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观众问冯导,何小萍为什么疯了?冯导煞有介事认真的解释说,因“心理落差”:一直习惯着被看低、被排斥,突然被大肆表彰,何小萍心理无法适应,因此而“疯”。而且还阐释了女主何小萍这个人物的身世和内心:何小萍在小说里是妈妈改嫁,她被街坊邻居说是“拖油瓶”,弟弟妹妹欺负她,她一直是比较拧巴的。
每一个集体见到软柿子就都想捏,她被捏得青一块紫一块,心里唯一的亲人是还在劳改的父亲。后来父亲没有等待落实政策那天就离开了小萍。
小萍被集体抛弃后,到了前线,见到了那么多残酷的东西,因为保护了烧伤的战士突然成了英雄。
我们过去有很多篇幅,讲她到处做英模报告,就是当她习惯了被欺负,突然被人当成英雄之后,她受不了,所以就疯掉了。
听起来蛮有道理啊。冯导真够忽悠的,你就不能拽拽的说一句,何小萍疯了么?我怎么不知道?
难怪冯导说,这届观众不行。因为真没几个人看懂他拍的电影。你们说她疯了就疯了吧。反正顾客是上帝,你们说的永远都对。
而我只能说,冯小刚,你装得真像。在电影里装就算了,在我们广大影迷观众面前你竟然还装?唉,我终于知道老炮儿是啥意思了。
冯小刚是一个真性情的人,他的真便是装在一个虚假的盒子里,等着你一层层的剥开,才能见到真实的他。
刚看完芳华,我和很多影迷一样,不仅疑惑好端端的何小萍为啥疯了?而且还质疑一个著名大导演也太粗制滥造了吧?你说何小萍疯了,可是这从正常人到进精神病院的转折简直是猝不及防,毫无准备的说疯就疯了。而且疯得还那么斯文,你就那么吝啬何小萍发疯的画面?你太高估观众的脑补能力了。
我真想把看完的那张电影票甩到他脸上。对得起我们这届观众么?对得起小说原著兼编剧严歌苓么?
呵呵,可是电影的美妙之处就在于——反复回味咀嚼。冯导的叵测用心就在这观影后一点一点的怀疑与自我怀疑,批判与自我批判中渐渐清晰明了。我们只不过是被冯导耍了,还屁颠屁颠的替他数钱。
何小萍无疑是这个片子的一号人物,而刘峰则只是一个配角。
先说刘峰。
刘峰是一个烂好人,现在俗称中央空调,他暖的是一支队伍,帮远离家乡的战友们捎带东西,帮新婚的战友打沙发,帮炊事班的战友捉回跑掉的猪,只要战友们一声需求,刘峰就义不容辞的奔向那里,哪里有困难哪里上,哪里有好处哪里让,于是他被评为大英雄,活雷锋。这两顶高帽子也让他戴得乐此不疲。而周围的人对他的神色不仅是佩服,更多的则是不理解。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干净纯洁的人?他不就是冲着那个帽子去的吗?
