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潘巧云以及阎婆惜这一组女性在《水浒传》里都属于淫荡不堪的祸水一类,其中潘金莲笔墨较多了一点。
潘金莲是大户人家的使女,“眉似初春柳叶,脸如三月桃花”,但命运多坎坷,只能依从当时的社会伦理,嫁给武大郎。于是她自然不愿遵守清规戒律,在现实婚姻中试图挣扎出逃。
她初见小叔子武松,便生“风情月意”,“情意十分殷勤”,无奈天伤星不理不睬,坏了金莲拿定的“我今日着实撩斗他一撩斗,不信她动不动情”的主意。她便只好将委屈隐忍,故心生怨恨,遂经不起王婆调弄风情,与西门庆“云情雨意两绸缪,恋色迷花不肯休”了。加上这西门大官人又不是爱情至上的可靠男子,最后就发展到众人皆知的桥段,即大朗性命难保,武松替兄报仇,怒而杀嫂,逼上梁山。她的命没了,小叔子的命运也随即改写了。
后人在诸多的评论中对潘金莲赋予了太多的同情,其实一层层抽剥潘金莲的不幸婚姻,可能最多的缘由还是在于武大郎的长相实在不好,人也实在太老实无情趣吧。的确,他的硬件实实不能和金莲匹配的!
可是潘巧云却与潘金莲不尽相同,那相同之处则在于天性中都自有风流,不同在于潘巧云长的是“黑鬒鬒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袅袅身儿,玉纤纤手儿,一捻捻腰儿,软脓脓肚儿,翘尖尖脚儿,花蔟蔟鞋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的另一种美,是名副其实的“风韵寡妇”。
还有,她的丈夫杨雄高大英俊,和武大郎实在不用比什么。除此之外,杨雄还有一份儿体制内的工作,除了经常上夜班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一个前夫死去的二婚女人,境遇到此已经很够意思了,况且还有一个贴身侍女迎儿日日侍奉,日子应是很好啊。
但是,潘巧云却常常对石秀“说些风话”,令正直的石秀反感。最不齿的就是和那恶僧裴如海勾搭成奸的事儿,“眉眼传情意不分”,“却向僧房会雨云”。与之成奸后,更是主动为幽欢出策,还诬陷石秀,用心毒辣,最后就出现了“杨雄罪骂潘巧云,石秀智杀裴如海”,最最后,杨雄怒杀潘巧云,和武松一样失去了吃商品粮的城市户口,只好落草为寇了。
那么,就算潘巧云在两性生活中因为杨雄的工作作息受到了一些影响,或者说性生活受了一点影响压抑,但是她的种种不是,却应该源于本性的不仁、不善、不忠吧?
潘金莲在《水浒》中笔墨浓了一些,后面的《金瓶梅》啦,七七八八别的说法啦,所以后人对潘金莲的同情较多一些,可是细细究来,这两个姓潘的,皆不省油,都很是不淑的。
假若潘金莲对大郎不满,但不是主动对武松抛媚眼,献殷勤,更不和花心男西门庆有那么一腿,是不是后人就会多一些同情和原谅了。
同理,潘巧云若能珍惜二次婚姻,知足于杨雄提供给她的物质生活,最好有空了再缝缝衣,绣绣花,或者再看书识字,那就完美至极了,省得后人一提起她和那和尚裴如海通奸就想替杨雄先收了她。
当然,如果两个潘姓女人都如上述贤良了,那《水浒传》就大大地少去看头了。
可是施耐庵自然是大家,他写出的这一批祸水女人,怎能没有用意。
据说施耐庵写《水浒》时,因为站在元末江浙一带的义军领袖张士诚的立场上,对张士诚反元起事时的两个伙伴,即潘云绍、潘原明哥儿俩的为人异常鄙视。因为张士诚称了吴王,潘元绍有机会被招为吴王爱婿,潘原明则手握重兵,出镇杭州,但这二潘在张士诚危难之时,竟先后投降了朱元璋,从而加剧了张士诚的失败。
因而,施耐庵写《水浒》,其实是对二潘不乏恨之入骨之意的,他特意将书中两个背着夫君偷偷打野食的不贞之妇,都取姓为“潘”,以示憎恨至极。这就令人不由自主想到此处的二潘等同于“小人”,而“小人”和那个时代的祸水“女子”也算作等值吧,故潘金莲和潘巧云,就被施耐庵狠狠地扔在这里遭观者惩处,可见他胸中愤慨狂怒之多。当然,已经有两个女人姓潘了,也就有必要让婆惜姓“阎”,故事就会有趣一些了。
古往今来的诸多大家,其实都容易在自己的作品里给予各种爱憎分明的观点,尤喜把那个生活中最恨的人找个替身在作品中好好糟蹋一下,不得不说是一种多么高明、多么有效的情绪释放方式。
只是,看经典巨著《水浒传》,上述这一小小观点仅是打个岔,差个心慌而已,因为这部巨著的复杂主题容纳了农民起义学说,包含了市民学说,写了官逼民反,写了反贪官不反皇帝,写了忠奸斗争,歌颂了江湖豪侠,在丰富的主题内容下,这些女性的命运似乎有些举重若轻,甚至无须有过多的议论。
但是,这些女性形象确实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完成了艺术形象的使命,值得每位读者深思一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