疯狂的事情是什么?对,去看一场日出,一场在完美计划中必定会升起的日出,一定要是从海平线上升起,不要去山顶看,峰顶的日出或许同样壮观,可心里依然还是向往那片海,向往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壮丽,向往那一轮红日从海平面冉冉升起的炫丽画面。
你看,多么庸常,我想做的疯狂的事情也不过如此。或许我的疯狂只不过是他人的日常。
年少的时候,我们可以不远万里去见一个人,去看一朵花开,去听一首歌。而至于那个人有没有出现,那朵花有没有开,那首歌有没有被唱出来,我们都未曾计较。如今再做这些事情,总要拷问一番意义,审时度势,权衡利弊,精心谋划。
想必疯狂的事情是可以不计结果的,我们只是去追寻去完成去感知这个激昂的过曾,让所有疯狂的事情都在我们生命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以我当前的所知,巍峨屹立在心中的最疯狂人士一定是毛姆笔下的查尔斯,尽管我至今不敢苟同他的偏激做法。
这个四十岁的证券经纪人,不安于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放弃职位放弃家人放弃六便士,怀揣梦想,毅然决然去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最后贫病交迫。他是别人眼中不可理喻的疯子,执迷不悟的傻子,冷酷无情的负心汉,只为不负内心的热情和理想,烧掉所有的道德与社会的羁绊,穷极一生去追寻。为梦想燃烧生命,多么疯狂而固执。
歌里唱着,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有些事,现在不做,可能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做了。哪有什么永垂不朽的,错过的你都不会再拥有。
那个曾跟我说过想去骑行,想去海钓,想去现场看世界杯,想去蹦极的人,你都完成了几样?
余生愈来愈短,你的内心还余留着几件未完成的疯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