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几年,花了大量的时间在乐队排练上,是校内外各种晚会的常客。
20岁的时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大喊着,要走一条音乐的道路。
于是满怀希望地参加各种比赛。
十几年前的佛山不是一个特别前卫的城市,我们单纯地以为,只要冲出学校冲向酒吧和商场,就能打开一条血路。
大学的班主任语重心长地劝告我,不要荒废大学几年宝贵的时间在玩音乐上,那是没有出路的。
彼时心高气傲,特别不屑,心里面还怼回去过:你连更无聊的古汉语都能花费大半辈子的时间,为什么我不能坚持我爱好的音乐 ?
……
时光荏苒,果不其然,年轻时永远吃的是年轻的亏。大学毕业后的十几年来,我连吉他的弦都鲜少触碰,只是在某些ktv的场合,自诩深情地唱过几首歌。
好久不见的好朋友聚餐,聊起当年,手痒痒即兴凑了一下。
得出来的结果,起码对现在的我有益——
三天不练手生!
之于写作、练字。我想,都是一样的道理吧。唯有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