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直都在思考“到底什么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想来想去才发现,原来,我一直都只是一个喜欢小富即安的人。
我最喜欢的事情,无非就是有书读,有朋友聊,家庭和谐。每天散散步,遛遛狗,养养花。三十岁的年纪过着六十岁的生活。
上学的时候,成绩优异。小学升初中,我考了全校第一,数学100语文79,全年级最高分,唯一的数学满分。从此被老师青眼有加,也奠定了我“事事争第一”的基础。其实我家境一般,父母并没有多么重视我的学习。他们只是作为最普通的农民,照顾我衣食起居,剩下的并没说过什么。
我喜欢看书,家里恰好有些书,每天被我翻看。小小的年纪,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这种最原初的愉悦一直持续到现在。
顺应自然,天性散淡。如果在古代大约我也会是一个如陶渊明一般的隐士。是真名士自风流。
下午第三四节课,按照以往肯定要去抄笔记的,今儿忽然觉得知识只是为了过得更开心,而不应该成为负担。于是约上爽爽同学一起去散步,顺便把我从课程里学的东西和她分享,向她布道一番。当然,在聊天的过程中我也坚定了要找个私人教练学健身的想法。惊喜而又神奇的是我们还发现了一只美丽的鸟儿,这也称得上大自然对我俩的厚爱了。
我是一个天生不喜分离的人。有好东西喜欢和朋友们共享,一天中最开心的莫过于把我学到的知识分享给好友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虽然三十岁的年纪却仍然像小孩子一样天真烂漫,不假言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