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楚的记得那年夏天。
那是世纪末的最后一个夏天,高一暑假的我面临着文理分科的问题。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我理所应当的应该学理科 – Why not? 毕竟我中考的数理化基本是满分,高一虽然上数学课看武侠小说被老师没收过好几次,但每次考试也从来没出过第一考场。因此所有老师都认为这个不服管教的男孩儿虽然顽劣了一点,但玉不琢不成器,敲打一下后大概也还是能冲击一下清华北大什么的。
不过我自己心里特别清楚,我对数字没有天赋。
那时候还没有隐性偏科这一说法,但我已经隐约感觉到我的数理化成绩之所以优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天生不服输的性格导致我愿意半夜两点钟依然坐在台灯下做 题的缘故,而我自己则一点都不享受这个过程,更是从来没有如阿基米德那样洗澡洗到一半突然灵光一闪一道题目迎刃而解后迫不及待地沿街裸奔大呼eureka的那种兴奋。
因此每次面对别人对我的数理化高分投来羡慕的眼光之际,我都感觉自己像是岛国爱情动作片中埋头苦干好几个小时的男主角一样,明明已经加班加得疲惫不堪,面对镜头还得扮出一副非常享受的表情。
而文字类的东西就不一样了,除了形同八股味如嚼蜡政治课让我深恶痛绝之外,历史课本简直就是我的PBS纪录片,地理课本绝对就如同我的National Geographic杂志,我边看《寻秦记》边背“过秦论”,而且只要不要让我算概率,我对26个英文字母的各种排列组合也异常亲切。
于是听着当年迪斯尼的卖座动画片《花木兰》的主题曲“True to your heart”,我做了迄今为止看起来最正确的一个决定 – 选择文科。
这并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
当年成龙在央视不但把“小霸王学习机”搞得的风靡一时,更把“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这句口号弄得全中国家喻户晓,所以基本上在老师和学生心里都有一个这样的潜意识,即学文科的人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学不好理科。
我不知道这种想法的缘由何在,毕竟先秦诸子们一个也不会解三角函数呀,但是那年开学后每次我和别人说我学文之后看到对方从讶异到恍然大悟到怜悯的表情转变时,就像后来我去看加州大学之间的校际橄榄球赛,听到伯克利的那拨人朝着我们坐的 这片儿喊“Berkeley Rejected!”一样,it hurts.
但不管怎样,这个决定是我的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即林肯签署的“解放宣言”)。
由于不用再和各种变态的数理化题目继续鏖战下去,我开始有了大量的课余时间做16-17岁的孩子应该做的事情。
我参加了校际演讲比赛拿到了第一名,我参加校队市运会上百米跑了11秒4,我旷课在家练小号,我和同学自费办班刊,我在校外的酒吧搞英语沙龙低年级的学弟们都觉得是非诚勿扰,99年元旦9801这 个文科班编排出我校有史以来第一部舞台剧,轰动程度不亚于今年的“悲惨世界”,我还顺便成了中国第一批网恋人士,那个姑娘后来成了我老婆。
我说这些当然是 在炫耀,但更多的原因是由于等我到了美国之后,我才发现,这些经历带给我的财富远远超过了微分方程和傅立叶变换,我会在后文慢慢提及。
除了上述的benefits之外,选择文科带给我个人最实惠的好处是让我能够变得极为具有竞争力。
数学本是大多数文科生的软肋,但对我而言这反而变成了一个优势。再加上我本来就很好的英语和语文,以及我当做课外读物来看的地理历史,所以高考虽然带给我窒息的压力,但我从来对自己的实力没有过丝毫的怀疑。
现在看来,我是阴差阳错的审时度 势,选择了最能体现自己优势的一个竞技项目,轻而易举脱颖而出。倘若我当时为了一个“理科生”的牌坊而去和千军万马一同搏斗厮杀的话,我虽不至于落败,但绝对不可能拿到全省第17名的佳绩,也绝不可能获得这样的佳绩带给我的满满自信 – 而这种自信,在我的大学时代里,北漂岁月中,以及10年之后我踏上美利坚的土地再次求学找工作时,不止一次地拯救了我。
2001年正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二次西学渐进的年代,一时间全国人民都在读珍妮特.沃斯的《学习的革命》和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而MBA也瞬间成了一个耀眼到夺目的名词儿。受此风气影响,我放弃了梦寐以求的复旦新闻系,转而以山西省第一名的身份迈进了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系的大门,而这本该瑰丽的四年,却瞬间又被残酷的现实将所有希冀打碎,让我重新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