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次签售会后,我便专心的忙于毕业论文,巴不得日子过的快一点再快一点,好让我追赶上边伯贤的步伐。
呷了一口咖啡,揉揉脖颈,轻轻的吐出一声叹息。目光从枯燥的电脑屏幕移向玻璃外随着春日微风一摆一摆的绿植。
心底盘算着过几日去打个小工,缓解缓解经济压力。
电脑上的论文界面看着实在是眼烦,索性关了去,打开招聘网就沉了下去。
鹅黄色的日光缓缓的从墙面爬到桌上再悄悄藏进白色帆布鞋的鞋带里,咖啡店里的钟摆一声一声的敲着,不知疲倦的与时间缠绵。
终是收起了电脑推开咖啡店的门,摇的那个铃铛清脆的响个不停。
淌着五六点黄昏,荡漾在五月的都市街头,别有一番风味缠在心头。鼻尖萦萦绕着杏花糯糯的香气,满目的淡粉以及浩浩汤汤铺了一地的白,心下想着这杏花该是快落尽了。
帆布鞋踩在软软的杏花毯上,对面的红灯闪了一下变成绿色,抬脚马路对岸走去,鞋底沾上了浅浅的杏花香。
想起有人说过,你在街上擦肩而过的某个人,可能就是别人心尖上的宝贝。
我觉着这句话字字在理。
周边的行人过客想必心里多多少少总有那么几个心尖上的人。
这是一个巨大的十字路口,边上有一块广告牌,上面的正好是边伯贤,有着让我头晕目眩的魔力,光是隔着十几米的距离,何况还是个碰不着的假东西,却也实实在在令我听见左心房不自觉的碰撞声。想着怎么会有如此蛮横无理的人,竟是到了这种地步也不放过他人。
走到了马路中间时,对口的红绿灯才不管我木楞了多久,只是开始闪烁。我的步调开始加快,但又觉得自己仿佛是晃了眼。
不然怎么会好像看见了边伯贤,那纯白口罩上的眼睛,干干净净不掺一点儿尘埃实打实的亮了我的内心。
踩上了红砖,红灯刚刚好赶巧的亮了起来。我暗暗的打量边上不到一尺的人,将他的眉目与广告牌上的对比,竟是慢慢的重合了起来,我只要稍稍侧身肩膀就能碰到他的手臂。我的理智告诉我应该走,略过。
可是心底的声音也不容小觑,狂叫着我跟上去跟上去。大有一副山崩地裂的阵势。
欻的一下我就调了个方向,想着不过是再走一遭红绿灯,也没人规定不能这样走吧?我只是过个马路而已吧?他应该没有认出我吧?想着想着就松了口气,他是谁呀,是那天上蒙不得尘的明珠,又怎会说记得我就记得我呢?当作黄梁一梦光是这样站在他身边吧。
屏住呼吸,在绿灯又亮起的那一刻小心翼翼的跟着他。
鼻尖有一阵淡淡的衣皂香,是他身上的味道,像他一样的洁净。
行人又一次穿过两肩,不同的是自己走在与他不隔一臂的地方,感谢人流量如此浩大的街口,给予我不容易被发现的庇护。
手不安分的在背后悄悄笔划着他的肩宽,只觉得这一秒比上一秒的窒息感更为强烈,心里想着我该是疯了。
他像是察觉了,快速的转头撇了我一眼,看见他回头我的心都要飞出来了。
“对…对不起。”
他恍若未闻,自顾自的向前走。
我尴尬的转过身朝着原本的方向继续走着。
这一道斑马线好似比平时短了不少,到了原先的地方,心底颤颤巍巍不舍的目送他的背影,穿着白色T恤乖巧的模样。直到他的身影混入人流再也找不着。
垂头走到了家,掏出躺了多时的钥匙,喀嚓的旋转,推开门。
看吧,他果然不记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