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体】无怨无悔(31)“远方和爱情”之“远方,为了逃避还是为了爱情?”

那些关于青春的记忆,它们躲在遥远的角落里收集尘埃。随着时光的流逝,很多记忆不知不觉地固化成为我们大脑和身体的一部分,虽躲在灰尘覆盖的角落里,却悄悄指引着我们做出人生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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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为了逃避还是为了爱情?

大四那年我天天想打扑克。大一时宿舍里喜欢打扑克的不多,但是我不放弃,到最后一年终于稳稳地发展了一支优秀的牌队。有一段时间我打牌打到一闭眼就是四个10或者四个老K。晚上宿舍里熄灯了我们继续在楼道里打,楼道有人抱怨了,我们爬回各自的床上继续津津乐道地聊牌。

到了大四,打牌、聊牌是最安全的事情。谁也不想讲男朋友的事情,怕会有人要哭。谁也不想讲工作的事情,虽然我们将拥有一个相同含金量的文凭,但是找工作多少还是要拼爹、拼妈或者拼男朋友的,好在我们宿舍里这般孩子都没啥好拼的,也没什么好说。我们也不想讲未来,未来意味着分离。

男生宿舍里的那些家伙天天打麻将。也有几个在准备考托福出国的。出国哪有那么容易啊,和登天差不多。我,还有大多数和我一样的第一代大学生,家里一点海外关系也沾不上,出国是连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只有打牌、打麻将最能排忧解愁。

男生们打麻将用的是真金白银,一个月的生活费有时候几个晚上就输光,而赢牌的同学每次都请客带着麻友们到西门后面的小餐馆搓一顿。一到月末,赢了的和输了的一样,都靠吃馒头咸菜度日。

有一个周日,男生们估计实在是饿荒了,也有可能是闲得慌,六七个人相邀跑到我们宿舍耍赖,想赖在我们屋里蹭吃。不记得那天我们屋里都有谁在。我是在的。我确信冰美人玲玲也在,但她躺床上没理会他们,热心的辉‘鄙人’那天有可能不在,瑜好像在上床躺着也没怎么搭理他们,莲一般都是跟着她那很稳定的男朋友出去了。我看这些家伙都那么放下身段地过来要饭吃了,总是不好意思拒绝的,就满口答应了。我一挥手就带着大家去了食堂,大盘小盘地买了不少饭菜回到宿舍大家开吃。玲玲和瑜也加入了,到晚上辉和莲也都回来了,大家嘻嘻哈哈一起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周日。

本来这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情,我这性情中人干的一件小事儿和我的未来有啥关系啊?

还真的大有关系。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这句话在我身上几乎就是真理。

听说这帮男生回去后心里很暖和,于是大家许诺,等下个月家里来钱就轮流做东请我去北土城吃小炒。我不记得具体都有哪些人请我去吃了,反正记忆中我度过了一段随时有人请客的特别滋润的日子。男生单独请女生那似乎是了不得的事情,所以一般他们都是两个人搭配一起请,轮流买单。后来我一个人三天两头被俩男生请吃饭也吃得不太好意思了,就提议我们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的一起去玩。有男朋友的那几位也感觉到同学很快就要散了,一下子就开始留恋这将要一去不复返的日子,各自向男朋友请了假和我们一起去玩。

有一天我们去了北土城遗址公园。记忆中公园有座大铁门,不是很高,我们一个个从上面爬进去,女生爬的时候总是有男生在这边送一把,另一边又有一个男生接一把。我的个子矮小,被男同学举起来的感觉不得不说是很舒服的。北土城晚上大家具体干了些什么,我没有具体的印象,隐隐约约好像有人起哄把我的名字和一个男生的名字搅在一起大叫;还有就是我的脑海里到现在还听得到的我们有打有闹,肆无忌惮的青春的笑声。

没过多久,那个被起哄过的男生单独来请我吃饭了。且叫他晨吧。

那时候我们这帮子人当中经常会相互乱点鸳鸯,谁暗恋谁,谁和谁是很好的一对儿,等等。我不记得自己大学期间暗恋过我的同班同学,但是我知道我们年级有一位晨的迷妹,几乎从上学第一天开始她就喜欢他的。且叫她佩吧。佩坐在晨的后面,曾经和我们几个姐们儿无限柔情地描述过晨那挺直的后背:浆好的白衬衣领子衬托着他乌黑的小平头,脖子上透着健康的青铜色,一回头,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瘦削的脸上那一双乌黑的眸子,在镜片后熠熠有神。可是鬼使神差,我前面写过,大学里的爱情往往是A爱上了B,B爱上了C,C爱上了D,而D又爱上了A。等到发现谁是自己的真爱,而那个真爱也曾暗恋自己时,往往“轻舟已过万重山”。虽然佩一直暗恋着晨,而晨却一直在和珺谈恋爱。晨和珺直到大三还是大四因各自对人生的追求不同而分手。后来我想是因同学起哄,他又来约我吃饭了。

