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刚毕业,去了学校所在城市的一家单位工作。工作不是很顺心,可能大部分刚毕业的大学生都会遇到的情况吧。就是在我想要离开的前一个月,我遇到了她,我没有丝毫顾忌就搭讪了,而且最后还加了她QQ。然后约她一起吃饭,一切都按部就班的沿着常态恋情的发展轨迹进行。这个姑娘,让我说不出的喜欢。
后来,苍天厚爱,给我们下了一场雪,很大很大。我约她去我母校看雪,她欣然答应。我们在冰天雪地里谈笑,我一边给她介绍我生活学习过的地方,一边扶着她踩在咯吱咯吱的路上,我抓她很紧,但她一直不让我抓太紧。我小心翼翼地走在她身边,仿佛她就是一个刚学步的孩子。天地一片洁白,感谢造物主给我们一次浪漫的际遇,让我们悄悄地,从青丝走到白发。这个姑娘,我爱上了。
回来的路上,我说,我可能要离开这里了。她说她也不会留在这里,离开只是时间问题。那一刻,我简直不敢面对她。我第一次开始认真思考如何维护我们的感情。之前一直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我的,后来发现两个人就是整个世界。所有浮躁的梦想都要有归宿,这样才有意义。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一起上下班,做饭,吃饭,洗碗,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我们的感情升温很快。那时候,我总觉得时间过得太快,每天空闲的时间都要拆分成分钟来用。她第一次去我宿舍的时候像一只受惊的小白兔,蹦蹦跳跳,小心翼翼,看到我乱糟糟的房间竟然蹲在了床边的地上,我脸发烫,尴尬到不敢直视她。后来她跟我说,一个“一个有经验的男生”是不会就这样子让一个刚认识的女生进来的,这是谁我笨呢还是说我傻呢,想不明白。不过晚上还是帮我收拾了房间,叠了被子,约法三章让我每天收拾,从此我的生活从里到外都是她了。这个姑娘,我离不开了。
我曾经设想过很多种浪漫或不浪漫的邂逅,没想到她出现的是那么突然,简单,直白,让我不知所措而且无法自拔,这大概是丘比特喝醉了酒射出的箭,碰巧穿透了两颗心。
她说,我都没有认认真真追过她,我倒是想,可她没有给我机会(让她听到肯定要说我得了便宜还卖乖,还要问我是不是贱,没办法,就是那么贱)。姑娘,这个像妈妈,像女儿,像妹妹又像媳妇一样的姑娘,我会用一生时间来追你,从清晨到日暮,青丝白发,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