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家笔记》毛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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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一九二二
  • 一九三〇
  • 一九三三
  • 一九三六
  • 一九三七
  • 一九三八
  • 一九四〇
  • 一九四一
  • 一九四四

续文见上篇:读书笔记:《作家笔记》毛姆(中)


一九二二

【我的书评】
如果你对文学有兴趣,大体可以读这样几本书:首先是《论语》、《庄子》,因为这两本书是中国文化的源泉,最早的源头。第二,如果你对文学有兴趣就必须读《诗经》、《楚辞》,还要读唐诗。唐代是中国文化的高潮时期,唐诗是我们民族文化青春期的文学,它体现了最健全、最丰富的人性与民族精神。第三是《红楼梦》。这是总结式的著作,是百科全书式的著作。第四个是鲁迅,他是开现代文学先河的。

【我的书评】
一大清早起来我把知乎上《男生有多馋女孩子的身子》的问题里面的答案逐一浏览了一遍,还添上了自己的回答。实在克制不住自己对女孩子的渴望,禁欲好难。好想要摸女孩子的身子,那光滑细腻的皮肤,那带着香气柔顺的长发,那白白净净的细腿,那娇艳欲滴的红唇,那像果冻一样富有弹性的兔子,还有那些热裤 超短裙 运动服总之各种款式的衣服,都让我觉得女孩子真是上帝的艺术品,太美了,馋得我口水和眼泪水都一起流出来了。

他不苟言笑,是个病态、忧郁的人,做事一丝不苟,生怕犯了错。他一旦说起话来,就又长又枯燥,一点都不风趣。

【我的书评】
今天流失了两个关注者,我感觉到好心痛。每个关注者我都感觉来之不易,每次有人开始关注我的时候我都感到一阵惊喜,因为这是自己的想法被别人认同,也能引得别人共鸣的一种鼓励。我不明白怎么突然自己在他们眼中就没有之前那种吸引力了,就好像是谈恋爱一样,以前在你眼中闪闪发光的那个人突然就变得非常平凡了,于是你们分手了,两个人都难免一阵难过。


【原文】
她聪明。她有魅力。她品味极好。她慷慨大方,花起自己的钱和花别人的钱一样大方,一直花到最后一个子为止。她热情好客,客人能快乐,她便也会跟着快乐起来。随便一个爱情故事就能让她感动唏嘘;和她毫不相干的人,若是心中苦闷,她也会千方百计地帮着宽慰。有人病了,她便会尽心尽职地照顾。和她谈话很轻松愉快。她最大的好处在于她富有同情心。她会体谅地倾听你的诉苦,那同情心是发自肺腑的;她会竭尽全力为你排忧解难,就算实在解决不了也会设法让你心里好过点,那善心绝不掺假。她会全心全意地关注你所有的事情,你成功她便开心不已,你失败了她也跟着痛心。

【我的书评】
韦小宝是《鹿鼎记》的男主角,出身于妓院,凭着自己的本能顽强地活在那个残酷的社会上,他的适应能力堪称一流,在各种危险境况下,都能够成功化解,并闯出了名堂,最终色利双收,归隐而去。虽目不识丁,但无论身处庙堂,还是行走江湖,他都可以吃的开,可以说,他撒谎骗人的高超技术帮了他不小的忙。人在江湖漂,撒谎有诀窍。
见风使舵,鉴貌辨色,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尤其擅长撒谎,总能自圆其说,滴水不漏。“韦小宝说谎有个诀窍,一切细节不厌求详,而且全部真实无误。只有在重要关头却胡说一番,这是他从妓院里学来的法门”。


【原文】
对于以前那些看人只看一面的小说家来说,写作这件事着实容易得多。总而言之,他们的英雄好得十全十美,他们的恶人坏得彻头彻尾。但你看X。她不只是常常撒谎,她简直就有撒谎癖,是个说谎狂,她会编极其恶毒的故事,这些故事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但听到她如此言之凿凿,对情况的细节了如指掌,你几乎都要相信她自己也以为这是真的。

她贪婪,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什么卑鄙手段都使得出来。她势利,就算人家不想结识她,她也会厚颜无耻地硬要结识人家;她趋炎附势,但由于头脑空空,没有见识,二流的货色就能让她心满意足,所以她追逐的不是大人物本人,而是他们的秘书;她记仇、善妒;她是个嘴硬的恶霸;她自负、粗俗、浮夸。她的的确确是邪恶。

她聪明。她有魅力。她品味极好。她慷慨大方,花起自己的钱和花别人的钱一样大方,一直花到最后一个子为止。她热情好客,客人能快乐,她便也会跟着快乐起来。随便一个爱情故事就能让她感动唏嘘;和她毫不相干的人,若是心中苦闷,她也会千方百计地帮着宽慰。有人病了,她便会尽心尽职地照顾。和她谈话很轻松愉快。她最大的好处在于她富有同情心。她会体谅地倾听你的诉苦,那同情心是发自肺腑的;她会竭尽全力为你排忧解难,就算实在解决不了也会设法让你心里好过点,那善心绝不掺假。她会全心全意地关注你所有的事情,你成功她便开心不已,你失败了她也跟着痛心。她实实在在是善良。

她可恶又可爱,贪婪又大方,残忍又善良,恶毒又大度,自私又无私。一个小说家究竟如何才能把这些对立的特点结合在一起,让它们看起来的确和谐,使得人物形象因此真实可信呢?

在这方面,读一读巴尔扎克的《邦斯舅舅》会受益匪浅。邦斯贪吃。为了满足他不光彩的食欲,他经常在吃饭的时间硬蹭到别人家里去,也不管人家明显对他的到来不满,主人不情愿招待他,对他冷眼相向,欢迎他的时候也尖酸刻薄,家里的下人也耻笑他,他都生生受下来,不吃到酒足饭饱,坚决不走人。碰上得花自己的钱在自己家里吃饭的情况,他整个人就蔫了。这一陋习叫人恶心,这样的角色只会让人厌恶。但巴尔扎克却要求你同情他,并且能巧妙地获得你的同情。首先,他把总被邦斯揩油的人家写得卑劣粗俗;然后,因为邦斯是个收藏家,他便着力描写这个主人公无懈可击的品味,以及他对美的热爱。为了买一幅画、一件家具或是一只瓷器,他不仅可以放弃奢侈,甚至连自己的生活必需品也会克扣。巴尔扎克一遍又一遍地强调他心好、善良、憨厚、能为朋友两肋插刀,一点一点地,你忘掉了他的贪婪可耻,忽视了他因吃了别人一顿美餐便奴颜婢膝地奉承、感谢他,你只会对他感到深深的同情,他的那些受害者们倒是让你相当憎恶,虽然他们也被邦斯折腾得够呛,巴尔扎克却连一点优点都没加给他们。

他热情洋溢,神采飞扬。若是和一伙让他不觉得拘束的人在一起,他就会大出洋相,毫无顾忌,令人愉快。他创造力丰富,生气勃勃,并且极具模仿能力,这可是个好天赋。

他即兴表演兰贝斯贫民窟里两个女人间的对话,那场景既怪诞又感人。如同任何幽默,这些对话都基于细致的观察,而它们的真实性,以及那真实里暗含的一切,都透着无限凄凉,因为这些对话充分显示表演者对贫寒、凄惨生活的熟悉。

我没有描述他举手投足间令人难以置信的优雅。查理·卓别林轻而易举地就能让你连着笑上几个小时,他是个喜剧天才。他的玩笑朴素简单、可爱讨喜、自然率真,但这期间,你一直觉得那欢笑的后面透着深深的忧伤。他是个情绪化的人,不用他开着玩笑宣布:“哎哟!昨晚我突然大发忧郁症,我都不晓得拿自己怎么办好了,”你也清楚他的幽默中满是哀伤。

他给你的印象并不是一个快乐的人。我觉得他十分怀念自己在贫民窟的生活。他的盛名,他的财富,都将他拘于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生活方式本身也只让他感到拘束。我认为,尽管他年轻时忍饥受冻,穷困潦倒,但现在回想起那时的自由,他还是无限渴望,却又知道这样的渴望永远也不可能再得到满足。对于他来说,伦敦南区的大街小巷上才有嬉闹欢乐,才能肆意冒险。对于他来说,它们才是真实的。那些有人精心照料的大街,街道两旁整齐干净的房子,房子里住的是富贵人家,它们永远不会有贫民窟来得真实。我可以想象他走进自己的房子,心里嘀咕着自己跑到这个陌生人的家里来究竟是要做什么。

有一天晚上我和他一起在洛杉矶街头散步,不知不觉中走到城市最穷的地方,那里有脏兮兮的出租公寓和破旧俗气的店铺,店里卖的是穷人们每天要买的东西。他喜出望外,声音里充满了愉悦,叫道:“我说,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呐,对吧?其他的全是装模作样。”

日落。大雨猛地就停了,山头蜿蜒密布的云块似乎在狠狠地攻击太阳,就像狂怒的提坦们疯狂攻击神圣的阿波罗,太阳虽然战败,却败得恢弘壮丽,将朵朵黑云变得灿烂辉煌。乌云似乎怔住了,停下了手,神灵临死前最后一搏,将它们淹没在一片绚烂之中,接着,忽地就入夜了。

一座碧绿的小丘。密林从山脚一直覆盖到山顶,一片醉人的翠绿,绿得如此浓郁,让你屏住了呼吸,同时还觉得有一丝窘迫。这是绿的交响曲,似乎有一位作曲家,用的是颜色而不是音符,试图用粗糙方式表达出微妙的东西。山上的绿色从水蓝宝石的浅绿到绿玉的深绿,应有尽有,山间的翡翠绿就像小号齐鸣,一株灰白的鼠尾草好似笛声悠扬。

傍晚时分,一群白鹭向河边飞来,飞得低低的,然后四下分散开。它们像轻轻的白色音符,甜美、纯洁、春意盎然,好似一只看不见的手拨着一把看不见的竖琴,弹出一段优美的和弦。

小伙子十八岁,刚开始出来社交。他是个长得挺好看的年轻人,蓝眼睛,栗色的鬈发,浓密的头发一直盖到脖子。他正在蓄胡子,想留一抹唇须。他的笑容很迷人。他天真无邪。他有着年轻人的热情和骑兵军官的风度。

天空是蓝色的,既不是炎热炙烤下的倦怠苍白,也不似意大利的天空那般暴躁,好像是混合着奶白色的铁。朵朵白云像海上的一只只小帆船,在太阳下亮闪闪的,优哉游哉地漂过。

涌潮。我们看见它从离我们很远的地方涌过来,两三个大浪接踵而至,但看上去没什么好让人紧张的。它离我们又近了些,来势汹汹,惊涛骇浪般咆哮着。我意识到这浪比我想象的要大得多。我看它们来者不善,便勒紧了裤带,这样的话,要是非得游泳逃命,裤子也不至于会掉。说时迟那时快,顷刻间潮水就打了过来。好大的浪头,八英尺、十英尺、十二英尺高,我们立刻就清楚,这种情况下,没有船能抗得住了。第一个浪打过来,把我们全浇透了,还灌了半船水,紧接着另一个浪又打过来。船工们开始大叫起来。他们是从内陆监狱来的囚犯,还穿着囚服。他们控制不住船,船被大水冲得直打转,浪尖把我们都颠到了船的一侧,又一个浪打过来,船开始下沉。我、杰拉尔德,还有R原先躺在船上的遮棚下面,现在连忙爬出来,船突然一下就支持不住了,我们一起落进水里,我们的周围都是滔天巨浪。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赶紧游上岸去,但R大声叫杰拉尔德和我抓紧船。我们紧紧抓住船,坚持了两三分钟。我以为当潮往河上游涌去以后,浪就会慢慢平复下来,最多再过个几分钟,水就会又平静下来了。可我忘了这潮水正卷着我们一起前进。浪一个接一个地打在我们身上。我们拼命抓住船舷,抓住藤条遮棚的框。接着一个更大的浪打来,把船掀翻过去,扣在水中,于是我们面前只有滑溜溜的船底,没有别的可以抓。我们一看大概还可以够到龙骨,便拼命一把抓住了它。船继续像个轮子似的翻滚着,一会儿我们又重新扒住了船舷,觉得稍微安全了点,可刚松了口气,船就又翻了,我们被逼到水下,一切又得重来。
这翻来覆去地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我觉得这种情况是由于我们都挂在船的一侧造成的,我试图叫几个船工去攀住另一侧。我想,一半人留在这边,一半人到那边,我们就能保持船底向下,这样更容易抓紧、坚持住。可没人明白我的意思。浪继续冲击着我们,每一次抓不住船舷,我就被推下水面,只有抓住龙骨,才又能把头露出来。

