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得20年里,我都存在着一个可笑得幻想,就是我的那个他会从阳光中走来,不是穿着干净的白衬衫不是骑着酷毙得摩托不是有着好看得眼睛,他可能是身披战袍得将军可能是儒衣束冠得公子也可能是驰骋草原得英雄。也许是小时候钟爱古装武侠片得原因,导致我还未发育时就对各种时代得男主着了迷,所以我的幻想男友中有五阿哥有孙悟空有霍去病却唯独没有你。
初恋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也就是第一次恋爱,第一次做的事情可多了,无数个第一次,恋爱也不过是这无数次之中得无数分之一。我对于初恋并没有特殊的情愫,只是会多多少少有些羞涩。那么久你都是一个人,突然多了一个背靠背嘴对嘴得人想想也是脸红。大部分被初恋伤过得人觉得初恋是个疤,少部分没有过恋爱得人觉得初恋是场梦,我现在也没办法定义,毕竟我的初恋还在进行时,并且不知道可以进行多久,所以这里持保留意见,三年后应该可以回来告诉你们初恋到底是伤疤还是蜜饯。
我是个及其缺乏安全感得平板电脑,不是因为是平板电脑才缺乏安全感得,就算我是36D大波一样没有安全感。热恋过后觉得恋爱乏味可陈,因为激情褪去后得恋爱也不过是过家家,并且平淡得爱情让你迫切得渴望激情,所以有了很多不甘寂寞得男女成为第三者得第三者。值得庆幸的是我的爱情并没有早早的褪色,接近两年的感情依然让我感觉有趣,只是总是在爱情中失去平衡。男朋友得成熟稳重并没有让我感到十分踏实,反而他优秀得地方被我放大从而成为我自卑得源泉。自卑得时候爱他总会多一点,这时候会敏感到神经脆弱,将自己处于跷板上方寸步难行。因为爱他,所以看谁都是情敌。会为他看别人得一个眼神而神经错乱,就连某个恶心国家得爱情动作片里女主都觉得让我恶心到发疯,这时候得自己显然是幻想症晚期,对他爱到无法自拔吃醋吃到无可救药。热恋期得我们总是如胶似漆却又患得患失。
最好得维持爱情的方法依然是爱。太多华丽的词藻只会让爱变的庸俗,耐心,韧性,谅解,宽容,包涵,都是爱的代名词。爱的热烈伤的也更痛。人们说爱情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淡,可再轰轰烈烈的爱最终也是会归于平淡。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真正的爱情,就是不紧张,就是可以在他面前无所顾忌地打嗝、放屁、挖耳朵、流鼻涕;真正爱你的人,就是那个你可以不洗脸、不梳头、不化妆见到的那个人。这是喜欢的作家说得,真正的爱情是什么,不就是融入生活的一点一滴中,把对方变成自己。爱情犹如佛家的禅,不可说,一说便是错。
过分的爱,会迷失自己。像褪色的牛仔像掰弯的树枝,你于你,也只是没有了骨头的带鱼。爱到极致会卑微,请留给爱情一些空间。
爱的过分得时候,a片女主都被看成了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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