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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来都在一种迷茫的状态里,只不过这一天尤其让人不舒服。我想写一些东西,写我原来没有完成的东西。它们也很无所谓的得过且过,我不碰它们,它们也算过得悠然,可当我想见它们,却是面面相觑,没话可说,我甚至生起一丝厌恶,厌恶它们也许无论怎样都带给不了我什么,也许一辈子窝在文件夹里过悠然的日子。也是很好,省下一份闲心,既然如此就走吧,出去走走,正好消磨让人头疼的夜,省着它们给我一幅无所谓的脸色看,我心里就像沉了块石头,水位高了一些,不过还好,它暂且还冒不出来。
小区有一些年头了,很多东西都旧了,但是总体上还是散发着闲散惬意的氛围,高高爬上六楼的藤蔓们老了,我想它们后面已经住了很多其他的动物朋友,真是花样的晚年,有那么多生灵的陪伴。
楼不算高,只有六层,外观也是有一点欧式味道,只是采光不尽人意,室内的气温也会相对较冷,每年秋冬更替的季节中,在暖气来之前,那二十来天的时间,最好的过法就是沉溺在被窝里,这样一来既保暖,又满足了我懒的刚需,只是一天下来我的腰可能会有点疼,不过没关系,临时起来活动一下就可以了。哎,为了懒我可真是拼了。
我穿上覆满尘土的运动鞋,出了门。今天不算很冷,因为没有起风。这里的冬天其实只感受气温的话并没有那么冷,只是这风,只要吹起一点点,就像一颗颗细针,陆续往脸上飞扑过来,把你的脸刺得疼痛难忍。
夜空上的星星很多,但都不太亮,好像一颗截成了两颗,薄了一层,而且是离我太遥远了吧,总觉得它们跟我不亲近,没有可以交流的情感,许多人喜欢对星空产生奇思妙想,我看星星像溅上大片水点的空白纸张,总纠结是蹂之然后弃之,还是找一个阳光充足的窗台晾起来,即便以后它再也无法纯净无瑕。它还像小时玩在一起却在当下许久未见的人,时间噎住了我的喉咙,不知道怎样开口说第一句,他对我也一样。说来尴尬,却也幸运,我们作为世界上两个独立的个体,一见面就发现了一个彼此的高度相同之处——陌生,这个词看似割裂了我们所有人,实际上是构成了我们作为一个世界的基础吧。
夜晚也许是我最好的朋友,夜晚是最合适外出的时候,我喜欢夜晚那些街道、路口、广场的浪漫气质,黑色的底衬,五彩斑斓的笔画,白色或者金黄色的路灯下闪过数不清的身影,每个人的脸时明时暗,逃脱着那些灯光一路的追踪,大家只想做一个无面之人,在只有自己的世界,逃出白日的圈套,暂时忘了无可奈何,捡起那些最爱。他们有爱的人,有家人,有朋友,有爱的事,知道什么能让自己快乐,白天给不了的,夜晚最适合给。
一路上路灯很多,我的耳朵里塞着我新买的耳机,播放着前两天新发现两首的我还分不清是爵士还是布鲁斯风的歌。一般新发现的音乐我会专注的迷恋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一直循环播放,播放到如同被反复咀嚼过得口香糖一样无论怎么在齿间咂咂作响、自作美味都不愿将其还留恋于口舌之中的样子才会暂且放下,换上一些熟悉的、经典的或者载满记忆的声音来舒缓我的耳朵和脑神经,这样做不至于太劳累,毕竟听歌只是爱好,我还是需要它为我多保持一点对生活的乐趣,而不是压力。
我听着耳机中鼓声,一击紧接一击,还有心跳。眼边掠过一颗颗高高挂起的“夜明珠”,不知不觉我失神了,突然不知道走到哪里,走了多远,回忆起来只觉得那些“夜明珠”们渐渐稀少了,都向脑后滚去,滚远了,夜深了。我显然听不到脚板踩下枯叶的声音,但鞋底还是感受得很真切。
我喜欢踩枯树叶,但踩并不是简单的一碾或一跺,而是通过各种方式将它们粉身碎骨,剩下一片片小碎片,再狠狠地拿我如齿纯白的食指指甲刮下叶茎上的残留,不放弃它尸体的每一处细节。分人类社会分不了的尸,植物界真是一种心灵的避难所,它们从来不在乎失水而亡者,任由它们成为所有人的足下的尘屑,而强壮的树干则可以十年、百年不倒,根基颇深,错综缠绕,从不可被替换。这里没有人类用于唤醒自己每个工作日早晨的“平等”二字,某个凋敝的小村庄寿终正寝固然被抛弃,唯一的超级大都市疯狂的粗壮起来,我们和这自然会走向什么,膨胀过后或是急剧的萎缩,或是炸得只剩空气,时与空之间,不知道何处可以找到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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