渐渐地,我开始喘不过气,我感觉自己的力气在一点一点地流逝。我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了。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拼一把劲游上岸去,但杰拉尔德求我一定要咬牙坚持住。现在岸看起来离我们不超过四五十码。我们仍然被奔腾汹涌的浪潮卷着前行。船一圈一圈地翻滚,我们像笼子里的松鼠一样跟着它一圈一圈地转。我被灌了一肚子水。我感觉自己快差不多了。杰拉尔德在我旁边,帮了我两三把。他也只能做这些了,因为当船翻过来的时候,我俩一样无助。然后,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船保持底朝下,稳了三四分钟,我们得以攀住船舷,歇一口气。我以为危险终于过去了。能喘过气来真是不容易。但船猛地又翻了过来,一切又从头再来。刚才缓了那几分钟,我现在又有力气再坚持一会儿。没一会儿我又上气不接下气的了,我觉得自己虚弱极了。我精疲力尽,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足够的力气游回岸上。这回杰拉尔德也和我一样,差不多要累瘫了。我告诉他我唯一的活路就是设法游上岸。我猜我们当下所处的河段比刚才更深了,因为浪潮似乎没有那么汹涌。杰拉尔德左右各有一个船工,他们不知怎么地明白了我俩要撑不下去了。他们向我们打着手势示意我们现在可以试试往岸边游。我疲惫不堪。他们抓住漂过来的一个薄垫子(我们之前曾躺在这上面),他们把它卷成一圈,当做救生带。虽然这东西看上去似乎不太管用,但我仍然一只手抱住它,另一只手全力朝岸边划去。那两个人跟着我和杰拉尔德。其中一个游在我身边。我都不太清楚我们是怎么到了岸边的。杰拉尔德突然大喊说他踩到底了。我把腿伸下去,但什么也没碰到。我又向前划几步,再试一次,我的脚陷进了厚厚的泥中。脚踩着恶心的软泥,心中直感到谢天谢地。我继续扑腾着,终于到了岸边,直起身来,黑黑的淤泥一直没到我们的膝盖。

我们拽住露出淤泥的死树根向前爬,爬到了河堤顶上,看到一块杂草丛生的平地。我们瘫倒在地,四仰八叉地躺了一会,浑身虚脱。我们累得动弹不得,从头到脚都糊着黑泥。歇了一会,我们脱掉身上的衣物,我把直滴水的衬衫围在腰间。然后杰拉尔德犯了心脏病。我觉得他就快要死了。我束手无策,唯有让他静静地躺着,安慰他一会儿就会好的。我不知道我们在那儿躺了多久,我猜大概近一个小时吧,我也不知道我们刚才在水中呆了多久。终于,R划着一条独木舟来把我们接走了。

我们去河对岸迪雅克人的长屋里过夜。尽管我们从头到脚都裹着厚厚一层泥,尽管我们平时一天要游三四回泳,但我们这会儿实在是不想再下河了,只在桶里用水草草洗了洗。我们都没说什么话,但我们绝对都觉得当天晚上再也不想和那河发生任何干系了。

现在回头看看,我很吃惊地意识到当时我始终没觉得恐惧。也许是因为和大浪的搏斗实在太激烈,我都没来得及产生任何情感,就连我觉得自己力气渐失,再过一刻自己就要放弃了的时候,想到马上就要被淹死了,我也一点都没感觉害怕或是痛苦。我太累了,死对我来说倒更像是一种解脱。那天晚上,我穿着一条干莎笼,坐在迪雅克人屋子里,看到黄色月亮挂在天空,心中产生的愉悦无比强烈,甚至有了几许感官上的快乐。我禁不住想起这会儿自己完全可能已经是一具浮尸,被潮水挟着向河上游漂去。第二天早晨我们又出发了,沿河而下,看到天空明媚,阳光和煦,草木碧绿,我心中更是又添了一份快乐。那天的空气出奇的清新。

她很胖,而且不停地越长越胖,这让她极其郁闷,可她对食物没有抵抗力,吃起奶油、土豆和面包,她便狼吞虎咽,津津有味。

在旅馆当服务员。她觉得自己干这个工作太掉价了,把客人的吩咐看作是对自己含沙射影的辱骂。一旦有客人揶揄她,她就会把菜单砸到人家头上,口中喝道:“滚滚滚!”

我们丢了一根鲨鱼线下海,上面系一块儒艮肉作诱饵,突然海水搅动起来。我们收线。线下的东西拼命地挣扎反抗。我们看到一条鲨鱼。C去拿来了他的左轮手枪,我们把鲨鱼拖上水面,拉近船舷,C开了枪,海水上泛起血色。鲨鱼还在挣扎,C又朝它开了六枪。然后我们放下一根带套的绳子,穿过鲨鱼头,套在背鳍后方,绳子另一头系滑轮上。我们把它拉过船舷,它重重地摔在甲板上。它还没死透,尾巴抽搐着,抽打着甲板。尤坦拿了把战斧,朝它的头骨上狠狠敲了几下,然后拔出长刀,划开它的肚皮。这条鲨鱼胃里有海龟的骨头。我们割下巨大的鱼肝,又切了一片鲨鱼肉挂在钩上接着做诱饵,把鱼线抛进海里。没过几分钟便又钓上一条鲨鱼。不一会儿我们就逮到了三条大鲨鱼,从十四尺到十八尺长不等。甲板上到处都是油腻和鲜血。

正好是侧风行驶,船摇晃得厉害,船舷一下倾下去,一下又猛地正过来。就这样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几个小时。然后我们看到海水逐渐浑浊,这说明已经到了浅海。我们每十五分钟就测一次水深,注意水是不是太浅了。水面潮涌不太厉害,我们的船摇晃得也轻了些。视线中早已没有了陆地,身边没有一条航船经过。在这茫茫大海中,我们显得十分渺小。下午渐渐过去,水深测量显示水深八浔,我们已经穿过了浅滩,转而向北航行。风和,浪静,能平稳地航行真惬意。风越来越静。地平线上有厚厚的白云,但它们一动也不动,好像是在画里的一般。太阳落山,天空渐渐变暗。夜暮降临,星星一个接一个地爬上天空。晚饭后我们坐在甲板上抽烟。空气和暖清新,月亮从云层间挤出来,缓缓升起。能在这样的夜间航行真是太美妙了。我时醒时睡,每一次醒来,心中都荡漾着快乐。

在水枯泥泞的小溪里,有成百上千的泥鱼,从两寸长的小东西到九十英寸长的大胖家伙都有。它们趴着,用又大又圆的眼睛狠狠地盯着你,然后“唰”地一下躲进它们的洞里去。看它们撑着鳍肢在泥上疾行,真叫人惊奇。泥里尽是这些东西。你会觉得它们就是地球远古时期的缩影,那时这些生物体型庞大,它们就是当时地球的居住者。

他说起话来很急,说爆破音的时候口水四溅。他是个乐呵呵的家伙,动不动就纵声大笑。他的谈话中充斥着各种澳大利亚脏话,污秽下流。

外面的灌木丛繁花似锦,色彩明丽的大蝴蝶从这一丛轻快地飞到那一丛。一群脑袋或红或黄的绿色鹦鹉掠过湛蓝的天空,明媚鲜艳如波纹般荡漾开来。傍晚时分,鸟儿们放声歌唱起来,它们的曲调狂野而奇特。远处飘来咚咚的鼓声,也许还有木管的演奏声。日落的时候,正对面的岛屿笼罩在一片红色的光辉之中。

太阳升起来了,海面平静、蔚蓝。它是如此美丽、如此安详、如此离群索居,让人充满了敬畏。你会觉得自己是第一个闯入这片寂静之海的人。你屏住呼吸等待着,却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

热带的下午。你试图睡一会儿,但最终死了这条心,昏昏沉沉地走到回廊上。天气又热又闷,令人窒息。你的脑子一刻不停地转着,但又漫无目的。时间拖着步子,几乎停滞,漫漫长日,似无尽头。你冲个澡想求一丝清凉,但起不了多大作用。在回廊里坐着实在是太热,于是你只得又上床躺着。蚊帐里的空气似乎是凝固的,你无法阅读,无法思考,又无法休息。

凉爽的夜晚。空气柔和清新。你深感舒畅安宁。你的想象中闪过一幅又一幅图景,但一点也不让人疲惫,而是叫你十分愉快。你深深地体会到自由的感觉,就像是精神摆脱了肉体。

夕阳西下,灿烂辉煌,先是一片黄色,然后是红色、紫色,远处一座长满椰树的小岛好似悬在光辉中。茫茫大海好似打磨得锃亮的黄铜,熠熠生辉。你搜肠刮肚地想着如何描述这炫烂的景象。它壮丽得让你有些不安,觉得膝盖有些发软,但同时它又让你心中生出万丈豪情,如果你会唱歌的话你便会纵声高歌。


一九三〇

一个胖胖的小老头儿,留一撮尖尖的白胡子,戴着眼镜。他曾在日本住过二十二年。地震大大影响了他的生意,不再赚得到钱,只好宣布破产。当他回到英国和女儿一起过日子的时候,发现他们完全是陌生人。两人间起了矛盾,于是他把房子留给了女儿,自己去了近东地区。他思念日本,很想再回去,但觉得自己囊中羞涩,无力在那里按以前的习惯过日子。他加入了这里的俱乐部,每天去俱乐部里看看报纸,打打台球。晚上回到客栈他就玩玩单人纸牌,或者听别人的谈话。他很少加入那些谈话,似乎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不过听到别人你来一句我回一嘴地互相揶揄,他也会咯咯地笑。他只是在等死。

对于作家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不断地观察人。我的麻烦在于我常觉得这件事无比枯燥乏味。它要求人有极大的耐心。当然,世上有那么些特征明显的人,像一幅完成的画作那样清晰精确,供你观察。他们是“角色”,鲜明醒目、生动别致的人物形象。而且,这些人常常乐于展示自己的特色,似乎他们自己把自己逗乐了,也想让你分享这样的乐趣。但这样的人少之又少。他们从普通人中脱颖而出,他们的与众不同既是优势又是不利。他们身上生动鲜明的东西却容易显得不真实。相较之下,观察普通人就大不相同了。普通人实在难以把握。的确是有这么一个人,有着自己的性格,双脚立在大地上,身上有千百种特色,可整体画面却是朦胧混乱的。既然他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关于他自己,他又能告诉你些什么呢?不管他多喋喋不休,他什么都说不清。他身上也许有什么能让你如获至宝,但不管他有什么,他也不知道那是珍宝,空把金钗雪里埋。如果你想象雕刻家从石块中刻出人像那样,从这一大群影子中甄别出一个人来,你就需要有时间,有耐心,同中国人一样足智多谋,此外还要有其他种种禀赋。你必须做好准备,愿意花上大把时间一遍遍重听二手信息,才能捕捉到一两句有用的话,是你的观察对象不经意间说出来的,却揭示了此人的真实面目。要真正了解芸芸众生,你就得因为他们是他们而对他们感兴趣,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对他们感兴趣,这样你才会在乎他们说的话,因为那是他们说的。

