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兄
东华兄今天来电致意:意思是新年让我写写他。我与东华兄相识五载,如果把经营爱情算成养宠物的话,那么这只宠物应该已经摆脱了幼时雪球一般的稚嫩模样,处于要吃要喝要老窝的壮年烧钱阶段。
我曾经问过东华兄“要是有一天,我不要你了,你怎么办”。东华兄头不抬眼不睁的答道“那我就蹲在你们家门口不走,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我脑中立刻浮现了一个身穿大褂,口衔烟袋,怀捧草席的农民白白形象,毫无美感可言。只此一事,足以见得东华兄缺少琼瑶主义教育,泡妞毫无章法只懂死守,而我就是那只眼瘸的兔子。
我和东华兄两个人,一个脑子缺根筋,一个脑子少根弦,在错误的时间碰出了正确的火花,大手拉小手,在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路上一路小跑到了现在。
他从京城出发,我从魔都赶上,相会在了这个以吃喝为主,打麻将为辅的异乡,他上班我上学,吵吵闹闹,毕业后,以三五个月为周期搬家挪窝,他12小时的夜班熬下来,还得管着锅碗瓢盆,装灯换锁,不能说不辛苦,不到30,已经开始冒白头发。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心中自有默契,比如说楼下要是有三车卖桃子的,我们两一定会买最难吃的那车,前后脚拎桃子上楼,面面相觑哭笑不得;再比如要是哪天看了一部脑残爱情片,也一定会在影院的抽泣背景声中,深情对望,同时出口:这两人作个屁啊,闲的!然后继续嗑着爆米花看大屏幕上的男女主角没事找事瞎矫情。
我有个坏毛病,吃饭的时候,不顾左右,先挑自己喜欢的,不仅要吃,还要往碗里塞,半点不让人,偶尔吃饱了突然想起旁边还有个大活人,连忙夹一筷子残羹给东华兄,他不以为意,给什么吃什么,看着我呵呵乐,所以这个臭毛病我一直没改,直到现在。当然我还有其他的臭毛病,好像也没怎么改,直到现在....
我少女怀春的时候,也想过鸽子蛋,水晶鞋,一个蝙蝠侠一样的男人开着豪车带我仗剑走天涯,结果这些都没有实现。东华兄唠里唠叨,关心水电气费以及装修器材,由着我撒泼耍滑,认为我白日做梦一样的梦想很重要,在我所有被现实挫伤的时刻哄着我起来继续往前走,我们两是小家小户的儿女,漂泊异乡,初出茅庐都不容易,但他比我不容易。
我初遇东华兄的时候,曾经发酸写过一篇文章,说一生一世太长,问他能不能先陪我50年,现在已然过去5年,只希望能够重新清零,再来50年,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