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头狼,一头老狼,生活在西北偏北的深山里,我不知道这座山脉的名字,只是我的家族世世代代都在这,从未离开过。
很多年前,我在族内争夺狼王的战斗中,活到了最后。当我将老狼王踩在爪下的那一刻,我知道,我赢了!
我已经不记得,我在狼王的宝座上盘踞了多久了,只记得那时我的皮毛还光泽耀眼,我的利爪还可以轻易撕裂风雪……
我知道会有那么一天,我会败给我的继承者,灰败的皮毛成为他登上王座的地毯,我努力让这一天晚一点到来,可终究,我败了,败给了我自己的儿子,狼群中新的王!
是时候离开了!狼群的传统,老狼,必须离开,自生自灭。这就是冷漠孤独的狼,为了狼群的延续,老狼必须被抛弃,强自留下便会沦为食物,即便我曾是狼王!是的,曾是!
冬天到了,暴风雪临近,狼群将要迁徙,所有的老狼都已经离开,我将是最后一个。
“嗷!”
清冷嘹亮的狼嚎声此起彼伏,这是狼群在为自己的王者送行!曾经的王者,如今普通的老狼!
新王似乎有些沉默。
“抬起头,你是狼王!就像当年,我送你爷爷离开一样!”我也是踩着你爷爷的皮毛上位的啊!
“嗷!”听着身后初具王气的高歌,我离开了,没有回头。
离开,向着北方,那里积着乌云,那是风暴来的方向。与其饿死,与其老死,暴风雪,才是狼王的归宿吧!
雪已经埋的很深一层,老而枯瘦的爪子已经伏不住,每一步都会深深地陷进去。一天的跋涉,体力已经离我而去,我大概是真的老了吧!
入夜,是狼的狂欢,可我的速度,却越来越慢,我已经不打算捕猎了,我只期望暴风雪早些将我埋葬。
倏然间,我有些模糊的双眼,似乎发现了十余双绿色的眼睛!那是狼群,北方的狼群。暴风雪自北方来,甚至比这里更加猛烈,北方的狼群自然无从抵抗,只得迁徙。
他们发现了我,一头苟延残喘的老狼,他们的晚餐。他们飞奔过来,近了,我看得出,这些狼要么年轻健壮,要么未成年但有了行动能力。他们数量不多,其他狼大概是永远沦陷在了暴风雪里,这是一群被暴风雪蹂躏到即将崩溃的狼。
我不打算逃,似乎,我发现了比暴风雪更好的归宿。即使我离开了狼群,即使狼群将要迁徙,但这片山林,就是我们的领地,不容侵犯。既然狼群离开了,就由我守护好了!
这般想着,我又一次在老朽的身体里感受到了力量。尖耳戟立,身体低伏,这是我做了无数次的捕猎动作,而这次,或许是最后一次了!
狼群再次接近了!
“砰!”
一声枪响打破了深夜的寂静,子弹击中我的后腿,贯穿而过,带起一篷血花。在我昏倒的最后一瞬间,看到是狼群做鸟兽散,以及一个猎人,几条猎狗。
再次醒来,是在一个卡车车厢的笼子里。
“老板,您别看这头狼老了点,但是卖相还不错啊,说不定是头狼王哩!您真不要?”这是猎人。
“老弟啊,你也是个有经验的猎人,你见过有被马戏团驯服过的狼么?不是老哥不想要,实在是要了也没什么用啊。再说了,这后腿中枪,也算是废了,就算驯服了,也不能表演啊!”听起来是个马戏团老板。
“唉,可惜了,眼看暴风雪就来了,这是我今年大雪封山之前的最后一票,还只得了这个鸡肋。就这,宰了吃都嚼不动!算我倒霉,便宜点卖给动物园算了!”
我应该怒,我感受到体内有些残余的基因在燃烧着,但我是狼,我只有沉默和仇恨,不会有怒火这种不理智的东西。
毫无抵抗之力的,我被送进了一家动物园。温暖的暖气,舒服的笼子,以及美味的食物,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我的归宿。
“嘿,新来的兄弟,我是这动物园里的动物一哥,老虎,粉丝众多,经常有人打赏呢!看在我们是邻居的份上,要不我们合作演一出虎狼大战的戏码,保证能吸引眼球,到时候游客的打赏,我们五五分,你看怎么样?”
我鄙视的得看着隔壁的老虎,懒得理会,只觉得他头上的“王”字,无比刺眼。
我是一头狼!
我依旧在等待暴风雪。于是,在风雪最猛烈的夜里,饲养员也眷恋办公室的温暖,一不小心留下了疏忽。我借机逃离了动物园,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关住一头狼,他有自由的灵魂。
狼是记仇的动物。我记住了仇恨,同样记住了猎人身上恶心的味道,于是在这个猎犬都忍不住打盹的风雪夜里,我找到了猎人,趁他熟睡,用仅剩的犬齿,咬碎了他的喉咙。猩红的鲜血涌入,我的耻辱和生机正一点点远去,我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了!
于是向北,一头老狼,消失在暴风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