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春暖,何来花开

图片发自简书App




文/然雪婵


这是时隔三年后我收到的夏之煜发给我的第一条简讯。简讯很短,寥寥几字“菓菓,我能见你一面吗?”

而彼时,我正舒服地窝在三亚一个临海酒店阳台的沙发里,品红酒,听海浪,构思我的第二部小说。

自去年我写了一年的长篇小说《此去经年》收稿出版,短短一个月内销量竟达到50万册,已经陆陆续续有影视公司来跟陆总和我谈版权。这是我和陆总都始料未及的。

陆总是我所在公司叠影传媒的CEO。我任主编。

因这书的销量还不错,陆总特许了我一个月的假,让我出去放松散心。

而即便过了三年,当那个号码再次在手机屏幕上闪现时,我的心还是猛然一紧。

愣了愣,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手机删掉了那条简讯。


1

我是在研二时认识夏之煜的。

而在此之前,我从未谈过恋爱。

所以发小汪叶菲总是嘲笑我“性冷淡”。对于她这种白富美小学开始恋爱并且一年换2个男朋友的频率来说,我确实够冷的。

我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只是高中毕业她就去了法国学医,我眼泪巴巴地送走了她之后,便只能偶尔在电话里听听她的声音。

此外便只能偶尔春节她回家,跟她见上一面。

而我一直很想忘记,却怎么也忘不掉的,是与夏之煜的初见。

研二的那个暑假,我在一家报社任实习记者。

那个夏天,C城的气温高达40度,酷暑难耐,街上基本上没有行人。主编派我和另一个同事玲玲去给当地一位有名的老医学教授林教授做第一期的专访,采访完成后回程。

在烈日的炙烤下,我顿时觉得头晕目眩胸闷气喘,意识模糊之际腿脚一软,便跌倒在地。玲玲见状慌忙扶我起身,顺势将我扶进了旁边的市二医院。

失去意识之前,我却分明记得,有一双冰凉的手抚上我的额际,那丝凉凉的触感,之于我灼热的体温,便成了心头挥之不去的眷恋。

待我悠悠醒转,眼眸半开半合之际,瞥见了那个为我换挂瓶的白大褂左胸的胸牌写着:实习医生夏之煜。

“醒了?你中暑了,可还有哪儿不舒服的?”他的嗓音低沉沙哑,眉眼清俊。

我摇摇头。

他将我掉落在地上的学生证拾起放在桌上,随即替我倒上一杯水,递了过来:“林菓菓,你的病不严重,挂完这瓶水就可以回学校了。”

说完,径自朝门外走去。

走到门边,他回过身:“哦对了,我叫夏之煜,和你同校,医学院研三。我也要回学校,你目前还有点低血糖,等会拔完针,你坐我的车走吧,顺道。”

那天挂完点滴已近傍晚,我是被玲玲和夏之煜架着上了车,玲玲回报社,而我,则被塞进车后座。

一路上,他专心开车,一路无话。

我疲惫地朝镜子里望了他一眼,便沉沉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醒来后发现自己依然在车后座,车厢里开着空调,身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件男式外套。

车就停在中文系宿舍外的停车场,我循着车窗望出去,他长身而立,身后拖出一道修长的影子,来回踱着步在打电话。

我开门下车,他似是看见了我,挂了电话朝这边走过来。

“醒了啊,可有哪儿不舒服?”标准的医生询问病人的口吻。

“没有,睡了一觉精神好多了,谢谢夏医生送我回来。”我将外套递给他。

“不用客气,顺道而已。”

随即他转身从车里拿出一个药袋子递给我,并嘱咐:“这是药,要按时吃,上面写了用量。这几天尽量多休息,饮食要清淡。还有,这么热的天就别老往外跑了。”

回到宿舍,却毫无睡意,我拿出药准备吃,却见字条上的那行草书“一日三次,一次两颗”,下面落款写了他的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附上了一行字“不舒服的话,可随时找我。”

我又想起了额头上那丝冰凉的触感,心念一动,将那个号码存进手机,随即去了一条简讯“我好多了,谢谢你夏医生。”

躺在床上抱着手机,却未收到那边的任何回复,在心底弥漫的些许失落中,我终于沉沉睡去。


2

后来跟汪叶菲说起这一段的时候,她在电话里阴阳怪气地调侃我老半天,说我这棵万年不开花的铁树终于开了窍,她甚感欣慰。

可我已经记不起我们是如何走到一起的了。

也许是那日过后他发过来的询问病情的短讯,也许是日后我反复帮他纠正医学论文上措辞问题时的朝夕相对;

