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读书心得》摘录

今天无论如何也不能在12点前完成作业啦,贴上一篇读书摘录吧……看毒舌的毛姆大叔吐槽和八卦,我可一向是津津有味的:)

柯勒律治[在谈到《堂吉诃德》时曾说,这本书只值得从头到尾看一遍,以后随便翻翻即可。他的意思就是说,书里有许多章节不仅枯燥无味,甚至荒诞不经,而你一旦知道这一点,就没有必要再花时间去读它们了。这是一本很重要的名著,一个自认为是文学研究者的人当然应该通读一遍(我自己通读过两遍英文译本,三遍西班牙文原著),但我不能不认为,为消遣而读的普通读者,即便根本不读那些兴味索然的部分,也不会错过什么。他反而会更加欣赏对那位豪侠骑士和他那位憨厚侍从的有趣冒险所作的直接描述以及他们生动的对话。有个西班牙出版商,事实上就把这些故事缩成一卷,读来兴味盎然。还有一部虽称不上伟大、但确实很重要的小说,即塞缪尔·理查逊[5]的《克莱丽莎》,它的篇幅之长,除了最有耐心的读者,恐怕人人都会望而生畏。我自己要不是碰巧找到一个节选本,大概也不会有胆量去读它的。


我想多数人会承认,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是本世纪出现的最伟大的小说。我是普鲁斯特的狂热崇拜者,他的每一个字我都读得津津有味;有一次我还言过其实地宣称,我宁愿读普鲁斯特的书读得倒胃口,也不愿为了自娱去读其他作家的书。但是读了三遍之后,我现在打算承认,他的书并非每部分都是很有价值的。我觉得,对普鲁斯特因受当时的思潮影响而表述的那些冗长而繁复、现在已部分被人拋弃、部分又嫌陈腐的见解,将来的读者决不会再感兴趣。


小说家常受其偏见的支配,他在选择题材、塑造人物以及在对人物的态度等方面,无不受此制约。无论他写什么,都是他个性的流露以及他的内心直觉、感情和经验的表现。无论他怎样想写得客观,他终究是他的癖好的奴隶。无论他怎样不偏不倚,都免不了失之偏颇。

19世纪之前的小说家是不太注意景物描写的,写到某物也至多一两句话;但是,当浪漫主义作家,如夏多布里昂,受到公众喜爱后,为描写而描写就成了一时的风尚。某个人物上街到杂货店去买牙刷,作者也会告诉你,他路过的屋子是什么样子,店里出售的是什么商品,等等。黎明和夕阳、夜晚的星空、万里无云的晴天、白雪皑皑的山岭、阴森幽暗的树林——所有这一切,都会引来没完没了的冗长描写。许多描写固然很美,但离题万里;只是到了很久之后,作家们才明白,不管多么富有诗意、多么逼真形象的景物描写,除非它有助于推动故事的发展或者有助于读者了解人物的某些情况,否则就是多余的废话。


菲尔丁「丝毫也没有想创作一部尽善尽美的作品,他只是想描绘一幅普通的生活图画——可能还是一幅粗略的而非细腻的、本色的而非人为的图画。他的愿望就是要写得极其真实,对生活的缺陷和错误既不夸张也不掩饰」。确实,是他最初在英国小说中塑造了一个真实的人。罕娜·摩尔曾在她的回忆录中写道,她一生中仅有一次惹得约翰逊博士发火,原因就是她在他面前提到了《汤姆·琼斯》中的某些诙谐滑稽的章节。「『听你从一本这样邪恶的书里引文摘句,真叫我吃惊,』他说,『听说你已经读过这本书,真让人遗憾。一个行为端庄的夫人是不该读这种书的。我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书比这本书更下流了。』


近年来出版了不少名作家的书信集,当我读这些书信时,心里总感到很疑惑。我想,这些名作家在写这些书信时,是否已经想到自己的书信总有一天是要大批印刷出来的。因为他们给我的印象是,他们的书信是完全可以一字不改地在文学杂志的专栏里发表的。


