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夫妻离婚后会选择再婚,再婚后依法登记的都是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的合法夫妻。如果离婚后再婚,丈夫去世后遗产如何继承?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一、遗产如何继承?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将由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但不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第1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2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称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的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生前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将遗产交给社会、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出生、抚养、安葬的义务,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转移给扶养人。这种方法主要发生在老人没有赡养的时候。
4、法定继承,即在没有上述三种情况的情况下,继承的分配顺序由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
如果同时存在两种以上的继承方式,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较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的效力比较低。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