也许是他通宵达旦熬出的论文获奖之后聚会上的那个拥抱,也许是在清晨一同坐在湖边背雅思单词时那个猝不及防的吻。

总之在没有任何表白和仪式的情况下,我成了他的女朋友。

以至于汪叶菲在电话里怒吼“太便宜那医生了。”

那段时日,只要整理完主编交给我的稿件,我便会去医院等夏之煜下班。他白天上班,晚上会回学校看文献和整理论文。

而即便只是陪着他看着他,也能让我心里幸福得掐出水来。

都说爱情会让人盲目会让人逐渐迷失自我,而对于我这种一颗初心只向他的人来说,“自我”变得不值一提。

那段时日,他一边要复习雅思,一边要准备论文,还要兼顾每天的实习,压力非常大。

于是我便成了那个“二十四孝”女朋友,早上送早餐,跟他一起去上班;晚上等他一起下班,恨不得时刻粘着他,二十四小时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以至于他室友林近南羡慕嫉妒恨地高呼“这样的女朋友给我来一打”。

3

他室友林近南跟他在一个医院实习,每日同他一起上班,于是我总是在帮夏之煜带早点时顺便也准备他的一份。

起初他还客客气气地说声谢谢,熟络了之后他便豪不客气地点名每次要吃的早餐品类,让我给他捎带。

因此,我经常要跑好几条街去找他要吃的早点。

常常憋得一肚子气正要向他撒的时候,这家伙便一脸人畜无害的灿烂微笑“谢谢林菓菓同学”,随即往我卡上转500块,说是这个月的早餐钱。

我欲哭无泪。

而我后来去做林教授的第二期采访时,竟在林教授家里看到了身穿家居服的林近南。

那时我才知道林近南家,是个名副其实的医学世家,他爷爷、爸爸都是医生,妈妈是护士。

而我要采访的林教授居然就是他爷爷。

那日他看到我,先是一惊,随即恢复常态,脸上挂着平日里惯有的浅笑,道:“林菓菓,你的下巴要掉啦。”

我下意识摸摸下巴,惊得一时竟忘了要问林教授的问题。

林教授早年间是本市的先进医务工作者,尤其在抗非典期间,他不顾个人的安危奔赴在抢救病人的最前线,而他本人又有着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医术超群,因此多次荣获市里乃至全国性的各种荣誉。

我实在没办法将如此的医学泰斗与一个平日里吊儿郎当的男生联系在一起,尤其还是如此一个严肃的职业。

那日林教授得知我是林近南同学,于是中午结束采访后,他极力留我与他们一同用餐。

席间,老教授不断出题考林近南,这家伙平日里嬉皮笑脸,没成想对于林教授的提问倒也对答如流。

后来我才知道,老教授对他这唯一的孙儿自小便甚是严厉。随时抽查他的专业,这不仅是爷孙俩在餐桌上的习惯,还融入了日常生活中。

我以往总以为他当医生,不知道要祸害多少病人,可如今,他认真起来的样子,他的专业功底,并不输夏之煜。

4

C市的樱花远近闻名,于是一到花季,慕名来赏花的人络绎不绝。

那日是难得的假期,我去夏之煜的住处找他一同去赏花,走到门口,忽听一阵激烈的争吵声。

我刚要敲门,突然听到林近南的勃然大怒:“你要去法国3年,那林菓菓怎么办?做这个决定之前你有没有想过她?”

“我想过,所以我也很纠结。可是这次出国读博的机会很难得,我不想错过。至于她,我会和她说清楚,不会耽误她。”夏之煜的声音。

“你既然不能和她在一起,一开始就不应该去招惹她!她不是个物品,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扔!夏之煜,你太自私!”

竟是如此。

他上学期准备雅思和论文,竟是一早就做好了打算。

可他,却始终未曾向我透露半个字。

门突然被打开,林近南气急败坏地冲出来,而我仍然保持着敲门的姿势,竟呆呆地不知所措。

“菓菓…”他们异口同声地叫出我的名字,我才反应过来,于是,拔腿就跑。

原来他未来所有的计划里,我始终都被屏蔽在外,原来我与他的未来比起来,竟如此一文不值。

而我此时不敢面对他,竟不是因为愤怒,而是终究害怕他说出分手两个字。

他急急追出来,在我们一起晨读的那个湖边,他一把拽住狂奔中的我。

“为什么你不早告诉我?那我在你心里到底算什么?”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他慢慢抽离扶着我胳膊的手:“对不起,学校的名额只有三个,我之前也只是试试,因为不知道能不能选上所以没跟你说,可没想到……”

“可没想到你被选上了,而我反而成为你的包袱,所以就准备将我弃若敝屣?”

