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最广为人知的一个版本经由国会签署,并至今被陈列在国家档案里。
2. 1863年,自亚伯拉罕·林肯在他的葛底斯堡演讲中引用了其中部分内容后,《独立宣言》就开始被美国民众广泛地关注和阅读。
3. 虽然在1776年7月4日被国会所采用,但直到同年8月2日它才被正式地签署(甚至有部分代表更晚才签署)。
4. 一共有56名代表人签署了《独立宣言》,其中有8名在英国出生。
5.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70岁时签署)和 爱德华·拉特利奇 (Edward Rutledge) (26岁时签署) 分别是最年长和最年幼的签署者。
6. 第二次大陆国会会议的主席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是《独立宣言》的第一个签署者。
7. 所有签署者的名字在1777年之前都处于保密状态,为的是保护签署者和他们的家庭;当时只有约翰·汉考克公开了自己的姓名。
8. 托马斯·杰斐逊 (Thomas Jefferson) 是《独立宣言》的主要作者之一。他在写作时借鉴了几位启蒙运动时期哲学家 (Enlightenment Philosophers) 的观点,引用了例如约翰·洛克 (John Locke) 所提到的“自明性” (Self-Evidence) 和“自然法则” (Natural Law)等概念。杰斐逊也调用了关于被统治者和统治者分别拥有不同权利义务的观点(社会契约),其中包括一条:如果统治者违反了契约,那么被统治者拥有将其政权推翻的权利。这也是宣言中对于美国独立这一做法强有力的支持论据之一。
9. 虽然乔治三世(George III) 被陈列在导致独立的最主要原因中,英国国会也是无法脱掉干系的一个因素,因为大部分针对殖民者的法案和条例都是由国会制定和发布的。
10. 宣言的起草和生效表明了各个殖民地决定脱离英国政府并重新建立新政府的决心。即便如此,一部分殖民地居民仍然因为经济合作原因决定效忠英国政府(因此他们也被支持独立的人当作叛徒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