1842年,狄更斯夫妇去美国访问,临行前他们把四个孩子交托给凯特的妹妹乔治娜照看。虽然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英国作家能像狄更斯那样生前就声名远扬,但是他的美国之行却并不尽如人意。这是因为,那时的美国人对欧洲人仍时时抱有戒心,尤其是对任何批评美国的言论都极为敏感。他们的新闻界和出版界肆无忌惮地侵犯「新闻人物」的隐私权。当时的美国新闻媒介固然也把外国著名人士的来访视为好事,但是只要他们不愿像动物园里的猴子那样被人耍弄而稍稍表示不满,马上就会被说成是自以为是,自高自大。


在所有为世界增添精神财富的伟大小说家中,我觉得最伟大的是巴尔扎克。他是个天才。有些作家是靠一两本书出名的,这或许是因为在他们的作品中有那么几本被证明具有持久的价值;或许是因为有那么几本书表现出了他们那种来自独特经历或者乖僻性格的灵感;但是,他们很快就江郎才尽了,即便再有作品,也是重复而已。伟大作家的特点就是作品丰富,而巴尔扎克的作品真可谓丰富得惊人。他表现了整整一个时代的生活,而他描写的领域则像他的祖国一样广阔。他具有极为渊博的人性知识,只有在少数几个方面才稍有欠缺,譬如他对贵族社会、城市工人和农民的了解,就不如对中产阶级如医生、律师、职员、记者、店主和乡村牧师来得熟悉。和所有小说家一样,他与其说善于表现德行,不如说更善于表现罪恶。他有精确细致的观察力,也有非同寻常的创造力。他创造的人物,其数量之多就令人惊叹。

他(巴尔扎克)是不大讲商业信用的,经常为了预支稿费向某个出版商保证,在某某日期一定交出一部小说稿,然而当他把小说稿匆匆赶写出来之后,往往把自己做过的保证丢到一边,去找另一个出版商谈价钱了。由于他不信守合同,他经常受到起诉,结果是他必须加倍赔偿。为了筹集赔偿费,他不得不到处借债,因为预支给他的稿费早被他用得一干二净了。只要和出版商签订了出书合同(有时虽签了合同,但他根本就没动笔)并得到大笔的预支稿费,他就马上搬进宽敞的住宅,花钱装修,甚至还要买一辆轻便马车和两匹马。他很热衷于布置房间,往往把自己的住处布置得既富丽堂皇又庸俗不堪。他曾雇用了一个马夫、一个厨师和一个男仆,不仅为自己买许多衣服,还要为马夫买号衣;他曾购入大批餐具,餐具上还要有贵族纹章,尽管这纹章根本不属于他,是属于历史上一个姓巴尔扎克的贵族世家的。他不仅僭取了这个贵族姓氏,自称有贵族血统,还在自己的姓氏前加上了贵族专用的冠词「德」。

为了支付奢华生活的费用,他还向妹妹、朋友和出版商借钱,而他签署的借据总是不断地展期。他债台高筑,却仍然不停地购买瓷器、家具、绘画、雕像和珠宝;他要印刷商用昂贵的摩洛哥羊皮装订他的书;他买了许多手杖,其中有一支上还镶有绿宝石。有一次他要举行宴会,不惜叫人把整个餐厅重新布置一下。我顺便说一下,他在独自用餐时吃得并不多,但在宴会上,胃口却大得出奇。有一个出版商说,他曾在一次宴会上亲眼看见巴尔扎克吃了一百个牡蛎、十二块炸肉排、一只鸭、一对鹧鸪、一条箬鳎鱼、几道甜点心和十几只梨。所以,不足为怪,他很快就成了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 有时,由于债主逼债逼得太紧,他就只好把许多东西抵押出去;在他的住处,不时会有估价人进进出出——他们是奉债主之命来扣押、估价和拍卖他的家具的。他真是不可救药,借了钱还不知节制地、愚不可及地不断购进各种各样没用的东西。他是个不知耻的借债人,然而,出于对他的天才的钦佩,他的朋友都对他非常慷慨。通常,女人是不愿借钱给人的,但巴尔扎克自有办法从她们那儿借到钱。一个男子汉去向女人借钱总有失风度,巴尔扎克却不以为然,也从不为此感到丝毫内疚。

