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遇见是个很妙的词汇,在它身后常接着美好,比如,遇见一棵树,遇见一方塘,遇见城堡,遇见流星,遇见彩虹等等,但所有的遇见都不如遇见一个人来得奇妙,尤其是遇见故人。
一切无生命的物事都不会给你任何真实的回应,你只需要在自己的世界里臆想。可是人不一样,他会用任何言行举止来跟你互动,但你很难猜透他到底在想些什么,所以你常会觉得人生无常。
一般来说,遇见以前没有结下任何梁子的故人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情,可是,这句话有个前提,那就是一般情况下,不过人生总是很多意外。
(2)
元旦这天,有难得的太阳,由于上午要去走亲戚,所以一大早便将车开到了那个熟悉的洗车店。坦白说,这家洗车店离我家并不算近,相反,有不下两家洗车店离我家不到一公里,但我从来没去光顾过。要说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那答案是否,只是人总是这样,在习惯了什么以后,就懒得去轻易改变,哪怕有更便捷的方式。
我到那里的时候不到九点,可已经有很多人在排队候着了,我只好将车钥匙递给那个经常见到的小哥,然后自顾自地朝百米开外的一家奶茶店走去。
依旧在奶茶店里买了杯橙汁,靠着长桌坐了下来。一边看着手机上的八卦新闻,一边琢磨着时间。半个小时过去,我心里估摸着怎么也应该弄完了,便起身往回走。
隔很远便看见有人正在给我擦车,那人带着一顶颇脏的灰色工帽,脚上穿着一双及膝的老式黑色套鞋,灰色的工服上看上去有些油腻。他的手显得有些笨拙,擦得很用力却很慢,看得出来他应该是新手。
带着些泡沫的脏水汩汩地从店内往外流,我没有走近,只是在店外默默地站着,等待他将车擦拭干净,再走进去。
待他擦到车身尾部的时候,他突然回了一下头,只消一瞬,我便瞪大了眼睛,那是一张熟悉而又显得遥远的面孔,我见过,我一定见过他,可我一时间没能想起他究竟是谁。直到看到他的眼神里也露出一丝惊讶,我才如梦初醒一般,这不是我初一时的同桌,阿伟吗?
(3)
弹指一瞬,十二载的时光便被无情的抹去。
如果我没记错,阿伟今年不过二十五六岁,可是他的面容显得很是沧桑,对,不是成熟,而是沧桑,就像一辆走过很长很长的路的卡车,渐渐带着些暮气了。
正当我准备上前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却猛然低下头,草草地擦了两下车尾,便迅即越过两台车,走到最里边替一辆白色小车冲水去了。
我怔了一下,一时难以理解他的这个举动到底何意。可细细一回想,我突然从他那惊讶的眼神中还读出了一点尴尬和恐慌。对,他根本就不想我认出他来。
他全程低着头,始终只洗那辆车的左面,只留一个背影给我。但我觉得他在使劲竖着自己的耳朵,想要用听觉来捕捉洗车店内的一切动静。
我打开车门,坐上去,却迟迟没有发动引擎,因为我在想一件事,关于他的眼神。
想当年,他可是跟地理老师撕过逼,跟班主任互殴过的男生,那时的他,眼神里满是对生活的不屑和对应试教育的藐视,在他眼里,校园里的一切都能成为槽点。年少时的我总是崇拜这样的人,这种人不会把委屈往肚里吞,也不惧权威,遇上了事情,就迎面而上,即便是撞个焦头烂额,也不退却半步。
我曾经一度认为,他只要不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将来会是一个极其厉害的人物。所以在初一给他填同学录的时候,我特意写上一句,“阿伟哥以后发达了,请我吃肉啊。”
别太在意他为什么会在初一的时候就请同学们写同学录了,不是因为分班,而是他时刻做好着被劝退的准备。
他果然被勒令退学了,在签完同学录之后不到一个星期里,就潇洒地离开了,课桌里的书本一样也没带走,就连他自己的书包也留在了教室里,整个一个净身出户。后来这些东西被班主任扔到了垃圾堆里,一把火,烧了个精光。
那时的我们总是喜欢说勿忘我三个字,仿佛被这三个字开过光的友情就可以天长地久。可后来才发现,这东西从来就由不得自己。
时间像流淌着的溪水,慢慢地磨着那些曾经彼此心手相牵的石头,经年累月,除却一小部分仍旧坚挺着互牵的外,其余的,早断了。
我跟阿伟属于后者。
(4)
在小说和影视剧里看过了太多关于朋友重逢时的那种喜悦,就难免为今天的局面感伤。
我有些遗憾没有出现下面的桥段。
“我靠,冯小风啊,这么多年不见,帅气了啊。”阿伟一把扔下抹布,用宽大的手掌拍拍我的肩膀,“你还记得你当年那个猴样不?骨瘦如柴的。”
“切,当年我也是迷倒一片,好不好?”