人物外貌。小说家觉得棘手的一件事是描写人物的外貌。最普通的方法当然是一本正经地列清单:身高、肤色、脸型、鼻子的大小、眼睛的颜色。这些信息可以一次性给出,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再提,某个明显的外貌特征,若是在合适的时候反复提起,会引起读者的注意,加深他们的印象。可以在初次介绍人物的时候描写他的相貌,也可以在吊足了读者对他的兴趣时再写。但不管哪一种情况,我觉得读者都不会对他有多么明确的认识。老一辈的小说家列举人物的外貌细节详尽细致,但是作者如此详细描述的人物,若是世上真有其人,我觉得读者要是遇上了他,也是认不出来的。我认为我们很少能读了那些文字后,心中就勾勒出一个确切的形象。我们若想知道小说中的重要人物到底长得什么样,就得等插图画家把他想象中的形象强加给我们,比如菲兹画的匹克威克先生,坦涅尔画的爱丽丝。像这样列举外貌特征的确很无聊,为了让自己的描述生动起来,许多作家改用写意手法,完全忽略客观事实。写到人物相貌时,他们多半妙语连珠,只用一两句隽语,或者只通过描写某个活跃的旁观者对他容貌的反应,就妄图能让读者在心中构建出一个人物形象来。阅读这样的描述通常是件乐事,这是干巴巴列举特征没法做到的。但要我说它也就只止步于此,没法再深入下去了。我觉得那些作者心中对自己所塑造的人物根本没有勾勒出一个清晰的形象,只是他们写得轻松活泼,便掩盖了这个事实。他们是在逃避困难。有一些作家似乎一点也没意识到外貌特征有多重要。他们似乎从未发现人物体态特征对人物性格有多大的影响。一个身高五英尺七英寸的人和一个六英尺二英寸的人眼中的世界是截然不同的。


一九三三

【我的书评】
情欲是摆在我面前一道的大门,这道关卡我挣扎了很多年了,每次差点儿闯了过去的时候又被拖了回来。

【我的书评】
我也觉得我不是真的喜欢音乐吧。真正喜欢音乐的人,能够在听到旋律响起的时候将自己的内心全部沉浸在其中,忘了自己身处何地,听凭自己的思维随着旋律的流转而变化,让自己的情绪随着乐音的起伏或欣喜或紧张,而我不会,在我听到音乐的时候,我心里还可能在思考着其他无关紧要的问题,无法做到专心致志去聆听乐曲。

【我的书评】
我觉得我不是真的喜欢读书吧。真的喜欢读书的人会在有片刻之间的休息时间里拿出书本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而我不会,我会百无聊赖似地去翻翻知乎,看看朋友圈里别人是否有更新了状态,想着自己喜欢的女孩是否回了自己的消息……就这样把这片刻休闲给荒废掉了。

像一首晦涩、刺耳的诗,那诗人给自己的诗句强加上怪异的和声,他同自己的诗句角力,试图让它美得意味深长,让它肩负言语无法表达的思想力量。

她长着一张长脸,脸上光滑没有皱纹,她大大的眼睛紧紧盯着圣坛上方的耶稣像。她的姿势中流露着无尽的哀婉悲伤,哀求着,无助而茫然;她心中纷乱,痛苦忧虑,向主寻求帮助。她的脸因虔诚而容光焕发。

他挺会构图,笔下的色彩柔和、好看。他的作品松散、感伤、优雅、肤浅。但这些画本为教堂而作,若把它们挂在幽暗的礼拜堂里,配上华美的画框,礼拜堂华贵的气氛补足了画作的色彩,这时你无法否认这些画确实有点意思。会被它们感染的是那种过度紧张、病态式的虔诚心理

它的重要性是历史的。看起来,它既是流浪汉小说又是西班牙戏剧的先驱。但文学史家对它的赞誉言过其实,称它是一部“伟大的杰作”,真是荒唐。书中复杂的情节毫无意义。有人赞扬书中的对话非常自然,它的确是用简单的俗语写成的,但每一个人物说起话来都是同一个风格,动不动就要说几句至理名言,这是西班牙文学的通病,糟糕透了,连塞万提斯也不能免俗,使用过度。所有的幽默都是一个模式的,表现方式就是让某个老鸨说出些道德箴言,她就是这部悲喜剧中的最主要、最生动的人物,这样的“幽默”下流又荒唐,它连让人微微一笑都不大做得到,只有笑神经极其发达的人才有可能笑得出来。书中的某些场景写得欢快、真实。你会赞赏它们,但绝不会有如临其境、完全融入的感觉。尽管书里讲的是一位年轻骑士和一位高贵少女的爱情故事,尽管他俩似火的感情惹出了一堆事端,但整本书自始至终都没有一处能动人心弦。

发展一项技艺,从最初的质朴迷人到后来的老练优雅之间总有一个过程,而完美就产生于这一时期。但枯燥乏味也是这个“间隔期”的产物,因为到了这个时候,艺术家的艺术技巧已经娴熟,如果他们不想一味单调地写实,他们的画作就必须有与众不同的个性。

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作品会在瞬间让你感受到它全部的魅力。它平和、健康、宁静。它比任何其他艺术风格都更接近于完美。它扣人心弦,但激发的不是人的想象,而是全身心的幸福感。它给人一种肉体上的满足感,像是沐浴在春日早晨的阳光之中。

橡树。起伏的大地上,延绵大片橡树林,它们既不高,也不宏伟,但看上去极结实,树干虬曲,木瘤密布,好像憋足了气力。它们凭着强健的体魄和精力抵挡了时间、风和雨的侵袭。

这些牧羊人都是瘦削的老人,没有蓄胡子,长着浅色的小眼睛,目光敏锐,他们朴素的面庞瘦削、满是皱纹、透着精明。冬天的严寒和夏日的酷暑似乎已把他们熬干了。他们行动迟缓,想来他们也应该是寡言少语的。

村中的房屋用石头和黏土砌成,和贫瘠的土地一个颜色,它们看上去像是临时的庇护所,很快就会坍塌,回归脚下的尘土。

你首先注意到的是这幅画的华丽欢快,然后你意识到之所以会有这种效果,全仗日常的暖光,这光线奇迹般地将画中人物笼罩其间。

他一心扑在诗歌上,满腔的热情天真可爱。他所有的余钱都花在了书上。就是在这样一家茶室里,他邂逅了那位后来成为了自己妻子的姑娘。当年他追求妻子时,她仰慕的就是他喜欢读书,可结了婚以后,她就看不得他一天到晚泡在书里了。他下班回来,两人吃过晚饭以后,她希望他能带她出去散步或去看电影。他们结婚七八年后,战争爆发。他参了军,最后他回来了,重操旧业。他仍然年轻,才三十三岁,想到余下的半生都要在给人剪发和刮胡子中度过,他很是气馁惆怅,但是他又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事。剪发、刮胡子,他就只会这个。他的妻子觉得他退了伍还能有一个好工作,应该感恩戴德才对。他和妻子关系不再像他出征前那般融洽。她则觉得他执迷不悟,想入非非。看到妻子如此满足于现在的生活,他很是气短。他意识到自己必须拼命赚钱,养活妻儿,这样的现实他无法逃避。那孩子现在十岁了。他开始厌恶自己的顾客。我问他现在是不是还读书。他摇摇头,“读书有什么用?”他说,“它解决不了我的问题。”“它可以使你不意志消沉,释放自己,”我回答。“或许会吧。但我总得回归现实吧。”他下定了决心,自己没得到的自由,一定要让儿子尝到,这是他剩下的唯一梦想。他被击垮了,一丝希望也不留。但是他怀恨在心,恶狠狠地期待着儿子能为自己报仇,一雪自己幻想破灭之恨。他儿子长大成人后,还是干了理发这一行,不过专为女士美发,因为这样收入更高。

这个年轻人,一张脸看上去有些挑衅好斗,但挺好看。他有一头浓厚的头发,梳着大背头,时下流行头发油光水滑,他便在头发上狠狠地擦了不少油。他的兴趣稍稍偏文,他问我该如何写讽刺短诗。既然他是空军部队的,我自然就这样回答了:“你拿一句陈词滥调,翻个筋斗,然后在字里行间俯冲下来。”他眉头紧锁,细细思忖我这回答。他对我的话严肃对待,着实恭维了我一番,但我只想要他微微一笑作回报。

【我的书评】
伟大的艺术品,都是人的经历,感受,情绪的析出物。这个析出物不追求标准化,而追求个性化,不追求一致性,而追求多样性。如果偏执一点,忘记了其他,把自己削光去追逐某些东西,迎合某些东西,反而会拾人牙慧,落入窠臼,让自己在艺术上的输出能力大打折扣。所以一旦你把艺术定为目标,你需要做的,就不必一定要是攀登,而是锤炼和提纯自身。让自己的感觉锐利,感情纯粹,在自己的灵魂内部挖掘,对外部世界伸出尽可能深广的触角,以便于尽最大的可能去发掘那些人生里、世界里值得的一看的瑰丽风景。所以艺术家对人生,有“不怕浪费”的特权。试想一下,有一个职业的人,不在乎走和别人一样的路,不拒绝任何享乐,也不抗拒任何痛苦。因为他们伤和奶都能转输出,这简直是Bug好吗?


【原文】
有一位夫人的儿子有点文学天赋,一天她问我若是他想要成为一个作家,我会建议怎么训练他。我估计这提问者也不会把我的答案当真,于是这样回答她:“每年给他一百五十镑,给五年,叫他见鬼去吧。”后来我琢磨过,觉得这个建议还真不错,比我当时想象的好多了。有这笔薄资,年轻人不至于挨饿,但也不够享受,文章憎命达,享受是作家的大敌。有这笔薄薪,他就可以周游世界,而由于囊中羞涩,比起手头宽裕的人,他更有可能看到生活的多姿多彩、五光十色。仅有这笔薄资,他会常常穷到身无分文,为了衣食住行而辗转于各种有意思的工作之间。他需要投身不同的行当,尝试各种职业。尽管非常优秀的作家们生活窘迫,但他们书写得很好,不是因为环境使然,而恰恰是因为不受环境影响。有多少老姑娘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巴斯,她们也都写过小说,但世上只出了一个简·奥斯丁。一个作家就应该尽量地让自己身处合适的环境,能经历人世的荣枯变迁。他不需把一件事做到极致,但需要什么事儿都做一点。要我说,就应该让他把补锅匠、裁缝、士兵、水手挨个当一遍;让他情场失意,饥肠辘辘,烂醉如泥;让他和旧金山的无赖玩牌,同纽马克特的马探打赌,与巴黎的公爵夫人调情,和波恩的哲学家辩论,与塞维利亚的斗牛士一起驭牛,和卡纳卡人在南太平洋里畅游。世上所有的人都值得作家去结交:每一件事情都是他磨坊里的谷物。哦,拥有天赋,年方廿三,前方五年的游历时光,每年有一百五十镑,若是这样,该有多美!