说到暗恋,当我还是个低年级学生时,那个自卑的,浑然不知所措的我虽然心里明白自己是一个无人问津的丑小鸭,却暗恋过学校里一个高富帅的高年级北京同学。当年他是我们学校很红的人,用“鄙人”的话说,他是活生生从琼瑶小说里面蹦出来的,后来听说是全校女生暗恋的对象。他有一双似乎含情脉脉的深邃的眼睛,(我总是被深邃的眼睛迷倒,总觉得带着深邃的眼睛的人也一定拥有深刻的内涵),但是他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肯定都定格在一米六五以上的女孩的高度,绝对没有往下看过,而他既然同时受到全校女孩子的青睐,当然绝对不会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小的外地村姑喜欢过他。老天很会开玩笑,后来我到了瑞士,去上了德语学校。有一天我的一个台湾朋友说她在她的德语班上碰到一个北京来的大男孩,而且说好像那人是经贸大学毕业的。我赶紧问名字。她说他叫“xxx",我一听,小心脏都跳出了身体。后来见到他,我万般感叹这世界的神奇,且心情舒畅,一脸的笑把他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告诉他我曾经暗恋过他,他想了半天才不好意思地承认不记得有没有见过我。那时候我已经是人妻,他也已经成家,娶了一个金发碧眼的瑞士太太。后来我们和一些周边华人朋友聚过几次,他和他夫人还来参加了我在瑞士一个古老的城堡里举行的二十五岁生日聚会,应该那是我这辈子最隆重的一次聚会吧。但是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我们的一个共同朋友说他太太不想让我们再见面。我想他太太的本能告诉了她,我是一个不安分的女人,虽然她不知道我是不可能再喜欢上他,一个有太太的男人的。还有,虽然我的个子早就长不高了,我的心却一直在长。其实那时候我偶遇自己大学时候暗恋的人时,心里对自己产生了一点小小的认识,发现我已经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矮小的村姑,也不再把他看成自己崇拜的偶像,虽然他依然有着乌黑的头发和好看的眼睛,但是那眼神对我而言已经不再神秘。

很多年以后我不得不对自己骨子里面“喜新厌旧”的原因进行自我剖析,我得出结论,首先我渴望爱情,我渴望永恒的爱情;第二,我害怕被抛弃;第三,我为了不被抛弃,一直选择不断挑战自己;第四,我为了挑战自己,会潜意识地被那些不可能属于我的高高在上的目标吸引,然后默默地傻傻地往前走。然后,走着走着,不知不觉我发现自己已经超过那些目标。我知道这不是传统女性的特质。我经常想我可能是一个以女人的模样投胎的男人。我长得这么矮小,可能是上天希望让我得到更多的历练,去做更多的思考,并最终得到超越我的肉体本身的升华。

自卑的人的内心永远都带有傲气,有时候那股傲气让我们不可一世,或使我们变得无法相处,再转换为更深层的自卑使我们无法自拔。那是一种非常可悲的局面。虽然我也一直在自卑和自信的边缘辗转挣扎,最终我把我的自卑转换为一种动力,而开始得到人们的尊重而不是怜悯。当然这是半辈子一直都在努力的事情。

当我不知道如何把我的自卑转变为自信时,虽然我的内心狂热,却也经常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后来我开始接受自己,相信自己的美丽,又慢慢开始找到新的平衡,也渐渐开始在同学中有了更多的缘分。

有了这样的平衡,老天也想让我大学生活的最后一年多点涟漪,甚至还有什么暗藏的契机,于是那天晨站在了我的宿舍门前,敲响了我走向后来的人生的大门。

我开门时,晨的眼眸透过眼镜看过来,很纯净,很可爱。晨说是其他同学怂恿他来的,他一边摸着头,一边满脸尴尬地说,“那个谁,我来请你吃饭了。” 我也没有多想那天为什么他是一个人来的。我们去了西门后面的小吃店,聊得很开心。他是系里的学生会主席还是什么官儿,我忘了,但基本上他是一个雄心勃勃、有想法、也很友善的男孩儿。但是大家都知道我们年纪里有一个和他谈了几年恋爱的珺,又有另一个从第一天开始就暗恋他的佩,所以我从来没觉得我和晨会有什么缘分能走到一起。

可是吃完那一顿饭后,晨又来约了我吃第二次,然后又有第三次。虽然和晨吃饭并没有让我心跳加速,但是我也必须承认被人喜欢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渐渐的,那种舒服变成了习惯和依赖,其实也是很美的呢。结果慢慢慢慢的,我们就真的走到一起了。

走到一起意味着什么?走到一起就意味着毕业分配要尽量考虑去同一个城市吧。(那时候毕业时学校还是管分配工作的。)

大四那年,我被经贸部(注:商务部的前身)面试了,也被通知他们录取我了。我真的是胆大包天,我真的是被对远方的憧憬冲昏了头脑,我没有和家里人商量,没有和系领导们商量,直接就把自己的后路给断了。我说我不去经贸部。我不去的理由是什么?我给出的听起来非常崇高的理由是,我们班里有比我更需要留在北京的同学,我愿意把这个宝贵的名额让出来。这个想法确实不假。但事实上,我从来不愿意去想,我这么做是因为我有多么无私。我相信把这个留北京的名额让出来的确就会给另一个想留在北京的同学一个更多的机会,这也的确让我当时多少为自己的这点“英雄气概”感到自豪。

