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要写我和房子的那些事儿,放手码字,才深深体会到房子于此时的自己的意义,于一个三口,也许是两口或者四口、五口之家的意义。
房子,不只是房子,更是家!尽管有人说,房子可以是租来的,但家不可以!这样说的人当明白,还有一句话说的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算命先生说我这辈子不缺钱花,但钱不是我挣的。而如今看来,我也可以说这辈子不缺房子住,尽管房子不完全是我的不动产。
大学毕业时,我在杂志社附近租了一个房子,房租是工资的约么三倍。当然,可以理解为房租很贵、工资很低。当时想的是,反正是父亲付钱,自己方便就好啦。但杂志社社长不干了,他还是很仁慈的,但他不可能让我提前结束实习期、给我涨工资。而且,即便成为正式编辑,工资程度也不允许自己住那么贵的房子。
于是,两个月后我搬家了,是社长找的他一个朋友的房子,跟人合租,房租才200块钱。地段、交通都很好,现在那里已经拆迁成为市中心的高档小区。那是几天前我因为小宝上学而想要租房子时,想都不敢想的小区。
那是在两个月后,房子拆迁,我又面临着搬家。于是,在离杂志社更近的地方找了一个三室两厅的房子,也是跟人合租。尽管房租涨了,但总是便宜过最初的。何况这是新小区,还算干净。
自己的性格多是倔强而任性的,合租最大的问题——公共卫生。不可能自己的小窝干净了就好,每天出入的客厅未免让人受不了,还有卫生间、厨房……我决定——搬家。而父亲这一次终于忍无可忍,于是,在大学毕业约么半年后,我住进了自己的房子……
那时候还在想,结婚的时候男方家里肯定也是有房子的,那我的房子怎么办?出租呗!自己还是个小姑娘,跑前跑后找装修公司、选材料,父亲只管出钱,房子看也不看,装修问也不问。他这是在考验我的能力吗?
结婚前,婆婆说:“李有房子,不用我们买了。”话说得轻松……过去的事情,不提也罢。反而是父亲在给我的嫁妆里,又给了我一份意外的“惊喜”。
小宝出生后,爸爸要买学区房,索性卖了第一套,也就是现在我和小宝住的房子。但结果是:当年全款卖掉的房子只够了同等面积的首付,而今日,因为军产,现在的房子房价竟已跌至当初,也就是说,我赔了足足四十万,也许不止!
中秋节,万家团圆的日子,我在这一天把房子租出去了,因为小宝上学的原因,我不想在冬日里骑着电动车让他受冻,当然,自己的身体也总是不争气……生活本就不易,我只想两个人的生活可以更好一点儿……
有小宝的地方,不管是哪里,自己的房子,还是租来的房子,才是家。永远爱你~~
(流水账,请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