“不是,不是的,这些天我一直在想要怎么跟你说。对不起,我不能放弃这次机会,可我也不能那么自私让你等我三年,我不想耽误你,所以……”我竟从他这席话里听出了哀伤的味道。

“我懂了,你不用解释。”说完转身就走,泪流满面。

这一次,他没有追上来。

后来跟汪叶菲说起这个场景时,她恨铁不成钢地数落了我一顿“你都爱惨那医生了,就不知道撒个娇挽留一下吗?”

且不说尊严不尊严的,而是我那一刻就明白,我早就输给了他为自己精心谋划的未来

5

自那以后,我自动屏蔽了一切与夏之煜有关的人和事,包括林近南。

白天我如同往常一样采访、写稿,把自己崩得紧紧的,很多时候,报社的活儿我都抢着干,恨不得每时每刻都在工作。

可到了晚上,睡梦中仍然不可避免地出现那个白大褂和那张书生意气的脸,初见时带着淡淡青霉素和消毒水味的上衣外套,以及他捏我的鼻子宠溺地唤着“菓菓”。

我倔强地将与这个人有关的一切回忆从我的大脑内存里清空,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这些回忆更加肆无忌惮的无孔不入。

甚至每次和汪叶菲通电话时,我都极力表现得满不在乎:“不就失个恋嘛,没什么大不了”。

可到最后,终归还是抱着手机对着电话那头的汪叶菲嚎啕大哭。

很快一年过去了,C城又迎来了一个冰雪世界。而夏之煜出现在我梦里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C

城的四季,我独爱冬。

那种“睡了一觉世界就变成银白色”的惊喜,唯独冬季能给。

圣诞夜的那天,我竟意外地收到了林进南从纽约寄来的礼物,精致的包装盒里,成套的帽子、围巾和手套,触手柔软,颜色是我喜欢的藕白色,里面还有一张贺卡,上面写着:

初雪之后,会有漫天飞雪,也会有春暖花开。

我突然想起有一次在夏之煜的住处,我无意间说起我最怕冷,一到冬天就喜欢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裹严实,并且只戴成套的帽子围巾手套。

夏之煜从未送过我礼物,不曾想,在一旁玩游戏的林进南却记住了。

这一年里,我未曾触碰过与夏之煜有关的一切,因此亦没有林进南的音讯。只在半年前最后一次采访林教授时,听教授说起,他去了美国读博士。

我拿起手机,给他去了一条简讯:礼物很棒,谢谢你林进南。

原本想着他去了美国,以前的号码很可能不用了,这条简讯多半会发送失败。可没想到,立刻收到了他的回信:喜欢就好。

此后,他跟我的联系逐渐多了起来,有时候一周一两次,不忙的时候每天都会给我发信息。

我能感觉到他言语间的小心翼翼,似乎他一直都知道,那些曾经撕心裂肺的过往,一碰就碎,是禁区,亦是噩梦。

汪叶菲告诉我她谈恋爱了,视频里一脸娇羞的模样与往日张扬跋扈的她很不同。她跟我分享了他们的恋爱经过,而她的男友,是她同校的同学,也学医。

她言语间流露的幸福,突然令我心生感动,她从小到大都是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表面上虽云淡风轻飞扬跋扈,实则内心很是脆弱。

我比谁都希望有一个人能看穿她的逞强,保护她的脆弱,给她她想要的幸福。

6

我辞了报社的工作,去了一趟丽江,而后重新整装待发,去叠影传媒集团面试,应聘编辑,意外被录取。

同时利用空闲的时间每天在网上码字。这部日更的小说《此去经年》竟然获得了不错的点击率,只要一日不更,后台便有上万条留言催我更新。

于是,我即使每天忙成狗,加班到深夜,也不得不抽出时间来码上五千字。因此,后台的粉丝和留言越来越多。

令我没想到的是,连陆总也在追。某日,他摩拳擦掌兴致勃勃地跟我说:“小林,等你写完结局,我让公司的出版社把这部小说出版了,一定大火。”

如他所愿,这部小说自出版以来,一个月的总销量达到50万册,还连夜加印了好几十万册。于是火的不只是这部小说和叠影传媒,还有本作者。

出版社赠了我30册书,于是我签上名一一送给了同事和朋友。

留下两本,一本寄给了法国的汪叶菲,另一本则寄给了纽约的林进南。

自从陆总和影视公司的人谈妥了版权,敲定了我这个编剧,我每天忙得连轴转。一方面负责剧本的改编,另一方面,还要接受陆总安排的各种专访。另外,我的第二部小说也在构思中。

那时候,微信已经流行起来。于是,几乎所有好友都加了我微信。其中也包括了林进南。

某日结束了一段晚间访问,我瘫在沙发上发呆。突然收到林进南发来的微信:

“你写的书我看完了。写得很好。很庆幸南馨最后选择了一直默默守护和等待她的林曦,而不是纠纠缠缠数年的历择城,她终究看清了自己的心。

你呢,你看清了吗?”