这两个人都已去世。他们是兄弟俩。一个是画家,另一个是医生。画家坚信自己是个天才。他傲慢、暴躁,并且虚荣,他鄙视自己的兄弟,觉得他是个不懂艺术的俗人,还多愁善感。但实际上他几乎一分钱也赚不到,若不是靠着兄弟接济他,他早饿死了。奇怪的是,尽管他看上去笨拙粗鲁,他画的画倒还算漂亮。偶尔也能举办一场画展,总能卖出一两幅画,但绝不会多过这个数。最后做医生的终于意识到自家兄弟根本不是什么天才,不过是个二流画师。自己为他做了那么大的牺牲,这现实真是残酷。这一发现他没有说破。后来他死了,把所有遗产都留给了兄弟。画家在医生的家里发现了所有自己二十五年来卖给不知名买主的画。一开始他想不通,好好琢磨了一番,他恍然大悟:这个狡猾的家伙是在搞投资呢。

人到中年。我比大多数人都清楚自己的年龄,有年龄意识。我的青春在不知不觉中就溜走了,我觉得自己正在变老,心中颇沉重。因为我活了这么些年,颇见过些世面,游历过不少地方,又因为我书读得比一般人广些多些,总是在思考超出自己年龄思考范围的东西,所以我总显得比同龄人老。

年轻人已经不把你当他们一伙儿的了,承认这一点真叫人不爽。你是另一代的人。对他们来说,你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他们尊敬你,他们钦佩你,但你和他们之间有距离,他们最终会发现同龄人的友谊比你的更让他们愉快。

我体力从来就欠佳,走多了路就会疲惫不堪,但我还是咬着牙坚持下来,因为我羞于承认自己的弱点。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省去了许多不适。我一向讨厌冷水,但我坚持洗了好几年冷水澡、在冰冷的海水里游泳,因为我想和别人一样。我常从高得让我紧张的地方跳水。我体育运动不如人,以为这是奇耻大辱。我若是不知道什么,也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的无知。人到中年,我才发现说声“我不知道”是多么容易的事儿。我发现到了中年,再也没人会指望我徒步行走二十五英里,或是打高尔夫杆数差点为零,或是从三十英尺的高处跳水。这样好极了,让生活美好多了:不过就算他们真指望我这样做,我也不会在乎了。年轻人一心想要从众,这就是他们为什么不幸福,而人到中年学会了和自己妥协,这就是为什么步入中年也还算不错。

人无法从生活中获得完全的满足,于是就通过想象来补偿自己。总有这样那样的生存需求,逼得他放弃对自己许多最根本本能的满足,但人很难真正放弃什么,他渴望荣誉、权利、爱情,求之不得时,他就会通过幻想来自我欺骗。他逃离现实,躲进人造的天堂,在那里他可以尽情地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然后因为自负虚荣,他便当这心理行为具有特殊价值。对他来说,发挥想象力就是人类能做的最高尚的事儿。但其实想象就是失败,因为发挥想象就是承认自己在与现实的对决中败了阵。

小说家的素材。小说家总面临着这样一个风险:随着他对社会深入了解(正是这个社会给了小说家他的创作主题),随着他越来越能把握思想、使之连贯,随着他对写作艺术技巧的运用愈加娴熟,他可能不再会对芸芸众生千奇百怪的经历感兴趣,可总的来说,这些经历就是他的写作素材。随着年龄、智慧,以及满足感的增长,他不再拼命关注那些有关人类普遍特征的事情,于是他就迷惘了。一个小说家必须一直同孩子一般,坚信那些以常理而言并不重要的事情其实事关紧要。他一定不能彻底长大。就算有些事已经和他这种年纪的人无关,他也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自始至终感兴趣。一个五十岁的人,需有特殊的思想方式,才会把姑娘小伙儿的火热情感当回事儿,严肃对待。如果一个人悟出人事之琐碎庸俗,那他就再没法儿当小说家了。你时常能察觉到某些作家意识到自己深陷这种困境,心中苦闷不已,你亦能看到他们是如何应对的:有时他们试图从另外的写作题材中找寻深意,有时他们抛开现实写科幻,还有时,因为他们和自己的过去渊源颇深,无法挣脱现实的罗网,他们便用尖牙利齿的讽刺来处理以前的素材。于是乔治·艾略特和H· G·威尔斯不再写被诱惑的少女和多情的小职员,而转向了社会学;托马斯·哈代从《无名的裘德》过渡到了《列王》;福楼拜不再写乡下感伤派的爱情故事,转而创作了《布瓦尔与佩舒舍》这样残酷的故事。

艺术作品。当我观察音乐会的听众或画廊里的人群时,我有时会想,他们看到这些艺术作品到底有什么反应。看得出来,他们常常感触颇深,但我看不出这样的感受对他们有什么影响,若是没有影响,它也就没什么价值。艺术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娱乐消遣或是一处逃避现实的地方。他们认为工作就是自己存在的理由,工作累了,艺术可以给他们一点喘息的机会;若是对现实失望了,艺术可以给他们一点慰藉。艺术就是工人工作间隙灌下的一杯啤酒,或是娼妓从生活之累中抽身片刻、用来消愁的一口杜松子酒。“为艺术而艺术”和“为喝酒而喝酒”没什么两样。那些半吊子们欣赏艺术作品,会有些了无新意的情感涌上心头,便对自己这种感情视若珍宝,这种人和酒鬼也是半斤八两。他们抱着悲观主义者的态度,生活或是苦苦挣扎一场,或是疲惫乏味一世,于是他们要通过艺术来喘口气,或者把想忘的遗忘掉。悲观主义者拒绝现实,但艺术家接受现实。只有当艺术品激起的情感可以影响人的性格,让他最终有了行动,它才是有价值的。不管是谁,若是能有这样的反应,自己本身就算是个艺术家。艺术家对艺术作品的反应直接而理性,因为在他身上,情感转变成了与自己的目的相关的想法,而对他来说,有想法就是有行动的一种形式。不过我并不是说只有画家、诗人和音乐家才能从艺术中汲取营养,那样的话艺术的价值真是大打折扣了。我说的艺术家还包括另一种人呢,他们从事的是艺术领域中最微妙、最被人忽视、最有意义的一门艺术:人生的艺术。

他十四岁就参加工作,在一家公司一干就是二十二年。他二十八岁结了婚,一两年后他的妻子因病得了终身残疾。他是个深爱妻子的丈夫。他开始偷保险印花,倒并不是因为他想要钱(不过他的确拿这钱给妻子买了好吃的),而是因为老板以为自己是个可敬可靠的职员,而自己根本就不是,自己想想就觉得好玩。后来他的事情败露,他知道自己会被解雇,还可能会入狱,妻子就没人照料了,于是他就杀了她。她死了以后,他在她头下垫了个枕头,身上盖了床羽绒被。然后他把她的宠物狗带到兽医那儿,请他帮忙给狗实行安乐死,他自己实在是下不了手。然后他就去警察局自首了。

他是个高个子,清瘦但不干枯,走起路来背有些佝偻。我猜他约四十五到五十岁的样子,因为尽管他的鬈发依然浓密,但已经花白了,他的脸刮得干干净净,脸上布满了皱纹,气色并不好。他戴着金边眼镜。他低调。他说话声音低低的,除非有人和他说话,否则很少开口。他尽管从没说过什么聪明话,也从没说过一句蠢话。他在美国最重要的公司之一供职,很受人信赖,最吸引人的正是他的可靠。看得出,他不是个太聪明的人,但他绝对是个诚实的人。他为人稳重。他有一个自己深爱着的妻子,两个自己颇引以为豪的孩子。你可以放心地打赌,赌他这辈子没做过一件让自己有理由后悔的事。他对自己工作的公司很满意,对自己的职位很满意(它体面,但不引人注目),对自己所住的房子很满意,对他工作的城市很满意,对他每日上班乘坐的那班火车也很满意。他是个极有能力的雇员。他是巨大的机器上的一颗铆钉,并且乐于做一颗铆钉。不论是大操作杆、巨大的旋转齿轮,还是庞大的汽缸,也没让他动心,觉得自己除了做铆钉外还能做别的什么。他的不同寻常就在于他寻常到了极点。

他是个年轻的法国人,家庭出身很好,才华横溢,家人都期待他能有一番大作为。他要进外交部工作。二十岁时他疯狂地爱上了一个比他大八岁的姑娘,但她嫁给了另一个更适合她的人。这打击毁了他。他原在学习,以通过进外交部所需的考试,让家人大惊的是,他抛开了学业,跑到巴黎的贫民窟做起了社工。他渐渐变成一个虔诚的教徒(他的家人都不信神),沉迷于神秘主义文学之中。那时摩洛哥发生骚乱,他参加了一次危险的远征,遇险死在了那里。这一切对他爱过的女人、他的母亲,以及他的朋友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他们深感不安。他们觉得他们中间曾生活过一个有几分圣徒气质的人。他的可爱,他的善良,他的虔诚,他的灵魂之高尚都使他们惭愧——并且害怕。

日落。厚厚的云层搭成一道拱门,太阳古怪地躲在拱门后面,缓缓下降。拱门下方是浅绿、金黄的天空,闪闪发光,像是通向神秘魔法国度的入口。它使你想起华托的《发舟西苔岛》。它让想象充满希望和从未感受过的快乐。太阳降到了地平线以下,拱门也崩落消散,现在天空中有耀眼的余辉,还有阴暗的云层,云层就像一座巨大城池的废墟,宫殿、庙宇、巨大建筑的废墟。前面几分钟的希望和信心现在就像加沙的石柱般崩裂倒塌,心间蒙上了绝望。

写廉价惊险小说的人并不受人尊敬,但是他们于人类实在是有功。他们清楚世界不怎么把他们当回事,而讲到自己的作品,他们也笑一笑,耸耸肩,自贬自损。他们忙不迭地向你保证自己不是容易上当受骗的蠢蛋,让你不好鄙视他们。他们怯生生地看待别人对他们的赞扬,不敢把它当真。但是他们的确应得到赞扬。有些时候你无心读“好文学”,有些时候你的大脑很累却又静不下来,有些时候读经典著作你觉得不耐烦,有些时候你烦躁、不快,有些时候你要乘火车出行,有些时候你会生病——到了这些时候,还有什么能比一本不错的惊险小说更让人愉悦?你一头扎进凶杀、抢劫、背叛、监禁、入狱、九死一生中,出没于鸦片馆、盗贼们的厨房、艺术家的工作室、富丽堂皇的酒店房间,会碰上伪造者、小偷、持枪歹徒、侦探、坏女人、卧底、逃犯、受虐待的女主角和遭诬陷的男主角。评判惊险小说优秀与否的标准同其他艺术形式不同:故事里写了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儿也不会影响你读得开心,故事编得不够离谱倒是缺陷,文风优美与这样的文体格格不入,幽默风趣会破坏整体风格。如果读着书,你本不想笑,嘴角却忍不住要上扬,那就完蛋了:读惊险小说你必须绝对高度严肃。你的手紧张地一页一页翻书。时间飞快地过去,你打败了时间。然后你忘恩负义地冷笑一声,把书扔开,还要瞧不起它的作者。这真是无礼。

他是个职业哲学家,于是我就向他请教了一个问题,这问题我从来就没想明白过。我问他“二加二等于四”这个陈述有没有什么含义?要我说,“四”只是“二加二”的一个好用的同义词而已,我实在看不出它还能是什么。如果你在《罗格同义词词典》中查“粗暴”一词,你会看到它有五十来个同义词,这些词的内涵不同,而因为它们音节、字母组合或是发音上的差异,在某个句子里,用某些比用另一些更合适,但它们的所指都一样,当然这是粗略地说,因为没有一个同义词可以和原词在意义上丝丝入扣。而“四”也不只是“二加二”的同义词,也可以是“三加一”和“一加一加一加一”的同义词。我的这位哲学家说,他认为“二加二等于四”这句陈述有确定的含义,但他好像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含义。而当我问他数学是不是说到底就是一部无比复杂的《罗格同义词词典》时,他改变了话题。


一九三六

监狱长是个矮胖子,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穿着干净的白色制服,紧身短上衣上挂着荣誉勋位团十字勋章。他说起话来手势极多,带着很重的南法地区口音。他乐呵呵的,庸俗又无知,但为人和善宽容。

