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里因一件烦心事闹得不可开交,起因是父亲单位的房子即将拆迁,可有人鸠占鹊巢,想从中不劳而获。
房屋现任住户是我二妈的弟弟赵某,父亲单位的这套房子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单位集资建的,后来单位盖了新楼房,2000年前后我们便搬走没有住了。当时赵某结婚后一直没有房子,我叔叔找到我们家,跟我父母商量看能不能让他们一家先住进来,这套房子虽然出租给了别人,但父母可怜他们,便让租户搬走,让他们一家住了进来,每月象征性地交两百块,算是租金。
三年以后,赵某跟我父亲提出想把房子买下来,当时父母拒绝了他的要求,赵某于是又找了我叔叔来游说,经不起他的花言巧语,我父亲于是同意了,前提是他们可以住,但不能卖,而且房屋所有人必须还是我父亲。
2012年,赵某一家买了新房便搬走了,留他父母两个老人住在老房里,这时我和我母亲想把房子收回来;但中间发生了一些变故,我叔叔因意外去世,而父亲一直照拂我二妈她们,所以不忍把房子收回。2016年,时值我大学毕业,考虑到以后工作和生活,我母亲又一次催促我父亲收回房子,但我父亲是个软心肠,怕伤了和气,于是又耽搁下来。
时间又过了两年,今年年初,传出消息,单位的老房子即将拆迁。一开始,拆迁的前期工作进展的挺顺利,登记房屋信息,丈量房屋面积这些事情,单位都是通知的我父亲。直到今年8月,负责房屋拆迁的同事突然跟我父亲说房屋登记的所有人变成了赵某,我们一家哗然,后来才了解到是赵某从中动了手脚,他给拆迁的负责人送了礼,于是才变更了房屋信息。
这件事情现在正在处理,这给我们一家长了教训,我想到了一次教学的培训,当时讲师跟我们说的,教育是为了让人“向善”,而为人师,首先应该“为善”。所以我一直把这当成自己为人处世的价值观,可经历了此事以后,我却陷入思考:“为善”最后会不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老子曾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他的意思是,“善”是符合大“道”的,善良的人因为其自身的思想和言行均是符合“道”的,并且能够坚守着自己心中的“道”,那么自然就会被大道所青睐。所以,做人做事应顺应天道,多行善事,多结善缘,做个善良的人。
我认为,上天眷顾“有善”之人,但“善”分为几类,“漂母饭信”,这是不求回报的行善;“子路救人”,这是有予有得的善;而“农夫救蛇”,则是愚善。
帮助他人,行善积德是应该的,但关键是帮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方式帮,若是因此被小人利用,反被其害,非但得不偿失,而且引火上身,就自讨苦吃了。
《论语》中有一个“子贡救人”的典故,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金钱的补偿和奖励。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不向国家领取金钱。孔子把子贡骂了一顿,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圣人做的事,可用来改变民风世俗,教导可以传授给百姓,不仅仅是有利于自己的行为。现在鲁国富的人少穷人多,向国家领取补偿金,对你没有任何损失;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孔子的观点我非常赞同,在我看来,有予有得的善举,才是应该为人提倡的,试想一下:如果付出一直没有回报,我们能够坚持多久,能做多长时间的好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