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uture is dark, which is the best the future can be. (Virginia Woolf)
一直喜欢伍尔芙的这句话:未来漆黑最好!
不知为何,在读聚斯金德的《香水》时,这句话一再浮现脑海。书刚看了70页,犹如大幕只掀起了一个角,已可窥见几位可怜人。就目前受限的视野而言,我以为书里生活不是莎士比亚所谓的舞台。不是的:
life is a stage. (Shakespeare)
说生活是舞台,便有了一半看客的心态,那太优雅,太闲,也太无聊--------整天卸妆粉墨交替着,有趣还是无趣?但如果非得要说生活是舞台,那么,我说睹见的是舞台中央一鼎大锅,里面水煮着几个小人儿,疼,疼得只好咧着嘴笑。
故事情节已从译者的前言中已知了大概,但一开卷扑鼻的鱼腥味依旧浓烈呛人。母亲在市场上把孩子诞在了停着一堆苍蝇的鱼肚肠里,用宰鱼刀自己割断了脐带。此景让人作呕,可即便你呕了,你也再不可能把如此血腥的场景倾吐干净。
人是恶臭的,市场是恶臭的,巴黎是恶臭的,世界是恶臭。谁能对这一连串的命题质疑呢?尤其听作者恶狠狠地说了:
……整个贵族阶级都臭,甚至国王也散发出臭气,他臭得像猛兽,而王后臭得像一只老母山羊,夏天冬天都是如此。
一个没有臭味的婴儿降临在充满臭味得世界,这是普通的事件,但却意味深长。
呱呱落地得婴儿,本来可以吃着膻味的鱼肚肠,一天天长大。本来可以因为在泥潭久了,身上虽裹满了泥潭的臭味,之后渐渐变成牧羊人,骑士,军官,律诗,强盗,小偷等,变成每天都往自己头上抹飘柔,往身上涂沐浴露的你与我。然后老死,变成没有膻味的泥土。
可不幸的是他有过于灵敏的鼻子。
傻瓜用鼻子看胜过用眼睛看
就上下文而言,比上面这句话更贴近的表达是:用鼻子看的傻瓜胜过用眼睛看的聪明人。
由于异常灵敏的嗅觉,他居然了有了一定的预知未来的能力。那是投射向未来的一束光,虽然只能照亮前进的一二米,已足够不幸了,因灵光照耀的一二米总是朝着更深的泥潭,不见希望,又无可逃避。
愚蠢的人,不要问命,因为最好的未来是漆黑的。
(出于好奇,第一次使用markdown 来写日记,感觉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