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短篇小说播客:林间微雨歇,风吹归故里(第52期)

作者:栗兰

主播:七七

收听播客请点击:林间微雨歇,上集

                                  林间微雨歇,下集

主播介绍:七七,一个热爱生活,并善于从生活的每一处发现美丽的,灵魂有香气的女子。

友情客串:主播唐小邪,在这个喧嚣的世界,用一段声音,让你片刻宁静。

'本期声音作品,特别荣幸邀请我的好朋友小邪,以其独具魅力的声音有请出演,特别感谢。


不是所有的爱情,

都能有一个完美的谢幕。

有时候,甚至走向别离。

离开,不是不爱,恰是深爱!

这也许是命运的一种无奈吧!

今天为大家讲述的这个故事,就是这样,没有完美的结局,却深得我心,愿它也能触动你的心。


下班回到家已是深夜,突然响起的来电铃声打断了我放空的思绪。下意识地点了接听,熟悉而又陌生的男声传入我的耳际,飘忽的像是来自天边。

“安蓝,我要结婚了。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吧!我给你订了机票,时间和地址会发在邮箱。”瞬间的怔住之后,我紧紧握着电话,用力到能听到指甲断裂的声音。他没再说话,听筒里甚至可以听到他浅浅的呼吸声。可是我知道,那个人真的再也不会属于我了。

和沈北分开的第399天,他仍然知道对我来说,怎样的伤害来的又快又准。我知道他不会看见,却还是匆匆擦掉眼泪,若无其事地回他:“好的,我一定去。祝你们百年好合,长长久久!”良久的静默之后,他波澜不惊的声音传过来,却让我瞬间泪如雨下。“安蓝,你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狠心无情。”

这应该算是一个老套的桥段,我和沈北相识于一个汉服贴吧。从小就是古风控的我对汉服更是爱到不行。无奈我这个人,干什么事都是空有兴趣,实干很少。对于汉服,也是只知道一点基本常识。但是或许是习惯吧,我常常毫无存在感的混迹在各个汉服贴吧。“林间微雨”这个ID,就在那时入了我的眼。

他平时很少发言,但一旦说话一定足够精辟。我很喜欢他的讲话风格,有一股书生气,却又不呆板。于是,在某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私下里开口要他的微信帐号。已经做好被拒绝的心理准备,意外的是,他居然同意了。

没有什么预谋,也不是蓄谋已久的搭讪,只是单纯的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人。没指望他回复消息,而是把他当成了树洞。毕竟有些话对陌生人说,会来得更恣意一些。

没料到,某一日居然收到了他的回复。“我可以当一个能回消息的树洞吗?”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句子,突然把我逗笑了。没有意料之中的尴尬,更像赌气的朋友委屈的示弱。尽管我和他,连朋友都不算。

后来渐渐熟络了起来,发现他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他很幽默,能把枯燥的历史知识讲的生动有趣。他爱旅游,我心心念念的苏杭他都去过。他说有机会可以给我当导游。他爱摄影,苍山洱海在他的镜头下如梦似幻。他也爱打篮球,只是因为工作原因,很久都没有挥洒汗水的机会。他说,他叫沈北。

我有些害怕,对他的了解和关注,已经超越了我以为的范围。然而,鬼使神差的,某天听完他小小的抱怨之后,我还是邀请他有时间可以来我们学校打篮球。这本是小小的客套,毕竟我还不知道他在哪里工作。可是不否认,我期待见到他。

所以在某个我还在床上躺尸的周末,听到电话里传来一个陌生男子干净清澈的声音时,我吓得把电话扔在了床上。听筒里传来他略带戏谑的声音:“小丫头,我到你们学校了。你在哪儿呢?”

我有些不敢置信,却还是用生平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自己冲了出去。到了约定的地点,只看到了一个优雅素净的少年,我知道是他,似乎比照片更帅。他看到我,径直走了过来:“原来小丫头这么漂亮呀,干嘛要说自己丑呢?”我在他的话语中羞红了脸,我只勉强称得上清秀。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是王子,我却不是公主。现实里的他一如既往的风趣,我忽然觉得我们似乎是久别重逢的故人。他说碰巧来武汉负责一个项目,顺便来看看我。

刚刚毕业一年的他已经是项目里的主要负责人。我感慨着缘分的奇妙,知晓了他的优秀,惶惑了自己的卑微。

那次见面后,我们联系的越来越频繁,不久,室友都知道了他的存在。每当她们拿我打趣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微妙的感觉。嘴上说着我们只是朋友,心里却不知期待着什么。

我们认识五个月的时候,刚好是情人节。那天他约我出去玩,我略加思索就同意了。他带我逛夜市,去欢乐谷玩儿,在弯曲的小道里发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我第一次觉得原来武汉这么好玩儿,他看起来更像是本地人。

