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来自广州日报、新晚报、极目新闻等媒体,细节笔者稍有润色。
2024年9月7日晚上,广州市天河区朱村,一名身穿短裙的女子在闹市区无故遭到一名光头男子暴打,被打倒在地之后还用脚踩踏脸部,现场十分残忍…
旁边很多人围观,但却没有人上前阻止。
有目击者透露:那个打人的男子疑似喝醉了酒,调戏女子被拒后于是悍然施暴。
事发地点在闹市区,两边都有门店在营业,也有行人不断路过。
网络上流传出来的视频显示,路中央,一名敞开着衣服的光头男子跟一个黑裙女子说了几句话,随后就气急败坏的对着女子后脑勺一顿暴打。女子被打倒在地上,但男子依然不罢休,不停地辱骂和殴打…
女子的手机也被摔坏,就连周边的摊主都被吓到了,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帮忙。
这简直就是广州版唐山陈继志事件。
有网友质疑:为什么周围的人这么冷漠,看到女子被打后也不上前帮忙?
有目击者解释说,当时很多人并不清楚两人的关系和事发原因,不好贸然上去劝阻。
后来有路人实在看不下去,于是报了警。
一个男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一名女子进行如此暴力的行为,实在是无法无天。无论什么原因,都不是暴力殴打别人的理由。
周围的人都选择视而不见,也不是没有原因的。社会环境就这个样,冷漠旁观无罪,而一旦出手了,救人无功甚至可能还要担责,而一旦自己受伤,又无处索赔。
违法犯罪者得不到应有的处罚,是这类恶性事件不断发生的根本原因。
有网友调侃:参考青岛路虎女打人事件,拘留10天,罚款1000。本次事故发生在道路交通上,是一起由于行走引发的纠纷,不适用于寻衅滋事罪…
一语成谶,不幸言中了。
目前,根据相关警方通报,这个施暴男子姓吴,四十二岁。当时他在等车,看到同样在等车的三十一岁陶女士,于是进行言语骚扰并殴打。
警方以寻衅滋事对它处以行政拘留,这让网友们无法理解。如此恶劣的行为,不是刑事犯罪吗?
作恶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不仅它们会变本加厉,肆无忌惮的继续作恶,很多原本不想作恶的人也会跟风而上,故意作恶。
有人作恶不可怕,可怕的是作恶者得不到有效惩戒。
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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