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长大后漂泊在外打工,终于读懂了于勒的家书

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经典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收录于初中语文课本。

在上学的时候,我们可能着重于分析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抨击他们唯利是图、庸俗可厌的嘴脸,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下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可是如果从于勒的角度来解读,这篇小说里还藏着另一个故事:一个出身贫寒的游子,在他乡打拼,混得不好,无颜面对亲人的故事。

这个故事,未经世事的初中生是读不懂的,只有出门在外打拼过的人,才能体会于勒对家乡亲人的复杂感情。

在小说中,于勒早年是个花天酒地的败家子。他不但把父母留给他的那份遗产给败光了,还挥霍掉了哥哥的一部分。害得原本就不富裕的菲利普一家人,陷入更加赤贫的地步。

按照当时19世纪末法国的规矩,家里人把他送上了到美洲去的商船。当时的美洲之于法国,大概相当于现在的非洲之于中国,是一块正待开垦的淘金地。

到了美洲,于勒不知做起了什么买卖,很快就来信说,他赚了点钱,希望能补偿曾因胡作非为给我父亲造成的损失。

这封信深深地感动了我们全家。于是,原本在家人眼中一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个正直的人,一个有良心的好兄弟,一个无愧于家族的好子弟。

于勒的这封信应该是真的,从后面船长的话也能知道,于勒刚到美洲时,做生意挣了钱,发达了一阵子。

一个人流落他乡,总会想起故乡的好处,想起家人的温情,所以挣了钱总想着找机会回报家人。这其中既有乌鸦反哺的报恩心理,也有衣锦还乡的虚荣心。

于勒刚挣到钱,首先想到赔偿哥哥的损失。这说明他本质上并不坏,懂得知恩图报的道理。

然而,两年后,到于勒写的第二封信时,情况就有所转变。

第二封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菲利普,给你写信是为了不叫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生意也顺利。明天,我就要出发去南美作一次长期旅行,或许好几年都没法告知你我的消息。如果我不给你写信,不用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勒阿弗尔的。我希望这一天不会太久,那时我们兄弟俩就能在一起过快活的日子了。

这封信菲利普夫妇看了之后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还把它当福音书一样,到处向人展示,以为于勒很快就会带着大钱回来。

但是,我们身处于勒的角度,仔细分析,会发现这封信里有一种“报喜不报忧”的味道。

首先,他说“我身体很好,生意也顺利”,可是既然生意很顺利,应该是很忙的,怎么还要去南美长期旅行呢?

还有,他说可能好几年都没法给家里写信,发了财就会回勒阿弗尔。可他不是说自己生意很好吗,这已经算是发了财的人了,怎么跟家里人通信还那么困难,还要等到发财才回去?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封信果然掺水量很大。打这儿以后,于勒十年都没给家里写信了。等他们一家人终于见到于勒,他已经成了一个衣衫褴褛,在船上卖牡蛎的穷人。

所以,这封信应该是于勒在破产之后写的。他虽然挣了一点钱,但毕竟天性爱玩,可能不善于经营,很快就把钱花光,重新陷入了窘境。

于勒写这封信的时候,应该是强颜欢笑,把所有的委屈咽下去,告诉他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实际上他过得很苦。

在下文中,莫泊桑借船长的话,对于勒的经历做了补白,也让我们进一步理解了于勒的心理:

他是我去年在美洲遇见的一个流浪汉,我把他带回了国。他好像在勒阿弗尔有些亲戚,但他不想去找他们,因为他欠他们钱。”

也就是说,于勒在外面混了上十年都没有混出名堂来。好不容易被船长带回了家乡,却无颜见江东父老,继续在船上靠卖牡蛎讨生活。

这是一个游子面对故乡最后的一点尊严:如果不能衣锦还乡,那也不好意思再回去给家人添麻烦!

而菲利普夫妇在过去的十年间,还一直把于勒当救世主,期盼他将他们拯救于水深火热之中。

在故事的结尾,菲利普夫妇像躲瘟疫一样,叫儿子付完吃牡蛎的钱,就匆匆跑到船的另一边,生怕给于勒认出来。

那菲利普太太,见儿子多给了叔叔于勒半个法郎,还破口大骂,说:“你疯啦,把半个法郎给这个穷无赖!”

菲利普一家人始终都没有跟于勒相认,这次见了一面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而于勒当时认出他们了吗?小说中没有交代。我认为很可能也认出来,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一个孤身在外漂泊多年的人,对亲人的音容会很敏感。当时菲利普先生在他面前买牡蛎,吃牡蛎的时候,还当众出了洋相,汁水溅了一身,于勒不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久别多年的哥哥。

可注意到了又能怎么样?他还欠着哥嫂的钱,现在混成这样,不但不能给他们带来荣誉和帮助,反而会增添累赘。何况,他应该早就知道哥嫂的为人,主动厚着脸皮相认,只会被进一步鄙视。

这就是人性的凉薄——“人穷别说话,遭难莫投亲。

没有经历苦难的年轻人,难以体味到其中的悲哀。出门在外混得不好,不回家认亲,这就是落魄的游子竭力维护的最后一丝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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