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了托尔斯泰的一个短篇《一个人需要许多土地吗》。故事写一个俄国农民总是渴望更多的土地,他的土地越买越多,后来又得到一个获得大量土地的机会,结果是对于土地的贪欲葬送了他的生命。
因贪欲而毁灭的故事,新闻里和文艺作品里都不少见,所以这个故事所传播的理念好像并不新鲜。那么,新鲜的是什么呢?
小说的主人公巴霍姆对土地似乎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执念”,他一边买地一边留意哪儿有更好更便宜的土地。一天,一个路过的商人告诉他,在遥远的巴什基尔,自己曾用一千卢布买了五千俄亩地。
巴霍姆动心了,于是他带个雇工赶到巴什基尔,照商人说的打点了礼物,最后问到地价的时候,巴什基尔头人说:“我们这儿只有一个价:一千卢布一天。”然后解释说,买地人一天能绕多少土地,那些土地就归他;但有一个条件,他必须当天回到出发的地方,否则钱就白花了。
这儿托翁用了隐喻象征的写法。巴什基尔人的卖地规则是一个象征。在这样的规则下,买地人要准确计算自己一天的体力消耗:绕少了,回来得太早,得到的土地就少些;贪多可能就回不到出发点,钱就白丢了。如果只是因为贪心而白丢钱,读者看到的只是嘲讽。
托翁设计的结局是,主人公一路想多绕点土地,最后又怕不能赶在天黑前回到出发点,结果拼命地跑,跑回出发点时活活累死了。故事的结局是:土地得了,人命却没了。
巴霍姆带去的那个雇工挖了个坑把他就地埋了。托翁特意交代,那个掩埋他的土坑从头到脚只有三俄尺长。原来一个人只需要这点土地呀。巴霍姆贪求的和他实际需要的一对照,就不单是讽刺,还有深刻的批判了。
一个人需要许多土地吗?从托翁的这篇小说看来,一个人想要的超出需要的太多,就会酿成悲剧。
但是人们却总是向往超出自身需要的东西啊。比方说,现在年轻人结婚,私家车似乎成了“标配”,但是许多人车子买回来就停在路边或车库里,很少有需要用的时候,还得操心各种费用,这类超出需要的消费难道是理性的吗?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借甄士隐之口说:“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看来,这两位文学巨匠,英雄所见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