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一直都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以为张幼仪是弃妇,只当她是个弃妇。其实,这民国离婚第一人的名,虽然从不是她想要,但是,她完全有机会拒绝。
公婆视她若亲出,否则不会在她和徐志摩离婚后,为了给她保留与徐家的亲缘关系,还认她作义女;她为徐家生了两个麟儿,借着两个孩子的香火之功,死命攀住这段婚姻,举世相助;她亦出生名门,娘家人也能给予一定的帮衬……
但她没有拒绝离婚。她在离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在遥远的异国他乡,没有哭求他回心转意——这男人的心意从不在她身上,何来回转?没有要打要杀的纠缠,江冬秀的泼辣非她能学。没有寂静无声却绝不放手的死磕,朱安的死寂非她所求。
她放过了他,或者可以说,她放过了她自己。
为什么在刚生下第二个孩子后,那么轻易便依从他的意愿签下离婚协议?表面上,固然是他的决绝,他高张着要做“民国离婚第一人”的旗帜,以投奔自由世界为由,无视了她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感受。可是,在同意离婚那一刻,这个低眉垂首,默默签名的女子,穿透岁月,竟让我从臆想中的画面里,感受到了一份潜藏的强大力量。这力量,从她低垂的眉目间隐现,照亮了民国那个风起云涌的岁月。——她,分明在用离婚,成就自己的自由与追逐,虽然未来的路当时的她自然无从把握,可是,她终于成了从旧式婚姻里坦然走出的娜拉!
她有没有爱过他?我想,她至少期待过与丈夫相敬如宾的生活,幻想过婚后举案齐眉的静好岁月,虽然梦碎地那么快,他从一开始便只当是她是徐家传宗接代的一件器物,他对她甚少假以辞色。既然对方铁了心要离开她,他们的婚姻已经注定不可能幸福,还不如彼此放过,相互成全。
所以,与其说是徐志摩抛弃了张幼仪,真不如说是张幼仪在徐想离婚时,用顺势放手的姿态,既成就了对方的潇洒与冒险,更成就了自己的碧海与蓝天。
怎会不知道离婚后将面对的困难?那样的年代,顶着民国第一个被离婚女人的名头,要面对怎样的闲言,要克服怎样的困难,况且异国他乡言语不通,还有不知何时是个尽头的孤寂岁月,还有两个儿子仍需要她的照拂与养育……
可是,守住这段婚姻的名分是她还想要的吗?丈夫的心显然没有指望,他对她的残忍她看得最是清楚。霸占住大房的名分,然后在死水样的岁月里幽寂下去,真的是她要的人生吗?
年少时,她向往新式教育,被父亲拒绝;她拒绝缠足,幸得二哥支持;少女时的她终于替自己争取到进入学堂读书的机会,却未完成学业先被安排结了婚;婚后,她希望回去继续学业,被婆家告知万万不可……
她从不是那种甘心被封建家庭捆绑的女子。这无爱的婚姻,对一心向往自由恋爱的诗人是种捆绑,对外表贤淑内里也有对新世界憧憬的她,何尝不一样是种牢笼?
既然这段婚姻生活已经不可指望,包办婚姻的原罪令得丈夫先天地对她带着嫌恶,她便也不想借着名分死缠烂打。不如,便顺势放手,成全了他,也便同时成全了自己。
于是,离婚后,她没有回国,索性留在了德国,开始接受西方教育。既回避了国内那封闭世界的种种奇怪眼光,更终于有了机会好好看看外面的世界。那些成长过程中被不得不丢弃的学习机会,如今终于可以以一个自由之身去握在手里。
她发愤图强,努力学习德语,克服语言关;在裴斯塔洛齐学院幼师教育专业学习,主修幼儿教育,继续完成在15岁即中断的学业。回国后,她办起了云裳服装公司,将云裳服装公司经营得风生水起。后来,又担任了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总裁,成为中国女子银行业第一人。当年徐志摩嘴里的“土包子”,最终引领全上海乃至整个中国的时尚潮流,还成了绝少数的女子金融精英。在徐志摩因为陆小曼的奢侈生活而焦头烂额负债累累的时候,张幼仪私下帮徐志摩还过几次债。在徐志摩过身后,张幼仪还一度以替儿子阿欢供养继母的名义,给陆小曼生活支持。这才是一个有思想、有操守、有境界、有风骨女人的正确打开方式。
张幼仪从不是弃妇,而是在对方想放手的时候,同时选择了放手,彼此放过彼此成全。
她最终成就了自己的华彩人生,没有一辈子死守着一段死去的婚姻,把自己活成了肉体还在行走,精神却提前挂在墙上供后人瞻仰的先妣;也没有因为失婚,把自己活成了弃妇,一辈子哀哀怨怨,就此沉沦在被遗弃的暗影里拒绝世界的阳光。
这是一个女人对自己的成全。如今的热播剧《我的前半生》,近一百年后,我们仍在为一个失婚女人走向独立而充满钦佩;百年前的张幼仪,简直是一段励志传奇。
民国女子传奇人物很多,张幼仪算不得惊艳绝伦,也不够风流蕴藉,也不算才华横溢,所以她也没有什么桃色事件可供后人赏玩,但她绝对是独立女子的代表人物。套用胡适一句话,我敢说:张幼仪,是民国不得不看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