「我收到你的最后一封信是1834年11月。信中你同意从1835年4月1日起每季度给我两百法郎付房租和女仆的工资。你知道,我不能过穷困的生活;你声名显赫,生活豪华,和我们境况的相比,真有天壤之别。你作出过允诺,我想这是你自愿承担的。现在已经是1837年4月,就是说你欠了我两年。你本应给我一千六百法郎,可你只在去年11月给了我五百法郎,样子就像是冷冰冰的慈善施舍。奥诺雷,我这两年的生活就像一场噩梦,我的钱都用完了。我知道你会说你没有能力支援我,但我用房子作抵押所借的钱贬值了,现在我再也无法筹款,我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已典当出去;我已到了这等田地,只好对你说:『给我面包,我的儿子。』我已经几个星期只吃面包了,那也是我那好女婿送给我的;但是,奥诺雷,不能老这样下去;既然你有能力作各种费钱的长途旅行,既花了钱又丢了面子——你回来后由于没能信守协议,你在这里的名声很不好——我一想到这些,心都要碎了!我的儿子,既然你能为自己付得起……情妇、镶嵌宝石的手杖、戒指、银器、家具,你母亲要求你遵守自己的诺言也不为过。我不到最后一刻是不会这样做的,现在这个时刻到了……」

一般认为,巴尔扎克的文笔并不高雅。他为人粗俗(其实粗俗也是他的天才的一部分,是不是?),文笔也很粗俗,往往写得冗长罗嗦、矫揉造作而且经常用词不当。著名批评家埃米利·吉盖曾在一本专著中用整整一章的篇幅,专门讨论巴尔扎克在趣味、文笔和语法等方面的缺陷。确实,他的有些缺陷是相当明显的,即使没有高深的法语知识的人,也能一眼看出来。这实在令人惊讶。据说,查尔斯·狄更斯的英语文笔也不太好,而有个很有语言修养的俄国人曾告诉我说,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俄语文笔也不怎么样,往往写得很随意,很粗糙。世界上迄今最伟大的四位小说家,竟然在使用各自的语言时文笔都很糟糕,真是叫人瞠目结舌。看来,文笔精美并不是小说家应有的基本素养;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充沛的精力、丰富的想象力、大胆的创造力、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对人性的关注、认识和理解。但不管怎么说,文笔精美总比文笔糟糕要好。


有人曾问福楼拜,爱玛的原型是谁,他回答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确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可笑的幻想,幻想自己是富裕的、漂亮的、成功的,就像浪漫传奇中的男女主人公。但是,我们大多数人也许是因为太明智、太胆小或者说太不善于冒险的缘故吧,总是幻想管幻想,行为却不会受太大影响。包法利夫人则是个例外,她不仅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中,就连她的美貌也不是人间所能寻见的。

福楼拜和出版商曾受到过指控,因为《包法利夫人》被认为是一部不道德的作品。我读过当时的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记录。检察官还当众读了小说中的一些他认为是色情的章节。这些章节在今天只会让人一笑置之,因为和当代小说中的那些习以为常的性爱描写相比,它们似乎是太规矩了。然而在当时(1857年),检察官竟然会如此震惊,这实在让人难以相信。对此,辩护律师则辩解说,这些章节是小说所必需的,再说这部小说总的道德倾向也是好的,因为包法利夫人尽管行为放荡,但她最后还是受到了惩罚。法官接受了辩护律师的看法,便宣判被告无罪。


