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获批创建全国首个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
探索经贸合作模式创新,打造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对外开放新高地
日前,商务部正式复函,支持青岛创建全国首个“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示范区将按照“物流先导、跨境发展、贸易引领、产能合作”发展模式,积极探索与上合组织国家经贸合作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经验做法,全力打造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对外开放新高地。
(示范区,是国家在经贸领域给青岛做的明确定位。不是国家中心城市,不是自贸区,不是自贸港,不是任何段子手们东拉西扯的世界级概念了。)
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将发挥青岛作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海上合作支点城市”的双定位优势,对接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五年计划等国际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落实与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2015年签署的有关合作备忘录,依托青岛口岸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和国家级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功能优势,以欧亚经贸合作产业园区为主体,把青岛口岸打造成为上合组织国家面向日韩和亚太市场的“出海口”,日韩商品面向中亚和欧洲市场的国际海铁联运贸易物流综合枢纽,把青岛打造成为服务“一带一路”的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在此基础上,积极对接中东欧“16+1”、东盟“10+3”、中葡经贸论坛、金砖国家论坛等高端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延伸拓展示范区辐射范围,努力形成“面向欧亚、对接日韩、辐射亚太、拓展拉非”的全面对外开放格局。
(青岛经贸领域的双定位原则,实际上,还是要建立在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