送我回宿舍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热闹了一天的街市渐渐安静。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卖花的老婆婆,挎着的花篮里孤零零的躺着最后一朵玫瑰花。我正决定买走这朵花能让老婆婆回家休息时,他已经比我更快地付了钱。待我抬头时,正看到他拿着花眉目疏朗的样子,一下子怔住了。“安蓝,做我女朋友吧!”他把玫瑰花轻轻放到了我的手上。我听见自己略带颤抖的声音:“嗯!”他开心的抱着我转了起来。

回到宿舍我仍然不敢相信,我居然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沈北,沈北……”我一遍遍叫着这个名字,仿佛怎么也叫不够。室友都说,我可能是疯了。

他有时间就会来学校找我,周末太忙的时候也会把我带到他们公司。我在隔间看着他认真忙碌的样子,居然真的有了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开始,他的同事看到我总会打趣一番,后来也就见怪不怪了。闲暇的时候谈到我们是因汉服结缘,他说:“安蓝,以后我们结婚穿汉服吧!”我问为什么?他说古代的婚礼很有仪式感,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笑靥如花“好呀!”在心底默默补充,如果我们最终能在一起的话。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第一次觉得,一年,原来那么快。他负责的项目已经完成,公司把他调回了上海。我没有问他能不能为我留在武汉。走的那天,也没有去送他。那些年,我早已能克制自己不在人前落泪。我怕他说我没心没肺。其实不是,我只是想欺骗自己,假装他只是出去短暂的旅游。这样,回来时还能给我个惊喜。

“蓝蓝,相信我!两年时间很快的,等你毕业来上海,我给你一个家。我在机场等了很久,不见你来。我以为你只是骗我,不料真是个狠心的女人。可是怎么办,我就是放不下,也见不得你哭。所以,你不来是对的。周末有时间,我就飞回来看你。等我……”这条信息,我一直保留至今。还是有些恍惚,那个人终于还是要给另一个人一个家了。

我们都没想到,两年异地居然熬了下来,虽然有很多磕磕绊绊。大学毕业后,投了不知道多少份简历,我终于还是如愿留在了上海。那个尽管我不喜欢,却因为有一个人在而动心的城市。只是我们都太天真。

那天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他的时候,他突然和我说:“安蓝,我和爸妈说过了,这周末我带你去我家见见我爸妈吧!”我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砸晕了。

“可是我还没有准备好,等我工作稳定下来可以吗?”这些年,他一如初见那般耀眼,而我却还是丑小鸭一般的存在。我努力想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一点,站在他身边能更自然一点。

半年里他没再提这件事,我以为他已经忘了,渐渐放下心来。虽然每个女孩儿都很期待可以和爱的人一起见家长,我却莫名的畏惧。因为他从不和我谈论他的父母和家庭,直觉里那不是我能踏足的世界。

那天下班后,他突然神秘地对我说:“蓝蓝,我要带你去个地方。”我心里有了猜测,还是没有拒绝。该来的总会来的,一味逃避也不是办法。我们到了目的地,那是别墅群里一幢很漂亮的房子。

整个晚上,沈北的父母问了我许多问题。我看到在我说父母都是普通工人的时候,阿姨的神色瞬间变了。只是微小的变化,沈北没有发现,我强撑着微笑看了他一眼。他安慰地冲我笑了笑。

果然,几天后沈北的妈妈把我约了出去。我化上最精致的妆容,努力不让自己显得那么不堪,在她说完第一句话后瞬间丢盔卸甲。“姑娘,你离开我们家北北吧。你不觉得他值得更好的人吗?”说这话的时候,沈北的妈妈神色如常,没有任何不屑的表情,仿佛只是疼爱儿子的母亲在和别人进行再正常不过的谈话。事实也的确如此,只是她的谈话对象是我。

我还想再争取,“阿姨,我很爱他……”“那又如何?北北一定没有告诉你,他是有未婚妻的,虽然他并不认可。我们两家是世交,生意上也多有帮衬。你如果爱他,就知道什么样的选择对他更好。”

我隐约懂了些什么。是啊,我们从来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是王子,我既不是灰姑娘也不是公主。何况,他的公主已经等了他很久。

回去就接到他的电话,他说妈妈对我很满意。我说“嗯,那就好!”边说边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来。我收拾好所有的行李,告诉他自己要去苏州出差。他说等我回来见完我的父母就举行婚礼。我甚至能想象他在电话那头眉眼含笑的样子,只是我却要让他失望了。

我们熬过了异地,却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我那样怯懦,所以不敢去赌。我害怕自己变得歇斯底里,变得面目可憎,也害怕他不再是我喜欢的那个阳光耀眼的少年。

离开上海后,我换了所有他能联系到我的方式。只是偶尔在街上看到和他相似的背影,心都疼了起来。我不知道他是怎样知道了我的号码,原以为我们此生不会再有交集。

他要结婚了,真好!他还是回到了他该走的轨道,这一场偷来的缘分总该还给她的。你看,他是沈北,我是安蓝。北与南从一开始就不该相遇的。

我还是参加了他的婚礼。婚礼现场,漫天的红色灼伤了我的眼。他终究执了别人的手,与他偕老的也永远不会是我了。

那天,很多人看到一个身着红衣的姑娘蹲在地上,哭得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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