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君唠叨:
并没有到乔帮主的周年祭,现在把纳那13年写的两周年祭发上来,是同时正好说明为什么以“爱”为主题的梧桐树,也喜欢发有关设计的,不仅是因为梧桐君关心设计,更是因为一个好的设计里有“关心”:好的设计关心人,关心环境,关心历史和未来。
——关心,关怀,是爱的一种。
去他妈的!不够蓝!!
乔帮主这个称号如今都知道指史蒂夫.乔布斯,而不是乔峰——竟然如此理所当然!要不是这么写下来,我几乎忘了乔帮主是由金庸先生的乔峰而来,反而特别自然的看到这三个字就明白是在说乔布斯——一个真正伟大的人的影响力穿透力真的足够无惧时间空间等一切距离!——什么都不是问题!
虽然我曾经因为乔布斯对待第一个女儿和女儿的母亲的方式而对这个似乎道德水准太低而且处事极不成熟的男人非常不感冒,以至于2011年11月快速买下的那本《乔布斯传》一扔好几个月,为了避免因某件事情上的偏见影响我全面认识一个“伟大”的人,才又重新拿出耐心读下去——这一读下去,才真正明白乔布斯的不凡魅力!
他对着电话大喊大叫“去他妈的!不够蓝!!”,我哈哈大笑!我特别理解他的不耐烦!所有具有上等品位的完美主义者对于那些将就糊弄没有品位又诸多借口的人的不耐烦,我真理解,我真懂,哈哈!于是立刻决定要一个苹果——看看极度完美主义的人造出来的产品到底有多惊艳!当然,我还是没有要“毒苹果”手机,我要了苹果笔记本,然后,然后就一直在用。她正在我手里,她很可爱,很合适!她让我微微笑——她像在跟我说悄悄话:“我知道你为什么一直不肯随便买个笔记本。”我说,“额,是么?那些她们一直没有可爱到让我很想要,而且她们都太重。”
(女孩子们,减肥果然很重要!)
挑剔的乔布斯甚至对于广告语的用词精雕细琢推敲不已,简直就像月下“推敲”的贾岛,他与我们最精准的诗人和最有尊严的手工业者有着相同的一颗心!这更让我兴致盎然的想要读原著。我很想从他这里了解感受一点英语用词的魅力,也很好奇“去他妈的!不够蓝!!”是否跟我想像的一样?于是请正在美国游学的小麦给我买一本美国原版回来,小麦说“你知道你要的乔布斯传转成人民币多少钱吗?180!”
是我在国内花一块钱买到的中文版的一百八十倍,嘿嘿。那也不要紧,很值呢!
那天,我在出门前跟自己较劲,非要先找到“去他妈的!不够蓝!!”的原句,以至于稍微耽误了约定的时间,但终于被我找到了,现在书不在我手边,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他是这么吼的:“Not!Fucking!Blue!Enough!!”跟我所想的不一样。也仔仔细细读好多遍那“Here To the Crazy Ones”,并背下来。如果那天我没满十二岁,那我现在一定还能背,谁让我不再是十二岁了呢!当然还因为它是英文的啦。
对乔布斯的不良感觉已经基本消除了,但我依然不用苹果手机,虽然我的确认为它漂亮,不论外型还是界面。也许我就是跟苹果手机无缘,乔布斯造出苹果时,我已经不是那个样样赶超尖端的小姑娘了,而且担心一旦用起来自己就会发现某些脑子进水的设计,那么我就先等等。紧跟着发生了“毒苹果”的新闻,我更不会买了。再紧跟着乔布斯去世了,完美主义者走了,剩下的人很可能无法保留品质更难以有新的突破,所以就,哎,算了吧!
时间在某些时候总是过得太快,转眼已是乔帮主过世两周年祭。这种担心大把人有。如今不仅是担心,更多的是指责加遗憾:若乔布斯还在,苹果一定不会这么没创意。
博洛尼的蔡明说,其实这是个很有争议的说法:乔布斯带给苹果的到底是创新,还是设计。
其实,我认为,真正好的设计,一定是有很多创新在里面的。一般来讲,创新是指技术层面的,设计似乎是表面文章。不,设计真的不是花拳绣腿,真正好的设计是有精神内核的,是在深入的了解一个项目的技术内涵之后的解决方案,是有灵魂的——这才是我说的“真正好的设计”。所以,乔布斯就是一个艺术天才一个设计大师一个技术大师一个魔术师!
好几年来我一直链接蔡明的博客,总能从这位脑袋外面和里面都时不时闪光的男人文章里找到思维的碰撞点。他说苹果“如果后续创新越来越难,消费者对你的审美疲劳就会加速来临”,“个别人的永远胜利是小概率事件,环境的螺旋态上升则是正常态规律”。太是这么回事儿了!
——不过那个,人家对你审美疲劳,还是你的确变得越来越乏味,是不是一回事?这个咱再琢磨琢磨。
反正,那个对着电话大吼大叫“去他妈的!不够蓝!!”的乔布斯走了,还有谁,仍旧有力量坚持这样的完美追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