他真诚、腼腆、非常有礼貌。他对刑罚学很感兴趣,读了很多书。他认为,只要能感染囚犯们,唤醒他们天性中善良的一面,就能有巨大收效。他希望能改造他们。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犯人要同时行刑,就首先处决罪行最轻的人,这样他不必胆战心惊地看着同伴死去,不用多受一份罪。

当有人被处决时,其他的犯人都情绪低落,心情紧张,做工时也郁郁寡欢,一声不吭。

断头刀以闪电般的速度落下,血溅得刽子手浑身都是。每次行刑后都要发给他一套新衣服。

他们从一个蓝色小包里拿粗烟草卷烟抽。他们坐在走廊或房子的门廊上,聊天、抽烟,或者四处闲逛,有的是独自一人,有的由狱卒看守,干起活来也漫不经心。尽管食物充足,他们还是很瘦弱,他们时常发烧。

他们全都直愣愣地瞪着眼睛。他们看起来神智不太正常。有朗姆酒喝是最奢侈的享受。他们都有刀。

我今天调查了这些杀人犯的作案动机,想看看是什么让他们锒铛入狱,基本上得终生服役。我很惊讶地发现,虽然从表面上看,他们杀人是因为爱情、嫉妒、仇恨、被冤枉了进行报复,或只是突然一下控制不住情绪,但当我再进一步追问,就认识到在表象之下、隐藏并不很深的真正动机是金钱。我所询问的所有杀人犯里,作案的根本动机总是这样那样地和金钱牵扯在一起,只有一个例外。这个例外是一个年轻小伙子,是个小羊倌儿,他强奸了一个小姑娘,当她叫喊时,因为害怕别人听见,他掐死了她。他现在才十八岁。

火山爆发前不久有一些火山活动,圣皮埃尔镇北部有一次喷发,死了不少人。几天后,熊熊大火突如其来,像燃烧着的漩涡一般横扫圣皮埃尔镇,摧毁了港湾里的船只。火焰后面跟着的是滚滚而下的熔岩和火山灰,还伴有浓稠的毒气,躲过了前面几劫的人没逃过这一劫,都窒息而死。只要能跑的都纷纷出逃,往镇外跑,全家人一起冲,但是奇怪得很,毒气并不是均匀地扫过人群,所以最前面和最后面的两批人得以逃脱,而中间的那批却被毒气包围,丢掉了性命。

我问我的朋友们这场灾难对那些幸存者有什么影响。我很想知道大难临头、侥幸脱险对他们的精神、道德有没有影响,这场灾难有没有改变他们之后的生活,他们是更加虔诚还是动摇了信仰,是变得更好还是更坏。所有人给我的答复都是一样的:灾难对他们一点儿影响都没有。他们大多数人都彻底破了产,但他们从打击中恢复过来之后,他们重新振作起来,好好生活,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他们的虔诚没有增减一丝,他们的好坏没有改变一毫。我想人大概天生有韧性,有遗忘的本领,或者仅仅是迟钝麻木,因此虽然自他们来到这个世上起就一直处在各种各样数不胜数的恐慌之中,他们却依然能存活下来。


一九三七

【我的书评】
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情。演员们在电影中表演生活的时候,那些情绪都是模拟出来的,是带有戏剧化的,本质还是虚假的。但是我们作为自己生活中的主角,每天都在用实际的情绪来感受生活,这是最真实的,我想《楚门的世界》里的楚门在不知道世界上的人们站在电视机前的窗口观察自己演绎的这场真人秀节目的时候,他的情绪表达也是最为真实的。为什么我们在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时候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真实呢?就像我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只是想到了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却并没有反思思考的行为本身呢?


【原文】
真实的不仅仅比虚构的更奇异,而且更引人入胜。知道了某件事的确是发生过的,会使人觉得更感人肺腑、动人心弦,若是承认某件事是虚构的,就没有这样的魅力了。正是为了能拨动人的这根心弦,有些作者会使出浑身解数,想让你觉得他就是在陈述事实。

作家应该修养卓然,见多识广,但若是他把这些都写进作品中,大概就犯错了。如果你把自己关于进化论、贝多芬奏鸣曲或是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的观点全写进一本小说里,那只能说明你幼稚。

想要诚恳地判断文学作品的优劣实在是太困难了。评判一部作品,几乎不可能一点不受评论家或是大众意见的影响。对于公认的伟大作品来说,它之所以伟大,一部分是舆论意见赋予的,这使其评价工作更加困难。想要以首位读者的眼光去读一首诗,就好比想撇开笼罩景致的气氛专看美景。

爱伦·坡以为只要动脑筋就可以获得新颖感和原创性,他错了。想要新颖,唯一的方法就是不断地改变自己;而想要原创,唯一的方法是不断提高、扩大并深化自己的个性。

【我的书评】
一条真正的单身狗,必定是经过了无数个寂寞长夜的淬炼,熬过了无数个节日的形单影只,挣扎过了无数场小情侣的秀恩爱,一个人完成了无数件两个人做会更好的事。最终方才能修炼出一副金刚不坏麒麟臂,呸,我是说一副金刚不坏铮铮傲骨。single一词,于真正的单身狗而言,早已经化入血脉,深入骨髓。一条真正的单身狗,即使如果被表白,第一反应也是:“卧槽他居然喜欢我?!这人是不是有病?脑子有泡吧他眼瞎了吗?”


【原文】
他幼年时鲜有人关爱,结果等长大了有人爱他时他觉得害臊。有人告诉他他的鼻子长得好看,他的眼神透着神秘,他觉得尴尬,不知所措。当别人赞扬他时,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向他表示喜爱之情则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傻子。

三十年之后。一张满是皱纹、憔悴蜡黄的脸。一个烦人的话篓子。一个劲儿地往外冒傻话,只会讲她的孩子她的房子。浅薄,浅薄。时不时洋洋得意地瞧他一眼,仿佛在说她可记得他当时追求她时是多么如痴如狂。他想到自己当时那傻样儿就觉得惭愧不已,他曾在她住的街上走来走去,期望能遇见她;也曾心神不宁、坐立不安,等着邮递员来敲门:他也许会送来一封她的信;为了能坐在她身旁,他硬撑着看完沉闷的音乐喜剧,还要做出很享受、很欢喜的样子,这样她才会喜欢他。为了她,他曾假装自己也追星,也对最愚蠢无聊的小道消息感兴趣,而且最糟糕的是,就因为她对这些东西感兴趣,他不仅假装自己感兴趣,他是真正地对它们感兴趣。不管她说出来的话多蠢,他都听得如痴如醉。为了她,他曾低声下气地求人帮忙,若是为他自己,这样的事儿他是绝对没脸做的。

懊悔。他曾疯狂地爱过一个女子,并嫉妒另一个也爱着她的男人。他原是一个诚实、正直的人,并以此为荣。但由于妒火中烧,他使了一个下三滥的手段,把情敌挤出了局。他娶到了那个女子。但是渐渐地,他满脑子都是自己曾经做过的卑鄙可耻的事儿,让他困扰不已,痛苦不堪。结果他痛恨起这个女人来,当初就是为了她他才那么做的。


一九三八

毯子上摆了块藤垫,圣人就坐在上面。他非常老、非常瘦,一把乱糟糟的白胡子。他戴着顶土耳其毡帽,穿着白色的棉布上衣和白裤子,光着脚。因为他的脸极度消瘦、颧骨突出、两颊深陷,所以眼睛显得特别大。他的手修长而漂亮,但十分干枯,他的手势丰富、优雅、富有表现力。他尽管这么老、这么虚弱,看起来却精力充沛,讲起话来眉飞色舞。他乐呵呵的,脸上的表情非常慈祥可爱。他好像没讲出什么精彩的话。

我问他自己如何才能学会冥想的本领。他叫我找一个黑暗的屋子,盘腿坐在地板上,双眼盯着烛火,清空脑子里所有的思想,让它变得一片空白。他说如果我能每天这样做一刻钟,我不久就会有不同寻常的体验。“先做九个月,”他说,“然后你再来,我教你另一项修炼。”
那天晚上我按他说的做了。开始前我记了时间。我觉得自己一直保持那状态,时间肯定远远超过了他建议的一刻钟。我看了看表,才过了三分钟。我感觉那段时间长得无穷无尽。

泰姬陵。尽管关于它我有过各种想象,看过许多照片,但当我第一次站在陵门前的平台上,亲眼看到泰姬陵的时候,我还是被它的美征服了。我意识到这就是真正的“艺术的震撼”,努力想趁我的感觉清晰的时候好好体会一番。我现在知道,当人们说有些东西美得叫人窒息的时候,他们可不是随便打个比方:我的的确确感到自己喘不过气来。我的心里有一种奇异、美好的感觉,好像我的心在膨胀。我感到惊奇、愉悦,我想还有解脱、自由。

对同一件美丽的东西,我没法看两次都同样的狂喜不已,所以当第二天我在同样的时段又去了泰姬陵时,欣赏同样的景色的是我的思想。不过话说回来,我也还是有不同的收获。夕阳西下,我走进大殿,殿内只有我一人。我站在一头,望着分隔大殿的一间间幽室,我突然有一种怪异、诡秘的感觉,深感大殿的空旷、寂静。我有些胆寒。我只能用这句根本说不通的话来描述我的感受:我似乎听到了神祇无声的脚步。

他脑子里的每一件事都是他自己想出来的,可他并不知道,这些自己绞尽脑汁、苦思冥想悟出的“真知灼见”中十之八九其实都平庸得可怜。看到他一本正经地发表最陈腐的陈词滥调,真是叫人浑身别扭。

自己锒铛入狱这件事儿对他打击很大。他告诉我他以前常常一哭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发了疯地想出去,于是便猛捶牢门的铁条,试图把它们砸断,还会大喊大叫,一直叫得自己精疲力竭,然后瘫在垫子上,倒头就睡。

他待人亲切随和,这是政客的温和,这是多年来逼着自己对每个人都热情相待练出来的。他的英语说得非常好,很流利,词汇丰富,他能把自己想说的清晰且有条理地表达出来。他的声音洪亮,举止随和。我说的许多话他不同意,果断地纠正我,但谦恭有礼,自信我足够聪明,不会因为别人有反对意见而觉得被冒犯了。他当然非常忙,一个邦里的所有事都要他管,但他似乎有足够的闲暇,和我聊印度的玄学和宗教聊了近一个小时,好像这是天底下最让他感兴趣的话题似的。


一九四〇

【我的书评】
这里的德国可以映射成我们国家,而法国则可以看成在这次疫情中疯狂叫嚣 推卸责任 骄傲自大的美国。美国现在需要的正是文中所提及的学会理智,认清自己,承认对手的力量并向其学习,只有这样才能从疫情的阴影里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更多无辜的生命悄然逝去。


【原文】
法国人似乎无法明白,他们被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不是愚蠢的德国人侥幸打赢了,而正相反,德国人聪明得很。因为法国人都是些有文化、风趣健谈的空谈家,他们愚蠢地认为这世上只有自己聪明。他们狂妄自大,鄙视一切法国以外的东西,这让他们成了欧洲最孤僻褊狭的民族。当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他们真的相信一句俏皮话就能解救他们。但你的汽车若是出了故障,想要修好它,光凭满腹经纶或是会说俏皮话是不管用的,你需要的是一个机械师。在这种时候,只有他的知识才顶用,才算智慧,你有的只是愚蠢。德国人钻研、熟悉现代战争之道,为自己配备了现代化武器装备,难道这是没头脑么?他们精密安排战争机器,使之高效运转,这难道不是聪明吗?他们对法国了如指掌,知道它不团结、毫无防备、情绪不稳,好好地利用了这些,这难道展示的不是他们的机敏么?不,在这场战争中,白痴的不是德国人,而是法国人。然而法国遭受了这样一场灭顶之灾,却还依然如此无能自负,那还能指望什么呢?同盟国大谈复兴法国的必要性,他们尽可以为此讨论得热火朝天、面红耳赤,但除非法国人学会面对事实、认清自己,他们是不可能成功的。而法国人要学会的第一件事不是谦逊(那对他们一点好处都没有),而是理智。


一九四一

他显得衰老、疲惫、枯瘦。他还像以前一样意气洋洋,但那样子是努力做出来的。他的那些演讲都不成功。人们听不见他在说什么,能听得见的话又不想听。听众纷纷退席。他伤心又失望。他不明白,他说的就是自己过去三十年来一直在说的东西,他们这会儿怎么就没了耐心。滔滔河水向前流,把他留在了原地,孤立无援。作家有自己的几日辉煌(如果他够幸运的话),但很快就成了过眼云烟。但毕竟他曾经风光过,就应该知足了。理所当然应该轮到别人风光一把。

一百多年来,她一直是一个冒充一流强国的二流国家。这对她来说是双重不幸:一是因为她需要斥资维持假象,但她的“资”已消耗殆尽;二是因为这会导致强国提防她的野心,而事实上这种“野心”她根本无力实现。

【我的书评】
这就是当今乱七八糟的美国和印度呀!还沉湎在过去的辉煌中执迷不悟,要改变自己首先就得认清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呀!