我觉得,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是巴尔扎克,但最伟大的小说却是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的场面如此恢宏,所涉及的历史时期如此重要,人物又如此众多,不仅过去从未有人写过这样的小说,我想以后也不会再有人写得出来。人们称它为史诗是理所当然的。

他认为,影响历史进程的并不像一般人所认为的,是那些伟大人物,而是一种神秘的力量,这种力量穿行于各个民族之间,在不知不觉中把它们引向胜利或者推向失败。亚历山大也好,恺撒也好,拿破仑也好,都不过是些傀儡,而且就如「傀儡」一词所示,他们总是为一种既不可抗拒又无法驾驭的力量所支配。

他和一个农奴的妻子生下了一个私生子。这个名叫提摩西的私生子后来就成了托尔斯泰几个小儿子的马车夫。使他的传记作家感到有意思的是,托尔斯泰的父亲也有过一个私生子,后来也成了家里的马车夫。

屠格涅夫也有一个私生女儿,他就很照顾她,不仅让她受教育,还始终关心她的生活。

托尔斯泰婚前有一段时间一直记日记,他不但记下自己的希望和思考、祈求和自责,同时也记下自己的过错,包括酗酒、嫖妓和其他一些事情。和索尼娅订婚后,他出于不向未来的妻子隐瞒任何事情的愿望,便把自己的日记给她看了。她大为惊恐,一边看一边流泪,整整一夜没睡。第二天,她把日记还给他,同时也宽恕了他。不过,宽恕是宽恕了,她却绝不会忘记。

西蒙教授曾这样描述过托尔斯泰的一天:「全家在吃早饭时聚在一起,男主人的妙语和笑话使餐桌上的闲谈既活跃又风趣。最后,他总是站起来说,现在该工作了,于是消失在书房里,通常还随身端着一杯浓茶。他要到下午再露面,去做锻炼,通常是散步和骑马。到五点钟他回来吃晚饭,吃得狼吞虎咽。吃饱以后,他就会生动地讲述自己散步时的种种见闻,常常逗得所有人都哈哈大笑。然后,他回书房去读书,到晚上八点再和家人及来访者一起喝茶,这时总是听音乐、朗读,或者和孩子们玩游戏。」


《卡拉马佐夫兄弟》(据说加涅特的英译本有838页)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仅有的一部由一些断片组成的长篇小说。他本打算在小说的后几卷里着重写阿辽沙这个人物,计划让他犯下一系列骇人听闻的罪行,后来经过种种波折,最终得到拯救。然而,死亡使陀思妥耶夫斯基未能如愿。《卡拉马佐夫兄弟》虽是一些断片,却是一部前所未有的旷世之作,雄居于为数不多的小说杰作之巅,即便像《呼啸山庄》和《白鲸》这样的伟大作品也无法与之比肩。


还有一种叫人讨厌的想法也一直纠缠着莫泊桑,这种想法在当时法国人的头脑中十分普遍,就是认为:一个男人若碰到一个40岁以下的女人,就得和她上床,好像这是一个男人应尽的义务似的。莫泊桑的人物都沉湎于肉欲并以此为荣。他们就像有些人那样,饱着肚子还吃鱼子酱,原因就是鱼子酱价格昂贵。

在众多优秀作家中,也只有莫泊桑一人把自己仅仅看作是一个卖文为生的文人。他并不以哲学家自居,这是他聪明的地方,因为他发的议论大多庸俗不堪。


怎样的书值得一读 英国文学漫谈 在我的书单上,第一本书就是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没有一个英国小说家能写得比笛福更为逼真;确实,当你读这本书时,你很难觉得自己是在读小说,而更像是在读一篇完整的报道。

接下来我希望你读一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我在后面要谈到约翰逊博士,这里我只想提一下,他在讲到这本书时曾说过只要你能想出巨人和小人来,其他一切就算不了什么了。」约翰逊博士是个杰出的批评家,以富有才智而出名,但他的这句话却是在胡说。《格列佛游记》里有机智和讽刺,有巧妙的构思、出色的幽默感、泼辣的讥嘲和充沛的生命力。它的文笔也精妙绝伦。至今还没有人能像斯威夫特这样,使用我们这种笨拙的语言,却写得如此简洁、明快而自然。


