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2018,一个普通中国女孩的出书史

盯着题目里“女孩”两个字看了半晌,总觉得这么称呼自己有点脸皮厚厚的,可一想,也曾经是个女孩儿来着,虽然现在年龄大了,可内心还是很少女的。永远十八,对伐?

前两天在某订阅号上看到了余思的自传体文章《1986-2018,一个普通中国女孩的成长史》,顿时有种熟悉的亲切感。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年代出生的孩子的普遍成长经历,一无所知却无忧无虑的童年,懵懂却有了憧憬的少年,一直到迷茫却没有忘记前行方向的青年。不同的是,余思大学就到了北京,我却是在而立之年,拖家带口来了上海。

来上海的第四个月、我找到新工作的第一个月,编辑发了样书的照片给我,告诉我,《时光回去,只愿未曾遇到你》马上可以跟读者见面了。

32年前,我,包括我的家人,从未想过,我会和出书扯上关系。

我是1986年冬天出生的,天蝎座,都说这个星座的人不好相处睚眦必报,可我这么多年一直就是个温吞吞的慢性子。哥哥前两天发了张老照片给我,应该是六个月大的我,黑的油光发亮,戴了顶淡黄色的凉帽,以那个年代特别流行的pose坐在圆桌上,胖乎乎的小黑手扶着红白相间的皮球,一脸憨厚地看着镜头。我爸妈带着哥哥从太行山的另外一边搬到这个地方四年了,农业社大锅饭时代过去了,我妈东拼西凑借了800块钱,买了现在住的院子,这下算是扎住根了。

和我同一年同一月出生的还有一窝小狗,有一只后来长大了,像只威风凛凛的狮子,在我们家生活了十一年,一直到走丢了找不到了。

三岁那年我走丢了,在熙熙攘攘的集市上被一位老奶奶捡了回去,我记得老奶奶年纪很大了,颤巍巍的从一个大坡下走上来,有点后来《少年包青天》里八贤王的架势。她家里有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孙子,儿媳妇儿很胖,在去报警的路上遇到了急疯了的我妈。后来这段经历被村里人取笑了很久,有事没事就逮着我问:“黑妮儿,走丢了怕不怕?”

我记不得怕不怕了,只记得要找到我妈。

我从幼儿园到初中毕业,用的名字是我哥给我取的,我哥大我九岁,可以说是长兄如父了。中考的时候对户口本,才开始用上了现在这个名字。

我们那嘎达比较大,一直到我哥家孩子小学毕业,都常设幼儿园小学初中,我、我哥、我侄子,都是在这个学校念的。上幼儿园第一天就遇到了我后来的初中数学老师。那会儿教育编制还很混乱,幼儿园的老师没在,就喊旁边初中的老师帮着看家。老师拄着拐棍往门口一坐,宣布了我人生中第一个噩耗:谁背会指定的古诗,谁就可以放学回家找妈妈。我记得让背的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死活背不会,到现在也只记得这两句而已。后来我语文学的很好,课文背得尤其好,不知道是不是赵老师的功劳。

升一年级的时候因为生日小,我被卡了下来,一年级的老师组织了一次小规模选拔考试,我搬着小凳子坐在学校院子的大白杨下坐数学题,那么小,就知道自己肯定是选不上了。

那会儿从来没想过以后要怎么样,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连长大要当科学家这样烂大街的梦想我都没萌生过。因为我的数学很差,从一年级开始就天赋异禀,从来没考过满分,一直到五年级都属于因为错了一道题要被老师打手心的那种。

所幸我偏科不严重,四五年级要开始写作文了,我哥帮我打下的底子开始让我崭露头角。我一年级放寒假之前考试成绩不错,校长发了个橘红色的小本子给我,那种软软的塑料皮,被我哥逼着用来写了好几年日记。

小时候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猫,然后就是鸡了。那种长得很胖的大公鸡,记得我得的第一个优就是写了我亲爱的大公鸡,也因为某年春节我爸杀了我养了一年的鸡而拒绝吃鸡肉。

中考的时候我成绩并不好,志愿填得也不好,很热的夏天,我爸一边骂我一边抹着汗带着我一所学校一所学校的看过去,看哪所学校愿意要我。

我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换了好几次,我开始考年级第一,学校开始减免学费,我的作文开始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有一篇命题作文“温水煮青蛙”我写的是穿越成青蛙的海尔老总张瑞敏,如何记得前世被温水煮熟的惨痛经历,这辈子要奋发图强的励志故事。语文老师还组织我们写过诗,我只记得我写的题目叫《紫藤花》,内容是一个字都记不住了,老师在讲台上读的时候窗外放着我们那个时代很流行的《约定》“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牵手听……”,体特班我认为最帅的那个男生低着头从窗外走过,慢慢消失在雨雾中的教学楼里。