【原文】
她有丰富的物产,有利的地理位置,还有机智、勇敢又勤奋的人民。但她不能再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不能再自我陶醉了,她必须勇敢、踏实地面对真相。她必须把共同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她必须愿意向她长久以来一直鄙视的民族学习,认识到国家如果没有牺牲就不会有力量,没有完整性就不会有效率,没有纪律就不会有自由。她应明智地堵上耳朵,不听那些文人墨客的阿谀奉承,阿谀奉承不能救法国,说出真相才行。只有她自己才能救自己。

【我的书评】
有些事情是需要天赋和兴趣的。比如学渣永远无法理解学神为什么能够沉浸在题海中无法自拔,那对他们而言感觉就是折磨,但是换了篮球或者乐器,他们也会沉迷其中忘了时间。上班的时候有些人盼着下班,有些人却把工作当作享受,因为对他们而言,工作不过是为自己的兴趣买单,根本不会感到那种疲惫和乏味感,只会随着在行业的不断深入探索,越发感觉到知识的无穷无尽,感叹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耶!


【原文】
有一个朋友告诉我他正在重读自己刚完成的一篇短篇小说,好把它改得更细腻微妙些,我听到这话后很诧异。我不认为这话该我来讲,但光靠想想是没法达到细腻微妙的境界的。能细腻微妙是一种才华,你若有自然会表现出来,这是抑制不住的。它就像原创性:没谁努力努力就能获得原创性。有原创性的艺术家不过是在做自己,他表现事物的方式是他自觉最正常、最显而易见的:因为那表现方法对于你来说是新奇新颖的,你就说他有原创性。他根本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那些二流画家多蠢,有一些人画在画布上的东西永远都枯燥、平庸,为了用自己的“原创性”震一震世人,画了传统的学院派背景后,就在前景上添上些突兀、无意义的东西。

【我的书评】
哈哈哈哈哈哈,作者这段吐槽好可爱呀,前一刻还信誓旦旦地自说自语,下一刻就瞬间打脸。不过我也不太明白,有些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每天都很忙很忙,但还有大把时间浪费在刷抖音追剧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我想他的忙是他理解的忙碌吧,不是一般人眼中的那种繁忙。


【原文】
我老早就下定了决心,生命太短暂了,只要我能付钱让别人做的事,我就绝不自己动手做。现在我要把刮胡子这件事排除在外。到美国理发师那儿去刮胡子又耗时、又无聊、又复杂,那些说自己时间宝贵的大忙人居然还一周六天去受这个罪,真叫我诧异不已。

能生在一个相亲相爱、团结一致的家庭里肯定是好的,但要我说,对于一个长大了要去闯荡世界的人来说,这可没什么帮助。这样的家庭里,成员们互相钟爱垂青,这会让他错误地估计自己的能力,让他面对生活的跌宕起伏时越发手足无措。但若说它对普通人来说只不过算是个不利条件的话,对于艺术家来说它就是致命的了。艺术家是一条孤狼。他习惯孤僻。族群把他赶到荒郊野外去完全是对他好。有些最多不过能证明他有潜力的事情,溺爱他的亲人们看到了却会大肆赞扬,这只能害了他,因为他若听信了别人的话,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就不会想再进一步。自满会害死艺术家。

我注意到,这个国家的冒险精神似乎大大地减弱了,这让我很困惑。毕竟,正是冒险精神让人们来到了这个国家。我知道许许多多的人被贫穷逼出了欧洲,但还有更多的人留在那儿安贫守穷,只有那些有冒险精神的人才移民出来。我知道许多人走出欧洲是为了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他们肯定也有冒险精神,因为有更多的人选择妥协,接受了让他们苦恼的条件。我知道那些从海岸定居点迁徙到中西部的人中,有不少是举家西进;但数以万计的人,年轻的、中年的、年迈的都是孤身一人,独自西迁。他们聚集到内华达和加利福尼亚的矿区。当霍勒斯·格里利说:“年轻人,到西部去”时,不正是希望能勾起这些年轻人的冒险精神么?我和许多要上战场去的小伙子们聊过天。许多人参军是因为他们不得不去,有些是出于一种责任感,但我没遇上一个把这当做是激动人心的冒险活动的。看起来,他们唯一的抱负只是平平安安地留在家乡,在某个办公室或是哪家商店做一份工作,不必冒任何风险。

说我们的敌人不具备我们所有的一些美德,这很愚蠢,他们至少都是英勇、忠诚、爱国的。他们有些价值观念不同于我们的,若是他们实现了野心,统治了世界,那十有八九在百年之后,人们都会毫不犹豫地接受他们的价值观念,就像我们国家不动脑筋的那些人接受我们现在所推崇的价值观念一样。强权就是公理,这样说很残酷,我们既有的全部观念也都让我们去否定它,但这句话是真理。它讲的就是一个民族必须保证自己有强权来捍卫自己心目中的公理。

当你说什么东西“美”的时候,指的是它激起了你某种特定的情绪状态,但那东西到底是什么,这就得由各种条件共同作用决定了。会受到个人癖好、学历见识、风格时尚、习惯习性、性,以及新奇感影响的“绝对”还算哪门子“绝对”?人们可能以为一旦某件事物被认定是美的,它就有了足够的内在价值,能够无限期地在我们的眼里保持它的美。而我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也会厌烦它。也许熟悉不至于导致轻蔑,但的确会带来冷漠,而冷漠就是杀死审美情感的刽子手。

这辈子见过太多审美判断标准完全逆转的例子,于是再也不信任当下流行的看法了。济慈说美的事物是永恒的喜悦,其实不是这样的,它不过能在某个特定时刻激起我们某种特定的情感,如果它能做到这点,“美”能给予我们的一切,它就也能给予我们。仅因为别人与我们的审美观不同而蔑视别人,这是荒唐事。我们都是这样的。

看起来,一个民族的体态特征,以及基于此的理想美,不出一两代就会发生变化。我年轻时,英国的美女应该是丰胸、细腰、肥臀,看上去有能生许多孩子的潜力。而现在她应该是苗条的,臀部纤窄、乳房小巧、双腿修长。

读他的书是件乐事,可当你读完一章时,停下问问自己读了之后有没有变得更好或者是更睿智的时候,你不知道如何作答。大家都赞赏他语言优美,但句子只有在意义清晰的时候才算得上漂亮,而他却常常语义含混。他很有才华,会选意象,会做漂亮的隐喻、恰当的明喻,举例证明的时候才气逼人,但我可没听说过哲学需要如此华丽美妙的修饰,这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让他们忽视了论点。读完之后,读者很有可能会心里不踏实,觉得这论证要是真有说服力,就犯不着用这么花里胡哨的陈述方式了。

谦逊是一种强加在我们头上的美德。而至少就艺术家而言,这样是有道理的,实际上,当他对比自己做出的和自己想做的,对比自己叫人沮丧的努力成果和世上的名家杰作时,他就会发现,所有的美德里,谦逊最容易践行。除非他谦卑,否则别想进步。自满对他来说是致命的。奇怪的是,别人的谦逊会让我们感到尴尬,当他们在我们面前自谦时,我们会局促不安。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或许是这里体现出的奴颜屈膝触犯了我们为人的尊严吧。

【我的书评】
对啊对啊……有些学者去研究那本鬼书——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给予那些但凡是个正常人都看不懂的乱七八糟的语句以特殊的深奥含义,在我看来就是这里作者吐槽的,但凡学者们心里多少认定那人就是个疯子就可以避免掉一大堆推敲的麻烦事,省略掉一大堆毫无意义的虚假陈述,文学系的学生们也可以轻松一点,不用再费时费力地去把自己也逼疯。真的,那本厚厚的书我读了三百多页都不知道他在讲啥,甚至都不知道主角是谁??!


【原文】
我不懂,为什么批评家总指望作家应该能写得更好。作家很少按自己想做的做,而是按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好的标准做。莎学家们读莎剧中碰到明显的缺陷漏洞时,如果他们不闭着眼睛坚称这不是什么缺陷,而是承认莎士比亚偶尔也会乱了阵脚,那么他们就会少了许多头疼事儿了。我看不出为什么要认定莎士比亚没意识到有几部戏里的动机太牵强了,让虚构的剧情根本没法成立。批评家们为什么要说他没有意识到?要我说,完全有证据可以证明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点。要不是他意识到了手帕事件实在是太牵强了,根本经不起推敲,他为什么要安排奥赛罗说“那方手帕是一个埃及女人给我母亲的……”这段话?他是想有更好的设计,但实在想不出——我想,要是我们肯得出这么个结论,一定能省掉不少麻烦。

他是一个高大壮实的家伙,一头金色的鬈发,在阳光下会闪闪发亮。他长着明亮的蓝眼睛,一脸的友好大方。他没接受过太多教育,英语说得一塌糊涂。他一点自我意识都没有。他不做作,是个话匣子,很合群。

她依然用那个城市的标准、习惯和生活方式来衡量这里的一切。只要是与那儿不一样的,就会让她鄙夷。晓得自己不比别人逊色,而且比大多数人还聪明(按美国人的理解),她很开心。但是在这里,她局促地意识到周围的人都比自己阶级地位高,却还不得不与他们交往,这让她窘迫得很,难过得很。她既局促不安又咄咄逼人:局促不安是因为她怕别人不按她自己的看法看她,咄咄逼人是因为她决心不让他们捉弄了去。

别人为她做的事,她都心安理得地接受,因为她觉得作为一个被迫背井离乡的人,这是她应得的。

德国人残暴无情、言而无信、暴戾阴险、奸诈腐败。没错儿,字字是真。他们教会了自己的人民奋斗进取、纪律严明,这已成了习惯。他们花了大力气,把自己国家的青年们训练得强壮、威武、英勇无畏。他们把他们教得为了公共利益会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

他们把爱国主义精神化作了一股强大、积极的力量。这些都是好的,我们要是明智就该效仿。

【我的书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恍恍惚惚,好萌啊。这就是传说中的笑面虎吧,笑里藏刀。我有个朋友平时对我非常和气,见面聊天的时候都是笑嘻嘻的,我觉得这个男孩不错值得深交,就把自己内心的一些小秘密告诉了他,比如我是腿控啊,在学校里追过哪些女孩呀,自卑的原因之类的,结果后来我舍友和我隔壁宿舍的全都知道了……当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也没脸见人了。