斯特恩的《项狄传》是一部性质完全不同的长篇小说。可以用约翰逊博士评述《查尔斯·格兰逊爵士》[2]的话来说明这本书如果你是为了故事而读它,那你宁愿去上吊。」不过,这要看你的心情如何,你或许会觉得它比你读过的任何一本小说都有趣,也可能会觉得它沉闷之极,矫揉造作。这部小说既不协调又不连贯,而且枝蔓横生,但它却具有奇妙的独创性,幽默诙谐,很有感染力。书中五六个极其个性的人物非常可爱,你一旦认识他们,便会觉得不认识他们是一种无可弥补的损失,而认识他们,则可以增加你的精神财富。


我们暂且搁下小说,来看看别的。我想包斯威尔的《塞缪尔·约翰逊传》是一部已得到公认的最伟大的英语传记。不管你是什么年龄,读这本书总会觉得趣味盎然,而且获益匪浅。你不论什么时候拿起它,随便从哪一页读起,都会读得津津有味。


关于《大卫·科波菲尔》我不用多说,它是狄更斯最好的长篇小说。在这本书里,狄更斯的缺点几乎看不到,而他的优点却表现得非常突出。继《众生之路》之后虽然还有许多长篇小说问世,但是我觉得它是最后一部纯英国风格的长篇小说。在具有相当价值的作品中,它是最后一部没有受法国和俄国小说家影响的作品。它是《汤姆·琼斯》的正统继承者,而从它的作者身上,我们仍可以看到那位被称为典型的英国人的老词典编纂家[5]的气质。


简·奥斯汀却是小巧玲珑的。她的小说世界固然很有限,总是描写那个乡绅、牧师和中产阶级的小天地,但是有谁比她更具洞察力呢?有谁比她更精微、更合理地深人到了人物的内心呢?她不需要我来赞扬。我唯一想提请你注意的是,她很有特点,只是因为表现得那么自然,你便以为是平平常常的了。


我对那些光是有韵的东西却不感兴趣,不管它们格律多么完美。对我来说,诗必须是伟大的,否则就不值一读,还不如读读报纸。我也没法随随便便地读诗。我需要有一定的心情和合适的环境才行。我喜欢在夏天黄昏时分,在花园里读诗;我喜欢坐在悬崖上,面对大海,或者躺在长满青苔的林中斜坡上,从口袋里拿出一卷诗来读。

据我所知,最好的三本诗选是帕格雷夫选编的《黄金诗库》《牛津英诗选》和杰拉尔德·布莱特选编的《英国短诗精华》。


首先,我要你注意一本不厚的书,它叫《克莱福公主》,作者是德·拉·法耶特夫人。这本书出版于1678年,文学史家会对你说,它是最早的一部心理小说。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虽然描绘了19世纪后半期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丰富而生动的图面,但他在故事中掺入了太多的道德说教,读起来很难让人觉得轻松愉快。安娜爱上了渥伦斯基,托尔斯泰对此大不以为然,为了让读者懂得罪恶的报应就是死亡,他便把一个悲惨的结局强加到安娜身上。安娜的死,除了托尔斯泰有意要把她引向死路,没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释。既然安娜从未爱过她丈夫,她丈夫也从不把她放在心上,她为什么就不可以跟丈夫离婚,改嫁渥伦斯基,从此快快活活地过日子呢?