高考志愿我报了武汉的一所学校,我妈愁眉苦脸跟我在铁路上班的大伯打听去武汉得坐多久的火车,我却刚刚得知,我没有被那所千里之外的大学录取,而是被省城的一所大学录取了,专业是我自己选的奇葩:旅游管理。

也一直到那一刻,家里人对于我竟然能考上大学这件事恍如在做梦,我也有种在做梦的感觉。

梦从那一刻开始,一直到后来,到现在,由一个梦,变成了一个个梦想,也变成了一个个触手可及的现实。

大学第一学期老班组织我们去参观省博,我这样的乡巴佬儿,活了近二十年,从来没去过这么有文化的地方,看得时候热血沸腾,回来写作业的时候就傻逼了:根本无从下手。而同班的好几位才女才子洋洋洒洒写出了的东西,让我直接把自己那篇稿子扔去了垃圾桶。

按照故事的发展,这个时候我应该发愤图强好读书读好书打牢基础一举超越,可我没有,我把耳朵和眼睛都堵了起来,把心也蒙了起来,把自以为是的那点小才华摁到了地底下。我开始忙着谈恋爱,忙着四处乱窜,忙着期末考试的冲刺,忙着通宵上网不知道干什么。一直到发现班里有个很奇怪的男生。

他就是我先生,我们一个班了两年,我才发现竟然还有这么个人。我估计他当时的感觉也是:哎?这女的是谁?一个班的吗?

他是我在大学抓到的最大一只青蛙,小火慢炖,逃都逃不走。忘记是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致意思就是说两个人就像是雪人,先变成一个雪人,然后变成了两个新的雪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果说我写作的基础是我哥逼着我打下来的,那么后来的挖掘和激发就是先生完成的。

他先是鼓励我参加了一次支教,我以为他会去的,结果他最后没去。搞得我们班长还叹着气安慰我:慢慢来,别着急,总会一举拿下的。回首遇到先生之前,我的人生虽然是一步一个脚印,但基本是凌乱而没有方向的,后来就不一样了。

支教需要宣传报道,我记不清怎么就担当起了这个大任。黑漆麻糊的晚上跟队长三溪一起去村里唯一的、有两台电脑的网吧发通稿,路上还担心会不会有狗把我俩给撕了。后来学院领导对我那几篇冠冕堂皇的通稿很满意,我还得了个优秀通讯员的称号。

但,也就是个称号而已,我没想过要靠写作谋生。毕业后我在一家旅行社蹉跎了一年,偶尔写个小游记,然后每天趴在电脑上看《藏地密码》。先生在我生日那天表示要送我一套书,被我拒绝了,后来我送了他一套资本论。上学那会儿真穷,啧啧,一套盗版的资本论都要犹豫好久才舍得下手。

我第二份工作做了整整七年,一家地方性的金融机构,在当地也算是很不错的工作了。刚入职的时候正巧碰上省联社的一个大活动,有征文,我就写了一首长诗递了上去。那会儿营业室后窗还是开放式的,主任隔着窗户对我说:“写得不错。”

韩寒说过:“你自己不展露光芒,就不要嫌弃别人没有眼光。”我后来做起了文书类工作。

新工作顺风顺水,与先生的感情也水到渠成,13年的时候我们领了证办了酒席然后开始两地分居的婚后生活。四年的时间,是我最闲的人生,一个人住在单位宿舍,无所事事的像只没有梦想的游魂。

我特别爱做梦,一闭眼就会做梦,光怪陆离,一刻都不闲着。从我妈家到我单位要走过一条田间小道,初夏的早晨最可爱,路边的水渠里冒出了嫩嫩的草芽,正正好的阳光,先生在电话里跟我说:“想写就去写啊。”

我在网上连载第一部长篇《假如爱有天意》的时候还很生涩,但是还是会经常被脑海中闪现的画面感动。周灿曾经跟我聊起,她说:“作者一定要喜欢自己笔下的人物。”我深以为然,我写下的每个人物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有他存在的理由都有他存在的原因。

15年8月,我开始在简书更文,放出了大修过的《假如爱有天意》。同年,我上班期间开小差,浏览新闻,看到了一条某女子因涉嫌某罪名被批捕的消息,我看着弹窗一瞬间冒出了一个想法:她到底是怎么入狱的?这个想法后来在我心里长成了参天大树,也在电脑上长出了三十余万字。这就是后来《时光回去,只愿未曾遇到你》创作的初衷了。