“你就可劲吹吧。”
“从来不吹,脚踏实地。”
“好了好了,不跟你策了,我还要继续洗车了,如果你不忙,你就在旁边等等我,等会请你吃个饭,保证有肉。你要是忙的话,就留个电话给我,我们改天一起聚聚。”阿伟发出爽朗的笑声,然后继续投入他的工作。
不过这一切都只是我的臆想,实际上他连头都不想抬,或许是不敢抬吧。
我试图去理解这种不想或者不敢,最终只能得出一个答案,他不愿让自己这般落魄的模样呈现在故人眼前。
可什么叫落魄,流浪,乞讨才叫落魄?并不是,一个自尊心太强的人,只要他有一点点弱于你,他便觉得是落魄。
(5)
我还记得13年的时候,我和三个朋友一起去洗脚按摩。等了很久,才见四个女生同时端着洗脚盆进来,本以为可以好好享受一番了,可旋即便发生了件小事。其中一个女生不知为何,一下子打翻了洗脚盆,水溅得到处都是,连我朋友的鞋子也未幸免于难。可是那女生却只是接连说了两句对不起之后,便抱着洗脚盆狼狈地离开了房间。后来,她再也没进来。
由于肇事者一直不现身,朋友B渐渐有了脾气,毕竟,他的鞋子被溅湿了。可是正当他要发作的时候,却被朋友A给拦了下来。一顿好说歹说,他才渐渐平和了下来。
待至结账,走出店外,朋友B问A,“你为什么要帮那个女人说话?明明是她做错了事在先。”
“她是有错,只是……”
“只是什么?”
A想了想,说道,“我如果没有记错,她应该是我小学同班了六年的同学。”
“同学?怎么可能,那她怎么不跟你打招呼?”朋友B有些不以为然。
“换做是你,你会跟我打招呼吗?”
朋友B若有所思,后来便沉默了。
在得知朋友A跟那个女生并没有结下什么仇怨的时候,我顿觉这女生奇葩。不过现在看来,好像并不是这么回事。
经常能听到一句话,英雄怕见老街坊,但如果把这句话换成‘狗熊’怕见老街坊,好像也是合适的。
(6)
曾经,我们相差无几,交往甚是平等,也无心机。可长大之后,每个人走过的路不一样,生活阅历不一样,扮演的角色,拥有的身份,乃至各自所拥有的圈子也不一样。朋友之间也就不会继续平行发展,总有一方混得好,一方混得差一些。如果常联系的人,或许会对这种逐渐递进的变化不那么敏感,可是面对那种动则以年为单位来计算断联时间的故友,这种差距有时让人难以接受。
很多时候,他并不是嫉妒朋友怎么混的那么好,而是感慨自己怎么混的那么差。这种情况下,人们那与生俱来的自尊便怦然而发,平淡的人或许不会有太激烈的反应,但是自尊心太强的人则会做出一些你难以理解的事,比如说,视而不见。
这时,你千万别去给他一个拥抱以示故友的关怀,因为此时你善意的拥抱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强者对一个弱者最廉价的同情,或者说是一个对他此刻境况的绝佳讽刺。
你如果问我,那到底要怎么做,我想我会回答你:
淡漠的转身离开吧,那是对他最好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