但是七十年代的部队文工团需要这样一个人,一个标兵。甚至现在,任何一个集体都需要这样一个舍身忘己专门利人的榜样。社会需要利用一个标兵式的正能量去引领团队的价值走向,精神走向。而这个人物通常是被夸大的,神化的,渲染的,以及隔离群众的。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是被端到上面去的,同时他也被集体孤立。他是一个英雄,是雷锋,他不应该有儿女情长,他应该时时刻刻端着,保持着纤尘不染的姿态,圣洁的灵魂不允许沾染一点尘埃,否则就会跌下神坛,被众人唾弃践踏。
不知道刘峰自己累不累?我看着都替他累。他是一个被善良被名誉绑架的人。人本应善良,善良无罪,可是刘峰的善良得到的下场就是被孤立被利用被藐视,直到最后被社会遗忘驱逐鞭打。
我一直认为善良并不是多多益善,善良也应该有个度。当你的善良被人无偿利用时,人家拿你不是当英雄,而是傻逼。善良应该给真正值得我们去爱的人,那些人不是一只队伍,不是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善良可以尽情,但不必泛滥。善良可以清高,但不必冷漠。
刘峰的善就是一种没有原则的善,他以为自己以诚相待,他人必然真心回馈,绝对不会落井下石,可是在权衡自身利益面前,人们更多的是保全自己。比如他喜欢的女兵林丁丁,为了自己的名声,不惜诬陷刘峰,致使刘峰从文工团下放到伐木连。
但刘峰的善温暖了一个真正值得温暖的人,那就是何小萍。何小萍在文工团里被人排挤,孤立无援,只有刘峰伸出了援助之手。这种援助不是男女情爱的援助,他没有一点私心,他是本能的,发自内心的同情一个弱女子。
何小萍与刘峰的区别在于,何小萍是一个敢于反抗的人,而刘峰更愿意随波逐流,他是一个螺丝钉,你把他放到哪里他就在哪里发光发热,毫无怨言。何小萍敢爱敢恨,当她得知刘峰被下放,世人唯恐避之不及,只有何小萍敢来看他。何小萍站在楼下,当着所有人大声呼喊,你走的时候记得叫我,我要送你。这一声仿佛是鞭打在那些忘恩负义的人身上,人还没走,茶就凉了。最让我感动的一幕是何小萍站在部队门口行军礼目送刘峰,很久很久,刘峰回过头来看时,她还行着礼一动不动,那种感情里既有敬佩与欣赏,爱慕与不舍。说到底,何小萍和刘峰都是这个队伍被孤立的人,一个曾在云端,一个曾在脚底,要不然怎么会惺惺相惜的呢?
也是从这时起,何小萍已经看透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她早已无意于在文工团里崭露头角。当她从前一直期待的A角机会来临时,她偷换温度计谎称自己发高烧不愿登台表演。换作她刚来部队时,摔了一跤她还要继续给大家表演后空翻的劲头来比,这时的何小萍再也不想把自己真爱的舞蹈拿出来。她已厌倦了这个集体,更不愿融入这个队伍了。
有人说何小萍是因为在野战医院见识了战争的残酷,再加上她突然获得英雄的荣誉称号,所以才发了疯。这种从天而降的喜悦和梦寐以求的心愿,如同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突然中了头彩而心脏病发作。
刚开始我一直纳闷,冯小刚在处理这个环节时太有失考虑了。这个地方应该大量着墨,多加渲染,刻画何小萍如何从正常到失常的转变过程。要不然看起来真的太突兀了。可是冯小刚一笔带过。那个疯狂撕逼的何小萍硬是没出来露一手。
其实只是我们太不了解何小萍,一个早已看穿名利浮世的人怎么会对一个称号失去神智?她放弃了A角,放弃了最喜欢的舞蹈,一个光荣称号又算得上什么?何况是在野战医院见惯了生死的人,还有什么看不透想不开的呢?这顶帽子她不稀罕,反而让她感到后怕。她本来就想默默无闻的做点有意义的事,现在大家却把她推到某个被更加孤立的高度,她怕像刘峰一样从神坛上跌下来摔倒,那种落差才是真正的落差,所以她要逃离,她不得不装疯,与英雄的称号隔绝。这是她对于世俗的反抗,无力而绝望的反抗。
何小萍以精神病患者的身份在文工团观看最后一次演出时,她情不自禁的跳起舞来,如果她是一个对名利曾有过期盼的人的话,那么她应该发疯似的跑到舞台上,向所有观众献宝。可她是来到空无一人的草坪上,表演给月亮给夜色给青草看。这一次她真正做回了自我,一个表演给自己看的人。她就是一个单纯独立自信的舞者,不需要观众,不需要掌声,不需要鲜花。她再也不在乎周围人的眼光,也不需要别人的赞赏认同接纳。这时的何小萍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活脱脱的人,而不是一个疯子。
回头再来看何小萍那些衣着光鲜,不是嫁给房地产商就是嫁给海外华侨的女战友相比,何小萍与刘峰的粗茶淡饭相濡以沫才是真正的生活。
有几个人能像何小萍一样为自己真正疯一回呢?
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