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开始写小说,且每天坚持。
这也是我思考并决定每天写点东西的诱因,算是在孩子的成长之路上的陪跑吧。
晚上睡觉前给孩子讲故事,是所有家长共知且认可的一种启蒙教育方式。孩子听着听着慢慢睡着了,然后家长合上书,替孩子掖好被子,关灯,踮着脚走出孩子房间……
我是乐于和孩子有所互动的。
孩子六七岁。
读书的同时,会把故事中有角色对话的词句分工:爸爸负责故事中男性或者“坏人”角色的部分,女儿负责故事中或者女性或者“好人”角色的部分,然后按故事情节,有感情的模仿故事中对应角色的声调来共同完成。
国王、海盗、狐狸、巫婆和继母(虽都是女性角色,但因为她们是“坏人”,都是由爸爸扮演)。当你按普通语调语速读故事情节时,孩子在努力的盯着书读行,每到有人物说话,自己用奇怪的阴阳怪气的语调读出来时,孩子是兴奋的!她在读行等着属于自己角色的对话,然后以不同的声音来对应故事中的角色,低沉的,高亢的,语速快的或者慢的,或者滑稽搞怪的……
读书本身就是快乐的。
于是,每次去超市,孩子都会“失踪”,不管多少时间过去,当你买完你所需要的东西,在超市卖书的那个仅容一个小孩坐下的角落的小凳子上,把她领走。
有一次挑选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拼音版的。晚饭后九点多了还在看,催促明天还要去学校,赶紧关灯睡觉吧。
睡醒一觉轻轻推开孩子房间的门,一本书还有最后的几页,歉疚的笑着说:我看完再睡吧……
世界在孩子眼前,通过书一点点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