我突然不知道该回复他什么。编辑好的语句一次次删掉,又重新编辑,而后又删除,最后索性不回复。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归宿。所谓的“恋恋不忘,必有回响”也只是自欺欺人的安慰罢了。

而很庆幸的是,这一点,在与夏之煜分手的那一刻,我便懂。

因为懂,所以此后对于夏之煜,便再无任何期待。

7


汪叶菲终于从法国回来了。

开车去机场接她的那一天,C城刚下过一场雪。她从到达口出来的那一刻,我便认出了她。

我承认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泪点很低,所以,在见到她的那一刻,眼眶不禁红了。

她哽咽着拥抱了我,说,我再也不走了,那么远的破地方,我以后都不想再去了。

而后的几天,她紧锣密鼓地去医院报到、参加医院的培训,成为一个正式的医生;而我则开了一场签售会,虽然天气寒冷,但会场的人气却爆棚。

“菓菓姐,我很爱看你的书,这本书还会再出续集吗?”我抬头,看到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小妹妹满眼期待地问我。

我笑:“这个还没定哦,等定了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你们,好吗? 下一个,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见对方迟迟未出声,我抬起头,看见一张既陌生又熟悉的脸。彼时,他脸上带着风尘仆仆的倦色,眉眼却依然清俊,眼里满是笑意,嘴角微微上扬。

林近南。

那日,天气难得的放晴,微柔的阳光洒在大街上,周遭的空气里沁着凉,但又显得无比温暖。

他提着一个小小的商务旅行箱,想必是一下飞机便赶往我的签售会,一刻也未曾耽搁。

“怎么突然回国,也没提前告诉我。还有,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的签售会?”

彼时我们坐在我公司附近的一家露天餐吧,这会儿已过了午餐时间,因此店里用餐的人不多。

“你的书这么火,各大网上都可以看到你的消息,正好近期回国,所以就订了今天的机票。”他一边说一边不动声色将剥好的虾放进我碗里。

“那还走吗?”我一边啃着虾一边漫不经心地问出这句话。

“你这么不希望我走啊?”他斜着脑袋一脸笑意望向我。

我愣了愣,我的话里,有这意思?

“爱走不走,关我P事。”看着他小人得志的笑,我没好气地回了句。

他笑意更深了:“不走了。前些天已经完成了博士生涯最后一篇论文,于是就想迫不及待地回来了。这里有我一直牵挂的人,不在她身边我怕她走丢。”

我咧着嘴干笑了两声,继续啃我的虾。

我们边吃边聊,聊他在国外的趣事,聊我的生活和小说。这些年过去,我们之间的气氛似乎从未变过,依然轻松,依然可以肆无忌惮地玩闹。

8

周末时汪叶菲不用值班,于是来我家蹭饭。

酒足饭饱之后,她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摸着肚皮大赞我做的菜好吃。

“你那男朋友呢?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我收拾碗筷,想起回国这么久,从未见她提起过她男友,于是多嘴问了一句。

那头半天没吱声。我抬头望了望沙发上瘫着的汪叶菲,她一脸阴郁,若有所思。

顿时我就后悔自己的多事。她若是想说,又何需我开口问。

“额,没事,我也就是随口问问……”我干干地笑笑。

她似并未介意,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将我唤到沙发旁坐下。

“那时他才出国来我们学校不久,才华出众。

法国的医学院对于医学论文的要求比国内要严格得多,而他的论文写得专业老到,流利干练,并且对于医术和医理的理解能力也是超强,因此多次受到教授的夸赞。

只是他一个人的时候,会经常发呆。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没错,是我追的他。

他对我很好,尽到了一个男朋友的所有该做的职责。但我始终觉得缺了些什么。

有一次,我给他洗衣服,从他外套里掉出一个钱包,你猜我在钱包最里面的那个夹层里看到了什么?”

