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妹创业未半而中遭祸难,今天下三分,南城疲弊,此诚忧心重重之年也。然亲人兄妹不懈于内,善心之友忘身于外者,盖追灵妹之殊遇,愿报之于友人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灵妹之德。恢弘正义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言之路也。
体外心内,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遇不良之人及忠心者,宜心明其善恶,以通灵妹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心口不一也。
校内校外,楠哥,雨哥,刚哥等,此皆良实,是以灵妹交之以遗友人。愚以为身外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医者刚哥,性情沉稳,通晓人情,适用于昔日,灵妹称之为,达。是以众推之刚哥善后。愚以为身外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人情达练,善恶可辨。
亲善人,远小人,此校内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善人,此离校所以不平也。离校之后,灵妹每与吾论此事,未尝不叹息于州,泽二人也。楠哥,刚哥,此投桃报李之人,愿友人亲之信之。则人生之旺,可计日而待也。
吾本布衣,躬耕于中州,苟活性命于安世,不求达官与显贵。灵妹不以吾卑鄙,猥自枉屈,三顾吾于漏顶之屋。咨吾以生活之事,由是感激,遂许灵妹以驱驰,后遇难题,受任于失业之际,奉命于创业之初,尔来二年有余矣。
灵妹知吾谨慎,故创业之初托吾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灵妹之心。故远离故土,深入南城。今吾身受重伤,尚未痊愈,当追究灵责。诉之于法,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得之赔偿,以慰血亲。此吾非回报而愧之灵妹也。至于难后事宜,昏迷而未知,则家人,师友,律师之办也。
曾友人托吾以恢复体健之事,怕死则怨吾之懦,以随灵妹之魂,若无康复之日,则怪吾心,肢,口之弱,切勿落泪,友人亦宜自强,吾将死而无憾矣。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