但是,我内心最大的理由很可能还是我那该死的浪漫主义情怀,首先,我没有让我渴望留在北京的牵挂,事实上,我潜意识里对当年那场恋爱一直没有释怀,我想逃离伤心地;其次,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不适合在经贸部工作,因为我渴望远方,渴望“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而流浪;第三,正好那个时候我和晨在拍拖。

我在讲述我经历的爱情故事时几乎从来不用“拍拖”这个词。但是却觉得我和晨的关系用这个词特别贴切。我们一起吃过几次饭后,就几乎每天和所有大学里拍拖的人们一样开始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上晚自习,一起逛马路。我想那个时候的男女之间是不会明目张胆地牵手的吧?大家可能都尽量一前一后差不远地走着,在没人的时候又走得近一点,有时候紧挨着,偶尔牵一下手,更多的时候可能是其中一个背着俩人的书包,另一个跑前面去食堂占位子。总之,“拍拖”这两个字真的是形象极了,应该是天才级别的大脑想出来的。“拍拖”的样子似乎就是一副过日子的样子。

晨让我毕业后跟他一起回厦门。我觉得挺好的。和他在一起过日子很舒服,他很体贴我,长得也很英俊,眉眼和脸的轮廓都是我喜欢的样子,声音也很好听。挑不出什么毛病。

那年冬天,已经去了深圳工作的二哥在老家过年后一定要陪我一起去一趟厦门。我们从湖南坐火车经过江西鹰潭到达厦门,一路花了几十个小时。到了厦门, 我们岛内岛外转了几天。二哥一开心就会在海堤上大声地歌唱,晨看上去有点尴尬,我一边自嘲地对晨解释说我们家的人脑子都有点毛病,一边也跟着我二哥大声唱起来。

我记得临走时二哥对我说,“这里不适合你,这里有着根深蒂固的闽南文化,不像深圳的开放程度,外来人如你很难在这里发展。”

我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当喜欢一样东西或一个人时,我会把一切都想象得浪漫完美。二哥讲的话我根本就不听。当时学校老师还帮我联系了那个年代如日中天的湖南粮油进出口公司。我也委婉地拒绝了。而晨帮我在厦门联系了一个合资企业的进出口部,我却满心欢喜,自作主张就让学校把自己的档案抛到了厦门。

临近毕业前大家都疯疯癫癫不知道每天干了些什么。有一点我们深知,离别容易,相见时难。大家在那段时间都想把失去的机会和往日的情怀抓紧时间追回来。所以,那件事情过后很多年以后的我完全可以理解晨,理解他当时那样做的心情。我年轻过,我现在还有一颗年轻的心,我知道要专注地爱一个人是多么的不容易;尤其是在冲动过去以后依然专注地爱一个人,一想到那花前月下的爱情将要屈服于柴米油盐的粗俗,我们内心会变得多么浮躁不安,在那个时候还坚决选择去专注地和一个人过日子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虽然我们班所有的男生女生在那个事件以后都站在我这边,关心我、心疼我,但是我心里早就不再怪罪晨。我甚至为他痛心。我甚至想,即使那个时候他没有走出那一步,我们迟早也分手了,而且还很有可能后来是我主动提出来的。我从来不愿意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去审视别人以及过去的事情,虽然我不否认,我后来初到厦门的日子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日子。那么痛苦,是因为我那颗年轻的心并没有做好准备人生会这样苦。

我不再绕圈子了。发生的事情很简单。

有一天周六很早的上午我去晨的宿舍找他,那个周末我本来是约了老乡出去的,结果临时取消了,我敲门进去后看见几乎全宿舍的男生都还躺床上,只有晨不在,那些轮番请我吃过饭的男生们看着我那一脸疼惜的样子,我至今记忆犹新。大家都满脸尴尬的你看我,我看你,却不说话。终于大哥出来了。大哥是我们班里最大的。对我一直很好。他说,“龚啊,不知道这个该说不该说。晨和某人一起上东单看电影去了。”

我很自然地想起我在楼道里碰到佩,那天她很早就出门了。佩自打第一天上学起就暗恋晨。现在我们马上就要各奔东西了,再不挑明,也不会再有机会了。我实在应该可以理解他们那颗跳动的年轻的心。没有尝试,怎么会知道爱的深浅?

余下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我只知道我的档案已经去了厦门。我为了爱情编织了一个美丽的远方,我想象着驾祥云而去,祥云是我的梦幻,我的爱情。

可是那片云不是我的,它漂浮不定,它几乎在一瞬间变了颜色,不再美丽轻柔,不再轻歌起舞,它变成了我的泪,绵绵不断的流在心里的泪。

(未完待续)

第一稿

2018年12月,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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