晚上宿舍就我一个人,打开电脑,写个三五千字,记得有一天晚上写到瑶琴偷偷跟踪许岩回家,让许岩很是嫌弃。后来两人分开,许岩回过头去想那段日子,心痛不已。“多年后,许岩再回头的时候,却再也看不到那个怎么撵都撵不走的姑娘了。他把她丢在了岁月里,怎么找都找不回来了。”我把自己写哭了,流着泪盯着电脑一个字也写不下去。

我高中是一所纺织厂的子弟高中,书中写到的大华纺织厂,就是以此为原型的。而方易安和瑶琴初遇的朱家沟,原型在我大学旁边,上学那会儿还有位仁兄写了篇文章发在校内网上,名字叫做《淫荡的许西》。小六灌汤包则是我们学校月亮苑门口的小吃,汤浓味美,十分畅销。至于大盘鸡,来了上海就再没吃到过了,馋死我了。

出版书中许岩最后的结局并不好,用编辑的话叫做“扼腕叹息”,可并不妨碍许岩同学是所有男主中最受我喜爱的那一个,因为他足够真实。我是最近才开始想明白我为什么喜欢他的:我们都一样渴望不同凡响。

早上在地铁上挤得半死,看到一篇文章《你有什么道理后悔没有早点知道》。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一些学生时代看起来特别优秀的人,后来成了特别平凡的人,而又让那时候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一些人,后来做出了一些超越了他水平的事情。那就是——你的渴望。”

虽然我没有变得很厉害,但写作之于我来讲,就是这种渴望。工作会很累,加班会很忙,有时候跟先生生个闷气会很伤心,我就会有抑制不住的写作的渴望。我不是个善于言辞和表达的人,我倾诉自我的方式只剩下了写作。我写我经历过的,写我渴望得到的,写我这辈子都没有机会经历的,让我的主人公们代替我去经历去过往去幸福去徜徉去憧憬去幻想。看到一个个字从指间出现在屏幕上,总有种诡异的变态的快感。

可以证明自己存在过的东西太少了,可以留下的东西太少了,只能一直写下去。我本来想用拼命这个词,可觉得不妥,其实一点都不拼命呢,写作让我快乐,写作让我开心,写作让我找到了人生的价值不是吗?

早上在简信里看到一条留言:“你好厉害,写了148万字,还是简书优秀作者。”我回信说:“就是因为写了148万字,才是优秀作者啊。”优秀作者只是个称号,我是不好意思自称的,到底优不优秀,还是看作品说话的。

光想不管用的,要写才行。这是我这些年最大的感触。越努力越幸运,越努力也越知道一定要努力。上海真的很大,我早上上班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挤地铁,晚上再花一个小时的时间挤回来,租的公寓很小,冬天很冷,不过可以做饭,而且春天也到了。我带了台灯过来,或者窝在被子里,文字慢慢从指间流淌出来,一本书慢慢出现雏形。一直写下去,我就不信要一直挤地铁。

我哥一直密切关注着我新书的动向,前两天我把书名发过去,听我嫂子说他立马就在京东下单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理解那种感觉:我想要通过某些东西,向某些人证明某些事情。

我心中一直有个蠢蠢欲动的念头,就是某一天,我的作品被搬上了荧幕,我妈可以坐在我家大沙发上,跟亲朋好友说:“看,我家姑娘写的书拍成电视剧了!”

不管怎样,我觉得我挺幸运的,赶上了平台发展的时期,遇到一个欣赏我的编辑。希望我的新书大卖,不枉编辑前前后后为此奔走,不枉所有人寄予的厚望。我很喜欢我的新书《时光回去,只愿未曾遇到你》,希望大家也喜欢。

最近写了三个不同版本的新书预告,这版是专门给你们的——我亲爱的读者们。这周末我把大家这两年给我的留言重新翻了一遍,心情很复杂。没有大家的存在,我应该走不到现在。虽然很多熟悉的名字已经不再出现了,但是我还是很感激,特别感激。感激你们陪伴我一路走来,这本书的出版,你们居功至伟!

谢谢!唐妈爱你们,宝贝儿们!

为了感谢大家,本周二晚上十二点之前这篇文章下被点赞最多的评论前三名我将送出《时光回去,只愿未曾遇到你》的签名书。

恭喜@文史小郎君 @花香四季1 @涅阳三水 三位朋友获得签名书,简信我地址吧三位,谢谢大家,么么哒!有购买过的亲求个当当评价与豆瓣评分哈,么!


唐妈,少女心不灭的孩儿他妈,简书连载专题优秀作者,擅长从女性角度讲述爱情故事,感情细腻,文风平实。生活可以平淡,对爱永远执着。参与出版短篇故事合集《终有人住进你心里》《越勇敢的女人越幸运》,在简书上已发布五部长篇小说,连载字数近150万字。读者赠语:暖心文字暖心人,落笔有物渡凡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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