我一头雾水地摇摇头。

“是一张你和他合照的大头贴。”

我顿时坐直了身子,错愕地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

“是的。他叫夏之煜,英文名Derrick。而那时你谈恋爱时从未跟我说过你爱的那个人叫什么。我才明白他眼里的忧郁是因为什么。”

“叶菲,我,我跟他早在三年前就断了……”我听见了自己的语无伦次。

“你别紧张,听我说。我知道你们相恋的所有经过,也知道他忘不了你。从来没想到老天竟跟我开了这么大一个玩笑。

但我汪叶菲,也从来不需要一个心里没有我的人陪在身边。

所以,我提出了分手。刚开始时,是有怨过你,所以那时候你记得吗,我们有一段时间没有联系过。

后来我渐渐想通了,这世间,唯有爱情这件事是毫无道理的,不爱就是不爱,丝毫不能强求。

而我和你,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二十几年的交情,断不必为了一个现在跟你我都毫不相干的人,而毁了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她依然笑得云淡风轻,眼里的真诚和释怀让我瞬间感动得落泪。

我一把抱过她,再无言语。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她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刁蛮任性的富家大小姐了,这些年在国外的日子,让她变得更加独立,也更加通透。

人生得一这样的知己,怕是真的要死而无憾了。

9

林进南回国后自己物色了一个房子,添置了几样简单的家具就搬了进去。他听从爷爷的安排在市军区一医院任职。

某日我在公司整理的旧杂志时,无意间看到了他的好几篇博士论文获奖的信息,看来,他在医学领域,成绩斐然。

汪叶菲依然经常来我家蹭饭,而林近南也毫不客气。久而久之,他俩逐渐熟络起来,于是我家便成了两位医生开研讨会的重要基地。

比较讨喜的一点,林进南每次吃完饭都会自觉地收拾桌子和洗碗,这倒让我和汪叶菲颇为欣慰。

某日林进南在厨房洗碗,汪叶菲咬着苹果,含糊不清地悄悄问我:“这货喜欢你,傻子都看得出来,你什么时候让他转正啊?”

我脸一红,想起了前几日大雨,他来公司接我下班,我打开副驾驶座前的一个置物箱取纸巾时,看到了几年前出的已微微泛黄的旧杂志,一共13本,其中包括了我采访林教授时出的那三期。

而每一篇我写的稿子上,都出现了“林菓菓”三个字,我认得,那是他的笔迹。

这些杂志都是他出国之后才出的,国外肯定没得卖。

他似看出了我的疑惑,说:“这是我让爷爷寄给我的。每出一期我便让爷爷寄出一期。那时候你心情不佳,我不敢打扰你,唯有看你写的东西,才能确定你是安然无恙的。”

而后他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林菓菓,看你写的书,我知道以前的事情你已经放下了,否则你不会安排那样的结局。

我喜欢上你的时候,你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了,我不得不打消对你的念想。

而这些年我在美国拼命学习,就是为了能提前拿到博士学位,早点回来陪在你身边。我之前的那个手机号码一直没换,就是怕有一天你找不到我。

菓菓,我现在开始相信,上天安排你和夏之煜相识,其实最终不过是为了成全你和我。

所以现在,你能不能,考虑下我?”

我垂下眼帘,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他。

他憨憨地笑笑,说:“没关系,你不用急着答复我。这么多年我都等了,不差再等个几年。”

彼时我看着眼前忙进忙出打扫、擦桌、切水果的林进南,突然心生暖意。


我是因为夏之煜才得以认识他,从开始的顺带帮他买早餐,到后来他为了我向夏之煜抱不平,再后来几次精心准备的圣诞礼物和新年礼物,言辞间的小心翼翼,以及不动声色的关心和数年的等待。

如若不是爱之深,又怎会如此隐忍。

我突然想起他送给我的贺卡上的那句话:初雪之后,会有漫天飞雪,也会有春暖花开。

原来,只要回过身,就能看到春暖花开。


C城的冬天很快过去了,街边的树木都吐出了新芽,初春的阳光很暖,暖得足以将每一个毛孔里的寒气尽数都驱走。

某日下班,他开车带我去吃富源楼的羊肉火锅。在半道上,我望了望他专心开车的侧颜,突然改了主意:“要不,咱们买些食材去回家涮火锅吧,照例你洗碗刷锅,不许偷懒。”

他扭头笑道:“那好,我们回去吃。放心,替你洗一辈子碗我都愿意。”

他的手平日里护养得极好,因为经常要拿手术刀,所以他从不敢怠慢。而彼时,他却说他愿意为我洗一辈子碗。

我心下一动,脱口而出;“好,那就洗一辈子。”

他突然将车停至路边,一脸惊喜:“菓菓,你刚说什么?你说一辈子?”

“嗯,一辈子。”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他一把搂过我,嘴里喃喃说道:“我终于等到了你的‘一辈子’”。

我微笑着环住他的腰。车窗外已华灯初上,只是这日的灯火,似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绚烂。


愿你相信,即使披荆斩棘,即使岁月漫漫,那个你等候的人,终将为你而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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