【原文】
当朋友一掌拍在我背上,说我是好家伙的时候,我非常欣慰,但我实在讨厌他拿另一只手掏我的口袋。

【我的书评】
哈哈哈这话好欠揍呀!让我想起了以下名人的欠揍语录。
不知妻美刘强东,普通家庭马化腾。
悔创阿里杰克马,一无所有王健林。
普通粉丝陈奕迅,随便练练彭于晏。
家里最丑刘亦菲,大众面孔吴彦祖。
普通市民刘青云,平平无奇古天乐。
个人奋斗王思聪,北大还行撒贝宁。
冰清玉洁苍井空,不善言辞郭德纲。


【原文】
他刚刚又晋升了一级,这叫他沮丧。他痛恨生活,因为他说他很挫败,所有理想全都实现了,现在他没有生活的动力了,他没有活下去的目标了。

在美国待的时间长了,没有人不会注意到“嫉妒”这个恶习在这儿多普遍。它会带来糟糕的后果,因为它会弄得人们轻视那些本身美好的东西。举止优雅、穿着得体、英语说得文法准确、生活有一定的讲究,这些竟然沦为做作甚至堕落的标志,这太奇怪了!一个上了一所好的寄宿学校,又在哈佛或耶鲁读过书的人,必须处处小心,否则就会引起那些没有享受过这些好处的人的敌意。文化人为了不让别人觉得自己摆架子,只好违背自己的习惯故作熟络热情,说话风格也随着大流,这看了真叫人心酸。要是嫉妒别人的人能想着把自己提升到受他们嫉妒者的水平,这些就都不会发生了。可他们不想,他们只想把别人拽下来,压得和自己一样没水准。他们理想中的“正常人”长着毛乎乎的胸膛,啃馅饼,用餐不换正装,还打嗝。

史密斯在《琐言录》中某个地方颇有些自得地发表意见,说畅销书作者嫉妒文学素养更高的作家。他错了。他们对那些人一点不在乎。史密斯想说的那种作家是另一级别的,他只是个刚入门的畅销书作家,但他想要当文人,他自认为应该得到的表扬,文学批评界没给他,他顿觉失了面子。我毫不怀疑他会很乐意拿大众对自己的喜爱换知识分子的敬重。他谦恭地敲着他们的门,恳求他们让他进去,而他们只是大笑,让他感到无尽辛酸。

我听到人家问他的书销量多少。开始他不愿说:“噢,不值一提。”但那人穷追不舍,他最后只好有些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七百万册。”他这个人谦虚,不摆架子,知礼节。我相信,当他坐在桌边,给他那数不清的作品再添一部时,他是心有灵感,全心全意扑在创作上的。

想要写出一本畅销书,靠努力是没用的。他必须真心诚意地写。那些陈腔滥调惹得你大笑,老掉牙的人物角色、用烂了的情景场面、寻常平庸的故事情节让你嗤笑不已,而这些在他眼里却既不老掉牙,也没被用滥,更非寻常平庸。正相反,他认为它们既新颖又真实。包法利夫人有多吸引福楼拜,他创造的这些人物就有多吸引他。

除非你能让自己信服,否则就别指望能写出让别人信服的东西。畅销书作者的作品畅销是因为他是呕心沥血地创作的。他的精神状态调得和大众一样,实实在在地是和他们有一样的志向,一样的偏见,一样的情感,以及一样的观点。他给的都是他们想要的,因为那些也都是他自己想要的。哪怕一丝一毫的不真诚读者都能察觉,然后拒不接受。

【我的书评】
我觉得20岁左右在性欲最旺盛的年纪没女朋友的男人,在30多岁没有丈夫的妻子,这两类人都很可怜,要克制自己的情欲太困难了,欲火会把你的心整个地燃烧掉,却又不给你提供发泄的渠道,要是通过自慰方式来进行解决的话,那不仅浪费了鲜活的精子和卵子,也根本没能感受到鱼水之欢的乐趣。


【原文】
人类的一大不幸是,当他们早没了能勾起别人性欲的风华之后,自己的性欲犹存。他们想要满足这样的欲望大概没什么不合适的,但我觉得他们最好还是不要谈论这一点。

【我的书评】
我不信教,不追星,不崇拜别人。我对那些对偶像如痴如狂的人的想法感到困惑,究竟那些人身上有什么黑暗物质能吸引到这群人神魂颠倒 食不知味 夜不能寐 激动不已。
之前我追求的一个女孩在和我聊天的时候,老是跟我谈论她的爱豆,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说他如何努力如何善良吧啦吧啦,但在我看来作为一名歌手或者舞者在本职工作上付出汗水不是正常现象吗?再说他也跳得不怎么好,唱得在我听来就是鬼哭狼嚎无病呻吟,就这玩意儿,想要我崇拜,他何德何能。
我认为若是仰慕一个人,就应该理智地评价他,比起像醉汉沉迷于酒一样盲目崇拜他,这是一种更好的恭维。
最重要的是,我在乎的是你,而不是你的爱豆,你才在我心目中占有重要地位,我想了解的是你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我看来即使发生在你身上的芝麻琐事也比你爱豆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丰功伟绩更能打动我的心。
还能坐在这里耐心地听你讲他的故事,而不是拔腿就跑,还不就是因为讲的人是你嘛。


【原文】
她不是个笨女人,实际上她是个聪明人。她看都不看报纸一眼,也不听收音机,她说既然这场战争自己也插不上手,她凭什么还要惦记它。她实实在在地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你更乐意看新闻,而不愿听她讲关于她自己的事儿。

【我的书评】
常言道:见字如见人。一个人的字迹 绘画 文章等他创作出来的作品都会有他自己的个人风格藏在里面,从中可以看出这个人的大致性格。但也不能完全相信从作品中得出的性格特点,因为还存在这种人……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 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元好问 《论诗三十首·其六》
白话释义:言为心声,书为心画,未必总是正确,从一个人的文章也未必能见出其全部品性。比如西晋时候的潘岳,虽然写下《闲居赋》这传颂千古的淡泊名利之文,其行为却是遇权贵而阿谀奉承,见贾谧而望尘而拜。


【原文】
我给了她一本我新作的样书。她热烈地赞扬它,她每一句赞扬的话都让我气闷。我使上了全部的自制力,才压下了叫她闭嘴不要满口胡言的冲动,还硬做出一副很欣慰、很受用的样子。如果那书只如她所见的话,那我为它花的所有心思、读过的所有文献、做的所有努力就全都白费了。她从中读出虚荣与浅薄是因为她本就是个虚荣而浅薄的女子——我试图这样自我安慰。也许,读一本书,你倾注什么才能品味出什么,你只能从中读出你自己的样子。也许只有当你心中多少有一丝祥和,你才能体会到《斐多篇》的安详;只有当你多少还有一分高尚情怀,才能意识到《失乐园》的崇高。这个假设和我早年的认识一致,即小说家成功塑造的人物总是与他们自己的某些方面相同。其他类型的角色,他只会描写,无法塑造,而且很少能叫读者信服。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那由此可以推断,通过研究作家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他用最深情的笔触、最大的同情理解写出来的人物)便可相对完整地窥知他本人的性格,比读任何有关他的传记都有效。


一九四四

昨天我七十岁了。人每过一个整十岁生日,就觉得是件大事,这很自然,尽管也许不太理智。我三十岁的时候,我哥哥对我说:“你现在不再是个男孩了,你是个男人,你必须做得像个男人。”我四十岁时,我对自己说;“青春到头了。”我五十岁生日时,我说:“骗自己是没用的,人到中年啦,不如就认了吧。”六十岁时我说:“现在我要把自己的事情安排好,就要步入老年了,得把该了结的都了结了。”我决定退出戏剧界,写了《总结》,在这本书里,我回顾了自己从生活和文学中学到的东西,回想了自己做过的事以及它们给我带来了怎样的满足,纯粹是自娱自乐,聊以自慰。但是我觉得,所有整十岁生日里,七十周岁这个里程碑是最重要。他已经活了三个二十年加一个十年,大家普遍认为人的预期寿命大概是七十年左右,我们可以把自己剩下的岁月看作是趁扛大镰刀的时间老人不留神时侥幸偷来的,到底有多长是没有定数的。到了七十岁,我们便不再是要步入老年的人了,我们就是老人了。

在欧洲大陆,他们有一个可爱的习俗:当一个有所作为的人到了七十岁,他的朋友、同事、弟子(如果他有的话)就一起写一本散文集向他致敬。在我们英国,我们可不这样抬举咱们的杰出人士,不会用这种方式表达我们的敬意。我们最多为他举行一个晚宴,而且除非他确实是人间翘楚,不然我们才不会费这个劲儿呢。这样的宴会,我在H·G·威尔斯七十岁华诞时参加过。当时有几百人到场。席间萧伯纳发表了演讲,他个子高挑,白发白须,皮肤白皙,眼睛明亮,真是飘逸俊朗。他站得笔直,抱着双臂,带着他顽皮的幽默,说了许多让当晚的贵客和各类听众尴尬得紧的话。那是一场妙趣横生的演说,萧伯纳嗓音洪亮,演讲技巧和风度让人拍案叫绝,他有着明显的爱尔兰口音,而这又柔化了他的恶毒话。H. G.眼睛贴在稿纸上,尖声朗读了自己的讲稿。他抱怨自己人已老矣,又抱怨(他大概天性如此)说来参加宴会的各位也许以为他七十岁了,又出席了这场晚宴,就意味着他自己给自己的事业定了期限了——他抗议,根本没这回事,自己和以前一样,准备好了要把这个世界带回正轨呢。

我自己的生日没有庆典,就这么过去了。我和平常一样,上午工作,下午到屋后幽静的树林里散步。我一直没能悟出到底是什么让这树林有了如此不可思议的迷人之处。它同我认识的任何树林都不一样。它的静谧似乎比其他的静谧更沉寂。生机勃勃的橡树枝繁叶茂,树枝上攀着灰色的铁兰,像是裹着张破烂的裹尸布。橡胶树在这个季节叶已落尽,野生楝树一簇簇的果子干瘪枯黄。林中零星长着几株高高的松树,俯视着下方的矮个子们,浓郁的绿熠熠生辉。这片凌乱荒凉的树林有一丝奇怪,尽管你是独自走在里面,却不觉得自己是孤身一人,而是有种怪异的感觉,好像有东西,既非人又非非人,隐了身在你周围倏忽巡弋。模模糊糊地好像有什么东西偷偷地躲在哪棵树干后,正静静地看着你走过。林中有一种充满悬念的紧张气氛,好像你周围的一切都埋伏着,在静静等待着什么发生。

我回到家,泡了杯茶,然后一直读书读到该用晚饭的时候。晚饭后,我又读一会儿书,玩了两三局单人纸牌,听了听收音机里的新闻,然后带了本侦探故事上了床。我看完它就睡了。除了和我那两个黑女佣说过几句话以外,我一整天都没有跟谁交谈过。我就这样度过了我的七十岁生日,我本也希望这样度过——我沉思了一天。

【我的书评】
老了说来就是欲望淡了,其实欲望之所以看淡只是因为他们认命了,知道自己半只脚已经踏入了棺材。但实际上他们心里仍然念念不忘着年轻时的欲望,这是潜藏在他们心底的,每当他们望向年轻人充满活力的轻快身影,目光里总是充满了沉甸甸的艳羡和无奈,正如川端康成《睡美人》里那个对老去后自身性能力丧失万般无奈的人一样。