对于畅销书,我的做法是,在它出版后的两三年内绝不去读它;因为两三年后我会惊喜地发现,许多轰动一时的书已不再需要我费神去读了。

我坚决主张为娱乐而读书。不应该把读书当作一项任务;读书是一种乐趣,是人生所能给予的最大乐趣之一。


霍桑有敏锐的耳朵,又善于遣词造句。他能把一句句子写得长达半页,从句层叠,但结构匀整,就如水晶般明晰,而且读来铿锵有力。他能写得精美而多变。他的散文就像哥特式织锦一样精致而华丽,但他的审美观又很有节制,从不流于浮华或者夸张。


只有哲学永远不会让你失望。你永远不可能到达它的尽头。它就像人的灵魂一样多姿多彩。它真是了不起,因为它几乎涉及人类的全部知识。它谈论宇宙,谈论上帝和永生,谈论人类的理性功能和人生的终极目的,谈论人的能力及其局限;如果有人带着这些问题在这个神秘朦胧的世界里去游历而又得不到回答的话,它就劝说他心安理得地满足于自己的无知;它教他退守为安,并且赋予他勇气。它启迪人的心智,同时也激发人的想象力。我觉得,它为业余爱好者提供了比给予专家学者还要多的冥思遐想,这样的冥思遐想趣味无穷,借此可以消闲解闷。

可以自我宽慰的是,我发现职业哲学家之间也往往会相互不理解。布拉德莱[9]就时常明确表示,他并不理解和他争论的对方所持的究竟是什么观点,而怀德海教授有一次也说,布拉德莱说的有些话令人不知所云。既然最杰出的哲学家们都彼此不能理解,我们外行人常常会听不懂他们说的话,也就毫不奇怪了。

我最后得出结论:做人的目的不是别的,只是为了寻求自身的快乐,即使是舍己为人,那也是出于一种幻想,以为自己所要寻求的快乐就是慷慨大方。

使人觉得奇怪的是,哲学家在讲到恶的时候,往往喜欢用牙疼作为例子。他们一本正经地指出,你不可能感觉到我的牙疼。看来,在他们舒适、悠闲的生活中牙疼是唯一能感受到的痛苦,因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说,随着美国齿科医学的改进,整个问题将不必再提了。我时常想,哲学家在获得学位、因而可以向年轻人传授知识前,最好是先花一年时间到某个大城市的贫民区里去搞搞社会服务,或者从事体力劳动来维持生计。只要他们看到过二个小孩是怎样患脑膜炎死去的,他们就会用另一种眼光来看待和他们有关的某些问题了。


我们大多数人听到别人的恭维总会感到困窘。奇怪的是,虔诚的教徒们在奴颜婢膝地恭维上帝时,却以为他会高兴。我年轻时,有个年长的朋友常要我到乡间去和他一起小住。他是个教徒,每天一早都要给聚在一起的家人念祈祷文。但他却把《祈祷书》里的那些赞美上帝的段落全都用铅笔划掉。他说,没有比当面讨好别人更恶俗的事了。他是个绅士,不相信上帝会那样没有绅士风度。那时我觉得他实在古怪。现在我认为,我的朋友很有见地。


神秘主义不需要证明,只需要内在的信念。它并不依靠那些教义,因为它只是从中获取自己所需的东西。它完全是个人的,满足的只是个人癖性。

人的自我主义使他不愿接受无意义的生活,当他很不幸地发现自己不再能信奉一种可以为之献身的、自在而且至高的力量时,他便在那些跟他切身利益有关的价值之外又设立了一些特殊的价值,目的就是要使生活具有意义。


我不再相信美是一小批人的世袭领地,而倾向于认为,那种只有经过特殊训练的人才能理解其含义的艺术表现,就像被它所吸引的那一小批人一样不值一谈。只有人人都可能欣赏的艺术,才是伟大而有意义的艺术。一小批人的艺术只不过是一种玩物。


我们每一个人有时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明知自己的做法眼前不会、将来也不会带来幸福,但还是那样做了,因为我们认为那是正确的。那么正确的行为究竟是怎样的呢?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路易斯·德·莱昂修士[27]对此作出了最好的回答。他的话做起来并不难,虽说人性脆弱,也不会将其视为畏途。他说:美好之人生,不外乎各人顺其性情,做好分内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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