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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托儿所,总会有部分家长因为各种原因接小孩迟到。于是学校就想用罚款的办法来减少迟到,结果发现迟到的家长更多了。
《隐性动机》和《怪诞行为学》这两本书都使用了这个例子。前者的解释是,不迟到其实隐性动机是由于心里的内疚,当家长被罚款以后,反而心安理得的迟到了。后者进行了归纳,提出社会规范和市场规范两个概念,两者不能混用,家长不想迟到,就是社会规范在起作用。可见规范使用不恰当,将会扼杀人的隐性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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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理解社会规范和市场规范的:
社会规范主要指道德层面的,听命于情感、直觉的一些社会共识。好比今天我帮你搬家,明天你给我送点家乡土特产作为补偿。这就属于社会规范。亲人之间的互相照顾也属于此列。
市场规范是强调刚性的规则,给人感觉会有些冷冰冰,但它的界限也非常的分明,易于操作。例如做一天的钟点工,支付相应的工资;去银行贷款,支付规定的本金和利息。这些都属于市场规范。这种规范之下,不会存在愧疚或感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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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诞行为学》一书指出,一件事应用市场规范后,社会规范会自动退出,两者不能混用。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简单的讲就是一句话,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
这个理由其实很容易想得通,毕竟没人愿意欠人情或者无缘无故付出,除非是另有目的,无论低下或者高尚。
很多时候事情处理不好,就是由于钱和感情的界限处理得不好导致。
武志红的心理学课,里面有另一种提法是把关系分为权力规则和珍惜规则。这和市场规范与社会规范比较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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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亲密的关系越需要社会规范或者是珍惜规则,这种情况下谈钱会伤感情。我想背后的一个原因大概是人都希望被理解尊重。
有时候请朋友帮忙办事,如果请吃个饭朋友会欣然接受,如果直接给钱感谢,很有可能引起朋友不悦。因为朋友肯定不是为了这点钱才帮忙的,会觉得被侮辱。
又例如去父母家吃饭,如果吃完给父母几百块钱,父母很有可能大为生气。因为父母的隐性动机可能是想见见儿女,说说话,排解一下孤独。如果给钱明显是不太了解他们,会让他们觉得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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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叫“亲兄弟明算账”,存在明确的权利索取时,市场规范更为适合。
同样是和父母打交道,在另一方面就得利用市场规范或者权力规则了。很多人谈到了父母出资帮子女买房子的事儿。有的人希望父母出资,而且是出大头,却同时又希望获得房子的处置权。在父母自愿的情况下,这样当然没有什么问题。如若不是,这样做显然是自讨没趣,而且很容易导致双方矛盾升级。特别是在多子女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尤为突出。
关于这个问题,蔡叔的请辩文《家庭矛盾,大都来源于自作自受》有很深刻的阐述。这说明市场规范权责一定要明晰。
现在很多的所谓理疗保健公司,向老年人推荐各种保健品、保健器材。他们会大打亲情牌,正如有的老人所说,比自己的亲儿子还好。有的老人几年间为此花了十几万,买回来大多都是无用的东西,有没有副作用就不得而知了。所以说谈感情伤钱,这种所谓的感情里面往往潜藏着套路。想想看人家凭什么无缘无故比你亲儿子还好?当然,这里面老人情感缺失,是另一个要讨论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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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规范主要使用在需要高频次计算成本收益比,而且价值评估比较复杂模糊的场景,计算过程也成了一种成本。
因此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较近的关系里主要使用的是社会规范。在一种互助型的关系里,没人能算得清哪一方付出更多,也无法预测某一天谁不会遇到什么困境。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模糊化处理,道德感也许就是基于此慢慢形成的吧。
市场规范介入以后,社会规范会自动退出。这是由于市场规范本来就是为了解决社会规范的局限产生的。广域的社会活跃起来以后,陌生人之间的交易日渐频繁。不进行准确的度量,就会存在有人吃亏有人占便宜,在交易对象不断变化的情况下,社会规则自然不再适用。
我想人与人之间最好的相处之道是让钱归钱,感情归感情,这样更纯粹,更有可持续性。并不是说要一味的感性或者理性,而是不同的规则需要用在不同的场合。