【原文】
我知道这些安慰的话不过是敷衍罢了,甚至就在我说那话的时候,我便意识到它提供的前景有些黯淡。后来我认真思索,才悟出老了的最大好处是精神自由。我想与之相伴的,是看淡了人在壮年时期看重的许多事情。另一个好处是你不再会有嫉妒心,不再会有仇恨,不再会恶毒。我觉得我现在谁也不嫉妒。我已经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自然给予我的那几分才华,并不嫉妒别人比我更有才华。我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功,并不嫉妒别人的成功。我很乐意让出我占的那一块位置,我已经占了这么长的时间了,换别人上吧。我不再介意别人是怎么看我的。接不接受我是他们的事儿。如果他们看上去还算喜欢我,我虽欣慰却不欣喜若狂,如果我知道他们不喜欢我,我也不觉得苦恼。我早就知道我的某些特质会招来某些人的敌意,我觉得这很自然,没有谁能喜欢所有的人,他们的敌意并不能让我不安,相反倒让我挺感兴趣的。我只是好奇,想知道到底是我的哪项特质招他们嫌了。我也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作为作家的我。总的来说,我计划要做的事都已做到,剩下的就与我无关了。成功的作家多半会招来骂名滚滚,我们中还有不少单纯的人以为那就是名望,我从没喜欢过那些,而且我常希望我当初是用笔名创作的,这样我就可以静静地来悄悄地去。我写第一本小说确实用了笔名,但我的出版商警告我说这书可能会被人狠狠地批评,听了这话我便改署了我的真名,我不愿意躲在一个假名字后。我相信大多数作家其实暗暗地希望自己死后不要被世人忘个干净,我有时会掂量掂量自己不被人迅速遗忘的可能有几成,权当是自娱自乐。

舆论大多把《人性的枷锁》算作我最成功的作品。它的销售额说明依然有很多人在读它,而它是三十年前出版的。对于一本小说来讲这寿命算是长的了。但是后世子孙不怎么喜欢鸿篇巨制,我认为大概随着这一代人(他们居然还能认为这本书意义重大,这让我很惊讶)渐渐故去,它会同其他许多更好的书一起被世人遗忘。我想我有一两部喜剧也许还能苟延残喘一段时日,因为它们是遵照英国喜剧传统写的,从王朝复辟时期的剧作家开始,一直到诺埃尔·科沃德的剧本,这样的戏剧总能逗得观众开心,也许我的作品也能在这浩荡的“剧本大军”中占到一席之地,说不定它们还能帮我在英国戏剧史上挣到一两句评价。我觉得,多等上几年,大概会有选集愿意收几篇我写得最出彩的短篇小说,就算只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文明的发展,一些篇章提及的状况和地方已笼上了一层浪漫魅力。两三部戏剧、十几篇短篇小说,我就拎着这样的行李踏上去往未来的旅程,还真够轻装上阵的,不过终归聊胜于无。而要是我错了,死后一个月就被人忘得精光,我也不会知道啦。

我知道作家经常以他自己的经历来创作小说,原本那事也许很琐碎,经他的生花妙笔改造后,才变得妙趣横生、激动人心,于是我想,若是把这个过程反过来,从剧本推测是什么经历给了作家写它的灵感,应该会很有意思。

【我的书评】
想起了几次说退隐江湖却又再次复出的宫崎骏老爷爷哈哈,虽然每次都很打脸,但是我想全球各地的观众还是希望他每次都食言吧,他要不食言,我们就见不到那么多梦幻可爱的世界了,就看不到那个让多少人喜欢的千寻与龙了。


【原文】
我现在只把这三部小说当做闲暇遐思,并从中获得极大的乐趣,非常满足。这才是作家如何从自己的作品中获取快乐的方法,而一旦他把这些作品写了出来,它们就不再属于他了,他就不能自娱自乐地构思人物的对话和行动了。我也不认为自己已七老八十了,还能写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没动力,没精力,没想象力啦。即使最伟大的作家,文学史也看不起他老年时期的作品,文学史有时会报之以同情,但更多的时候是粗鲁冷漠,但终归是对它们不屑一顾。我也亲眼目睹我朋友中那些有才华的作家们渐渐江郎才尽,令人扼腕,他们硬撑着写下去,可水平和以前差了十万八千里。作家只有和同辈人才会顺利沟通,让下面的一代选择他们自己的代言人才是明智之举。

【我的书评】
我想起了王尔德的《道林格雷的画像》,主人公信奉极端享乐主义纵情恣意了一生,他所犯下的罪过全都由画像承受,那副画像随着他的狂欢和罪恶从他年轻时的俊美变得越来越丑陋不堪,却在主人公即将死去的时候焕发出别样的光彩,重新回到了最初美丽动人的样子。这是王尔德信奉的哲学,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纵情一生总好过老年时的郁郁寡欢。


【原文】
我经常沉浸在对遥远的青年时代的遐思中。我做过各种让自己后悔的事,但我尽量不让自己为它们伤神,我告诉自己那些都不是我做的,是那个时候的另一个我做的。我伤过一些人,但因为我无法治愈这些人的创口,我就靠为其他人谋福利来弥补我的过失。有时候想到在应该享受男女欢情的年龄上,我曾经有一些在两性关系上更进一步的机会,但居然错过了,我也会有些懊恼。但我知道这些机会我是非放弃不可的,因为我一向拘谨,很有些神经质,就算事前会有些欲望刺激我的想象,但到了关键时刻,身体上就会反感,阻止我放开手追求艳遇。

【我的书评】
把我们这些年轻人攀谈老年智者的虚荣心理揭露得一览无余。


【原文】
他若硬要插到年轻人的队伍里,可就无礼了,因为他会让他们感觉拘束,有他在他们就不可能自在,而且要是他还察觉不到若是自己离开,他们就会大大地松一口气的话,那他就实在是太迟钝了。如果他原来还大小算个人物,那他们也许还会偶尔和他来往来往,但绝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和他交往,而是为了之后可以和他们的同龄朋友们吹嘘。如果他看不出这一点,他就太傻了。对他们来说,他是一座山,去攀登既不是为了体验登山的乐趣,也不是为了登临绝顶,一览美景,而是为了下山后可以去细述自己的英勇事迹。老人家还是常与同龄人交往为妙,不过若是他能从中获得乐趣,那算他运气好。硬被逼着和一帮快要入土的老家伙混在一起的确很叫人沮丧。

我不知道哪一类人更叫人无法忍受,是那些不甘向时间的打击低头,作风依旧轻浮得叫人作呕的家伙呢?还是那些死守着过去的时光不放,绝不能容忍世界不和他们一起驻足不前的老顽固呢?既然这些事情就是这样的,看起来老年人的前景实在堪忧:年轻人不再愿意和他在一起,他又觉得自己的同龄人乏味没趣。他一无所有,孑然一人,而我一直最喜欢的就是孑然一人,我觉得这真是天大的幸运。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一大堆人凑在一起,现在我可以以自己上了年纪为由,或是拒绝参加集会,或是当自己不耐烦的时候就悄悄退席,这可是老年的一大特权。

【我的书评】
我也不喜欢读别人的传记和那些讲述风土人情的地理志,因为别人的传记与我何干,即使他再拥有何其伟大的功绩也不过是历史云烟,那些地理位置倘若我没有去参观过对我也像是海市蜃楼。


【原文】
鲜有当代小说能引起我的兴趣,要是没有这数不清的侦探小说,我都不知道拿什么消遣好,读它们的时候很开心,时间一下就过去了,刚放下书就把才读的故事忘了个干净。我从来不读那些主题和我一点都沾不上边的书,而那些为娱乐或是指南而描写风土人情、人物历史的书,它们讲的人和地方我根本不在意,这种书我更是懒得读。

【我的书评】
那种漂浮于云端追求形而上学的哲学思辨对我来说太虚无飘渺了,我连那些名词的含义都无法理解,更别说去研究了,只觉得他们乏味无聊,令人生厌。


【原文】
依然还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一如既往地激动,那就是哲学,不是那种爱争好辩、枯燥专业的哲学,而是那种能解决我们大家眼前问题的哲学——“若是无法救人于水深火热中,哲学家说什么都枉然”。

当我想到宇宙之浩瀚,群星之繁多,空间之深邃(需以千百万光年量度),我心中无限敬畏油然而生,但我实在没法想象出一个宇宙的缔造者。宇宙的存在是个谜,凭人类的智慧是没指望解开的,这样的说法我倒是很乐意接受。而关于生命的存在,有的说存在一种“心身”物质,生命的幼芽就包含其中,而进化这个如此复杂事物的根源就在它“心”的那一面,这个说法我不讨厌,还有点儿相信。但这一切的目标(如果它有目标的话)以及意义(如果它有意义的话)是什么,对我来说还是一如既往窥不透、搞不清。我只知道哲学家、神学家、神秘主义就这个问题发表的观点无一能让我信服。但是如果上帝真的存在,而且他也关心世间人事,那他一定应该足够通情达理,能够像一个理智的凡人那样,宽容地看待人类的各种弱点。

我想大家大概都承认,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痛苦总会对性格产生影响。我就认识一些人,他们生活拮据、怀才不遇的时候善妒、无情、吝啬,但功成名就后,就变得仁慈、慷慨。银行里有点儿存款,略尝了尝出名的滋味,他们的灵魂就伟大了起来,这难道不奇怪吗?而与此相反,我也认识一些原本正直、可敬的人,得了病或是落魄时就变得满嘴谎言、诡诈狡猾、满腹牢骚、心肠歹毒。灵魂与个人身体特征、境况如此息息相关,我实在没法相信它能够独立存在。你看到死人,不可能不意识到他们看上去的确是死透了。

偶尔,有人会问我自己愿不愿意把这一辈子再过一遍。总的来说,我这一辈子过得挺不错,也许比大多数人的都要好,但我觉得没必要重过一遍。这就像重读一本已读过的侦探小说一样无聊。但假定真有转世投胎这回事(人类四分之三的人口对此坚信不疑),而且自己可以选择到底要不要重返人间再获新生的话,我以前倒是想过自己会挺乐意尝试一下,经历经历以前受条件和个人癖好(精神上以及肉体上的)制约没能享受过的事情,学习学习许多我以前没时间或是没机会学的东西。但是现在我会拒绝这种机会。我已经过足了瘾。我既不相信永生,也不渴望永生。我希望我的死能够迅速、安详,待我呼出最后一口气,我那有着各种抱负、各种弱点的灵魂就随之消散,不复存在,如果能确定这一点,我就心满意足啦。

在整个世界历史长河中,所有的忧患加在一起远远大于所有安乐的总和。只有在短暂的几个时期,人才得以活得安稳,不必时刻担心有暴死的危险。而且正如霍布斯指出的那样,并不是只有在蛮荒时代人的一生才是孤独、贫穷、恶劣、野蛮并且短暂的。古往今来,不少人从来世信仰中获得慰藉,抵消了自己在这悲惨世界短暂停留时经历的艰难困苦。这些人是幸运的。对于那些有信仰的人,信仰解决了理智认定不可解决的难题。有的人说艺术有一种价值(这种价值就是它存在的理由),并说服自己相信为了能目睹画家和诗人笔下光芒四射的作品,拿一般人类的悲惨命运来换,实在算不上是太高的代价。

悲观主义在《传道书》已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堪称不朽,而从艺术中是寻求不到慰藉,缓解不了悲观主义情绪的。我认为,当人英勇地面对着世界的疯狂时,他那非凡的勇气中有一种美远胜于艺术之美。帕迪·菲纽肯坠向死亡深渊时,给他的飞行中队发送了这条信息:“伙计们,就这样了,”从他这无畏的姿态中,我看到了这样的美;奥茨上校在冰冷的夜里离开团队,为了不成为同伴们的负担,而选择独自走向死亡,在他的冷静决绝中,我看到了这样的美;海伦·瓦利亚诺,这个既不很年轻,也不怎么漂亮,亦不十分聪明的女人承受了地狱般的严刑拷打,选择了死也不背叛自己的朋友,而且她为之牺牲的还并不是自己的祖国,从她的忠贞不屈中,我看到了这样的美。

人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这世界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因为他认识死亡,知道比起自己,世界的优势在哪儿,而世界对此却一无所知。因此,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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